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词的涵义和指称
2022-07-23刘欣
摘要:词的意义是其所涵盖知识的一部分,其对于理解符号意义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词的意义的指称和涵义两方面来进行比较和分析。
关键词:弗雷格;指称;涵义;意义
词是否有指称和涵义一直是逻辑哲学研究中存在争议的问题,争论的焦点是词是否都有意义以及没有确指对象的词是否有名称。针对这一问题,在1892年,弗雷格(Frege)发表了《涵义与指称》这一论文,[1]他第一次讨论了涵义和指称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区别,他的理论对语言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根据词义理论的划分,词是有指称和涵义的,它们是相关的,但是属于词的意义的不同方面,而且名称都有涵义但并不是所有的名称都有所指。
一、指称的定义
每个人从出生开始,都会有一个名字,它会伴随每个人的成长,在课堂上,当老师提问一些学生去回答问题时,同学们都知道老师提问的是谁,同学们都知道彼此的名字,并且可以区分开来。这是因为姓名与个体之间产生联系,用姓名这样的符号去表示所指。
索绪尔认为语言与现实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这意味着语言符号的形式与它们的意思没有自然关系。语言符号与所指的外部对象是规定俗称的,而语言符号的意义是通过人们在对外界认知的过程中获得的,对象积累到一定程度,需要用语言符号来把握对象。一旦语言符号按照惯例被用来指代或代表某些对象时,它们是相对固定的,成为一个稳定的实体,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任意改变。即使外在的客体改变了,人们往往也不采取用更改名称这样的方式与对象相对应,而是把对象的新内容、新特征融入语言的意义符号之中,并适应客体世界的变化而扩展意义。
弗雷格提出了这一观点:符号既有指称又有涵义。专有名称的涵义是摹状词。他从公式A=A和A=B的表示方法来进行研究。他指出一个等式A=B究竟能表现出什么,它表达的是两种实物的A=B还是两种符号的A=B,显然,后者是不正确的,因为A和B作为符号时两者是不同的。当然,前者也不正确,否则,当A=B为真时,A=B和A=A表达的关系就会完全相同,也就是说,由A和B表示的对象等同于彼此。例如,“晨星”和“暮星”这两个名称很明显不同,但它们都指的是天上的星星,都有相同的所指,这两种表达式是同一个天体,[2]而“晨星=暮星”比“晨星=晨星”能够表达出更多的信息,因为“晨星”和“暮星”的涵义不同。
因此,指称是指具有具体实体属性的,也就是说,它意味着语言形式是指现实世界和物质世界中的语言形式。它处理了语言元素和经验的非语言世界之间的关系。例如,“李雷游泳”,像“李雷”这样的专有名称指的是名称“李雷”和那个叫“李雷”的人之间的联系,这是它的指称。专有名词是名词短语。“李雷”是一个名词短语,它可以被“那个男孩”或“我的朋友”代替,即“那个男孩游泳”。這是在交际情境中在交流者之间所熟知的,他们指的是同一个人。像“李雷,那个家伙”这样的词在现实世界中是存在的,它们被称为指称,然而,“没有人游泳”,它不能指任何具体的人,这里的“没有人”也是一个名词短语,它没有所指但是有涵义。
二、涵义的定义
如果意义只有指称,那么词的意思只能是在现实客观世界中指出来的物体,也就是说,意义像一座桥梁一样,将语言和现实客观世界中的物体联系在一起,在现实生活中提到那些没有所指的词,比如,“魔鬼”“菩萨”“哈利·波特”等等,人们都知道它们所表达的意思。像《牛津英语词典》中单词和它们的意义,其实从意义上来说,词典提供的只是释义句,而不是词的意义,因为只有对语言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所以才能理解词典中的定义。
在词语方面,弗雷格指出,指称是一种具体的客体,涵义是所指客体的呈现。涵义决定指称,词可以没有所指。我们不必把名字的对象限制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3]语言所表达的不一定就是现实世界中所存在的东西。如果我们把对象的名称从现实世界延伸出来,就不难发现,对应名称的对象可以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中。它们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中,但是存在于其他虚拟世界或可能存在的世界。说话者也可以假定这些对象。
