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信号交叉口行人过街行为分析及管控研究
2022-07-30于志青孙振东曹继征郭睿
文|于志青 孙振东 曹继征 郭睿
信号交叉口作为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人和车辆汇聚、疏散的重要场所,当行人和车辆之间发生冲突时,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而违反交通信号是导致交通事故最多的行人违法行为。国内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行人过街行为进行研究,比如对西安市三个交叉口数据进行分析并构建行人过街交通模型、研究城市道路无信号控制路段行人过街行为倾向、通过SP调查对交叉口行人过街行为进行分析并构建行人过街危险度和行为安全性评价等。为进一步了解行人过街行为的影响因素,本文对河南省内重点路口行人过街行为展开调查研究,通过重点路口调查、编制RP/SP混合问卷的方式获取数据,对行人过街行为进行分析,了解行人过街特性,分析行人违法过街的心理倾向,构建广义线性回归Logit模型,分析影响行人非理性过街而产生违法行为的显著影响因素,并结合河南省行人过街行为的特点,提出相应改进措施,以期达到减少行人过街违法行为、提高交叉口通行能力、保障行人出行安全之目标,供参考。
一、重点路口行人违法行为调查
为了解行人信号交叉口处违法行为现状,在综合考虑时间、地点、人员等相关因素的情况下,本文选取省会城市郑州市的2个重点道路的路口为代表进行调研,对2个路口四个方向的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分析。一是航海路大学路交叉路口,该交叉口设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信号灯,无专用行人信号灯,双向9车道,人行横道中间无行人驻足区,各方向均实现人车分离、机非分离。40分钟路口过街人数共计312人,其中违法行为数为147人,占比47.1%。该交叉口的违法行为包括闯红灯和不走人行横道两种,其中,闯红灯占比为28%,不走人行横道占比为72%。通过结果分析,违法行为中不走人行横道占比较高,存在等待时机过街及绿灯车辆左转行人强行过街的现象,并有关联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农业东路地德街交叉口,该交叉口设置有人行横道信号灯,东西两侧人行横道中间设置有行人二次过街驻足区。熙地港位于交叉口西南角,在节假日、星期日有大量的人流进出熙地港。14:00—15:00路口过街人数共计704人(包括绿闪期间过街人数20人),违法行为人数为237人,该时间段行人信号灯通过绿灯闪烁实现红-绿转换,绿灯闪烁时间为3秒;15:30—16:30路口过街人数共计782人,违法行为人数为327人。通过结果分析,两个时间段违法特征基本一致,扎堆违法行为较多,一个信号周期未完成过街人员几乎没有在驻足区等候,行人较少注意人行信号灯的过渡。
二、行人过街行为的调查分析
为深入了解行人过街行为特征,在对以上两个路口进行调查的过程中,结合研究需要,设计RP/SP混合调查问卷进行深入调查,以便为出行决策行为的统计分析提供全面的数据资料。通过线上填写问卷方式进行,IP地址限定为河南,共收到有效问卷333份,调查对象来源为郑州、安阳、南阳、商丘、许昌、周口、洛阳、平顶山8个地市。通过运用Stata软件,对行人过街行为问卷调查数据进行进一步分析,在333位被调查者中,有闯红灯经历的为94人,占调查人数的28.2%,其中男性59人、女性35人。归纳总结行人在信号控制交叉口过街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违法行为不具有性别差异。从性别来看,在违法人数中男性占27.96%,女性占28.6%,比例相当,性别差异不会影响闯红灯行为。二是违法行为具有年龄差异。从年龄来看,20岁以下群体、20-30岁群体、30-40岁群体、40-50岁群体、50岁以上群体闯红灯占比分别为0、30.4%、23.5%、30.9%、36.2%。从中可以看出,20-30岁以及40岁以上群体中的违法比例较高,违法行为具有明显的年龄差异。三是学生群体违法行为突出。从职业来看,学生闯红灯比例最高,12位受访者中7位认为自己会产生闯红灯行为,而企事业单位员工中做出同样回答的人数不超过30%。四是违法行为具有学历差异。从学历层次来看,各个层次当中均存在闯红灯现象,但研究生闯红灯比例最高,占44.14%,远高于高中、专科、本科层次学历人群。五是有驾驶资格群体守法意识略高。有驾驶资格群体闯红灯比例为27.24%,没有驾驶资格闯红灯比例为37.50%,可见,有驾驶资格群体守法相对较好。六是“低头看手机”行为较为普遍。在经过路口时,有41.1%的人出现过边走路边看手机的行为。“低头看手机”行为分布在各个年龄段,50岁以上群体看手机行为较少,占比为27.7%。
同时,结合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本文分析了行人违法过街的原因。一是行人的心理因素在主观上占有重要位置,包括非理性从众心理、明知故犯心理、侥幸或急功近利心理;二是交通管理设施在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影响,包括在信号灯设置方面、在人行横道设置方面;三是车辆数量以及出行目的也是行人过街影响的因素,如交叉口处乱停乱放车辆会导致行人违法出现,同时也会短暂阻止行人违法行为,一旦车辆离开,如果仍为红灯,行人会执意通过。
此外,针对问卷调查所获取的数据(共333份),构建合适的计量模型,进一步分析影响行人非理性过街从而产生闯红灯行为的影响因素。构建二值选择模型(广义线性回归Logit模型)如下:
其中,为了防止遗漏变量偏差,加入年龄、性别、学历等个体特征作为控制变量。具体变量定义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
