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
2022-07-19谷瀛
谷瀛
摘 要:预付式消费在满足消费需求促进市场发展的同时,因其预付式造成的权利配比失衡,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健康,有必要从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第三方和市场规则等多方面加强引导和管理。
关键词:预付式消费;价值;问题;管理
预付式消费具有一定的消费和市场需求,但因其管理上的不足,一刀切予以取缔或限制发展的方式并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因此,有必要通过科学引导,多措并举,并合理运用市场手段,加强监管,以满足消费者的合理需求,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一、预付式消费的主要价值
作为一种消费方式,预付式消费是指经营者向不特定的消费者发售预付卡或凭证,消费者在消费前预先支付费用,并凭预付卡或凭证进行消费的一种消费模式。这种方式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顾客、商家的不同需求,也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1.商家具有开展经营的需求
一是收回成本。顾客预先付费,使经营者能够提前或快速收回投入的成本,尽快回笼资金。二是绑定客户。预付式消费因其预付性,可以有效绑定客户群体,增加客户黏性,形成长期稳定客源。一方面可以形成循环消费,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在市场竞争中持续经营。三是改善经营。可以利用预收资金,改善经营,扩大市场。
2.能够满足顾客消费需求
一是折扣诱惑。预付式消费在提前支付费用的基础上,一般折扣和优惠的力度比较大,对消费者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二是降低交易成本。“为顾客提供了便利,省去了每次缴纳现金的麻烦”。三是降低选择成本。在一次性付费锁定服务供应商的同时,消费者也降低了后续消费的搜索和选择成本。
3.一定程度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刺激需求。经营者通过预付式消费的营销和优惠,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和挖掘了消费需求。二是满足消费。正常提供服务的情况下,预付式消费满足了市场的消费需求。三是促进了经济发展,拉动了需求,带动了就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付式消费的产生,初衷是为了使消费者享受折扣优惠,减少现钞使用、便于支付,帮助商家融通资金、锁定客源,理应达到双赢的局面。但在近年来的实践中,却纠纷不断。其中,既有经营者违背市场秩序和规律盲目扩张,也有当前单用途预付卡监管机制的低效,也存在合同条款设计明显不合理以致减损消费者权益,当然还有部分消费者不考虑经济实力盲目消费的因素。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服务类投诉为415354件,占总投诉量的50.57%。“预付式消费”投诉已经从健身、美发美容、洗车、餐饮进入教育培训等领域,成为维权老大难。
据N市的《预付式消费总体研究报告》调查,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该市预付式消费投诉案件即达9526件,涉案总金额达937万余元。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经营者倒闭、经营变更或卷款跑路、虚假宣传或承诺、消费者预付费不退或拖延处理、店面转让、不公平格式合同等方面(图1)。
图1 N市预付式消费投诉情况统计(按问题分类)
对该市预付式消费情况开展的专题调查,结果也与投诉问题的类型基本一致(图2)。问题主要集中在退卡困难、商家停业或变更经营者、使用限制条件过多、商品或服务缩水、不符合约定等方面。调查对象涵盖了各个年龄段的消费人群。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3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80份,有效回收率83.08%。
1.从经营者来看
2019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总结了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纠纷中商家的几种表现:一是经营主体不合法。二是承诺不兑现。三是霸王条款。四是追偿难。五是圈钱跑路。有的商家通过变更工商登记,不提供产品和服务,其实质与“跑路”无异,均给消费者造成巨大损失,对市场造成伤害。
N市调查结论与上述总结基本一致。从经营者来看,主要集中在:一是倒闭、经营变更或“跑路”。占到投诉案件的29%,居投诉量首位。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经营者服务减少、裁撤网点甚至关门跑路而导致单用途卡成为废卡、消费者难以获得赔偿。二是虚假宣传。经营者为达到售卡目的,夸大商品、服务项目,做出虚假承诺。当消费者实际消费时,又表示無法满足或未有过承诺等。虚假宣传主要集中在健身、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行业。三是不退费或拖延退费。消费者在办理了预付费卡后,可能由于服务未达到预期或者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使用而要求退卡。对市民预付卡消费情况调查显示(图3),65%消费者生活消费中遇到了预付费卡不能退卡的问题。