涵义是指一个对象的抽象属性,它关注的是语言形式的内在意义,它是语言形式中所有特征的集合,它是抽象的并且脱离语境的,这就是词典编纂者感兴趣的对于词的涵义方面的研究。例如,助动词和介词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但在句子中却存在,它们也有自己的涵义,比如,介词of可表示占有,will可表示将来时,这些词都有涵义而没有所指,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真正的实体与之相对应。相反,专有名词通常只有所指,像“李雷”这样的名字可能会让人想起某一个人。此外,有时两个不同的专有名称有相同的指称,如“马克·吐温”和“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是美国的一位作家和演说家,然而,马克·吐温是他的笔名,这两个名字指的是同一个人,这对名词短语有共同的所指,这对名词短语叫作指称相同,这是给同一个物体赋予不同的符号,也就是给予不同的呈现方式。不同的名称可有相同的所指。[4]它们有共同的所指,这里都是指马克·吐温这个人,由于身份的不同,作为作家时,用笔名去指代作者这个人,笔名“马克·吐温”被读者广泛接受,他的作品也因笔名而被广泛阅读,但其真名可能不会被大众所熟知,而“马克·吐温”和“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是否有相同的涵义,仍然是在语言哲学领域一个争论热烈的问题。
在几百年前,科技并不发达,当时还没有手机。当人们谈论“苹果”时,对它的描述就是它是一种坚硬的似圆形的水果,有红色、浅绿色或黄色的外皮,里面是白色的,是人们最常食用的水果之一。然而现在,随着世界的发展,现代科技的进步,同一个词可能会有不同的所指。美国的史蒂夫·乔布斯发明了iPhone一系列电子产品,iPhone产品的商标设计是一个咬了一口的苹果。因此,人们通常称iPhone为“苹果”。那么现在“苹果”这个名称会有不同的所指,如何理解它的所指就需要结合语境去分析了。人们用“苹果”去描述iPhone系列产品,是因为它的外观标识和苹果很相似,所以此类名称就描述了其中的特性或特征,描述成分包含专名一部分或全部涵义。[5]
三、涵义决定指称
意义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既不能讲完全一致也不能讲完全不一致,当意义和所指有相同的对象时,二者是相同的。当意义没有了所指的对象时,意向性客体就会用语言符号表示出来,也就是涵义,这时涵义和指称就是不同的。意义与指称的关系问题是在语言哲学领域当中的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的一种特殊形式。[6]
弗雷格的新奇之处在于,他认为一个名称的意义包含两个,并不是指单一的一个实体。但是如果把它想象成一个图表,将名称意义划分开来,用两个箭头表示,一个从名字指向涵义,另一个指向指称,那就错了,因为二者并不是没有联系的,弗雷格说的名称表达了它的意义,指的是它的所指,这点毫无疑问,但涵义与指称的关系是研究词的意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涵义决定指称”所概括的那样。当现在提到美国总统时,都知道现如今当任的是“约瑟夫·拜登”,但是,若时间定格在2010年时,那时就任的是“贝拉克·侯塞因·奥巴马”,总统是共和制国家最高行政国家元首的名称,很明显总统这个名称涵义是一样的,然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不同的人被任命为总统。由此看来,相同的涵义会有不同的所指,涵义决定了所指。[7]
四、指称和涵义之间的区别
指称与涵义互为表里、关系极为密切。[8]当然,两者之间也有区别。涵义是指一个实体的抽象属性,这是词典编纂者感兴趣的方面。例如,“狗”一词的定义是“哺乳动物,种类很多,嗅觉和听觉都很灵敏,舌长且薄,可散热,毛有黄、白、黑等颜色,是一种可被驯化的家畜,有的可训练成警犬,有的可帮助打猎,出现在许多品种中,在大小和形式上表现出很大的多样性”。“狗”不是指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的特定的狗,而是指具有定义中描述的特征的动物。比如,柴犬,柯基等都叫作“狗”,它们都具有“狗”的特征。指称是指具体的实体。如果我们说“那只狗在叫”,“狗”这个词指的是在谈论某只狗这种情况下存在,说话者和听者都认识的狗。这就是“狗”这个词在这种特殊情况下的指称。
