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独-形-化
——先秦思想中的诚论谱系
2022-08-01赖区平
赖区平
自简帛《五行》等文献出土以来,学界对慎独的含义、不同文献中慎独的含义是否一致等问题做了深入探讨。例如,独非指独处,而是指心或“内心的专一状态”(1)梁涛:《郭店楚简与“君子慎独”》,梁涛、斯云龙编:《出土文献与君子慎独——慎独问题讨论集》,桂林:漓江出版社,2012年,第36页。。而内心专一其实是心志之一,可见慎独有一个心志论的背景。(2)龙涌霖:《早期儒学心志论及其慎独工夫——从简帛〈五行〉的“一”谈起》,《古典学研究》第4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188-200页。这对理解传世经典文献很有启发,同时也激活了更多有意义的问题。以《大学》为例,意是有善有恶的吗?传统对此有不同看法。另外,《大学》说“诚于中,形于外”,真的指小人心中“实有此恶”而形见于外吗?(3)[宋]朱熹:《朱子语类》,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1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524页。那样的话,诚和形都是可善可恶或中性的。现在,如果说独是心志之一,这对理解意、诚和形的性质问题有何影响吗?我们知道,古典思想中有一种认为诚则能感动事物、精诚则能感应的诚论,(4)[日]佐藤将之:《战国时代“诚”概念的形成与意义:以〈孟子〉、〈庄子〉、〈吕氏春秋〉为中心》,《(台湾)清华学报》2005年第2期。其中有感应论的底色,构成儒道各家的共识。本文的思路是,在此基础上做一个拓展研究,提出先秦思想中有一条关涉“诚-独-形-化”的拓展了的诚论谱系,从而将相关问题和观念群置于更大的思想场域中,加以整体把握。
一、《中庸》诚论谱系的三个层次
《中庸》开篇说戒慎恐惧乎其所不睹不闻,又说慎其独。这是学界研究慎独问题时都会关注的。不过,为了把握慎独的语境,让我们把眼光投向此篇后半部分。那里先谈诚明的关系,接着是“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一段,然后就说:
其次致曲,曲能有诚,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为能化。(《礼记·中庸》)
前段讲至诚的圣人能尽自己、他人以及万物全体之性,这段则讲其次未至诚之人,如何通过修养努力达到至诚。其中包括了从曲到化共八个环节,可略分三个阶段或层次,第一层是曲、诚(致曲),第二层是形、著、明,第三层是动、变、化。
按朱子注:“致,推致也。曲,一偏也……其次则必自其善端发见之偏,而悉推致之,以各造其极也。”(5)[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2021年,第33页。可注意的是,曲不是随意的偏曲,而是偏曲之善。例如气质温厚之人偏于仁,气质刚毅之人偏于义,曲虽是偏,却是善之偏。朱子也强调:“伊川说得好,将‘曲’专做好处,所以云‘或仁或义,或孝或弟’,就此等处推致其极。”“然观其下文‘曲能有诚’一句,则专是主好说。”(6)[宋]朱熹:《朱子语类》,《朱子全书》第16册,第2119页。这点对于理解整个系列非常重要:曲是善的,意味着其后的诚、形以至于化,也都是善的,而非可善可恶或中性的。
致曲就是将一曲之善全都推到极致的地步,朱子认为这正如孟子说的扩充其四端。(7)[宋]朱熹:《四书或问》,《朱子全书》第6册,第597页。这个推致、扩充包含几个方面:首先,是让善意善行做到极致。像《大学》所说的,好善“如好好色”、恶恶“如恶恶臭”,好恶都做到十分真切,而不是在好善的同时又有一分不情愿的意思,或这个好事只做到七七八八的地步。在这个过程中,就逐渐形成了真切而恒常的德性。其次,是将此一偏曲之善推扩到所有同类的事。不是一事或部分事如此,而是同类中事事如此,充满其类。后来朱子解释此章时尤其强调这点。最后,是将所有偏曲之善都一一推致其极,做到十分真切并充满其类。即不是扩充一个善端,而是四端众善都扩充至极,朱子注文说“悉”推而“各”造,就是这个意思。以上三方面,分别指向偏曲之善的深度、广度(扩展范围)、数量(众多偏曲之善)。(8)陈荣开也对“致曲”做了细致分析,只不过从量和质两个方面展开。(参见陈荣开:《“致曲”进程中质的提升与量的扩充的相互关系——朱子对〈孟子〉“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章的诠释》,《哲学动态》2018年第1期。)换个说法,无论是一种偏曲之善还是众多偏曲之善,都要在深度上做到真切、在广度上充满其类。
