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兵之争所见唐宪宗朝藩镇政策的形成
2022-07-22李殷
李殷
摘 要: 宪宗元和年间,议兵的意义在于君臣之间不断形塑的政治共识。宪宗主张以最直观的战争形式征讨逆地藩镇,而何时开启用兵、如何选择用兵的对象,以及以怎样的形式罢兵,能最大程度地维系君主的权威与恩信,是百僚应对藩镇问题的要义,由此政治招抚方式得以应用。在经历成德议兵与魏博归朝事件后,宪宗用兵淮西不仅显示朝廷以武力削藩的决心,也向朝中百僚宣示了皇权决策的加强。
关键词:
议兵之争;唐宪宗朝;藩镇政策
唐后期的藩镇问题是影响唐代历史走向的重要一环,宪宗时代的大举削藩更促成了元和中兴之业。在既往研究中,学者们从藩镇类型与模式、朝廷藩镇政策的确立及其实施、藩镇性格与内部权力构造,以及朝藩关系形成的政治默契等角度对唐代的藩镇问题及其权力运作展开探索。①如何将问题放置在更具体的历史语境中,关注唐代不同时期藩镇政策的形成细节与发展脉络,仍有空间值得挖掘。本文充分利用唐人文集中时人所作奏疏章表,以信息沟通为研究视角,考察宪宗朝历次息兵与用兵方针策略的形成过程,呈现君臣之间对于战事立场与态度的转变历程,进而略探中唐藩镇政策的制定与政治演进关系之一二。
一、成德议兵所见百僚政见之争
元和初,西川刘辟反,宪宗意在用兵。《资治通鉴》卷二三七,宪宗元和元年(805)条记载:“公卿议者亦以为蜀险固难取,杜黄裳独曰:‘辟狂戆书生,取之如拾芥耳!臣知神策军使高崇文勇略可用,愿陛下专以军事委之,勿置监军,辟必可擒。’上从之。”②
这较为明确地表达了臣僚普遍的保守姿态,只有宰相杜黄裳与翰林学士李吉甫对出兵西蜀的决策贡献最大。
西川的成功平复增强了宪宗削藩的信心,宪宗进一步将视线转移到“不沾王化”的河朔三镇。元和四年(809),“上欲革河北诸镇世袭之弊,乘王士真死,欲自朝廷除人;不从则兴师讨之。裴垍曰:‘李纳跋扈不恭,王武俊有功于国,陛下前许师道,今夺承宗,沮劝违理,彼必不服。’由是议久不决”。
《资治通鉴》卷二三七,宪宗元和四年条,第7659页。宪宗欲借河北三镇之一的成德节度使王士真之死,改变河朔父死子继的传统,如若不从,便兴兵征讨。以裴垍为首的臣僚担心朝廷处置强藩难以公允,反对用兵。“议久不决”即说明中央决策层就出兵成德存在不同意见。时任翰林学士的李绛三论镇州事,
《旧唐书》卷三九《地理志》:“镇州……天宝元年,改为常山郡。乾元元年,复为恒州。兴元元年,升为都督府。元和十五年,改为镇州。”(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502页)《元和郡县图志》卷一七记载:“恒州,今为恒冀节度使理所。管州六:恒州、冀州、深州、赵州、德州、棣州。”(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47页)先后上《论镇州事宜》《上镇州事》《又上镇州事》三疏,收录于《李相国论事集》中。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三《论镇州事宜》《上镇州事》《又上镇州事》,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82-88页。
我们首先来具体分析三份奏疏的关键信息。宪宗就镇州的除授权问题征询李绛的态度,他在《论镇州事宜》中言:“伏以自武俊父子相承,至今四十余年,军镇人情,惯实已久。”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三《论镇州事宜》,第82页。《资治通鉴》以此为史源记为:“上以问诸学士,李绛等对曰:‘河北不遵声教……军旅之事,殆未可轻议也。’”
《资治通鉴》卷二三七,宪宗元和四年条,第7659-7660页。以李绛为代表的朝臣对征讨成德较为抵制,加之领兵之人为中使身份的吐突承璀,使得“前后二十余度,上意犹豫未决”,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三《上令宣示邪人事》,第78页。这是君臣之间就出兵成德的首次商议。在第二篇《上镇州事》中李绛认为割成德的德、棣两州别为一镇并不可行。该奏文载:“今若别议割棣,承宗不安,军情又阻,忧疑怨望,以此为辞,官爵恩泽,悉为虚弃。”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三《上镇州事》,第86页。朝廷若析置镇州领地,便打破与河北强藩之间的平衡,容易引发三镇与中央的对抗。后宪宗以刘济、田季安皆有疾患为由,想改变河朔父死子继的传统,不从则欲行用兵之事。但李绛在《又上镇州事》中的观点却均与宪宗相左,核心要义有三:第一,河朔藩镇之人心固结、结连势广,使得出兵镇州与讨伐刘辟、李锜之局面完全不同,这也是李绛屡次向宪宗进言的根本;第二,江淮水旱,财力不足是影响出兵的现实因素。唐后期财赋仰仗江淮,必待其充沛渐丰才可加兵;第三,朝廷应继续维系原有的怀柔策略。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三《又上镇州事》,第88页。此外,李绛又撰《镇州淮西事宜》,希冀将宪宗的注意力从河朔成德转至淮西:
