耶林:街道以他的名字命名
2022-08-03马岚熙
文/马岚熙
街道以他的名字命名
德国中部,有这样一座建城已超过1000年的城市:它是德国四所大学城之一,诞生了超过40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数学王子高斯曾在此任教直至去世,格林兄弟也曾在此任教。我国学者季羡林曾在此“留德十年”。它就是哥廷根。法学家鲁道夫·冯·耶林就住在该市市民大街12—14号。耶林的家是一座两层半的小楼。斜顶铺棕瓦,墙面则是舒缓的鹅黄色。一层的窗户是罗马式的拱形,二层则是利落的方形窗棂。树荫环绕,偶尔也有游客前来探访。
并不是“板起面孔”的旧式学者
耶林1818年8月22日生于德国北部东弗里西亚的奥里希。他的父亲格奥尔格·阿尔布莱希特·耶林就是律师,其家族则有大约300年的法学传统。1836年,耶林进入海德堡大学学习法律,随后又先后在柏林、哥廷根、慕尼黑等大学学习。这种游学的方式在当时的德国比较流行,因为既可以听风格各异的教授讲课,也可以结交形形色色的同窗好友,并且建立起有益于未来法律职业的人脉网络。1840年,耶林在柏林大学开始他法学博士阶段的学习。他的导师霍迈尔是萨维尼的学生,因此后来有人戏称耶林为萨维尼的再传弟子。1842年,耶林在柏林以关于遗产占有人的“论遗产占有”为题获得博士学位。次年,他开始担任柏林大学法律系的编外讲师。1844年他的首部专著以《罗马法论文》为题出版。1845年,耶林就已经开始担任巴塞尔大学的法学教授,此后的时间里,他先后接受了罗斯托克大学、基尔大学、吉森大学、维也纳大学的任命,最后于1872年接受了哥廷根大学的任命,在那里生活、任教,直至1892年8月6日去世。
和大众心目中的法学教授不同,耶林并不是一个枯燥的旧式学者。他喜爱音乐,他最喜欢的作曲家是贝多芬和舒伯特。演奏钢琴的水平甚至可称得上专业。在吉森大学任教的16年间,耶林甚至担任当地音乐协会的理事。在米歇尔·昆澈著的《至爱吉森:耶林在吉森的时光》一书中,还记载了他的音乐轶事:“耶林戏称自己家有音乐方面的‘义务兵役’,他本人就是一位优秀的钢琴演奏者。每周日下午,他都要弹钢琴,晚上和亲朋一起演奏或欣赏音乐。耶林家也会定期举行音乐社交晚会。有时,他会和同事及学生一起组成室内乐乐团。那些会拉大提琴或者小提琴的未来法官,得到了他的器重。耶林还加入了吉森音乐协会。当时乐团的指挥懒散无能,耶林率领大家推动了指挥的更换,并请来了帮手。最终他成了音乐协会的理事。他还组织音乐会。在酒店住宿困难时,那些旅行来的独奏者们干脆下榻在他家。30年后,音乐爱好者们仍然赞叹:多亏了耶林,吉森当时的音乐水准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提升。”
耶林还对园艺颇有兴趣——他种过草莓和芦笋。此外,红酒和美食也是不能少的。他曾这样写道:“没有色彩就没有生活——当然葡萄酒、熏制的鳗鲡、山鹑、野鸡、惠斯特牌钢琴、老婆、情人也都属于其中。”据说曾有人交给过他一个1330升容积的酒桶,里面存满了好酒。耶林满口答应,说这些酒可以传到下一代。然而,5年之后他就把里面的酒全都喝光了。他在法学院课堂上举的案例也时常离不开“吃”。例如著名的菜单案:“一个法律系学生在一家饭馆偷取了制作精美的菜单。10年后他成了检察官,这时对此前的行为颇感良心不安,于是暗自将菜单又放了回去。这时一个客人拿着这张菜单点菜,对于低廉的价格与丰盛的菜肴颇为高兴。直到结账时才发现,菜价比他按照旧菜单所点菜的两倍还高。客人与店家争执起来,问法庭应当如何作判?”
