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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霞落尽

2022-08-02苏赢

辽河 2022年6期

苏赢

绯光

我们去楼顶约会时,夕阳正缓缓沉入大地,华灯初起,晚霞将尽,天边凝聚着一道绯红的缎带,紧紧贴着地平线,散发着微弱的绯光,仿佛还在对人间恋恋不舍。

风雅突然没头没脑地说,唉,我要是男人就好了。

我说话时没过脑子,脱口而出,那我怎么娶你啊?

她就捂着小嘴,“嗤嗤”地笑起来,就跟她的名字一样,很有一些风雅的味道。当时,她红红的指甲和红红的嘴唇比晚霞还浓郁。

风雅还问我,你最喜欢什么样的天空呀?

我摇摇头,说,我从没想过这些。她就嘲笑我,说,你好歹是个作家,咋能啥都不想呢?

我突然就郁闷了。作家究竟都该想些什么呢?即便我现在已经挂上作家的名头,却还是弄不明白。

风雅笑了片刻,就向西眺望起来,说,她最喜欢现在的天空,因为现在的天空才是最美的。我也望向天地间那抹最后的绯光,感觉仅是眨眨眼,呼吸就凝滞片刻,那抹绯光更黯淡了,并渐渐地消失殆尽。

风雅又笑着说,好了,现在没啦。

我这次没再说废话,赶紧掏出钻戒,然后单膝跪下来。

原本,我昨天就能取到这枚钻戒的,因为我想在她三十六岁生日时向她求婚,但是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直到今天下午才取上。

风雅轻轻一蹙眉,咋,你这是求婚吗?

我款款拉住她的小手说,对,是求婚。

风雅又“嗤嗤”地笑起来,并捏着我的腮帮子说,小坏蛋,难道你就不嫌我老吗?我可比你大八岁啊。

我说,你根本就不老,永远都不老,你就是我永远都不老的神话。再说了,女大八,发发发嘛。

风雅赶紧拉起我,我们就亲密地拥抱起来。

突然,朱颜给我打电话,我就急急地走了。

我走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整座城市很绚烂,万家灯火齐聚,就像是天上的银河飘落到了人间。由此,那道黑漆漆的天幕反而寂寥起来,显得孤零零的。

风雅仍在楼顶上,先冲我摆摆手,然后给我来了一个飞吻。

纯白

我和风雅是在招聘会上认识的。那天上午,她身上穿着缀有蕾丝花边的白长裙,脚上踩着白色高跟鞋,手上戴着白丝手套,脚旁边还放着一把缀着花边的白色长伞,活像一个刚从某幅画里走出来的西方贵妇人。

那时,她坐在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招聘席上,四周围满了我们学校想来应聘的男生。我当时都看傻了,眼睛一直往她身上瞟。后来,她缓缓拿起一个白瓷茶杯,并像蜻蜓点水似的嘬了一口绿茶,我的心里就突然冒出“风雅”两个字。

于是,我就继续站在人群中,紧盯着风雅看。

等招聘会快结束时,我见此前围着她的那些男生都走光了,才忐忑地走到她面前。结果,她指指面前的椅子,等我坐下,就突然问,你觉得我这身打扮怎么样?

我没料到她一上来就会问这个,顿时就蒙圈了,说,嗯,这个,我觉得很漂亮,很特殊,很很,很有意思——

风雅又问,特殊是哪特殊?有意思指的又是什么?

我再也答不上来了,手心直冒汗,觉得真是丢死人了。因为,她问得很严肃、很凌厉、很刁钻,确实颇有面试官的威严。

风雅这才灿然一笑,赶紧拿起茶杯和茶壶,给我倒了一杯绿茶。

她盈盈而笑,说,抱歉,抱歉,我看你一直站了那么久才走过来,就忍不住想要逗逗你啦!

这下子,我就更觉得丢人了,原来她早就发现我在偷偷看她了。我赶紧低下头,慢慢喝着茶。

她又问我想应聘哪个职位,还问我对文化传媒有哪些了解。

结果,我又支吾老半天,还是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其实,我对这种招聘会根本就不感兴趣,因为我当时还不想找工作,倘若不是父母非让我来试试,那我肯定来都不会来。

风雅又突然问,你晓得我为什么要穿成这样吗?

