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为“翼” 护航数字江苏腾飞
2022-07-23杨昕晨
☉本刊记者 杨昕晨
借助技术东风点燃数字引擎,不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大势所趋、时代之需。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已成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江苏作为经济大省、科技大省,在发展数字经济方面有着巨大的资源优势和完备的产业基础。据统计,2020年我省数字经济规模已超4.4万亿元,占GDP比重超43%,规模和占比都位居全国前列。
眼下数字经济发展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体制机制仍需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有待健全、数字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不强等。破解数字经济发展难题,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5 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围绕数字技术创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和服务数字化、数据利用和保护、保障和监督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一部抢抓机遇、谋划长远的条例
从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到打造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再到“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当前,我省各地结合自身优势产业,已形成一批数字产业高地,如无锡市物联网、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入选全国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录;苏州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重点推进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建设;徐州徐工大数据项目入选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昆山中心陆续建成……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去年以来,我省频频亮出新招——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对发展数字经济作出部署:要加强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深度融合;要把数字经济作为江苏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要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2021 年8月,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年4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提升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
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是紧抓科技、产业创新机遇,积极回应时代发展主题的必然之举。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将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立法作为重点任务,打出一套组合拳:从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立法正式立项,2 件关于数字经济方面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处理代表建议,到将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情况列为年度重要监督议题,并于2021年12月举行联组会议对省政府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等,为条例出台做出充足准备。
此外,为进一步了解全省数字经济建设情况,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数字经济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督办、地方立法等工作,组织召开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专题座谈会,听取省有关部门情况介绍,围绕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研讨;赴无锡、镇江、宿迁等地开展调研,实地考察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和项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现在的数字经济发展,对于国内各个地区来说,是转型发展的新赛道,同时也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赛道。作为关键增量,一个新赛道,一个主赛道,我认为要充分认识开展好数字经济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江苏数字经济发展起步比较早,发展也比较好,应该讲总体上处在全国的第一梯队。”在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情况的报告时,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指出,与第一梯队的其他兄弟省市相比,江苏的数字经济发展在综合竞争力、原始创新能力、人才吸引力方面还存在差距。他认为,数字经济发展要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强化整体意识,围绕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总体推进,进行系统安排和部署;强化重点意识,举全省之力,聚焦打造有重大影响力的头部企业,聚焦打造有世界影响力的平台载体;强化融合意识,大力推进“两化融合”,重塑江苏产业发展新格局。
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南通市三峰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汤文峰在会上说:“我是来自基层的代表,今年我提出的‘关于顺应数字时代要求创新经济治理体制’的建议,被列为省人大重点处理建议,由省发改委牵头与我多次进行了电话会议,上个月省人大财经委又召集省各部门专题推进建议办理工作,我十分感谢人大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他对省人大、省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省发改委在建议办理上做了大量工作表示满意,并建议江苏要在产业数字化上努力突破,在技术研发、基础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实现与其他省市的差异化发展,加快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经过各方努力,条例草案于今年1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立法之初:做好顶层设计、系统筹划
1月12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对数字技术创新、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利用促进和规范、激励和保障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旨在厘清数字经济内涵和概念,对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部分关键内容谋篇布局,明确统筹考虑数字基础设施部署、培育平台经济重点企业,强调数据要素价值化,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激发数字经济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等。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们积极献言,为进一步完善这部准备已久、呼之欲出的法规草案集思广益、出谋划策。
“这项立法,实际上抓住了人类科技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历史性机遇,具有非常强的敏锐性和前瞻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对立法的出发点给予高度评价,他期待通过条例的出台,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成为打造江苏经济增长的引擎,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但同时,他也建议要结合省“十四五”规划,在立法内容框架上作出改进,以更符合时代要求和江苏实际,从而推动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