臣等前后陈奏,缕尽利害机宜,伏冀圣恩,备赐详览。今闻少诚病甚,计必不起,则淮西事势,与河北不同,须别除人,今正得便。何者?淮西不与诸贼邻接,四面尽是国家镇兵,势力孤危,援助悬绝,重立赏罚,必易指麾。若万一不从,则可议征伐……南北之役俱兴,财力之用不足。倘事不得已,即须赦承宗,则恩德虚施,威令顿废。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四《镇州淮西事宜》,第105-106頁。
宪宗议兵成德之时,正值淮西节度使吴少阳病重,李绛奏疏再次强调两者在藩镇属性上的根本不同。即“淮西不与诸贼邻接,四面尽是国家镇兵”,如果以武力征讨藩镇,不如直指把握较大的淮西,力保朝廷与君主的主动权。如若轻易讨伐成德王承宗,一旦战事被动,朝廷将陷入“恩德虚施,威令顿废”的局面。元和初期,就出兵讨伐成德的问题,很多臣僚认为维持自德宗时代中央对河北藩镇秉持的优容传统是当时最好的解决办法,但对待其他藩镇不轻易姑息也是官僚阶层普遍的政治共识。李绛劝说宪宗要适时调整征讨对象,主要出发点是防止君主恩威在削藩过程中因战事不利而被损耗。
其次,我们再关注当时藩镇局势发展与朝廷政治舆论的走向。《旧唐书·卢从史传》载:“从史窃献诛承宗计以希上意,用是起授,委其成功。”
《旧唐书》卷一三二《卢从史传》,第3652页。以李绛、权德舆为代表的臣僚,均不赞成卢从史出兵山东。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三《论卢从史请用兵事》,第92页;(唐)权德舆撰,郭广伟点校:《权德舆诗文集》卷四七《昭义军事宜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751-753页。相关研究参见卢向前:《卢从史出兵山东与唐宪宗用兵河朔三镇之关系》,《中华文史论丛》,2007年第3期,第323-353页。宪宗迫切希望追讨王承宗,对二人的建议置之不理。王承宗假意献出德、棣二州却出尔反尔。
《旧唐书》卷一四二《王承宗传》,第3879页。 元和四年十月,宪宗命护军中尉吐突承璀会诸道军进讨。
《新唐书》卷二一一《王承宗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956页。 我们从权德舆所作的《恒州招讨事宜状》中可以看出百僚对朝廷用兵成德的反应:“臣伏计数日已来,朝官论用兵害者已多……一则神策等兵在城中,多是市井屠沽,庇身军籍,未经战阵,难以成功……一则恐须便除成德及德棣两道节度使,则六州之人,知有所奉,兵交之际,各图自拔……使其四邻,各务攻取,则人人自战,而恩归于朝。”
(唐)权德舆撰,郭广伟点校:《权德舆诗文集》卷四七《恒州招讨事宜状》,第753-754页。权德舆以为朝廷神策军均为市井之徒,作战实力不济,战争经验匮乏。通过除授成德、德棣两道节度使,使其互相攻伐,则恩归于朝,不劳师费。以战争形式的直接攻伐自是皇权重塑的宣示,而何时开启用兵、以怎样的形式罢兵能够最大程度地维系君主威权,却是考验群臣谋虑的关键。
成德局面的持续胶着使得宪宗朝君臣又进行了一次新的议兵讨论。《资治通鉴》卷二三八,宪宗元和五年(810)条载:“上以河朔方用兵,不能讨吴少阳。三月,己未,以少阳为淮西留后。”
《资治通鉴》卷二三八,宪宗元和五年条,第7672页。以吴少阳为淮西留后既表明了宪宗专伐成德的圣意,又化解了朝廷两线作战的局面。权德舆再上奏状提出:“若以直赦承宗,诚人心所便……若从史除官及除替,并恩宥承宗,三道制书,同时焕发,则众情感浃成命。”
(唐)权德舆撰,郭广伟点校:《权德舆诗文集》卷四七《山东行营以臣愚所见条件于后》,第755页。可见息兵之策深入人心。成德战势使得朝廷处于被动局面,权德舆劝宪宗恩宥王承宗,却并未得到宪宗的同意。
《新唐书》卷二一一《王承宗传》,第5957页。因李绛等人始终坚持不应急进河北与宪宗兴兵成德的决策相违背,这或为他们不被宪宗召见的原因,“是时,上每有军国大事,必与诸学士谋之;尝踰月不见学士”。
《资治通鉴》卷二三八,宪宗元和五年条,第7676页。
诸军讨成德王承宗久无功,翰林学士白居易于元和五年五月先后三上请罢兵疏。其中第二道《请罢恒州兵事宜》记载:“臣伏恐河北诸将,见吴少阳已受制命,必引事例轻重,同词请雪承宗。若章表继来,即议无不许。请而后舍,模样可知。转令承宗胶固同类。如此则与夺皆由邻道,恩信不出朝廷,实恐威权尽归河北。”