我又理所当然地摇了摇头。

风雅已经自顾自地感慨起来,我之所以这样穿,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这些年来,我实在活得太累了,所以从现在起,就算天真塌下来,我也得为自己好好活一活了。二是作为文化传媒企业,我们必须时时刻刻站在潮流的最前沿,更要有丰富的想象力,而我这身打扮则肯定很潮吧?

说完,风雅还俏皮地冲我眨了眨眼。

直到这时,我才终于放松下来。

风雅接着说,其实,我这也是为了吸引更多人来应聘,尤其是想吸引你们男生,因为不瞒你说,我们公司太阴盛阳衰了,所以我想多招几个年轻小伙子。

风雅再次眨眨眼,既像是在暗示我,又像是在鼓励我。

只可惜,我还是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回应她。

这时,风雅将目光转到我手边的文件袋上。

我这才想起文件袋来。老师曾说,面试时,你们一定要带一些能够证明自己能力的东西,如果是想应聘文化传媒企业,那你就可以带一些自己所写的文章。

于是,我赶紧对风雅说,哦,这里面是我写的几篇小说,既有短篇也有中篇,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请您帮我看一看。

风雅显得很吃惊,甚至因为太吃惊了,她的双眸还大大地瞪起来,更好看了。好一会儿,她才点点头说,行行,那你把小说给我吧,我带回去看一下。

第二天,我还在睡懒觉,就接到了风雅的电话。

后来,风雅一见到我,就欣喜地说,小作家,咱们这样好不好?我可以聘你做我们公司的文案,但是有一个附加条件,你必须一直坚持写作,如果哪天你放弃写作了,那我就炒掉你,你能接受吗?

我顿时就蒙了。这算是什么条件啊?

我赶紧点头,能,能,肯定能。

风雅又长吁一口气,就用那双宝石一般的眸子看着我说,你那几篇小说我都看完了,感觉非常好,所以我希望你能坚持写下去,没准哪一天,你就能成为大名鼎鼎的大作家啦。

清香

风雅传媒的确是阴盛阳衰,因为即便在我加入后,十五个员工中也还是有十一个女员工。于是,从总体上讲,我的加盟是很受那些大姐姐、小姐姐和阿姨们青睐的,使得我的几个大学好友对我全都心生羡慕。

风雅无疑是个好老板,她对公司里每一个人都很照顾,就像是对待自己亲朋好友似的,因此公司里的整体氛围与其说是企业,倒不如说更像是一个志同道合的社团。

而且,我还很快就感受到某种偏向性,好像她是刻意想按自己个人喜好去挑选员工的,就比如挑选我。

除了风雅,在公司里,与我关系最好的就是朱颜。她比我大两岁,既是公司创意制作部经理,同时也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女作家。

起初,风雅就是将我安排到创意制作部的,既想让朱颜传授我工作经验,也想让朱颜传授我创作经验。三年后我当上创意制作部经理,朱颜则被风雅提拔成了副总经理。

朱颜曾经告诉我,其实她就是在风雅支持和鼓励下成为作家的,因为在最初两年里,她在公司仅是做一些最简单的工作,其他大部分时间则都是用来写作的。而且,风雅还总是朱颜的第一个读者,无论朱颜写什么,她都会马上拿去看,看完了就会找朱颜谈意见,谈想法,结果没用两年时间,她就愣是把朱颜培养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女作家。

此后两年,我在公司里则基本就是复制了朱颜当初的轨迹。

记得有一次,风雅找我谈小说时,当着朱颜面,她直接指出我的小说最大弊端就是太虚,尤其是爱情故事写得更虚,不接地气,并问我是不是没有谈过恋爱?