在全国影响较大的小黄车ofo退费事件,至今仍未结束。2021年7月,据企查查消息,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的案件公开,审理经过显示,ofo公司被约谈责令改正后,仍未及时退还承租人押金,经约谈拒不改正,处以5万元罚款。因ofo公司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ofo公司。2022年3月,天眼查App显示小黄车ofo关联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增5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总计2724万余元,执行法院分别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丰台区人民法院,该公司累计被执行总金额已超3440万元。
2.从消费者来看
如果能在消费中实现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物美价廉,抛开个别经营者的虚假宣传,选择预付款方式进行消费,本身没有过错。只是在消费权益的实现过程中,对预付式消费前期的风险评估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不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后期维权能力也不足,容易导致一旦出现纠纷,权利救济比较困难。一般来看,在预付式消费活动中,消费者往往看重商家的打折、促销、附赠等优惠条件,而对预付卡券使用的功能、范围、期限、退换等缺乏了解,更没有意识对商家的经营资质、业绩、质量、信誉、服务等进行全面调查,从自身角度选择性地忽视了潜在风险。消费纠纷发生后,非常被动,造成举证难、调解难、维权难、赔偿难。
3.从前期市场准入来看
准入门槛过低,主体资质审核不严甚至缺少审核。对于个体工商户发行预付卡,之前多由商家自行发放,缺少登记、备案、审核,形成监管盲区。经营者的发卡资质、数量、限额、责任,既没有相关政策法规依据,更无责任部门具体进行审核把关。有些经营者明明发卡数量、金额已经远远超过自身偿还能力,甚至超出几十倍、几百倍,却依然能够大张旗鼓拉拢顾客,吸收资金。
4.从后期的监管来看
这一消费方式与传统消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相比,属于一种新型的消费方式,实践上需要不断地探索完善。在预付式消费中,经营者通过发行预付费卡、预缴预存、折扣叠加、附赠服务等方式吸引消费者,收取远高于正常消费的押金、会费、课时费等。这种消费最大的特点就是消费者先付款后消费,经营者先收益再兑付,经营者处于绝对优势,消费者处于绝对弱势。权利义务配置不均衡不对称、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再加上周期长、变数多,经营者缺乏约束、消费者维权途径有限,监管一度缺乏有效手段。2012年,商务部颁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从登记、购卡、发行、业务、资金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但适用领域有限,处罚方式单一,缺乏有效的信用监管,无法适应商业模式和技术水平的快速发展。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应用,企业的预付式消费运营行为也越来越智能化,呈现出一定的隐蔽性特征。传统的以警告、罚款为主的处罚措施效率低、效果差,在处罚技术和方式的应用创新方面存在明显短板。
三、加强管理的几点建议
对于一种新的市场发展形式,实践的检验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培育和管理相辅相成,既有市场成长的自觉,亦有各方的理性参与。极左或极右的方式,一刀切全面禁止或放任自流,都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
1.经营者加强自律
作为预付式消费中占有权利优势的一方,加强自律,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规范、诚信原则,坚守职业道德,是推动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要件。市场经济是一个由诚信与法律组成的双轮车,若没有诚信的坚强基石,法制便犹如建在沙土上的高层建筑。对于市场经济下的企业经营者来讲,诚信经营是立业之本、兴业之道,在任何交易、任何情况下都坚守诚实信用是必然、唯一选择。无论多么完善的监管制度,多么有效的管理措施,最终都要落实到经营者的诚信经营上,才能实现消费者的权益,推动市场健康发展。如果没有良好的诚信,那么就没有稳定的顾客,在市场中的占有率自然也就比较少,也会失去很多合作的机会。从竞争力上也缺乏了最基本的动力,自然对企业的稳定发展起着决定的作用。经营者缺少自律,不讲诚信,不只钻管理漏洞,更使违规成为常态,不仅在预付式消费中损害消费者利益,更会在根本上破坏市场发展,最终自取灭亡。
2.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伴随市场经济充分发展,行业协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无论从专业技术,还是从行业规则上来看,行业协会都是“春江水暖鸭先知”,对行业运行的条件、规则、趋势最了解,最权威。因此,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非常有利于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一是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管理,做好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树立职业规范、职业道德。二是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报告,对各企业运行尤其是诚信经营情况进行排名,使违规、失信企业在行业内失去立足之地。三是加强和监管部门、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为其强化监管、明白消费提供相应信息,使前者能够及时落实监管職责,使后者能够更好地实现消费权益。
3.消费者理性选择