(唐)白居易著,谢思炜校注:《白居易文集校注》卷二二《请罢恒州兵事宜》,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251页。白居易的政治主张与权德舆如出一辙,“若章表继来,即议无不许”,劝宪宗将罢兵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维系君主的恩信与威权是重中之重。即使对强藩持怀柔态度的臣僚也一直将宪宗威权的重塑放在不可动摇的第一位。
《资治通鉴》卷二三八,宪宗元和五年记载:“秋,七月,庚子,王承宗遣使自陈为卢从史所离间,乞输贡赋,请官吏,许其自新。李师道等数上表请雪承宗。”
《资治通鉴》卷二三八,宪宗元和五年条,第7677页。 王承宗遣使上疏请罪,白居易趁机再论罢兵,其中重要信息如下:
自此动摇,何虑不有?事忽至于此者,则陛下求不罢讨得乎?一种罢兵,何如早罢?必待事不得已然后罢之,只使陛下威权转销,天下模样更恶……臣伏料陛下去年初锐意用兵之时,必谓讨承宗如讨刘辟、李锜,兵合之后,坐见诛擒,岂料迁延经年如此……况今日已前,所惜者威权财用;今日已后,所忧者治乱安危。
(唐)白居易著,謝思炜校注:《白居易文集校注》卷二二《请罢恒州兵马事宜》,第1255-1256页。
综上分析,提炼白居易奏文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强调不宜错过罢兵的契机。“今卢从史已归罪左降,王承宗又乞雪表来,元阳方再整本军,刘济且引兵欲进。因此之势,正可罢兵。赦既有名,罢犹有势”。
(唐)白居易著,谢思炜校注:《白居易文集校注》卷二二《请罢恒州兵马事宜》,第1255页。第二,再次指明河朔藩镇与西川刘辟、浙西李锜的相异,面对不同的藩镇局势应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第三,劝宪宗从大局出发,以最小的代价保证朝局的稳定。通读此篇奏文,白居易主张罢兵的态度比以前更为坚定,君臣之间也在商议藩镇对策的过程中达成共识,宪宗终于决定正式息兵。
《资治通鉴》卷二三八,宪宗元和五年条,第7678页。出兵成德,虽然并未取得如浙西、西川之类的决定性胜利,但也一改德宗时代对河朔强藩一味退让的既定策略,帮助宪宗实现了以武力征讨河北强藩的第一步。
白居易代拟了赦免王承宗的诏令,即《与恒州节度下将士书》《与承宗诏》《答王承宗谢洗雪及复官爵表》三份制令,诏书内容也基本是李绛、权德舆所论之主旨。“今已降制书,各从洗雪。承宗仍复旧官爵,充恒、冀、深、赵、德、棣六州观察使、成德军节度使,将士等官爵实封,并宜仍旧,待之如初”。
(唐)白居易著,谢思炜校注:《白居易文集校注》卷一九《与恒州节度下将士书》,第1059页。对王承宗本人朝廷也予以宽宥,“卿今既陈章疏,恳献衷诚。请进官员,愿修贡赋。誓心以纳款,归罪而责躬。情可哀怜,法存开释”。
(唐)白居易著,谢思炜校注:《白居易文集校注》卷一九《与承宗诏》,第1061页。在《白居易文集》中还保留了白居易代宪宗草拟的《批宰相贺赦王承宗表》:“先臣武俊,功不可忘;后嗣承宗,过而能改……与其黩武而取威,不若匿瑕而务德。”
(唐)白居易著,谢思炜校注:《白居易文集校注》卷一九《批宰相贺赦王承宗表》,第1062页。宪宗又以德化感召的安抚策略为权宜之计应对河北强藩。
元和初期宪宗与臣僚之間并未就出兵成德达成一致。出兵成德,在形式上宣示了宪宗以武力征讨逆地藩镇的决心。以李绛、权德舆、白居易为代表的臣僚仍继续坚持息兵之策,维系既有的中央与河朔藩镇的政治传统。不过,出兵征伐与罢兵姑息两种截然不同的策略,对君主威权与恩信的维护却是宪宗朝君臣不谋而合的初衷。
二、二李之争与魏博复归
成德息兵后,朝廷暂时采取怀柔举措,但如何应对河北强藩依然是宪宗朝君臣不得不面临的问题。《新唐书·蒋乂传》记载:“初名武,宪宗时因进见,请曰:‘陛下今日偃武修文,群臣当顺承上意,请改名乂。’帝悦。时讨王承宗兵方罢,乂恐天子锐于武,亦因以讽。它日,帝见侍御史唐武曰:‘命名固多,何必曰武?乂既改之矣。’更曰庆。群臣乃知帝且厌兵云。”
《新唐书》卷一三二《蒋乂传》,第4533-4534页。这反映出河北用兵后朝廷整体的政治氛围。宪宗在完成对成德的首次征讨后维持了中央与河朔藩镇原有的政治传统,后因魏博易主局势发生改变。
《资治通鉴》卷二三八,宪宗元和七年(812)八月条载:“魏博节度使田季安薨……辛亥,以左龙武大将军薛平为郑滑节度使,欲以控制魏博。”
《资治通鉴》卷二三八,宪宗元和七年条,第7692页。李吉甫认为田季安薨逝之际正是兴兵魏博的有利时机。收录在《李相国论事集》中的《论魏博》详细记载了宪宗、李绛与李吉甫三人对处理魏博问题的立场,主要集中在是否对魏博用兵,以及如何推恩收服魏博这两个关键问题上。