风雅则交给朱颜一个特殊任务,就是让朱颜陪我去吃喝玩乐或者干脆去旅游。当时,风雅还一本正经地对朱颜说,即便是假装谈恋爱,你也一定要让他接上地气来。

私下里,风雅还意有所指地对我说,其实朱颜人很好,也很漂亮,而且看上去也不比你大……其实男人要是找个比你大点儿的媳妇反而更好,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二金满罐嘛。

时隔不久,风雅得知我第一篇小说发表后,竟然比我更兴奋,赶紧给我买来一大束素有“云裳仙子”之称的百合花。

我突然就情动了,感觉那束高雅、纯洁的百合花真是太像风雅了,尤其是那种淡淡的清香,真是太像她身上的味道了。

后来,她还请全公司的人都去吃饭、唱歌,而当他们把我灌醉后,她则让朱颜去送我。当时,朱颜也同样喝多了,刚把我送回出租屋,她就突然在我脸上亲来亲去的,并嘟嘟囔囔说要把我“就地正法”了。最终,由于我一直婉拒,她突然下了一个令我目瞪口呆的定义。

朱颜说,你这个小男人,我晓得你不喜欢我,你喜欢的是风雅,如果是她主动亲你,那你肯定早就把她扑倒啦,哈哈哈哈……

随即,朱颜就大笑而去了,很像一个妖娆而迷人的女巫。

鲜红

那天之后,风雅竟然整整一周都没来公司,说是身体不舒服,弄得我们大家都很担心。而实际上,据朱颜说,其实这是有规律的,自朱颜四年前加盟风雅传媒后,风雅就总是每隔两个月左右就会突然歇上好几天,谁也不知道究竟是咋回事。

我正是在这时认识风雅丈夫的。

其实,我们对风雅的家庭情况所知甚少,只知道她已经结婚多年,现在有个六岁的女儿。

风雅也经常会把女儿带到公司来,那个名叫曦曦的小姑娘很可爱,我和大家都喜爱得不行。至于她丈夫,我们却很少见到他,譬如我就仅是知道她丈夫金子多,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老板。

那是一个周日,正下着雨。我不想自己做饭吃,就去附近找馆子,没想到就这样撞见风雅了。她很惊讶。我则立马就喊出了她的名字。喊完之后,我才发现她旁边还站着一个男人,跟她共打一把伞。

那个男人个头不高,很胖,一身名牌黑西服把他包裹得很臃肿,西服里穿着一件花衬衣,手腕上带着金表和金手链,脖颈上则挂着一条很粗很粗的金链子,显得很是不伦不类。

那个男人见我认识风雅,就笑呵呵地跟我握手,说他叫金子多,是风雅的老公,还很热情地邀请我跟他们一起吃午饭。

我本想拒绝他,可是他实在太热情了,加之风雅的表情又很奇怪,于是我就赶紧答应了。

当时,风雅明明正在微笑着,可是她的眼神却仿佛正在哭,还好像在哀求我不要拒绝他,弄得我心里很难受。

那是一家档次很高的饭店。金子多跟那里的女服务员都特别熟,譬如刚进去,他就嘻嘻哈哈地拍着一个女服务员的屁股,问她是不是长胖了?而当我们开始点菜时,他则又摸着另外一个女服务员的小肚子,问她是不是已经怀上第二胎了?他把两个女服务员整得面红耳赤。

风雅则是一副见怪不怪的神情,时不时地讪笑一下,或是朝我讪笑,或是朝女服务员讪笑。后来,风雅又不经意地撩了一下头发,我才突然发现她额角的伤痕,大概能有鸡蛋那么大。

我赶紧问她这是怎么回事,她却仅是笑了笑。

金子多说,这是她打扫家时不小心磕到的。他还朗声大笑,说,嗨,你说我这个傻老婆啊,都快变成黄脸婆了,竟然还这么不小心。

金子多手舞足蹈地问我,哎,老弟,你说我老婆穿这身红衣服漂不漂亮啊?

