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人民主体重要论述的基本内涵及内在逻辑*
2022-07-16王菲
王 菲
提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紧密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实际,对人民主体思想作了一系列新阐释、新发挥。坚持人民历史主体地位为核心和起点,逻辑地展开论述坚持人民赋权主体地位、人民监督主体地位、人民历史评价主体地位,以坚持人民利益主体地位为逻辑归宿,实现了人民的利益主体与价值主体的高度统一。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人民主体重要论述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时代化,并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提供鲜活的世界观方法论指导。
一、坚持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 创造历史伟业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认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现实的人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劳动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和基本趋向。人民群众是推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的物质力量。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决定历史发展的是行动着的群众。”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是先进生产力代替落后生产力的主体力量和决定因素。毛泽东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只有”的表述突出了群众史观强调历史主题的唯一性和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历史动力观和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的夙愿和奋斗紧密联系起来,与当代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全面深入地阐明人民群众历史动力观,坚定不移地贯彻人民群众历史动力观。
(一)人民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主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是一部伟大而壮丽的史诗,人民群众是史诗的“剧作者”,同时又是“剧中人”。党的十八大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第一次鲜明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穿越时空的恢弘思维,贯通了中国社会发展的昨天、今天、明天,凝炼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矢志追求的最伟大的梦想和最美好的愿景。人民是中国梦的主体。人民是寻梦筑梦的认识主体。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历经千辛万苦、艰难曲折,最终寻找到民族复兴的正确道路,确立了无比辉煌的奋斗目标,构筑了具有无比强大感召力的中国梦。人民是追梦的实践主体。“中华民族历尽磨难,自强不息,从未放弃对美好梦想的向往和追求”,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从事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的伟大实践,绘就了波澜壮阔的追梦画卷。人民是圆梦的力量主体。实现中国梦的中国道路和中国精神,都是党领导人民的伟大创造,而中国力量最根本的是人民的力量。中国梦召唤着激励着每一个人,把自己的命运前途与国家民族的奋斗目标融为一体,为个人实现梦想提供了广阔空间和舞台。回顾风雨历程,展望辉煌前景,人民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力量源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勠力同心、接续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谱写光辉的篇章。
(二)人民是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的主体
改革开放是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意愿的反映,是人民的自觉抉择,是人民的要求与党的主张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上强调:“改革开放的历史剧是人民群众主演的。”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作用在如此深刻的社会变革时期表现得最为充分。这是因为通过社会变革冲破了旧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束缚,为新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开辟了道路,因而,社会革命成为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直接动力。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为主体的伟大社会革命,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使中国大踏步赶上了时代。在改革开放这部伟大的历史剧中,主演是亿万人民群众。改革开放不仅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人民意愿的反映,是人民的自觉抉择。人民群众始终是推进改革开放的主力军,特别是他们的首创精神,引领着改革开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发端于农村,是从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农民的“大包干”起步的。他们的创造反映了农村原有的所有制关系和经营方式急需变革的客观要求,搞起来又取得了成效,所以受到党中央的肯定和支持,首先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农村改革迅速兴起。改革开放中的许多新东西,都是由群众在实践中发明创造、提出来的;改革开放中的一个又一个难关,都是党领导人民群众攻克的。当前,我国已经迈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社会分配差距和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层次矛盾也日益突出,都要依赖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来克服。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鼓励人民更加自觉地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必然冲垮一切艰险和阻力,促进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突破、协调推进,改革之路越走越宽广。
(三)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把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理论系统地运用到党的全部活动中,形成的党对一切工作的根本工作路线和生命线。群众路线是群众史观的实践转化,是我们党长期革命斗争的宝贵经验总结,也是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马克思主义与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先进的知识分子到工人中去,到农民中去,传播马克思主义,开展革命活动。党成立伊始,就把做群众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重视群众工作,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形成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铜墙铁壁,不断推进中国的社会革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一切为了群众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出发点。人民群众是一切历史活动的主体,他们在自己先进政党的领导下,能够实现自己解放自己,因此,一切依靠群众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为了谁和依靠谁是完全一致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实践转化,毛泽东曾经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归结为群众路线认识论,这是因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也是认识主体,“群众—领导—群众”与“实践—认识—实践”是完全统一的认识过程。因此,群众路线也是党的根本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阐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基本方略,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突出了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实践主体,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领导人民创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必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工作方法的高度统一,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
二、坚持人民的赋权主体地位: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如何管理国家?列宁领导的苏维埃政权作了开拓性探索。从俄国实际出发,列宁创造了苏维埃民主政治制度。列宁说:“说起来苏维埃机构是全体劳动者都可以参加的,做起来却远不是人人都能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必须通过无产阶级先进政党代表人民来行使和实现。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实际相结合,创造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权力来自人民,执政为了人民。在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主体思想作了新的论述。
(一)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我们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行使当家作主权力中推动国家发展,创造历史伟业。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就是建立和巩固人民政权,保证人民主体地位。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一律冠以“人民”的称谓,都是人民政府,鲜明地标志着执政权力来自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执政,对人民负责和接受人民监督,保证人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和最高形式,党必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形式行使国家权力。只有坚守“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不断从人民群众中吸取治国理政、兴国强国的智慧和力量,才能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有牢固的基础和强大的力量。