那么,“曲能有诚”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说偏曲之善里就有诚,还是说曲能进一步做到诚?对此,朱子认为,曲也是能有诚的,但这句话应是后一个意思。(9)[宋]朱熹:《朱子语类》,《朱子全书》第16册,第2121页。这表明,从曲进到诚有一个过程。诚者实也,曲虽然是善,但还没有十分切实,也没有充实其类,因此要进一步在深度、广度上都落实了,才叫做诚。朱子说:“‘其次致曲’,则未能如此,须是事事上推致其诚,逐旋做将去,以至于尽性也。‘曲能有诚’一句,犹言若曲处能尽其诚,则‘诚则形,形则著’云云也。盖曲处若不能有其诚,则其善端之发见者,或存或亡,终不能实有诸己。故须就此一偏发见处,便推致之,使有诚则不失也。”(10)同上,第2119页。可见,朱子认为,这里的“诚”是尽其诚、推致偏曲之善使之有诚,因此跟“致曲”同义,至少包含了“致曲”的两个方面,即在深度上要十分真切,在广度上要充满其类。当然,下面会看到,如果结合《荀子》《大学》所说,还可设想另一种理解:《中庸》这里的“诚”只指前一义(在深度上十分真切),“曲能有诚,诚则形”的表述省略了后一义(在广度上充满其类)。
以上是第一层。第二层是形、著、明。朱子注:“形者,积中而发外。著,则又加显矣。明,则又有光辉发越之盛也。”(11)[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3页。偏曲之善能达到诚,“善而皆诚有诸己”(12)[明]王夫之:《四书训义》(上),《船山全书》第7册,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第191页。,积聚于中就会形见于外,将这“诚”表露在言语、动作、行为中。“‘著’则人闻其言而知其为善言,见其行与动而知其为善行善动。‘明’则言为法,行为则,动为道,与天下共明斯道矣。”(13)[明]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船山全书》第6册,第549页。形、著、明,指这内在的“诚”通过外面的言行事业而形见出来,乃至于显著、彰明而有光辉,其表现的程度不断加强。
第三层是动、变、化。朱子注:“动者,诚能动物。变者,物从而变。化,则有不知其所以然者。”(14)[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3页。由诚而发的言行事业,真实不虚,自然能打动人,使人改过变善,日迁于善而不自知。船山更细致地解说:“夫既明而光辉见于天下,则人心之欣动自有不容已者,耳目一新而心志警,‘明则动’矣。夫志未动则习于旧染而安之,既已动矣,自勉于善之可为,自力于不善之必去也,‘动则变’矣。习而不变,则必待督责而后改,既已变矣,不善日已远而忘其故态,善日以迁而无待劝进也,‘变则化’矣。至于变,而以正人心于当然,至于化,而且以顺人心于固然矣;则存诸中者流行于天壤矣。”(15)[明]王夫之:《四书训义》(上),《船山全书》第7册,第192页。动是不容已地被初步打动;变、化二者相对,变是渐变,还需勉力,化是顿化,顺其自然。动、变、化,三者体现了不同强度的诚能动物之力量,是一个程度不断加深的感应作用过程。
总的来看,“其次致曲”一段在诚论的语境下描述了诚或修养的三个层次,由此而达到至诚。其中,“诚则形”“明则动”是两个大的转关处;而从形到著、明,从动到变、化,则指示两个大关节各自内部的转进。元儒许谦说:“形著明,就己上说;动变化,就物上说。”(16)[明]胡广等纂修,周群、王玉琴校注:《四书大全校注》上册,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14页。“曲-诚”意味着自身内在的状态和努力,这是基础;“形-著-明”就这诚表现在自身的言行事业上而言,而“动-变-化”则就内在的诚及其外在表现对人物的作用影响而言。内在、外在及其影响,这三个层次并非相互隔绝,也不是截然分别先后,内在的诚善必表现于外,并对事物产生影响。
从“曲-诚”到“形-著-明”再到“动-变-化”,《中庸》诚论谱系的这八个环节、三个层次与“慎其独”是否有什么关系呢?要厘清这个问题,还得接着看孟子、荀子等的相关论述。
二、《孟子》论人的六个品级
谈到孟子的诚论,人们会想起“居下位而不获于上……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孟子·离娄上》)和“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尽心上》)这两段,前一段更直接提出诚则能动的观念,朱子在解《中庸》“明则动”时,也援引此说而注:“动者,诚能动物”。以下不拟探讨直接谈此观念的章节,而是基于此着重关注下面这一章:
5.专业团队建设。除了建筑施工企业所擅长的施工协调管理能力外,设计能力、设备制造/采购能力在EPC模式中至关重要。因此,建筑施工企业需裨补阙漏,组建专业团队时强化优势能力,更关注弱项、缺项,如单独设置设计管理、合约采购部门。加强团队培训,增强主导意识,不断总结提高设计、计划管理、采购或制造能力。针对风电、化工等成熟领域,培养工艺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应拥有行业背景,同时具有极强的管理协调能力的复合型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应着力培养能力强、高水平的项目负责人,不断挖掘、储备专业人才,形成人才梯队,为后期项目大规模开展打下坚固基础。
浩生不害问曰:“乐正子,何人也?”孟子曰:“善人也,信人也。”“何谓善?何谓信?”曰:“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乐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孟子·尽心下》)
这里因评价乐正子,而分出了人物的几个品级:善、信、美、大、圣、神,朱子称为“六谓”之说:“要见等级,只是孟子‘六谓’之说。”(17)[宋]朱熹:《朱子语类》,《朱子全书》第15册,第1245页。
一个人处心行事、待人接物,让人们觉得他是可欲可爱的,这个人就是善人。不过,这种善“或其天质之美,或其知及而勉慕焉,未必其真以为然,而果能不失也”(18)[宋]朱熹:《四书或问》,《朱子全书》第6册,第1010页。,即这善未必真实不虚、稳固不失。朱子注引张子说:“志仁无恶之谓善,诚善于身之谓信。”(19)[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78页。善人有志于仁,就不会为恶了,但这种志向可能还不真切,善不稳固实有,有时可能缺失。因此还要努力,以求真实地保有这善在身上,这就是信。“凡所谓善,皆实有之,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是则可谓信人矣。”(20)同上,第378页。此处援引《大学》诚意章之说来解,据此,“信”对应于《大学》的“诚意”或其要达到的结果,即“意诚”。
由有诸己之诚信,就可进到充实之美。“力行其善,至于充满而积实,则美在其中而无待于外矣。”(21)同上,第378页。信人能够好善如好好色、恶恶如恶恶臭,恻隐或羞恶之意已很真切,但仍难免有未能好善或恶恶的情况。例如孟子就曾批评乐正子:“子之从于子敖来,徒餔啜也。我不意子学古之道,而以餔啜也。”(《孟子·离娄上》)乐正子已是信人,却仍为了求食获利而不择所从,没能贯彻其所学之道。“观其从于子敖,则其有诸己者或未实也。”(22)同上,第379页。可见,哪怕一个正义的人,只要未能“充类至义之尽”(《孟子·万章下》),就难免做出不合道义的事。原因在于,羞恶之义所含盖的事类,其数量很庞大,总有细微难辨之事,“信人”虽然实有其善,仍未充满其类:“善之量大,自微小而积之,以彻乎万事万物,而皆有其必合之则,则在于充;善之体微,自显著而求之,以极乎不睹不闻,而皆有其无妄之真,则在于实。”(23)[明]王夫之:《四书训义》(下),《船山全书》第8册,第937页。同一类善事,其量旁大、其体细微,能够充满而积实,方是美人。在《孟子》文本中,“充”特指在广度上充满其类,而非在深度上追求真切。如孟子说:“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孟子·公孙丑上》)这里的“有”和“充”是一个对子,二者恰对应于信(有诸己)和美(充实)。
接下来,是“充实而有光辉”之“大”。朱子注:“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则德业至盛而不可加矣。”(24)[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78页。善、信、美表露在外面的言行事业中,光辉照物,这就是大。