表2报告了不同样本的实证结果,其中第一列为全样本,第二列为出行目的是“通勤出行”的子样本,第三列是删去在回答“被处罚后态度”中认为自己可能会“明知故犯”后的子样本。第一、第二列中未加入X4,是为了防止可能存在的反向因果的影响。从中可以看出,对人行横道的态度(X2)在不同组别的回归结果中均显著为正,表明认为人行横道设置不合理的人群更容易产生闯红灯行为。而信号灯态度(X1)的影响并不显著。驾驶证情况(X3)均显著为负,表明具有驾驶资格的人群可能具有更高的守法意识,闯红灯行为相对较少。进一步地,当加入被处罚后态度(X4)时,其显著为负,表明认为被处罚后再也不会违法的行人具有更低的闯红灯倾向。
表2 实证结果
实证结果表明,行人对人行横道设置的不满意可能是产生闯红灯行为的关键因素,行人中具有驾驶证和守法意识强等特征都会明显减少其闯红灯的倾向,处罚可降低行人违法的倾向。
三、加强行人过街安全管控方面的建议
结合行人过街行为影响因素的分析,建议对行人过街的管理重点放在合理设置过街设施、实施处罚和教育引导三个层面上。
(一)合理设置行人过街设施。一是尽可能减少人行横道上行人与车辆冲突。结合道路情况,可在斑马线一侧设置清晰可见的非机动车过街通道,明确区分行人和非机动车路权;选择适宜的安全岛形式,安全岛采用无中间分隔带的设置形式时,可设置隔离桩或减速带,不仅可阻止车辆进入,也可使行人等待区域更加清晰。二是增加行人过街人性化设施。针对行人在无人管控时,普遍存在提前进入路口的现象,可在行人过街等候区设置人性化设施,这些设施包括交通安全语音提示桩和LED显示屏。该设施由主桩和副桩组成,安装在人行横道两端,当行人红灯亮起时,行人从主桩和副桩之间通过时,主桩和副桩会同时发出“红灯越线,请退回等候”的语音提示,LED显示屏也会出现“红灯禁行”“绿灯通行”字样反复提示行人。在机动车流量大,尤其是学校门口或大型商超门口的人行横道和安全岛周围地面上,可设置地面LED灯。因夜间或阴天人们有挑选明亮环境行走的习惯,被额外照亮的过街通道可以吸引人们选择正确的过街位置。在有行人通过时,人行横道和安全岛周围的LED灯绿灯亮起,在为行人过街提供照明同时,也便于驾驶人提前做好减速准备。三是优化人行横道信号灯。对河南省内城市道路范围内没有按规定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应尽快进行设置,以便给行人过街更准确的指示和引导。对于一些路口机动车右转信号灯,与人行横道信号灯的通行信号时间存在重叠的现象,建议交通管理部门结合具体情况,在特殊时间段如学生上下学高峰期、节假日出行高峰期优化红绿灯设置,最大限度避开行人和右转车辆的冲突,既能减少“礼让行人”背景下车辆延误,又能有效减少行人通行时的交通隐患,提高交通效率。
(二)实施严格且有弹性的处罚。一是闯红灯行为管理层面。认知来看,有53%的人认为应该对违法者进行批评教育处罚,有46%的人坚持要对行人进行罚款的处罚,只有1%的人认为不应该。这些观点反映出人们希望通过一些教育或处罚的措施来规范行人的过街行为;通过数据的深度挖掘可知,处罚后再也不闯红灯的意愿很明显,所以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既能够产生较强的震慑作用,也容易得到交通参与者的支持。虽然河南省行人从众闯红灯的现象比较突出,基于此群体大多是亲戚或朋友,现场执法较容易引起不服从管理、不接受处罚的现象,建议从带头人群着力、分场景实施严格且有弹性的处罚。二是不走人行横道、过街看手机行为管理层面。《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了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两种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及减免措施,不涉及行人过街不走人行横道、过街看手机两种行为,河南省也未曾有过对这两种行为处罚的做法。结合实际情况,建议对行人过街不集中精力低头看手机行为、走出斑马线行为暂以口头警告、逐步引导为主,在法律层面上逐步明确和细化文明行为规范。
(三)持之以恒进行教育引导。完全依靠公安交管部门来治理行人违法是不现实的。处罚是向公众发出一个信号,让大家树立起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从长远来看,还需要学校、社会、媒体的宣传、教育,让遵守交通规则纳入提高公民素质的内容,行人违法的现象才能逐渐减少。所以还需对行人进行规则意识的教育引导。联合各个部门,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宣传阵地,进行通行知识、路权规则的宣传教育引导,让交通规则入脑入心。一是进行人行横道信号灯用途的宣传,使行人进一步了解绿闪信号灯的含义,在一定程度上养成行人通过路口时观察人行横道信号灯的习惯。二是宣传引导行人及时和恰当地进行二次过街和使用安全岛,引导行人在规定区域等候,减少与车辆之间的冲突。三是选取典型行人闯红灯以及不走斑马线的事故案例进行宣传。四是强化对学生群体“小手拉大手”及50岁以上群体“安全你我他、幸福一大家”的宣传。重视对20-30岁、30-40岁年龄段“安全过街放下手机”的宣传。
综上,在做好以上措施的前提下,还需大力推进行人诚信体系建设,尤其是尽快将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行为纳入个人征信,提高违法行为的约束力;利用好创文平台,将诸如抄写法规、罚站值勤等简单易操作的方法和各地市都在进行市级文明城市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合起来,提高行人的文明意识、道德修养、交通言行。(作者单位:于志青、孙振东,河南警察学院交通管理工程系;曹继征,河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郭睿,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