关于是否对魏博用兵的问题,李吉甫首献兴兵之策。据《李相国论事集》记载,“吉甫遽进用兵之策,具图画入兵道路,攻讨利病,并载河北土田平易沃壤、桑柘物产繁富之状。若不讨伐,必无变动”。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三《论魏博》,第168页。宪宗的态度史籍无载,不过很快宪宗就召开了一次延英会议,再次征询二人意见。李吉甫继续主张对魏博用兵,他提出的“兴师攻取,以示国威”的措施与宪宗以战争为手段重建皇帝威权的策略完全吻合。宪宗当即表示以讨伐为先,但李绛推断魏博会主动归附,劝宪宗不必兴师征讨,“上曰:‘此势恐须如此,不讨伐无复有得理。’李绛奏曰:‘以臣愚虑,酌量事势,必不劳兴师动众,魏博当须归国。’”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三《论魏博》,第168页。在宪宗的问对中,李绛通过详细分析藩镇在权力继承中产生的诸多争端问题,提出朝廷应延续政治招抚策略。李绛《论魏博》奏言:“
今怀谏乳臭童子,领事不得,须假人权柄,讬人性命。即所讬者其权必重,所任者其言必行。如此厚薄不同,怨怒必起,向者权均力敌,适足生患,构其祸也。何者?以兵力齐等,不相服从,自然之势也……魏博将若有此变,既惧诸邻攻伐,必须归恳朝廷。若不倚朝廷,即存立不得,此必然之理也。伏望陛下按甲蓄威,以俟其变。”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三《论魏博》,第168-169页。同事亦见《资治通鉴》卷二三八,宪宗元和七年条,第7693页。首先,李绛陈述了河北叛乱诸地的制置传统。田怀谏以少弱之身承副大使之职须假人权柄,这必将引起诸将的怨怒。其次,因军中诸将兵力均等,相互之间难以服从,便会产生新的具有声望的将领掌一方之权。藩镇内部权力更迭易引起局势变动,会使继任者担心诸邻攻伐,进而倚重朝廷。最后,李绛指出朝廷应按兵不动,以伺其变,并积极训练兵士,等待时机。
宪宗暂时采纳了李绛的建言,“上曰:‘卿所陈贼中事宜,深尽机要,详此事势,亦不用兵。’”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三《论魏博》,第169页。
后来在宪宗召开的延英会议上,李吉甫又言宜兴兵魏博,宪宗就此议题再次征询李绛。“他日延英,吉甫又盛陈用兵之计,言粮草匹帛,皆有次第。上又顾李绛何如?”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三《论魏博》,第169页。李绛的建言最终坚定了宪宗不再对魏博用兵:
此事分明,不合疑惑。且兵不可轻易而动者,且讨伐镇州之时,四面兴师近二十万众,并发两神策远赴河北,道路骚扰,靡费七百余万贯,讫无功,取笑天下。失策之耻,传之至今……若敕命征发,驱之使战,臣恐不乐之患,不止无功,散乱之兵,别有所虑。况魏博事势,不要用兵,伏惟陛下断于圣心,不惑浮论。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三《论魏博》,第169页。
李绛直陈因兴兵成德而使朝廷所付出的沉重代价,劝宪宗不宜轻易用兵。同时李绛又暗以建中之乱警示宪宗,“臣恐不乐之患,不止无功,散乱之兵,别有所虑”。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三《论魏博》,第169页。《资治通鉴》生动地记录了宪宗对魏博不以武力征讨的最终决定:“上奋身抚案曰:‘朕不用兵决矣。’绛曰:‘陛下虽有是言,恐退朝之后,复有荧惑圣听者。’上正色厉声曰:‘朕志已决,谁能惑之!’绛乃拜贺曰:‘此社稷之福也。’”
《资治通鉴》卷二三八,宪宗元和七年条,第7694页。
就推恩收服魏博的问题,李吉甫与李绛就是否直接除授田兴节度使的问题再起分歧。“后十余日,果魏博使至,军中已归部将田兴,奏取朝廷处分。使至非时,召宰相对。上具言此事曰:‘卿所揣魏博事势,若合符契。’吉甫请且使宣慰,以观其事。李绛言:‘不可,敕使到彼,万一妄邀朝廷,事有一蹉跌,即难处置。疑误之间,机宜已失,即追不及矣。今田兴为众所归,坐俟朝命,不于此际便有宠授,他日敕把三军表来,谓与田兴;节制在彼,在此即不得已须与。恩泽不出圣心,是依军中所谓,感荷与特拜岂同?’”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五《论魏博》,第169页。 《沂国公魏博德政碑》详赡地记载了田兴被推举为魏博留后的经过。
(唐)元稹著,冀勤点校:《元稹集》卷五二《沂国公魏博德政碑》,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651-654页。李绛认为应由朝廷掌握主动权,首先降旨,给予田兴宠授,推诚不疑。宪宗决定按照惯例派遣中使宣慰魏博待他日正授。“上遂令中使张忠顺往宣慰,待回处置”。参见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五《论魏博》,第170页。李绛对此继续上奏:
今因田兴投诚归国,三军颙俟圣旨,不当时处置,赴其机宜,待敕使将三军表来,请授田兴。则威柄不由于朝廷,恩泽不出于圣意……伏望明日便降白麻,授田兴节度使,即恩泽出于君上,而威柄归于朝廷。利害得失,明若日月,伏乞圣慈不疑。
“敕使获宣日,且与留后,何如?待其别成效,即与正授。”
李绛曰:“若与留后,亦恐不得。且度朝廷气力,坐制魏博得否?不因机会,奖其诚节,恩出不次,感亦殊常。若与留后,忽不受命,即却成凶悖,又须姑息,与旧日何殊也?伏望决于圣断,特赐处分。”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三《论魏博》,第170页。 李绛的陈奏仍旧坚持朝廷应直接授予田兴节度使。一方面,李绛的建言强调恩泽出于君上,而威柄归于朝廷,这正称宪宗重建君主与中央王朝威权之意。另一方面,李绛又再次据理力争,既说明了魏博难以强攻的事实,又强调不宜错过推恩的重要时机,打消了宪宗的顾虑。最终,宪宗正式除授田兴节度使。“明日遂出白麻,除田兴为检校工部尚书、魏博节度使。张忠顺制已到,田兴感涕,三军受宣鼓舞”。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三《论魏博》,第170页。 “兴感恩流涕,士众无不鼓舞”,
《资治通鉴》卷二三九,宪宗元和七年条,第7696页。这使我们想起德宗时期陆贽替君主撰写的《奉天改元大赦制》,以抚慰人心、稳定局势为先,是陆贽、李绛等对待强藩的迂回之策,也是当时朝廷军事与财政实力之使然。虽然宪宗对李绛的建议始终有所顾虑,但通过先前出兵成德的失利,宪宗也认识到当时无力改变河北整体的政治结构,如能推恩收服魏博也不失为明智之举。
随后,李绛又在奏疏中主张特赐钱帛,彻底收服魏博。“一朝以六州之地,归于朝廷,刳河朔之腹心,倾悖乱之巢穴,不大赏赐,出其所望,军心不感,事势难知。请特赐一百五十万钱帛,制书上以内库为名,充三军赏给”。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三《论魏博》,第170页。魏博归朝,极大改变了河朔藩镇一体化的局面。李绛认为用钱帛厚赏于魏博诸将士,是禁绝其复叛的最好方式,也昭示了朝廷对于归顺藩镇的优容之策。但是,“中人有沮其所請者,上言曰:‘所赐太多,那得及此?后若更有,即又如何?’李绛奏曰:‘……惜一百五十万贯钱物,不收此一道人心?钱帛用了更来,机会一失难复。假如举十五万众攻取六州,一年而克,岂不称贺,而计费三百万贯,事必当赏赉,又在此外。’”
冶艳杰:《〈李相国论事集〉校注》卷三《论魏博》,第170页。李绛再次上书陈奏,以财物计费为代价换取魏博恭顺,成本低于兵戈战事,宪宗最终采用了他的建言。
因《李相国论事集》中保存有《论魏博》一文,使我们在唐廷招抚魏博的过程中对宪宗朝君臣的政治互动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关于李绛与李吉甫二人的政见之争,《李相国论事集》向来对李绛多有回护,贬低李吉甫。《旧唐书·李绛传》记载:“兴卒以六州之地归命。其经始营创,皆绛之谋也。”
《旧唐书》卷一六四《李绛传》,第4289页。这应是较为公允的评价。在收服魏博的过程中,李绛始终以君主威权与人心向背为建言要旨,推进田兴的主动归复。在力保皇权威严重塑这一根本目的上,君臣之间并无二致。对宪宗而言,以武力削藩是皇权振兴最为直观的展示,但第一次征讨成德的草草收场与建中之乱的沉重代价,迫使宪宗最终采取了推恩策略招抚藩镇。
三、淮西平叛与宪宗威权的强化
魏博归朝后,河朔藩镇的格局发生了重要变化,成德、平卢失去屏障,河北三镇已被相当程度的瓦解。如何再次达成朝廷共识削平不臣骄藩,仍旧是宪宗朝君臣必须面对的政治问题。早在元和初期平定西川后,宪宗就已将下个削藩目标定于割据数十年,拥有特殊政治、经济战略地位的淮西。“帝锐意欲取淮西。方吉甫在淮南,闻吴少阳立,上下携泮,自请徙寿州,以天子命招怀之,反间以挠其党,会讨王承宗,未及用”。
《新唐书》卷一四六《李吉甫传》,第4743页。李吉甫出镇淮南期间,“在扬州,每有朝廷得失,军国利害,皆密疏论列”,
《旧唐书》卷一四八《李吉甫传》,第3994页。这表明淮西政局成为君臣关注的重点。
元和九年(814)九月,“李吉甫言于上曰:‘淮西非如河北,四无党援,国家常宿数十万兵以备之,劳费不可支也。失今不取,后难图矣。’上将讨之,张弘靖请先为少阳辍朝、赠官,遣使吊赠,待其有不顺之迹,然后加兵,上从之,遣工部员外郎李君何吊祭。元济不迎敕使,发兵四出,屠舞阳,焚叶,掠鲁山、襄城,关东震骇。君何不得入而还……十月甲子,以严绶为申、光、蔡招抚使,督诸道兵招讨吴元济”。
《资治通鉴》卷二三九,宪宗元和九年条,第7706-7707页。李吉甫以淮西吴少阳卒逝之机,劝宪宗出兵淮西。而以张弘靖为代表的持保守策略的朝臣建议宪宗先遣使吊赠。面对淮西吴元济的不断挑衅,宪宗于当年十月正式兴兵讨蔡,开启了近四年的平叛淮西之战。