我还是第一次看见风雅这么穿,一身鲜红,红衣、红裤、红皮鞋,就连从她领口露出来的内衣、围巾和袜子也都是大红色的。只不过,由于她在我眼里永远都是最漂亮的,因此即便她穿成这样子,我也依然觉得她还是很好看。

金子多立刻朝我伸出大拇指,好好好,哎哟,老弟,看来你跟哥可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不瞒你说,哥就喜欢让女人穿红衣服,就连她们的内裤哥都得让她们穿成红色的,因为那样才喜庆嘛。

这顿饭,我吃得食不知味,如鲠在喉。

焰火

此后几年,我与金子多又见过三四次面,由于那几次都很匆忙,而且风雅也不在场,加之他每次还都搂着不同姿色的年轻女人,因此我们当时也没有聊太多,仅仅打个招呼就各自而去了。而实际上,我倒真是想跟他好好聊聊的,甚至还想跟他狠狠地打一架。

元旦那天,风雅突然给我发消息,让我去陪她跨年。

当我赶到她家时,她却突然诧异起来,咦,你咋来了?我不是让朱颜去陪你跨年的吗?

我立刻就愣住了,是是,是你叫我来的啊!我赶紧打开微信说,你看,这是你给我发的消息。

她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说,哎哟,你看我这脑子啊!对对对,是我请你来陪我跨年的。

尽管风雅很快就有说有笑的,我的心却突然疼起来。

已经酒酣耳热时,我终于问,风雅,你跟我说实话,你脸上的伤是咋回事?

风雅左脸上贴着白纱布,不能再显眼了。倘若我不问,估计她就会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她摇摇头,嘴里说着没事,就又和我碰杯了。

我死死地盯着她,并问,是不是他打的?

风雅这才叹一口气,说,其实,他也不是经常这样,只是偶尔会发神经……一般他也不会直接冲我脸上动手的,只是这两次碰巧都让你看到了。唉,说来这也怪我自己。

我一直紧紧地攥着酒杯,都快把酒杯攥碎了。

风雅笑着说,没事的,小作家,你别看他好像很粗鲁,其实他对我挺好的,就连我们公司最早的启动资金都是他给我的……

说到一半,风雅又突然笑起来,嗨,你看我都说了些什么啊,今天又不是叫你来听我诉苦的。来,咱俩再干一杯。

我现在也仅能陪她干杯了。此后半小时,我们基本都不说话,只是你来我往互相敬对方,等她快要喝醉时,她的话才渐渐多起来。最终,她突然趴到我身上,紧紧抱住我,并在我耳边呢喃着。

你晓得吗?小作家,其实我原来是叫风丫,丫是丫头的丫,现在这名字是我自己改的……不是跟你吹牛,当年我学习可好了,经常是我们学校年级第一,而且我也挺爱写作的……只可惜,后来我还没来得及参加高考,就被他带到城里了……唉,你看看,一晃都快二十年了,时光催人老,姐眼看就要变成老太婆啦。

我就是在这时突然发疯的。其实,我也不知道究竟是咋回事,反正我刚听到“老太婆”三个字,就突然亲她了。

她很慌张,赶紧想要推开我。我则牢牢地擒住她,继续在她脸上亲来亲去。

当时,风雅很像汹涌澎湃的大海,好像仅是顷刻之间,她就将我淹没了。我实在没想到,焰火突然在不远处爆响时,她竟突然从床上爬起来,直接跑到窗台前,并把窗帘拉开了一条缝。于是,我们就一起在窗前看起了焰火。

焰火非常美,她也非常美。

那天深夜,我抱着风雅,她又讲起自己的故乡,主要是讲故乡的花草树木、河流湖泊、还有柔柔的风、还有大大小小的鱼……

唇印

时隔不久,风雅就突然离婚了。

当时,由于金子多已经掌握了她出轨的证据,所以她离婚时还是净身出户的。

当然,刚开始一个月,由于她隐瞒得非常好,我们所有人都不知道她已经离婚了。直到有一天,我直接找到她原来的那个家,才知道她早就搬家了,而她原来的那个家则被金子多卖给了别人。

再后来,我就开始跟踪风雅,并找到了她现在的新家。

风雅看到我时,先是愣了愣,接着她就强颜欢笑起来,并捏了捏我的腮帮子说,咦,小作家,你咋找到这里来了?

