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在自由法治道德的氛围中发展
2022-07-19文萧惑之北京
文萧惑之(北京)
在新经济学概念中,“数字经济”可视为“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智慧经济”的核心要素。“数字经济”是通过数字化的知识和数字化的信息即大数据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经济形态。因之,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是当下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数字经济”享誉“智能经济”美誉,典型的依据是,堪为工业4.0或后工业经济的本质特征。时下龙争虎斗的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正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各种手段,喻之谓“通天梯”也算贴切。
在新经济学内涵里,一种基于数字技术、由信息驱动和网络协同的万物可交换的大市场,姑且称之为“平台经济”。这个“平台”很是了得,左右逢源,前有消费者后有商家企业拥趸;众人拾柴火焰高,交易火爆,掘金者规模可观;内容五花八门,合理比价,择优采用显公平;企业治理逼上梁山,规模经济,更懂效益优先;公开亮相众人觊觎,知名企业,蜂拥而至力拨头筹;后起之秀抓住机遇,小试锋芒,盼新语境中获认可。
“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大概念中之核心角色,当下扮相尤其惹眼,可视为“数字经济”的中心舞台。“数据已经成‘平台经济’企业的宝贵资产”。业界专家给出的认知很明确,平台基于大数据,表现在超级算法和计算能力。平台链接范围四通八达,承载的信息和提供的功能巨大,更具跨边网络效应突显的特点……因之在社会生产生活中成为不可或缺的角色。数字平台在规模、速度、内涵等维度突破传统平台的限制,从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力。时下比较成功的平台多是集中在消费领域,电商、支付、网约车和外卖等,家喻户晓;看新闻、做通讯、玩游戏、自媒体……有滋有味,愉悦生活。
无须讳言,“资本的逐利性”往往导致商贾利令智昏,“平台经济”若不遵守市场经济的“自由、法治、道德”原则,亦很容易“剑走偏锋”,危害经济发展,害人罪己,掉入深渊。诸如,一个时期网络市场出现的自以为聪明的“二选一”、“掐尖式收购”、“大数据杀熟”、“平台的自我优待”等大量谋利行为,可见“平台垄断与恶性竞争并存”,这是“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都不允许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鉴于此,去岁的监管部门惊呼之后,“手不软”,有的放矢,举措给力,牵住“牛鼻子”,使之免于落水自溺,可谓治病救人,功德无量。甚至有人把2021年点赞为“反垄断”大年,阿里、美团等因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被监管部门开出“巨额”罚款,勒令“虎牙斗鱼合并”停运,多家平台巨头领到“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罚单”。
业界专家与政府取得共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大国地位稳固,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把发展数字经济自主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引导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充分挖掘工业互联网发展潜力,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为设备赋智、为企业赋值、为产业赋能”。
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前提是明确数据产权归属,基础是构建统一开放的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是健全高效的定价机制,底线是保障数据要素安全发展。简言之,“理清数据所有权、使用权、运营权、收益权等权利”,让创业者有信心而无后顾之忧,让监管者执法有据,旨在更好地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
知不足而思进取,有错必改是进步。“平台经济”运行的“红绿灯”赫然醒目,“老司机”也好,“新司机”也罢,按规矩办事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