通过时任考功郎中知制诰韩愈的《论淮西事宜状》,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宪宗出兵淮西的决策。
况以三小州残弊困剧之余,而当天下之全力,其破败可立而待也。然所未可知者,在陛下断与不断耳……陛下持之不坚,半途而罢,伤威损费,为弊必深。所以要先决于心,详度本末,事至不惑,然可图功。为统师者尽力行之于前,而参谋议者尽心奉之于后。内外相应,其功乃成……比来征讨无功,皆由欲其速捷。有司计算所费,苟务因循。小不如意,即求休罢。河北、淮西等见承前事势,知国家必不与之持久并力苦战。幸其一胜,即希冀恩赦。朝廷无至忠忧国之人,不惜伤损威重。因其有请,便议罢兵。
(唐)韩愈著,刘真伦、岳珍校注:《韩愈文集汇校笺注》卷三○《论淮西事宜状》,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3011-3013页。
奏文首先说明克淮西“在陛下断与不断”,这就坚定了宪宗用兵淮西的决心。《新唐书·韩愈传》载元和十年(815),“初,宪宗将平蔡,命御史中丞裴度使诸军按视。及还,且言贼可灭,与宰相议不合”。
《新唐书》卷一七六《韩愈传》,第5258页。 裴度以为可行征讨,却与宰相的观点相左,可见宪宗出兵淮西的阻力仍存。韩愈劝谏宪宗如若半途而废,伤威损费,为弊最深。宪宗即位后的一系列政治举措,尤其以战争为手段发兵成德与淮西,出发点均是为改变德宗后期朝廷的保守颓势。魏博归朝成为宪宗讨伐成德失败后重新用兵的契机,唐廷与强藩之间的均势不断被打破。以最直观的征讨形式进行武力削藩又被提上了日程,因而有损君主重塑威权之事,均会遭到宪宗的摒弃。
元和十年六月,淄青节度使李师道与成德节度使王承宗合谋刺杀了宰相武元衡。
《资治通鉴》卷二三九,宪宗元和十年条,第7712-7715页。《旧唐书·许孟容传》:
会十年六月,盗杀宰相武元衡,并伤议臣裴度。时淮夷逆命,凶威方炽,王师问罪,未有成功。言事者继上章疏请罢兵。是时盗贼窃发,人情甚惑,独孟容诣中书雪涕而言曰:“昔汉廷有一汲黯,奸臣尚为寝谋。今主上英明,朝廷未有过失,而狂贼敢尔无状,宁谓国无人乎?然转祸为福,此其时也。莫若上闻,起裴中丞为相,令主兵柄,大索贼党,穷其奸源。”后数日,度果为相,而下诏行诛。
《旧唐书》卷一五四《许孟容传》,第4102-4103頁。
《旧唐书·裴度传》:
初,元衡遇害,献计者或请罢度官以安二镇之心,宪宗大怒曰:“若罢度官,是奸计得行,朝纲何以振举?吾用度一人,足以破此二贼矣。”度亦以平贼为己任……时群盗干纪,变起都城,朝野恐骇。及度命相制下,人情始安,以为必能殄寇。自是诛贼之计,日闻献替,用军愈急。
《旧唐书》卷一七○《裴度传》,第4415页。
继李吉甫后支持削藩的宰相武元衡惨死于逆藩之手,引起朝野的恐慌。加之朝廷用兵淮西伊始遭遇不利,朝中罢兵声势渐起,甚至有臣子献计罢裴度官职以安抚叛乱藩镇之心。朝臣中,仅少数臣僚如许孟容、白居易主张予以还击,大索贼党。《新唐书·白居易传》记载:“是时,盗杀武元衡,京都震扰。居易首上疏,请亟捕贼,刷朝廷耻,以必得为期。宰相嫌其出位,不悦……中书舍人王涯上言不宜治郡,追贬江州司马。”
《新唐书》卷一一九《白居易传》,第4302页。积极维系朝廷威严,主张惩治凶逆的白居易却遭到宰臣贬官。朝臣中裴度支持宪宗出兵,他认为:“病在腹心,不时去,且为大患。不然,两河亦将视此为逆顺。”
《新唐书》卷一七三《裴度传》,第5211页。淮西成为关涉中央与藩镇局面的风向标。因朝廷对淮西的处置将直接决定其他强藩对朝廷是否忠顺,这也是宪宗坚定对淮西用兵的重要原因。
元和十年,成德王承宗再叛,朝廷面临双线作战的局面,君臣之间又再起争议。“王承宗纵兵四掠,幽、沧、定三镇皆苦之,争上表请讨承宗。上欲许之,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张弘靖以为‘两役并兴,恐国力所不支,请并力平淮西,乃征恒冀。’上不为之止,弘靖乃求罢。十一年春,正月,己巳,以弘靖同平章事,充河东节度使”。
《资治通鉴》卷二三九,宪宗元和十年条,第7720-7721页。成德王承宗、淄青李师道欲与淮西吴元济形成南北之势,互为奥援,牵制唐廷兵力。宪宗元和十一年(816),“春,正月……癸未,制削王承宗官爵,命河东、幽州、义武、横海、魏博、昭义六道进讨。韦贯之屡请先取吴元济、后讨承宗,曰:‘陛下不见建中之事乎?始于讨魏及齐,而蔡、燕、赵皆应,卒致朱泚之乱,由德宗不能忍数年之愤邑,欲太平之功速成故也。’上不听”。
《资治通鉴》卷二三九,宪宗元和十一年条,第7721页。韦贯之先取吴元济后讨王承宗的用兵策略与李绛、张弘靖一脉相承,并举建中之乱警劝宪宗,但依然遭到宪宗的拒绝。先前李绛暗示建中之乱时,宪宗有所顾虑,但这次韦贯之直提建中之乱却丝毫不能改变宪宗双线作战的决定。在征讨淮西的过程中同时用兵成德,不仅再次向逆地强藩昭示了朝廷不再姑息的决心,更使得朝中臣僚仅能在既定的征讨对象中择其更利于用兵者。