然后是“大而化之之谓圣”,这里的关键是“化”的问题。化一般有二义,一是化物(包括化人),使物被感化;二是修为者自化,修为进入化境。赵岐、王船山主前说;张子、朱子主后说。朱子注:“大而能化,使其大者泯然无复可见之迹,则不思不勉、从容中道,而非人力之所能为矣。张子曰:‘大可为也,化不可为也,在熟之而已矣。’”(25)同上,第378页。化指修行者化掉其大之迹,入于化境。而赵氏注:“大行其道,使天下化之,是为圣人。”(26)[清]焦循撰、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994页。化指使天下为圣人所化。王船山钦服张子、朱子,但此处则认为:“‘化’,《注》语太高而无实,盖亦物为所化耳。风动一时,兴起百世,不待教导,而物自趋于善。”(27)[明]王夫之:《四书笺解》,《船山全书》第6册,第374页。化指物为人所化。笔者也认同“化物”之说,理由如下:其一,孟子别处也说到“化之”:“君子之所以教者五:有如时雨化之者……”(《孟子·尽心上》)这是说君子教化人,就像及时雨之滋润草木一样,这个“化之”是化人、化物之意。其二,更重要的是从整体结构上来看。此章揭示了一个有不同层次的诚论谱系,诚能动物、化物,乃是诚论的题中应有之义。大而化之之圣作为其中一个层次,化最好解为化物。如下所论,如果结合《中庸》《荀子》来看,这点将会看得更清楚。当然,诚而能化物,也说明施诚者自修已达化境,二者是一体之两面,从义理上说本无冲突。
最后,是“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圣与神是否同一品级,未有定论。程子、朱子以为是同一品级,朱子注引程子说:“圣不可知,谓圣之至妙,人所不能测,非圣人之上又有一等神人也。”(28)[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78-379页。赵岐、王船山则以为圣、神二者是不同级别,笔者认同此说。赵氏注:“有圣知之明,其道不可得知,是为神人。”(29)[清]焦循撰、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第994页。此处提及圣知(智),按孟子对“圣”有独特用法,认为伯夷、伊尹、柳下惠也是圣人,是圣之清、任、和者,孔子则是“圣之时者”(《孟子·万章下》)。差别在于,孔子兼具圣智,而其他三位虽在某一德性上做到极致,但智德有所欠缺。据此,伯夷等是各尽一德之圣人,而孔子则是高于一般圣人的神人。船山正是这样看的:“‘不可知’者,不据一德以极其至,乃时中之妙,即至于圣人,尚不知其从心不逾之矩,而大人以下,愈不能测。”(30)[明]王夫之:《四书笺解》,《船山全书》第6册,第374页。神人将众德都发挥到极致而有时中之神妙,这是连圣人都没法测知的,更不用说大人以下之人了。
《孟子》这里的“善”,也就是《中庸》的“曲”,即偏曲之善;而“信”和“美”则恰好对应《中庸》曲能有诚之“诚”的两方面:在深度上要十分真切,即是信;在广度上要充满其类,即是美。诚者实也,这既是一事要诚(十分真切、实有诸己),也是事事要诚(充实其类)。这样一来,《中庸》的“诚”就包括《孟子》说的信和美。若结合《大学》的诚意和《中庸》的曲能有诚,可见诚(实)有广狭二义:狭义的诚指善之实有诸己、真切切实,这就是《孟子》的有诸己之“信”,在此,诚、信是一个意思,如孟子说:“彼以爱兄之道来,故诚信而喜之,奚伪焉?”(《孟子·万章上》)诚、信二字同义并用,与伪相对;广义的诚则还包括善之扩而充之、充实其类,即兼含《孟子》的有诸己之“信”和充实之“美”。但无论哪种含义,诚(信、美)都是纯善无恶的。
关于“大”,孟子说大是有“光辉”的。前引朱子注解“大”时,提到“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此语出自《礼记·乐记》。有趣的是,朱子也援引此语来注解《中庸》“诚则形”之“形”:“形者,积中而发外。”并且,朱子还援引《孟子》“光辉”之说来解《中庸》“著则明”之“明”:“明,则又有光辉发越之盛也。”(31)[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3页。贯串来看,“大”其实包含从发形于外到昭明光辉的整个过程,换言之,《中庸》诚论的第二层分为“形、著、明”三个环节,《孟子》则一言以蔽之,曰“大”。
与此类似,孟子说“大而化之之谓圣”,大之后就是圣。而《中庸》则说“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明之后有动、变、化这三个步骤。从动、变到化是一个程度不断加深的感应作用过程。这个感应过程,《中庸》分为三个环节,而《孟子》则只提到最后一环,即化物、化民之圣。结合圣、神来看,则《中庸》详列“化”及其前的环节,而《孟子》则侧重“化”及其后的环节。尽管如此,这整个历程的基本轮廓还是大致相近的。如果说《中庸》构筑了三层次、八环节的诚论谱系,那么《孟子》论人的六个品级显然也基于诚论谱系而形成。可见对于身心修炼历程、人物品级,或者说诚论谱系,思孟之学有一个基本一致的看法。但这是否仅限于思孟之学呢?