笔者认为,涵义是意义脱离了它的所指而依然有意义,涵义比指称的意义更为长久,如“总统”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所指,担任总统的人是不一样的,如今拜登就是美国总统,而上一任美国总统是特朗普。虽然在特朗普在任期间,“总统”和“特朗普”指的都是国家元首,但特朗普不在任时,现在提及的美国总统是拜登,所以“总统”这个涵义要比“特朗普”或“拜登”这样的所指意义更为长久。
“涵义”和“指称”的区别与“内涵”和“外延”的区别相似。前者指的是一些抽象的属性,而后者指的是一些具体的实体。首先,我们可以说每个词都有意义,否则我们将无法使用它或理解它。其次,不是每个词都有所指。有些语言表达永远没有所指,例如,so, maybe, will, if, not,very这些词当然在它们所出现的句子中有意义,从而帮助完成句子的语义内容,但它们在现实客观世界中没有实体,它们本质上是不相关的名称。此外,“龙”“鬼”等词都是虚构的,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所以没有所指,这些词的意义是在大众心中呈现出的心理形象,这些虚构出来的名称之所以人们对其有形象,是因为一些作家或者画家根据想象,将其用创作作品的方式所呈现出来,比如在书籍和电影或电视剧中呈现出的形象那般。再次,一些名称在一系列的话语中会有相同的所指,有时会用代词代替前文出现的某些人物,从而避免文章中出现过多人名引起读者不适,然而代词的使用要依赖于语境,比如“我”“你”“她”“他”“它们”这样的代词表达也会有不同的所指。最后,在某些情况下,一个所指可以用不止一种名称来表示,“昏星”和“晨星”指的都是天上的星星,但它们所表达出来的涵义是完全不同的,它们表现出特定的情感和特定的价值观、意义和欣赏角度。
五、结语
综上所述,涵义和指称在词的意义中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本文对涵义和指称进行了探讨,在现实世界中能有具体的客观对象与意义对应的就是指称,而意义中的这个成分脱离了它的指称时,这种意义的成分就被称为涵义,有了区分的概念之后就可以更好地去识别它们。此外,两者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涵义与指称相辅相成,而它们之间也是有区别的,涵义的意义要比指称的意义更长久,涵义将没有指称意义的名称意义化,那些虚构出来的“神仙”等词没有所指但也有了意义,给出了这些词存在的意义,但是,像“神仙”这样的词的意义就是心中形象,这样的解释也是不充分的,所以科学准确地区分涵义概念与指称概念的内在区别,对促进意义理论的发展有很重要的作用。
作者简介:刘欣(1997—),女,汉族,吉林长春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参考文献:
〔1〕FREGE G. Sense and Reference[M].The Philosophical Review,1948.
〔2〕MAKIN G. Frege's Distinction Between Sense and Reference[J]. Philosophy Compass,2010(5):147-163.
〔3〕KPIPKE S A.Frege's Theory of Sense and Reference: Some Exegetical Notes[J]. Blackwell Punishing Ltd,2008,74(3):181-218.
〔4〕茍志效.意义与指称[J].学术研究,2000(05):45-48.
〔5〕王超辉.论专名的涵义与指称[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5):459-461.
〔6〕王健平.论名称的涵义和指称[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9,25(01):6-10.
〔7〕夏国军.论弗雷格的“涵义决定所指”原则[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5(06):82-85.
〔8〕张智学.指称与涵义关系探析——语言意义理论讨论之二[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03):8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