我先一把紧紧地搂住她,然后问,为什么会这样?那个王八蛋究竟还是不是人啊?他怎么会把你赶到这种破地方来呢?

风雅赶紧“嘘”了一声,让我小点声,说是曦曦已经睡下了。随后,她将我拉到沙发上,才缓缓地说起她离婚的事情。

风雅苦涩地笑着说,其实,那天并不是我想让你来陪我跨年的,而是金子多偷偷用我手机发消息给你的……后来,我的心却突然乱了套,同时也突然想开了。行,既然他想设这个局,那我就成全他,只要真能离婚,哪怕让我立马变成穷光蛋,我也在所不惜。

我痛骂起来,这个王八蛋,看我哪天怎么收拾他,真不知道你当初怎么会嫁给这种下三滥?

风雅好像太累了,就软软地靠在我的怀里说,十六岁那年,我老家曾经发过一次大洪水,先是连降大暴雨把上游的两个水库全给灌满了,后来水库扛不住,就突然垮了,于是滔滔洪水就铺天盖地地扑向了下游……

风雅说,那天,我是在放学回家时遭遇那场洪水的,当时我已经被洪水卷走了。我在洪水中一直翻啊、滚啊、哭啊、叫啊,后来我大约被洪水卷到四五百米的时候,就遇到了比我大十二岁的金子多……

风雅说,他把我救起后,就理所当然认为我就是他的人了,于是洪水还没退完,他就赶紧来我家提亲了。

当时,尽管我跟我妈都坚决不同意,但是我爸却同意了。因为我爸太老实了,他老爱说什么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

风雅很快就潸然泪下了。

我没再让她说下去,而是开始亲吻她,爱抚她。

再后来,我则干脆半跪下来,像是宣誓那样对她说,风雅,请你一定要相信我,我绝对不是他那种大混蛋,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爱你的,我更会和你一起把曦曦抚养成人的。

风雅立刻呆住了,开始直愣愣地紧盯着我。

我又一股脑儿地说了一大堆,想要进一步说服她。

这时,风雅拿起一个粉红色唇膏,开始在她红唇上涂起来,结果我足足说了十几分钟,她也足足涂了十几分钟。每次刚涂好,她就立刻会来亲吻我,使劲儿把唇印印到我脸上,然后再重新涂。她竟然如此反复了十几次,直到把我脸上弄得到处都是唇印。

后来,风雅突然问,哎,小作家,你看我涂成这样漂亮吗?

我当时没吭声,使劲儿地点了点头。

红酒

从那天起,我和风雅就秘密同居了。

刚开始,我们之间很甜蜜,基本就跟那些新婚小两口差不多,反正只要一回家,只要曦曦不在场,她就立刻会把自己变成一个娇滴滴的小女人,不停地黏着我,让我一下子就掉进了梦寐以求的蜜缸里。

只可惜,风雅很快就变得不可理喻和歇斯底里了。

譬如,她先是把朱颜推荐到一家报社当记者,然后又推荐我去一家杂志社当编辑,结果因为我俩全都舍不得走,她就突然把我俩给骂了一个狗血喷头。

再譬如,她还老是逼我去跟朱颜约会,一旦我不想去,她就会把我臭骂一顿。而且,她现在还开始酗酒了,并天天逼我写诗赞美她,倘若我写不出来或者写不好,她就会又哭又闹,跟我发脾气,说我根本不爱她,说我肯定已经嫌她老了,经常弄得我很抓狂。

直到有一天,我们得知风雅其实早就濒临绝境了,才知道这一切都是金子多祸害的。因为,金子多曾经几次拿风雅传媒作担保,所以当他前不久突然卷款潜逃后,她就不得不替他承担更多债务了,还导致她自己的公司破产了。在如此重压下,她又岂能还像一个正常女人那样呢?