三、《荀子》的诚论谱系
现在,让我们来看非议思孟的荀子所讲的那段著名的诚论话语:
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诚心行义则理,理则明,明则能变矣。变化代兴,谓之天德。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四时不言而百姓期焉。夫此有常,以至其诚者也。君子至德,嘿然而喻,未施而亲,不怒而威。夫此顺命,以慎其独者也。善之为道者,不诚则不独,不独则不形,不形则虽作于心,见于色,出于言,民犹若未从也,虽从必疑。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上为尊矣,不诚则卑。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唯所居以其类至。操之则得之,舍之则失之。操而得之则轻,轻则独行,独行而不舍,则济矣。济而材尽,长迁而不反其初,则化矣。(《荀子·不苟》)
这段话的中心,是“善之为道者,不诚则不独,不独则不形,不形则虽作于心,见于色,出于言,民犹若未从也,虽从必疑”这一整句。不形而民不从,反过来讲,能形则民就会从。所谓“从”,指民之顺从、从化,实质就是上文的“能变、能化”,下文的“化万物、化万民”。孔子说:“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述而》)朱子注:“从其善而改其恶。”孔子又说:“法语之言,能无从乎?改之为贵……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末如之何也已矣。”(《论语·子罕》)另,前引朱子注《中庸》“动则变”也说:“变,物从而改。”民能“从”在上位者,就会迁善改过。荀子此言大意是:善这种东西,如果不能做到诚,就不能做到独;如果不能做到独,就不能进而做到形;如果不能做到形,就不能做到使民顺从而变化。由此来看,“善之为道”这一整句提示了“善、诚、独、形、从(变-化)”这样一个内部连贯的谱系。
接着再看这段话的前面部分:“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诚心行义则理,理则明,明则能变矣。变化代兴,谓之天德。”可知“善之为道者”之善,具体指仁义。关于变、化,杨倞注:“驯致于善,谓之化;改其旧质,谓之变。”变是改过,化是迁善。有学者说:“变者化之渐,化者变之成,其实亦相通。”另有学者说:“上文属化于仁,属变于义,本自互文,不必拘拘。或变或化,与时俱行,故曰天德。”(32)王天海校释:《荀子校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04页。变、化二字互文相应。变、化二字在对象或程度上有别,但也可相通。由此类推,这里说的“形-神”和“理-明”,也有互文的意味。这部分是说,仁义之善要诚心去坚守和执行,如此则能形-神/理-明,能做到后者,则能变/化。这里展示了“仁义(善)、诚心、形-神/理-明、变化”这样一个谱系。
类似地,这段话后面的部分说:“操而得之则轻,轻则独行,独行而不舍,则济矣。济而材尽,长迁而不反其初,则化矣。”关于“独行”,杨倞说是“慎独之事自行矣”(33)同上,第107页。,则这里的“独”是名词,即独这种东西。操而得之,这个“之”当指前文所说诚心所行、所守的东西,即仁义之善;能操而得之,即是实有此善;这样就会轻,就能独自或“专一而行道”(34)同上,第107页。,这里的独应是形容词,但也照应慎独之独;这样不舍不失,就能救济民众,这是独行之善表现在行动事业上;能济民而极尽民材,民众就会持久迁善而不会返回到最初状态,如此则民就会从化了。因此,这部分又提到“之(善)、得(诚)、轻-独-不舍、济(济民)-化(化民)”这样一个谱系。
综观这段话的前、中、后几个部分,可以得到这样大致类似的谱系:
《荀子·不苟》的诚论谱系前部仁义诚心形-神/理-明变-化中部善诚独形从后部之(善)得(诚)轻-独-不舍济(济民)化(化民)整合善诚独形-明变-化
在这段话中,荀子反复谈了几次修养的历程,其轮廓大致相近,这是值得注意的。其中最大的差异在于,从诚到形的过渡问题。为论述方便,这点下面再详谈。此外,前部不仅提到“形”,也提到“神”,而且还有与“形-神”并列的“理-明”路线。理是条理清晰、秩序井然,如此则可见纹理之彰明。另外,后部不仅有“独”,还描述了“轻”“不舍”,形成“轻-独-不舍”的三个小步骤。由此,整合三部分的论述,则可得到一个较完备的谱系:善(仁义)、诚、独(轻-独-不舍)、形(-神/理-)明、变-化。
四、一个对照分析
如果进一步将《荀子》的谱系对参《中庸》,尤其是《孟子》,并进而对观《大学》,情况就更明晰了。最明显的是,《荀子》的“善之为道”一段,与《孟子》的“可欲之谓善”一段,极其相近。首先,“善之为道”的善,即是可欲之善。而这种仁义之善还不稳固,所以需要诚心持守执行,使此善实有诸己。《荀子》接着说,此善“不诚则不独,不独则不形,不形则(不从)”,这是否定性的讲法;肯定性地讲就是:此善若能诚,则进而能独;能独,则进而能形-明;能形-明,则进而能变-化(能从)。《荀子》的诚、独、形-明、变-化,大致正对应于《孟子》的信、美、大、圣(化)。《荀子》的诚是狭义之诚,如前所说,这也就是信,即切实保有此善在身上。
而这诚信之善进一步在身上扩充夯实、充满其类,以至无所往而不为仁、无所往而不为义,使这诚/信在身上达到极致,这就是美。换言之,如果此处所论《孟子》《荀子》的谱系大致不谬,那么独与诚确有内在关系,但二者并非等同。独就是美,也就是诚的极致。诚在广度上充满其类,扩充至极处,使得同一类事中事事皆诚,就成为独。按《中庸》末章说:“《诗》云:‘潜虽伏矣,亦孔之昭!’故君子内省不疚,无恶于志。君子之所不可及者,其唯人之所不见乎!”朱子注:“承上文言‘莫见乎隐、莫显乎微’也。疚,病也。无恶于志,犹言无愧于心,此君子谨独之事也。”(35)[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40页。朱子将此处关联于《中庸》开篇慎独之说,可谓洞见。只不过,这里的独并非指有善有恶的意念,而恰是那虽潜伏却仍昭明的“志”。而据简帛《五行》,独也指心志之一。可见,《中庸》《五行》的慎独含义相同。从诚论谱系来看,独是心志之一,而这就是诚的极致,二者是相通的。
接下来,《孟子》中的“大”隐括了《中庸》第二层次的三个环节“形、著、明”,而荀子则说到“形-神、理-明”,其中,形、明均见于《中庸》,显然这几组用语同属一个阵营。最后,与此相似,《荀子》的“变-化”,《孟子》的大而化之之“圣”,《中庸》的“动、变、化”,也都隶属相同的层次。
这种类似的描述也见于其他文本。如《易传》说:“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传·文言·乾》)存其诚,对应于诚;善世而不伐,是诚的施用,形见于行动事业中;德博,博即是“大”;德博而化,即是大而化之之圣。
当然,诸多文本乃至其内部的描述中也有不少差异。例如《孟子》《荀子》中的神含义有别,至少在表述上,《孟子》的神在化之后,《荀子》的神则在变-化之前。又如,《荀子》“养心莫善于诚”一段话三个部分的论述中,前部和中、后部之间就有一个重要差异:前部从诚直接到形,中、后部则在二者之间还有过渡环节。中部说“不诚则不独,不独则不形”,在诚和形之间还有一个“独”的步骤;后部的意思也类似,在“得”(诚)和“济”(济民、形于外)之间,更有“轻-独-不舍”的环节。而前部只是说“诚心守仁则形”,即由“诚”直接到“形”,省略了“独”这一环节;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为,“诚心”本身包括了诚和独两个环节,这是广义之诚。