此案并无结论,而是作为课堂案例,并于1846年收入耶林所著的《不附解答的民法案例》一书,供后来者讨论。恐怕耶林自己也不会想到,此案在百余年之后被搬上德国最高法院的模拟法庭,成为欧洲法律学生联合会模拟法庭大赛的决赛审理案件。
名震天下的《为权利而斗争》
耶林是个非常勤奋的学者,其著作极其丰富。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为权利而斗争》,是迄今为止流传最广的法学著作之一。此书系耶林根据其在离开维也纳大学之前在法学会发表的告别演讲扩充而成。这篇演讲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两年内即印到了十二版,此后又被译为二十多种文字。耶林非常具有演讲才能,他演讲时不喜欢打草稿,而是喜欢即兴发挥。另外两篇重要的演讲是《论法感的形成》和《法学是门科学吗》。他还喜欢撰写一些法律杂文,既起到普法的作用,又向同行们传递最新的研究思路。其中最值得一读的,莫过于1884年的《法学的戏谑与认真——献给法律读者的一份圣诞礼物》。
在维也纳大学的四年间,耶林的讲课堂堂爆满。听众还包括许多慕名而来的各界人士甚至政府上层官员。加上耶林热爱艺术、音乐,他很快成了当地法律界、政界以及艺术界、社交界极受欢迎的人士。由于耶林对奥匈帝国法律教育的贡献,奥匈帝国遂授予耶林一个世袭的贵族爵位,这是过去在德、奥学术界极少数非因政治或军事贡献,而仅因学术成就被授予爵位的例子。1872年,耶林打算离开维也纳,返回德国任教。作为道别,耶林于1872年3月11日在维也纳法学会上发表了一篇演讲。这就是后来名震天下的《为权利而斗争》。
耶林提醒听众们,没有什么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只有靠斗争去争取权利,去呼唤法律,才能真正实现权利。他说:“我的先生们,在当代,我们需要哪怕瞥一眼我们生活的世界,以便看到法是如何进行一场不停歇的斗争 的。”他认为,权利是人之为人的一部分。权利受害而不作抗争,几乎相当于丧失了人格。
与此同时,耶林强调,一个社会应当允许人们“为权利而斗争”。令人惊讶的是,他举了《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的例子。夏洛克坚持,“权利就是权利”。然而因鲍西娅的诡辩,夏洛克的权利主张落了空。耶林后来在演讲扩充成的书稿中对此进行了严厉指责,认为这是一种“卑劣的机智”。对于夏洛克的失败,耶林给予了深深的同情。他说:“狼狈地败下阵来的,不是犹太人夏洛克,而是无望谋求法律庇护的、处于最下层的中世纪的犹太人的典型形象”。速记员记录下了当时人们的反应:“暴风雨般的、持续数分钟的喝彩和鼓掌。”
离开维也纳时,耶林拒绝了莱比锡、海德堡等大学的邀请,选择了小城哥廷根。一方面与他个人生活陷入的困境有关。他的妻子于几年前去世,使他遭受了巨大痛苦。而他的健康状况在这一时期也第一次出现了问题,情绪极度消沉。他渴望前往一个安宁静谧的环境获得心灵的平复;另一方面,19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的耶林经历了学术思想上的低谷。1861年开始,他持续在《普鲁士法院报》发表匿名文章“无名氏的亲密来信”,长达五年之久。信件批评自己和德奥法律界迄今仍然运用的法学范式,语调尖刻,充满嘲讽和愚弄。同时,他表明自己对于这一现象也一筹莫展。直到1872年迁居哥廷根,耶林才成功地克服了个人的困难,在学术上开始焕发新生。
在哥廷根,耶林获得足够安静的环境和充裕的时间从事学术研究(这也是耶林受聘哥廷根提出的条件)。在哥廷根市民大街12—14号的两层小楼内,耶林度过了二十年的时光。而在哥廷根大学这个由约翰·斯特凡·皮特和古斯塔夫·胡果等法学家耕耘了一个多世纪的地方,耶林找到了他的学术之根和最终归属。他也帮助哥廷根大学走出1837年“七君子事件”的阴影,再次登上欧洲法学的学术高峰。哥廷根人将一条街道以“鲁道夫·冯·耶林”的名字命名(耶林是少数获此殊荣的法学家,哥廷根大部分街道以自然科学界的泰斗冠名),以此来纪念他为哥廷根所作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