那夜,我趁风雅正高兴,就问她,风雅,你究竟还缺多少钱才能补上那些窟窿啊?要不然我把我老家那套房子卖掉怎么样?那套房子能卖一百多万的。

风雅先是愣了愣,就开始用她红嘟嘟的嘴唇来亲我,等她再次在我脸上印了十几个唇印后,她才笑嘻嘻地捏着我的腮帮子说,傻瓜,我还用你帮我还债啊,我能撑得住的,事情就快搞定了,一切就快要一了百了啦。

那时候,风雅愈发喜欢看我的小说了,于是为了哄她高兴,我就天天不停地写啊写,写完了就赶紧请她看,然后再跟她认认真真地谈意见。有时候,就因为谈意见,我们可以一整晚不睡觉,而她那时则会重新变成原先的那个风雅,既很高贵典雅,又很知情知性,简直让我痴迷得不行。

那天是风雅三十六岁生日。我和曦曦为她庆祝后,趁曦曦睡下了,她又要再喝一点儿酒,还像第一次那样,我们都把自己喝得晕晕乎乎的。可是,我万万想不到,喝着喝着,她就突然闹开了。先是指责我为什么不给她买蛋糕,当我结结巴巴地辩解,说是她自己不让我买,因为她和曦曦都不喜欢吃蛋糕时,她就干脆拿起酒瓶子泼我了,并把剩下来的半瓶红酒全都倒在了我的脑袋上。

风雅痛骂着,你们这些臭男人,死男人,就想着玩弄我,把我当工具,把我当玩偶,你们全都是大混蛋……

我终于被风雅激怒了,一把抱起她,将她扔到了大床上。我牢牢地按住她,瞪着她,而她也同样怒视着我。其时,我们都怕吵醒曦曦,就一直无声地博弈着,不停地翻滚着,并把床单、被子,还有我们身上的衣服全都弄得一团糟。

很快,我们就累坏了。我突然笑起来,笑着笑着,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淌。风雅也同样笑起来,甚至比我笑得还夸张,后来可能是怕吵醒曦曦,她就干脆把脸埋进我的怀里。

风雅突然说,我好累啊,小作家,我扛不住了,我扛不住了,我真扛不住了……

次日黄昏,我们就来到了三十三层的楼顶上。

钻戒

风雅死后,我和朱颜、还有原先的其他同事全都参加了她的葬礼,而在葬礼之前,我则特意把曦曦带回我老家,让我爸妈陪曦曦玩起来。

朱颜原本很强悍,可是在葬礼上,她却显然哭得最凶,甚至因为我没哭,她还狠狠地拍打我,就好像是我害死风雅的。

我一直听任朱颜打,就不哭,就不哭,打死我也不哭。

但是,我还是很快就哭了。因为,警察很快就找到我,说是金子多已经被逮回来了,而且被他卷走的八百万资金还剩六百多万元,而按风雅的遗言,由于我是曦曦的监护人,所以这笔钱现在应该是由我来支配。

我就是在这时哭起来的,只觉得天意实在太作弄人了。

那天晚上,我之所以会离开风雅,是因为朱颜终于约到著名心理医生倪大夫了。

可是,我实在想不到,等我见到倪大夫后,我的心却突然莫名地慌起来,甚至担心风雅可能会从那个三十三层的楼顶上跳下去。

我赶紧让朱颜给风雅打电话,说是我喝醉了,想把她骗过来,然后再请倪大夫开导一下她。

没成想,风雅来是来了,可是伴随一阵刺耳的急刹车声,她却犹如一片落叶飞起来,并永远地飞进了我的记忆里。

而现在,我再次来到这个楼顶上,一看风雅竟然还在那里伫立着,就赶紧走过去,单膝跪地,将那枚玫瑰金色的钻戒戴到她的无名指上。

然后,她又款款拉起我,我们就亲密地拥抱起来。

她说,小老公,你不用担心我,既然你已经向我求婚了,那我肯定会好好活着的。

我说,是啊,我们一定要好好活着,就算千难万难,我们也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随即,我和风雅就一起向西眺望。

此时,晚霞已经落尽,华灯已经初起,在这座大都市里闪耀着,并渐渐地汇成我们人间的银河系。

于是,我们就在人间的银河里拥抱着,仿佛可以一直抱下去,一直抱到地老天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