(二)公权为民,一丝一毫不能私用
执政党的党员和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手中的权力都来自人民,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因此,必须摆正个人与群众的关系,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勤勤恳恳地当好人民公仆。习近平书记曾指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这种角色定位决定了领导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定位。“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执政党的党员如果抱着做官的态度,必然会导致“捞一把”的思想和行为,也必然导致主仆关系颠倒,从人民的公仆变为群众的主人,从我为人民服务变为人民为我服务。一段时期以来,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大量存在,其根源就在于官本位思想严重,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是典型的做官当老爷作风,与人民公仆、人民勤务员的作风背道而驰。当前,我们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做事,多关心多帮助困难群体、困难群众,让国家发展的成果在每一发展阶段都能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要在与群众一起过、一起苦、一起干的实践中,不断培养和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要在接地气、解民忧、帮民困的为民工作中,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事和实效,带领人民在推动国家发展中不断创造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
(三)制度体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把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赋予执政党,不是让执政党代替人民当家作主,而是为了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他在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阐明,“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他还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我们要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法治保障,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权力”。这些重要论述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思想。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都要统一于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目标。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执掌政权,就要充分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统筹调动一切社会资源,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使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和提升,让人民群众从已经享受的发展成果中,激发出为自己创造更大利益的历史主动自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充分体现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
三、坚持人民的监督主体地位: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人民对执政党依法赋予权力是有限赋权。人民始终拥有国家的最高的、全部的权力。因此,人民在赋予权力的同时也给自己留下了监督的权力,监督被赋权者的权力运行,维护自己的依法撤销、罢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依法赋予权力和依法收回权力完全统一。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肯定公社实行一系列制度措施,使政治权力受到监督,一切社会公职人员“总是处于切实的监督之下”。通过监督和撤换,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可以看作是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留下的宝贵政治遗产。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监督权力,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
3)试验结果表明,采用异形刀片时,其扭矩能降低18%左右,与仿真结果的误差在5%以内,且刀片上的扭矩平稳少波动,表明该优化方案具有不错的节能效果。
(一)继续把人民对我们党的“考试”考好
毛泽东在延安与黄炎培的谈话,回答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坚定地表示:“我们找到了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让人民来监督政府,使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充分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建设人民民主,紧紧依靠人民监督,巩固发展政权的信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这一著名谈话,多次阐述毛泽东在党中央离开西柏坡、进入北京时讲的“进京赶考”,强调发展人民民主,让人民监督权力,跳出历史周期率;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国内改革发展的复杂形势,突出强调我们党面临的“考试”还远未结束,要继续把人民对我们党的“考试”考好。人民是执政党的赋权主体,也是监督执政党的主体。人民通过监督权力运行,实现自己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意愿同时,推动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大政治优势,防范脱离群众的最大危险,促进执政党的自我革命,走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民主新路。因此,代表人民管理国家的执政党以及公务人员,必须将权力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监督的阳光下,坚决防止以手中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和小集团利益的工具,利用人民委托的权力损害人民的利益,最终走到人民的对立面。
(二)人民监督的核心是监督权力运行
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民主意识,发扬民主作风,接受人民监督,当好人民公仆。只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才能防止政府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用权,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保证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领导干部要习惯于在群众监督下行使权力,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从而防止公权力因遭受资本逻辑侵蚀而变质。失去监督的绝对权力绝对地导致腐败。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疏漏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因素。国家机关的党员干部都握有大大小小的权力,必须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牢记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把行使权力的过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努力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奋斗,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不断增强执政底气。
(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公权力不被滥用,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是国家治理的关键环节。用什么样的制度织成制约监督权力的笼子?这就需要不断总结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凝聚人民的共识和智慧。为什么有一些好的制度落实不了?这也同人民监督力度的发挥有关系。人民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仅需要形成一定的力度,更需要常态化、制度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发挥党章对规范党员行为、监督党员行为的总章程的权威和作用。他还强调,“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制度,是保障人民监督权力的根本制度建设。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方面监督的作用,使监督覆盖到权力行使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这是新时代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大举措。
四、坚持人民的利益主体地位:践行人民至上价值追求,不断为人民造福