如果对照诸家之说,这种差异就更清楚。(1)《荀子》说的“不诚则不独,不独则不形”,类似于《孟子》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后者在信、大之间还有“美”,前者在诚、形之间还有“独”。(2)《荀子》说的“诚心守仁则形”,则类似于《中庸》的“诚则形”、《大学》的“诚于中,形于外”。前面说到,《中庸》“曲能有诚,诚则形”的“诚”,可理解为包含两义:在深度上十分真切(信)、在广度上充满其类(美);但也可设想,诚其实只包含前一义,而省略了后一义,也就是省略独或美这一环节。同样,《大学》“诚于中,形于外”的诚,也可有这两种理解。平实地看,这两种理解都通。我们知道,《中庸》《大学》《荀子》都提到了慎独,《大学》《荀子》还是在同一段落中提到慎独。无论采取何种理解,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文本的作者们都不会忽略,在诚(狭义之诚)和形之间,还有“美/独”这一环节。若此说不谬,则我们大可在《中庸》《大学》的整个谱系中补足“独”这一环。简言之,诚、独既有分别,又有关联,独是诚(狭义)的扩充极致,而广义之诚则包括独。
这样一来,《中庸》《孟子》《荀子》等先秦文献描述了一个轮廓相近的、关于修养历程或人物品级的谱系,其核心是“诚能动物”的观念,可谓“诚-动”之说的扩展版和系统化,是一个包括“善-诚-独-形-动-化”等步骤在内的诚论谱系。不同文本强调了不同的环节和层次,例如《中庸》提及“曲-诚、形-著-明、动-变-化”八个环节,大略可分三个层次;《孟子》则从人的六个品级来总结这个谱系:善、信、美、大、圣、神;《荀子》甚至在短短一段话中提出几种近似而又有别的论述,大致包括“善、诚、独、形-神/理-明、变-化”诸环节。如果将诸多文本整合起来,大致是包含“善-诚-独、形-著-明、动-变-化”诸基本观念的诚论谱系。其中可分三个层次,每个层次又有三个环节。第一层次是内在的真切、充实过程,诚的力量不断加深加广,第二层次是外在的形著、昭明过程,表现为各种行动举措、事业功绩,第三层次是诚的内力及其外在事业对天下之人、天地万物所起到的变化作用,表现为感动众物、变化万民。这一谱系可列示如下。为了方便,这里将《大学》有关“意、诚意、慎独、形-著”之说也先行列出,下面再作说明。
先秦思想中的诚论谱系《中庸》曲诚形-著-明动-变-化《孟子》善信美大圣-神《荀子》善诚独形-神/理-明变-化《大学》意诚独形-著综合善诚独形著明动变化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
五、诚-独-形:重思《大学》诚意章
这一诚论谱系有何意义?对我们理解相关文本和观念有何启发?整个诚论谱系以善为前提和基础,是一个从基本的善不断走向至善、至诚的历程。因此,这一谱系的相关观念其性质都是善的,明确这点很关键。由此,让我们回观本文开头所说《大学》诚意章的问题。
《大学》说的诚意,不管是诚还是意,都是善的,而非可善可恶或中性的。意就是好善恶恶之意,这是善意;“诚”也只是“诚”此善意,让此善意十分真切。同样,所谓“诚于中,形于外”,绝不可能指实有此恶于中、形此恶于外。《荀子》说“诚心守仁则形”、“不独则不形”,杨倞注:“诚心守于仁爱,则必形见于外。”对此,钟泰说:“形之为言显也,《易》曰‘显诸仁’。非‘形见于外’之谓也。杨注失之。”有学者也说:“‘不独则不形’者,形非形于外也,形即形此独也。”(36)王天海校释:《荀子校释》,第103、105页。此说极精当。形只能是形此仁、形此独,所以《荀子》下文说:“不形则虽作于心,见于色,出于言,民犹若未从也。”可注意的是,形和见截然有别,即使不“形”,却仍可“见”于色。形有独特用法,其对象特指善物。但杨注也未必误,只要补出所形之物即可,因为《荀子》这里的“形”(跟《中庸》“诚则形”、《大学》“诚于中,形于外”的形一样),形的方向确实是向外现形(形于外);但形的对象则是纯善之仁或独(形此仁、形此独)。因此,完整的表述是“形此独于外”。当然,在其他文本中,形的方向未必是形于外,如《五行》说仁义诸德或“形于内”或“不形于内”(37)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00页。,由此分出德之行和行。但无论内外,所形之物都是善的。
