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质量管理研究与分析
2022-07-18吴志国张松涛
吴志国,乔 旭,张松涛,李 岩
(1.内蒙古科技咨询评估中心;2.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战略研究中心,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科技报告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并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科技文献,包括科研活动的过程管理报告和描述科研细节的专题研究报告。科技报告制度的建立大大降低了各种科技计划之间的协调衔接难度和科技项目的重复率,有利于提升科技投入上的效益,也让社会公众能够更全面和直观地了解科技进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是当今各国普遍采用的科技项目档案管理和交流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底正式启动科技报告(呈交、审核、服务共享)系统,并开展科技报告试点工作。随着科技报告(呈交、审核、服务共享)系统建设工作的逐年深入,自治区在科技报告理论研究和科技报告实践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展,为自治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参考。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文摘的检索、浏览量随着科技报告数量逐年增加,但科技报告全文浏览使用量提升不明显,其中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是内蒙古自治区与发达地区相比科研基础薄弱、科研投入较低等历史性差距导致的科技报告产出量不足;主观原因有项目负责人对科技报告重视程度不够、提交上来的科技报告科技含量和应用价值不高等。为此,笔者在对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数据挖掘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从项目负责人是否科技报告第一作者的角度分析梳理科技报告质量,并提出几点对策建议。
1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工作进展回望
1.1 面向需求开展专题培训,全面铺开科技报告工作
①2018年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培训会在呼和浩特市举办,自治区科技厅正式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呈交、审核、服务共享)系统,并开展科技报告试点工作。②2020年12月23日,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培训会在呼和浩特市举办,确定从2021年开始自治区科技报告工作覆盖所有自治区科技计划,即新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签订项目任务书时,明确科技报告撰写提交任务,并且将科技报告完成情况作为验收(结题)考核的前提必要条件。③继续完善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定期向科技部报送非涉密和解密的科技报告,形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的统一检索和发布平台,面向用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人员和社会公众)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1.2 科技报告数量与质量实践建设趋势向好
据统计,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文摘浏览量2019年达到438人次,2020年达到980人次,2021年达到1 825人次,科技报告文摘浏览有逐年提升趋势,见表1。
表1 科技报告文摘浏览人次
2019年、2020年、2021年,科技报告全文在线浏览人次与科技报告文摘浏览人次比分别达到2.97%、7.35%、9.21%,全文在线浏览人次占科技报告文摘浏览人次的比例正在逐年提高,用户已从了解性查看文摘向全文浏览学习逐渐转变,见表2。
表2 科技报告全文在线浏览人次与科技报告文摘浏览人次比
2 内蒙古科技报告质量影响因素分析
科技报告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记录”,但记录并非目的,在根本上还是要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创新,最大程度上实现开放共享。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内蒙古自治区各行业和区域的科研创新,提升科技报告质量势在必行。为此笔者对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数据进行了分析比对,发现项目负责人在科技报告呈交过程中的行为趋向是影响科技报告质量的重要因素。下面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①研究项目负责人在科技报告呈交过程中的行为趋向;②对已领取证书的科技报告页数进行对比分析。
2.1 研究项目负责人在科技报告呈交过程中的行为趋向
据统计,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第一作者为非项目负责人的比例2019年是25%,2020年是57.14%,2021年是43.06%,项目负责人不是第一作者的科技报告比例较大,见表3。
表3 科技报告第一作者为非项目负责人的比例
从项目负责人撰写科技报告各个角度来看,项目负责人撰写情况如图1~图4所示。
图1是科技报告公开范围雷达图,类型为“公开”的科技报告且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的比例是53.20%,类型为延期“1年~2年、3年、4年~5年” 公开的科技报告且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的比率分别是61.22%、68.42%、68.09%。也就是说“延期公开”(包括延期“1年~2年、3年、4年~5年”公开的科技报告)且由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科技报告数比例明显高于“公开”且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的科技报告数比例。