利益关系是社会历史的本质。每一既定的社会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关系。人民是利益创造主体,同时也是利益享有主体。共产党的责任就是唤起人民的利益主体自觉,团结起来为实现自身利益和争取更大利益而奋斗。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归根到底要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导向,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不断为人民造福,不断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人民的向往和幸福而奋斗,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对“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的凝练和升华,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价值核心。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不仅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作为八个明确的内容,而且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列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可以看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通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方方面面,覆盖了治国理政的全部实践。特别是一场抗击新冠疫情的大战,是对中国共产党人的一场大考,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崇高价值追求和强大实践力量。全国的抗疫斗争也取得了决定性胜利,谱写了人民至上、为民造福的壮烈篇章。
(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地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地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这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日益强烈的趋势,实践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根本要求。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始终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经过接续奋斗,全国人民的生活从温饱不足一步一步地提高到实现温饱、总体小康、全面小康,这几个标志性台阶反映了人民生活像芝麻开花节节高,人民的生活幸福感越来越强,对更美好生活的向往也越来越强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要求,“适应我国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员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夯实党长期执政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从而激发出人民群众更大的创造美好生活的活力。
(三)把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
人民生活幸福是全体人民生活幸福。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大政策,同时强调了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大局。他密切关注解决社会分配差距和推进共同富裕问题。1990年10月,他在一次谈话中说:“共同富裕,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是打赢了脱贫攻坚战,消除了绝对贫困,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伟大成就,为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制度保障、物质基础和精神力量。当前,我国发展站在新的起点上,把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十分及时和必要,也有可行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鲜明地宣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在我国阶层结构和社会利益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大背景下,这一重大宣示突出了中国共产党根本政治立场的定力和政策取向,具有现实的针对性,也是把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着力点的实践指引。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和为人民谋利益的政治方向,旗帜鲜明地抵制资本立场、遏制资本逻辑的消极影响,让国家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特别惠及低收入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
五、坚持人民的历史评价主体地位:人民是我们党的一切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
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认识主体、实践主体,同时也是历史评价主体,这三者的一致性是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的展开。中国共产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推动历史前进和社会进步,都要由人民来评价。其评价尺度一是以生产力为准绳的历史尺度;二是以满足主体需要为准绳的价值尺度。历史发展有其自身规律,同时又是历史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有目的活动。这就要求将历史评价的两个尺度整合为一体,统一于实现人民根本利益。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好不好,要看事实,要看中国人民的判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取得的根本成就。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深刻变革,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和利益格局也发生着深刻变化,社会利益矛盾显性化。中国共产党如何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也面临着新的情况、新的挑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和评价不尽相同,甚至完全不同。西方媒体和反华势力污蔑中国在搞“资本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有人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优势来指责我国发展中的不足之处,企图将我们纳入他们的轨道,让我们“走邪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好不好,不能由西方学者、政要说了算,也不能用西方价值观来判断,而要由实践来判断,由从事伟大实践的人民群众来判断。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以铁一般的事实,让中国人民强烈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二)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
中国共产党历来坚持人民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得好不好,要由人民来评判和检验。党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一切方针、政策都是人民意愿的反映,都经过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循环反复,都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实践来贯彻。人民群众处于实践最前沿,对党和国家工作的得失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也具有评判和检验的主观能力。党从人民群众的评判中倾听人民的声音,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获得完善政策、改进工作、推动工作的力量。因此,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的评价主体地位。邓小平曾说过,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是全党想事情、做工作好不好的根本标准与基本尺度。这是历史评价的价值尺度的展开。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提出,不断增强人们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突出了评价主体的价值尺度的时代特色和基本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将最高评价标准具体化:“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们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这个具体标准顺应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和人民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期待,突出了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方面的期待。
(三)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做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
尊重人民的历史评价主体地位,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最高标准,必须做到知行合一,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人民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追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向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坚持同人民在一起,坚持以百姓心为心,努力解民忧办实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汇聚强大力量。”人民作为历史范畴,其主体始终是百姓。老百姓的利益在人民利益结构中具有决定意义的组成部分。百姓心代表着历史前进方向,决定着执政党前途命运。我们必须以百姓之心为心,才能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并且真正把这种向往作为我们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做事,凡是有利于保障改善民生的事,就要以钉钉子精神,一茬接着一茬做、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做,取得经得起历史检验、人民满意的政绩,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以坚持人民历史主体地位为核心展开的。坚持人民的赋权主体和监督主体地位是坚持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必然要求和实践展开,也是发挥人民历史主体力量的逻辑延伸和必然选择。人民的历史主体作用终究是由实现自身利益的目的所驱动的。执政党必须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主体地位,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人民利益作为最高社会价值目标,真正实现人民的利益主体、历史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