宪宗在淮西用兵久无果后,正式召开了一次百僚集议。“十一年正月,以淮西久宿兵,诏宰臣集百僚议:‘今用兵已久,利害相半,不知进兵攻讨,退兵固守。至于赦宥,合有良规。直言可行,不必引古,亦欲观卿士才用,宜各具议状以闻’”。
(宋)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一○四《帝王部·访问》,凤凰出版社2006年版,第1138页。宪宗鉴于朝廷用兵失利的现实状况,征询百僚建议。值得注意的是,敕文中竟还提示百僚可以参考唐廷与藩镇长久以来形成的姑息宽宥的政治传统。“论者以杀伤滋甚,转输不逮,拟议密疏,纷纭交进”,
《旧唐书》卷一七○《裴度传》,第4418页。即是此次集议后百僚的反馈,可见息兵政策依旧是大部分官僚对骄藩所秉持的既定方针。“徽上疏言用兵累岁,供馈力殚,宜罢淮西之征,宪宗不悦,罢徽学士之职,守本官”。
《旧唐书》卷一六八《钱徽传》,第4383页。翰林学士钱徽成为这场集议结果的牺牲品。也许集议的初衷是汲取百僚的用兵策略,但惊人一致的息兵建言,对于迫切希冀以武力征讨为手段震慑骄藩,重建皇帝权威的宪宗来说,却是不能接受的结果。
元和十一年六月,唐廷将领高霞寓兵败于铁城。
《资治通鉴》卷二三九,宪宗元和十一年条,第7723页。宪宗敦促前线将士继续推进淮西战事,“上怒诸将久无功,辛巳,命知枢密梁守谦宣慰,因留监其军,授以空名告身五百通及金帛,以劝死事。庚寅,先加李光颜等检校官,而诏书切责,示以无功必罚”。
《资治通鉴》卷二三九,宪宗元和十一年条,第7727页。宪宗一面对李光颜为首的前线将士恩威并施,督促战事的推进。另一面又在朝中坚决控制舆论走向,《旧唐书·裴度传》记载:“及霞寓败,宰相以上必厌兵,欲以罢兵为对。延英方奏,宪宗曰:‘夫一胜一负,兵家常势。若帝王之兵不合败,则自古何难于用兵,累圣不应留此凶贼。今但论此兵合用与否,及朝廷制置当否,卿等唯须要害处置’……于是宰臣不得措言,朝廷无敢言罢兵者,故度计得行。”
《旧唐书》卷一七○《裴度传》,第4415-4416页。在宰相参加的延英奏对会议上,宪宗轻描淡写地将铁城之败一笔带过,却再次重申了朝廷讨伐淮西的既定方针。面对“时方淮西用兵,国用虚竭,河北诸军多观望不进”
《旧唐书》卷一四二《王承宗传》,第3881页。的局面,“李逢吉及朝士多言:‘宜并力先取淮西,俟淮西平,乘其胜势,回取恒冀,如拾芥耳!’上犹豫,久乃从之。丙子,罢河北行营,各使还镇。”
《资治通鉴》卷二四○,宪宗元和十二年条,第7734页。第二次兴兵成德的直接原因是武元衡被刺使朝廷失威,因宪宗所依赖的讨伐成德的诸道藩镇兵各怀私利,所以河北战事很难有实质性进展。在完成既定目标后,为再次凝聚臣僚共识,避免朝廷损失过重,宪宗听取了李逢吉等人的建言,结束了双线作战,以确保朝廷将用兵目标一致指向淮西。
面对淮西战局的停滞不前,宪宗又通过一系列人事变动确保朝廷武力征讨淮西策略不变。元和十二年(817)三月,在对李吉甫谥号拟定时,臣僚之间产生异议。《旧唐书·宪宗纪》载:“太常定李吉甫谥曰‘敬宪’,度支郎中张仲方非之。上怒,贬为遂州司马。赐吉甫谥曰忠。”
《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第459页。张仲方以反对李吉甫谥号为由,借机否定用兵淮西,这必然引起宪宗恼怒,立即将其贬谪以儆效尤,并给予李吉甫美谥,向百僚传达自己用兵淮西的决心。然而朝臣反对的声音始终不断。同年,“李愬、李光颜屡奏破贼,然国家聚兵淮右四年,度支供饷,不胜其弊,诸将玩寇相视,未有成功,上亦病之。宰相李逢吉、王涯等三人以劳师弊赋,意欲罢兵,见上互陈利害”。
《旧唐书》卷一七○《裴度传》,第4416页。《资治通鉴》卷二四○记载,宪宗元和十二年,“李逢吉不欲讨蔡,翰林学士令狐楚与逢吉善,度恐其合中外之勢以沮军事,乃请改制书数字,且言其草制失辞;壬戌,罢楚为中书舍人”。
《资治通鉴》卷二四○,宪宗元和十二年条,第7738页。对于不赞成继续用兵淮西的臣僚,宪宗先后将令狐楚调离翰林院,罢李逢吉相位。
元和十二年十月,李愬雪夜下蔡州,淮西遂平。
《资治通鉴》卷二四○,宪宗元和十二年条,第7741页。随着淮西重归王化,宪宗皇权威严最终得以重塑。试举元和十三年(818)宪宗召集百僚集议的诏令为例:“李师道潜苞祸心,伪布诚恳。缘自淮西用兵已后,愆衅屡彰,累有疏陈,请舍凶逆,当道租税,频年不送。阴通信使,数致帛书……师道自知罪过,难掩群言,累遣崔承宠、王玄同自将表陈。请令长子入侍,兼献沂、密、海三州。林英续来,又献三州图印,并奏其男发日。国家每务弘贷,屈法招绥。今忽翻然尽变前意,应所陈列,无非妄言。其师道并军将健儿表共三道,词颇悖慢,宜出示百僚,议可征可舍以闻。”
