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家属经商办企正步步收紧
2022-08-02曾那迦
│文本刊全媒体记者 曾那迦
6月26日,银保监系统一日三名局级干部遭到处理。上海银保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韩沂被“双开”;江西银保监局原二级巡视员章莳安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银保监会法规部原一级巡视员蔡江婷被开除公职。
巧的是,这三人的贪腐之路都少不了配偶的参与。韩沂被指家风不正,对配偶失管失教、放任纵容;章莳安配偶对其贪腐行为推波助澜,甚至直接上阵;蔡江婷伙同配偶以高价出售股份方式非法收受财物。
能否管好家属子女,对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考验。虽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出台过相关规定明令禁止党政干部子女、配偶经商,但是近些年一些案件表明,领导干部纵容配偶、子女等亲属利用其影响经商谋利的情况仍易发多发,滋生腐败现象。
近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的出台再次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廉政瞭望·官察室记者:“相比以往,新规更为精准,规范化程度相对较高,而且抓住了重点人群,即决策层领导。”
从中央到地方,如何一步步扎紧“栅栏”,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行为?
三令五申:挡不住权力变现
1984年至今,党中央、国务院就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问题发布了20余条禁令。
在改革开放最初十年,随着市场经济蓬勃发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凭借影响进行倒买倒卖等违规违法活动出现苗头。这一时期中央开始出台措施,明令禁止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
198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明确指出,乡(含乡)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一律不得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也不允许利用职权为其家属、亲友所办的企业谋取利益。第二年,《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出台,规定凡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除在国营、集体、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在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而兴办的劳动服务性行业工作外,一律不准经商。所有干部子女特别是在经济部门工作的干部子女,都不得凭借家庭关系和影响,参与或受人指派,非法倒买倒卖,牟取暴利。
这一时期,一些领导干部开始让配偶子女“布局”海外,成为裸官。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落马后被曝光,其妻王兴早就带孩子移居美国,于上世纪末在美国买房、开公司。
世纪之交,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一段高速发展时期。同时官商勾结、家族式腐败的案例甚于以往。
2000 年7 月31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据媒体报道,其原配是“广西高速公路修建指挥部”负责人,两个儿子均为建筑公司老板,形成老父批核、母亲监察、儿子承建的“一条龙”服务。
2001年2月,中共中央出台《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试行)》,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地区个人不得从事房地产、广告、律师、娱乐业及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不过,仍有人顶风作案。贵州省委原书记刘方仁帮下海经商的儿媳易某“打招呼”,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好处费500万元。2004年刘方仁被判处无期徒刑。
随着这一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越来越多,2010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但从客观上看,上述政策法规收效不明显,不少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部分领导干部家人成为经商办企的贪腐“影子”。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儿子赵晋曾是多家房地产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少麟为给赵晋实际控制的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400余万元。赵晋还在其父帮助下骗取有关机关审批文件,购买外汇并汇往境外,共计美元4170余万元。
对这段时期内出台的政策法规,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很多党员领导干部经不起“枕边风”,或经不起所谓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态的诱导,利用手中的权力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虽然之前已出台了很多相关的制度,但这些制度从总体上来说,原则性过强,操作性不强。要求提得很高,但执行力度不够,甚至没有相应的保障性措施。”他说。
地方探索:权力越大、要求越严
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将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2013 年,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3月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谈到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问题,强调“对领导干部,要求就是要严一些”。同年,中央组织部成立中央规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省区市和中央单位规范工作制定相关规定,出台配套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制定禁业范围参考意见。
2015 年起,中央先后在上海、北京、广东、重庆、新疆5个省区市开展试点。
上海率先拿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其中,一是明确省部级领导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二是明确市委、市政府委办局正职、区县党政正职、市管企业正职等重点管理岗位的领导干部,其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不得在本市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上海针对市管干部配偶、子女不准在本市经商办企业等规定非常严厉,这次新规也明显吸收了这些试点的成果。”庄德水说。
2016年,北京市委出台了相关规定,正局职或相当于正局职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对省部级领导干部要求严于局级领导干部、对正职领导干部要求严于副职领导干部、对公权力比较集中的部门领导干部要求严于其他部门领导干部。由于外国驻华机构较多,北京市还明确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担任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等情况”纳入被规范对象。
广东省制定的规定针对厅级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将经商办企业行为界定为3种投资行为和2种从业行为。其中从业行为有领导干部配偶受聘担任私营企业的高级职务,在外商投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情况。
重庆市为防止出现“名退实不退”等问题,把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工作纳入巡视工作、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内容,并按照每年2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严格实施“一方‘退出’”,即存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拒不退出的,领导干部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的规定新增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他人代持或者隐名投资等形式经商办企业”等情形,防止领导干部以隐蔽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
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却仍有很多人铤而走险。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冯国庆通过妻子曹某开设的工艺品店,以远高于鉴定价值的价格向多名企业负责人出售翡翠首饰、挂件等,并从中获利184万余元。
在地方积极试点的同时,各部委也在进行制度探索,出台相应措施。比如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工作人员廉政守则》和《国家能源局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范》两项规定,对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特别是从事个体经营、投标活动等方面提出“六不准”。
上述试点中的突出经验都在此次出台的新规中得以体现。
新规出台:对新型腐败收紧“卡口”
2022 年5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分别提出了禁业要求,领导干部职务层次越高要求越严,综合部门严于其他部门。
此番出台的新规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把当前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诸如利用中介机构恶意诉讼、利用私募基金利益输送等新型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纳入监管范围。
从中央规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到新规出台,前后历时近7 年,集中规范工作按照“先试点再推广,先地方再中央单位”的路径一步步走下来。
专家认为,“从这个《规定》的出台,我们可以看得出来,中央现在越来越重视对中高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把其配偶、子女等也纳入到监管范围中来,并非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执业权利等的侵害,而是对领导干部提出更高的要求。”
同时,新规兼顾到之前的一些规定,比如把领导干部个人报告有关事项的要求、查核处理的方式都融入进来。“它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很强,体现了我们现在‘双管齐下’的基本策略,既管好领导干部,也要管好其身边的人。”庄德水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