作为预付式消费中的处于权益弱势一方,消费者在预付费前应完成最基本的市场调查,对明显的诈骗行为,应该克制消费冲动,具有基本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当然,这种调查亦仅限于对经营者的经营资质、经营场所、产品或服务是否合规,乃至符合常识。比如,在充值前一定要核验一下经营者的资质、状况、范围;克制冲动消费、投入金额,谨慎选择预付额度高、服务周期长的预付卡;在消费过程中,发现异常,应及时止损,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事后利益受损,更要勇于维权,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打击不法经营。
4.监管部门履职尽责
监管部门事前合规审查,事中有效检查,事后及时处罚,强化对经营者的外在约束,对于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必不可少。当前,预付式消费中经营者跑路引发的群体事件中,经营者固然违法犯罪,监管缺位,以及事后处罚不到位,违法成本小于违法收益,是引发跑路的重要因素。在落实监管职责中,可尝试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各部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一是建立由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参与的协调监管机制,从企业资质审查、资产披露、风险预警、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二是商务部门加强对单用途卡的监管。加强资质、申报、登记审核,提高准入门槛,设定保证金比例或相应担保。三是市场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实施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的商家,及时处罚;对消费者合理投诉、权益受损的,及时落实权益保护责任;定期公布市场经营质量报告,对违规经营者及时曝光,列入诚信黑名单。四是公安部门应对涉嫌诈骗、卷款逃跑、非法集资的案件线索,及时立案、追责。五是文体教部门应加强主管行业审查,整顿市场。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并促使经营者加强自律。
5.建立第三方监管平台
为了能够更加有序地进行预付式消费的发展,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实际的立法当中,来列举出多种担保形式,以此来为企业消费凭证的发售提供支撑。2019年实施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就要求发卡企业采取专账管理或履约保证等风险防范措施。2021年11月12日,苏州市预付式消费管理平台的子系统——苏州市校外培训预付资金信托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先由该系统接收学生及家长的培训费,然后按照有关约定和要求拨付给相关培训机构,可以有效避免相关风险。该系统由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运营服务,苏州信托是苏州市属国发集团的下属企业,也是苏州唯一国有信托公司,因其稳健的经营风格和优秀的经营业绩,在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如果这一系统经过实践证明既可以满足培训市场发展需求,又能维护消费者利益,不妨将该系统推广到预付式消费的各个领域,也给其他城市乃至全国的预付式消费管理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或样板。在实践中,也可以参照某些网购平台的做法,消费者将预付款先存入银行,消费完成,待消费者评价确认后,资金才由银行转入经营者账户。
6.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建立和维护信用,是促进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要件。等级评定,一方面有助于消费者做出选择,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促进市场竞争,快速淘汰信用低的经营者。经营者信用评价,可以参考国外个人信用评定指标和经营者不诚实守信记录、起诉案子等指标,选用优秀技术,根据领域和商品创新评定方式,从运用推动视角考虑,以客户市场满意度为具体内容以明确适用的信用级别。也可以对经营者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凡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均不得开展预付式消费业务。也可以由企业自行公示信用信息、预付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使消费者可一键可查,放心消费。消费者协会应当推行投诉预警、公示机制,一旦收到经营者经营异常、消费者权益无法落实的投诉,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向社会曝光,使失信、违规者无处可遁。
目前,预付式消费无论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都仍处于探索阶段。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在利益受损的时候,一味集体声讨,要求监管部门严惩不贷,严厉追责,固然有维护自身利益的合理性。但从培育市场、满足需求的长远来看,提高警惕,充分了解,既有利于提前规避风险,也会削弱不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作为一种经济发展形式,需要的是各参与方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认真遵守角色规范,综合利益和风险,不断探索市场发展的平衡点,才有可能推动市场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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