(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一二○《令百僚议征李师道敕》,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634页。 显而易见,此次集议的主旨已经奠定。与前揭元和十一年令百僚集议的诏书相比,宪宗元和十三年诏已呈现完全不同的政治表达与敕命内容。征讨淄青已是不争事实,百僚献策的内容仅局限在如何对淄青进行武力征讨的问题上,即见宪宗朝政治生态演变之一斑。宪宗对待藩镇采取武力征服是为向逆地藩镇重新树立君主之威权与朝廷的统治,同时平定淮西的过程以及用兵策略的反复贯彻也向朝中百僚宣示了皇权决策的不断加强。无论是割据藩镇还是朝中百僚,任何有损君主统治效力的行为与立场均会遭到宪宗的坚决摒弃。
结 语
第一次出兵成德,标志着宪宗以武力征讨河朔强藩的决心。但维系既有中央与河朔藩镇的政治传统仍旧是朝臣的主体策略。李绛在《论魏博》中的建言便指出朝廷应延续招抚对策。该奏疏直陈唐廷出师成德不利的现实因素,又举建中之乱为警,最终被宪宗采纳。百僚更倾向在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前提下,维系既有的怀柔传统,以迂回的方式确保君主地位与中央统治。宪宗元和之际,通过战争征讨逆地藩镇,加强了君臣之间在议兵过程中的政治共识。武力削藩与息兵姑息两种不同策略曲折往复的过程表明,如何最大化地维系君主的恩信与权威是宪宗朝君臣的根本目标。淮西用兵后,因武元衡事件,朝廷不得不双线作战。在完成武力震慑成德的目标后,为再次凝聚臣僚共识,宪宗一方面听取了持姑息立场的李逢吉等人的建言,将用兵目标指向淮西。另一方面宪宗又采取了强硬措施,持续推进淮西战事并调整人事安排。魏博的归附与淮西的平定极大地增强了宪宗的皇帝威权,尤其是朝廷平定淮西的过程中宪宗对用兵策略的持续强化,既向藩镇展示了武力征讨成为此后应对割据势力的主要方式,也向朝中百僚宣示了绝不姑息不臣藩镇的要旨,皇权决策不断加强。
责任编辑:孙久龙
Debating on the Using of Military Forces and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Emperor and Ministers in the Reign of
Emperor Xianzong(宪宗)of Tang Dynasty
LI Yin
(School of Humanities,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34, China)
Abstract:
The significance of military consultation lies in the continuous formation of political consensus between the emperor and the ministers during the period of Yuanhe(元和)of emperor Xianzong(宪宗).Xianzong advocated fighting against the rebellious military governors by direct form of war, while his ministers concerned about when to launch the military operation, how to choose the object of the military action and how to withdraw the troops in order to maintain the authority and trust of the monarch to the greatest extent, which means the political appeasement method can be applied. After the debating on the using of military forces towards Chengde(成德)town and Wei Bo(魏博)’s allegiance to the emperor, Xianzong’s strategy of using military forces in Huaixi(淮西)showed not only the imperial court’s determination to suppress the vassals by force, but also the announcement of the reinforcement of imperial decision-making.
Key words:
debate of using military forces; the period of Emperor Xianzong(宪宗); policy of military t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