数字基础设施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全面发展的必要物质基础和关键支撑。如何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秋林认为,要在条例中明确公路、铁路、桥梁等公用设施的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职责,要推进基础设施、城乡治理等领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统筹推进各个领域的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构建跨行业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
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是不同的概念,分别指向不同工作内容,都是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抓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捍东建议对条例草案进一步深入研究,找准江苏数字经济发展的发力点。他表示,数字经济的发展应涵盖生产、传输、加工、使用等多个环节,江苏需从全产业链角度谋划数字经济布局。
“江苏数字经济的发展要体现‘集中产业办大事’的原则,明确发展方向,确定重点工作,形成推动机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认为,条例草案首先要对主管部门及其职责分工进行明确,而不只是对各个部门的职责作面面俱到的阐述。
全面采集数据。一是采集副科级以上单位和党员干部基础数据,主要用于日常监督和建立廉政档案;二是采集市纪委信访、案管、审理等业务数据,用于评价党员干部廉洁守正情况;三是采集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公安局等协同治理单位评价数据;四是采集两代表一委员名单、财政供养人员名单、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城乡低保等相关数据。目前,共采集数据500余万条,夯实了政治生态评价系统的数据基础,确保“画像”的全面性和精准性。
5G时代的到来,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大规模运用逐渐成为现实。人们面临的不仅有技术机遇,还有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挑战。如何加强数字应用与管理规范?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两法一条例”,对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方面实行规范性保障。“产业的发展要建立在数字安全之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认为要在条例中体现隐私保护、数据安全方面等内容,如此才能真正促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数据的生产、处理、交换过程,包括价值如何体现,相关权益如何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城建委委员胡维平提出,这些内容要在条例中有所体现。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外事委主任邵伟明认为,江苏应该发挥科教优势,加强数字技术的基础性研究,在原始创新上有所突破,建议适当增加基础性研究相关内容。
经过此次初审,条例草案中有待完善的地方被更多地凸显出来,“更具针对性地完善相关条款和制度设计”“重点要更突出、政策要更聚焦、措施要更有力”,大家期待随着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引领推动我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法规条款将更成熟。
法规成型:推动落地落实、赋能发展
从一审到二审通过,用法治护航数字经济发展又经历了哪些阶段?为满足人们对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赋能江苏高质量发展的殷切期盼,省人大常委会又做了哪些工作?
3 月30 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明确数字经济发展要以数据资源为支撑,紧抓产业发展,规范市场环境等内容。随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率调研组于4 月12 日在南京就《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南京市委网信办、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以及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社会化数据服务机构代表等对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大家在讨论中达成共识,一致认为,做好数字经济促进立法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政府与市场、自立自强与开放合作、促进发展与监管规范四方面关系。大家建议,下一步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要立足实际,突出江苏发展重点,抓住需求导向,做好制度设计,体现江苏特色,以高质量地方立法助推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与一审时相比,条例更加凸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和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省委有关文件的新要求;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突出前瞻性,紧扣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和服务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注重结合江苏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和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等。
为充分发挥我省科教优势,有效化解我省数字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条例进一步明确我省数字技术创新的重点方向,规定省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体制机制,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聚焦传感器、量子信息、网络通信、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重点领域,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突破高端芯片、工业软件、核心算法等关键核心技术。
“引导和支持平台企业加强数据、产品、内容等资源整合共享,探索适宜本地区的平台经济发展场景和模式”等内容也在条例中得到了体现。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总经理周毅激动地说:“草案修改稿与一审相比有很大进步,作为从业人员,感觉到这部法规针对性、操作性都比较强,行业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出台以后,将对整个产业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立法为民,增强民生福祉,是地方立法的永恒主题与不变初心。数字经济的发展最终要惠及人民群众,如何实现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打通治理和服务数字化“最后一公里”?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吕小鹏介绍道:“条例专门增加了‘治理和服务数字化’章节,规定了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融合发展,加快社会服务优化升级,关注老年人等智能技术困难群体等五方面内容。”条例还明确了发挥数字化在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职能的支撑作用,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以期通过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的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解决城乡数字建设不均衡的问题,条例专门围绕“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增加规定,要求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向乡镇、村居延伸,推进涉农服务事项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针对打造智慧社区,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以数字技术强化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推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数字商务向社区延伸,构建居家养老、儿童关爱、文体活动、家政服务、社区电商等数字化创新应用场景。只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地方性法规才能真正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5 月31 日,《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经表决通过,将于8 月1 日起施行。相信随着这部条例的正式实施,我省数据资源丰富和应用场景多元优势将会得到进一步激活,“数字化”成果也会越来越丰硕,将源源不断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贡献江苏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