总之,无论思孟、荀子所持是性善论还是性恶论,这一谱系中的“诚、独、形”等都具有善的性质。换言之,它们在这思想场域中都有自带舞台的独特用法,不能泛化理解或用后世的用法来理解。因此,诚、形只能是实其善、形其善,而不可能是实其恶、形其恶。也因此,荀子说:“小人不诚于内而求之于外。”(《荀子·大略》)在诚论的思想场域中,可以说小人之恶“存”于内、“见”于外,却不能说小人之恶“诚”于内、“形”于外。同样,《大学》“诚于中,形于外”一语,虽然紧跟在“小人闲居”一段故事之后,却不是对小人为恶自欺的总结,而是说:有诚于中必形之于外,无诚于中则必不形于外,小人“闲居为不善”正指后一种情形,所以如果君子不想做成小人,就必须慎守其纯善之独。因此,先秦文献中“慎其独”前面都有“君子”这一限定语:慎独只是对君子的要求,小人则无法做到也不要求其做到慎独。诚然,《大学》这里还说小人在面对君子时想要“著其善”,而如朱子注所言,小人“欲诈为善而卒不可诈”(38)[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7页。,如果心中没有善,也就无法形著其善。
当然,人们会质疑:“小人闲居”一段之后何以不总结为反面的“不诚于中,不形于外”,却说正面的“诚于中,形于外”,何以有此跳跃?按《大学》其下的修身正心章,中间说“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一段和“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一段,二者都是反面的,但开头的引语和最后的结语却都是正面的:“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此谓修身在正其心”(《大学》)。可见《大学》本有此种在后人看来比较跳跃的行文之法。
进而,《大学》诚意章也谈到慎独。如果说独是诚的极致,那么从诚意到慎独,也存在某种深化关系。好善恶恶之意本身是善的,这是整个谱系的起点,正如《孟子》的“可欲之谓善”;但这意未必稳固真切,因此需要诚其意,好善如好好色、恶恶如恶恶臭,使这善意十分真切,这就是“有诸己之谓信”。如前所引,朱子正是用诚意之好恶来对应解释“信”:“凡所谓善,皆实有之,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是则可谓信人矣。”(39)同上,第378页。但意诚之后,仍未必能事事如此。就像乐正子,已是信诚之人,实用诸己,但遇到细微难辨之事,也难以贯彻这诚信。因此需进一步做慎独工夫,仁爱者将仁之事类扩充至极、义勇者将义之事类充满至极,以求无所往而不为仁、无所往而不为义,使得这诚实之意进至于独一之心志,这样,诚的基地就彻底坚固夯实了。进而,这诚和独也就能“形于外”,也就能真正地“著其善”,这正对应于《中庸》的“诚则形”、《荀子》的“不独则不形”。由此来看,明儒断定意和独都是纯善无恶的,有其独到之处。这里还涉及心、志、意的关系,限于篇幅,不拟展开。不过,以上的讨论应足以表明,《大学》诚意章的“诚其意”“著其善”“慎其独”以及“诚于中,形于外”,确实提示了一个“意(善)、诚、独、形-著”的诚论谱系。这一以诚为中心的谱系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思想场域,由此当能更好地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