图1 科技报告公开范围雷达图
图2 科技报告类型雷达图
图2是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类型的雷达图,科技报告类型分为专题报告、进展报告和最终报告,其中科技报告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的比率分别是46.15%、57.75%、63.25%。科技报告为最终报告且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的比例最高,占全部最终报告的63.25%。
图3是将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按项目承担单位类型来划分的雷达图,类型分为公司企业、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科技报告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的比例分别是45.27%、89.01%、56.90%、75.00%。承担单位是教育机构且项目负责人是第一作者的科技报告数比例远高于承担单位是公司企业且项目负责人是第一作者的科技报告数比例。
图3 项目承担单位类型雷达图
图4是将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按项目计划类型来源划分的雷达图,类型分为关键技术攻关计划、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其中科技报告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的比例分别是75.00%、91.67%、50.24%、64.56%。值得注意的是,来源为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且科技报告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的科技报告的数量与来源为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且其他作者为第一作者的数量基本持平,即一半的科技报告是由其他作者完成。
图4 项目计划类型雷达图
2.2 对已领取证书的科技报告页数进行对比分析
图5显示,内蒙古自治区非项目负责人撰写的科技报告个数占科技报告总个数的40.93%,项目负责人撰写的科技报告个数占科技报告总个数的59.07%。图6显示非项目负责人撰写的科技报告页数占科技报告总页数的32.46%,而项目负责人撰写的技报告页数占科技报告总页数的67.54%。形象地讲,假设有100个科技报告,每个报告共1页,相当于近59个报告是由项目负责人撰写,近41个报告由其他作者撰写,项目负责人撰写了近68页,其他作者只撰写了近32页。项目负责人平均工作效能是68/59=1.15,其他作者平均工作效能仅为32/41=0.78。
图5 撰写科技报告数量对比
图6 撰写科技报告页数对比
表4是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总页数<10、10~19,20~29,30~39,>40的科技报告数的占比情况。非项目负责人撰写的科技报告个数占科技报告总个数的比例分别是71.43%、46.51%、45.28%、44.44%、28.71%;项目负责人撰写的科技报告个数占科技报告总个数的比例分别是28.57%、53.49%、54.72%、55.56%、71.29%。由此可见,页数小于10页的科技报告70%以上是其他作者完成的;页数大于40页的科技报告70%以上是项目负责人完成的。
表4 已经领取证书的科技报告页数占比情况
综上分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由项目负责人撰写和非项目负责人撰写有较大的差异,提高项目负责人撰写科技报告比例,将有助于提升科技报告质量。
3 提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质量管理对策建议
3.1 加快建立奖惩机制,提高项目负责人积极性
将科技报告的呈交和共享使用情况作为对项目负责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对科技报告存在抄袭、数据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纳入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记录并依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质量高、检索量大的科技报告给予后补助等奖励。
3.2 统一、规范科技报告提交时间间隔
改变一些科技报告的中期报告、年度报告、最终报告一起交的做法,逐步形成一次只能提交一个科技报告的制度。例如在验收时,要求验收评审专家对科技报告证书日期进行比对,对科技报告证书时间间隔较短的扣分处理。
3.3 加大科技报告系统的培训、宣传力度
推动自治区全社会形成认识科技报告、重视科技报告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科技报告培训、宣传工作,通过科技报告理论知识讲解和实际撰写操作,传播科技报告知识和技能,同时也让更多人会使用科技报告系统。例如有很多用户反映公开的科技报告,只能看到摘要,看不到全文。这是因为用户没有在科技报告服务系统里注册账号或在没有登录的情况下检索、浏览数据,故只能看到摘要。科技报告系统使用方式如图7所示。
图7 科技报告系统使用方式
4 结束语
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建设中如何保证科技报告的撰写质量及完整收集,实现资源共享,确保体系的安全等等都是自治区科技报告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全面开展科技报告建设工作起步时间较晚,相对于我国其他发达地区来说此项工作的实际经验较少,科技报告的管理工作尚有很大的改进空间。随着科技报告工作的开展,需要设计更加合理的科技报告系统,支撑和促进科技报告制度和体系的建设工作。总之,现有科技报告资源数量或质量都还离用户质量需求有一定差距,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建设必然会由资源保藏向为用户提供服务转变,促进提升科技报告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