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经济背景下高职院校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改革思路
2022-07-16吴玮
吴玮
摘 要: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经济政策背景下,适应“互联网+”新经济业态的发展,高职体育院校应当顺应政策、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满足学生对就业创业法律风险防控的客观需求,重视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的设置和建设;打造一支深度参与学生就业创业实践的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内容符合学生就业创业实践、符合“互联网+”新经济业态的发展需求;课程中突出思政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教学方式丰富多样,利用现代化智能平台进行定点定时考核,多维度有效地评价学生学习效果。通过多项课程改革举措辅助并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双创经济背景;新经济业态;高职体育院校;就业创业法律课程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2.17.093
1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经济政策背景下,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的教学目标定位
“互联网+”新经济业态的发展,使灵活就业出现了新的特征,也为大学生的创业选择提供了更多的方向和可能性。新的就业和创业机会,能够满足新的社会需求、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但同时也对新的劳动关系、劳动纠纷,以及企业在管理中产生的新的法律风险都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指导下,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背景下,在“互联网+”新经济业态发展的趋势下,深化高职体育院校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的改革,真正做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高职体育院校的学生就业创业打好基础,做好就业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纠纷处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储备,助力高职体育院校的学生就业创业全过程,充分体现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的教学目标和价值。
2 高职体育院校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现状分析
2.1 就业创业类课程不受重视,授课教师缺乏专业性
在高职体育类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里,就业创业类课程中并没有一门专门是针对法律风险防控的课程,对于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意识的培养作用也十分有限,缺乏实操性以及与专业的结合度。授课教师也大多不是法学专业出身,缺乏风险防控的底蕴。部分教师并没有参与过学生实习、就业、创业全过程,缺乏从实践中收集教学案例的渠道。部分体育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没有设置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忽视了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以及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培养的重要性。同时,市场上缺乏指导高职体育院校学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法律类教材,教材中急需更新并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最新法律规定,这些不足都需要教师在课程中加以补足。
2.2 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重理论、轻实践,不能与学生实际需求相切合,不能与“互联网+”新经济业态的发展相切合
高职体育院校部分专业重理论,轻案例,重法条,轻实践,法律本身的理论知识晦涩难懂,法条和法律原理如何应用于实践也较少体现。同时,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也局限于传统领域,脱离了“互联网+”新经济业态。
而在实践中,高职体育院校的毕业生大多从事体育产业的各个细分领域,通过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培养质量评价报告显示,毕业生大多集中在小微企业就业。而小微企业本身在劳动关系管理中就存在诸多不规范的情况,也很少有熟悉劳动关系的员工负责规范公司的用工行为,导致毕业生在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不能很好地处理劳动纠纷,不知道如何进行劳动仲裁,不能很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开设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并结合实际改革非常必要。
2.3 学生对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学习积极性不高,缺乏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本身法条众多,晦涩难懂,理论性强,且授课多以讲授为主,辅以案例,较少有实训项目的设计,更少有学生参与式的项目执行。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的授课内容并不体现专业特点,教学案例也没有体现学生在就业创业中所遇到的困境与问题,在课程内容选取和设置上不能充分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一方面,学生没有意识到课程的重要性,学习积极性不高。而另一方面,毕业学生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法律纠纷、法律风险频次较高,而毕业学生又缺乏对相关法律的认知,不懂如何进行法律风险防控,如何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常常导致权益受损,默默承受,缺乏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2.4 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缺乏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目前,大多数高职体育院校还是将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定性为公共选修课,在理论和实践学时的分配上还是以理论学时为重,甚至有些院校直接将此类课程定性为纯理论课,没有实训学时。直接导致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没有空间与校企合作企业进行深度合作,深入体育行业、体育企业中去挖掘授课素材,和企业一起设计实训项目,不能充分地服务学生实习、就业以及创业。
3 高职体育院校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的改革思路
3.1 课程定位的改革
高职体育院校应当将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设置在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中,作为各个专业的公共课,设置在学生即将走出校门,去企业实习的前一学期,即大学二年级下学期,为即将开始的实习、就业、创业做好知识积累、实践能力训练,真正为学生毕业后的职业生涯起到指导、帮助、支撑的作用,让学生真正学以致用。
3.2 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改变由公共基础部教师、辅导员为主的授课教师队伍,打造一支由法学专业为主,同时深度参与专业学生实习、就业、创业指导的教师队伍。这类授课教师既有法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又熟悉学生实习、就业、创业情况,能准确把握学生的真正需求,有效帮助学生提升就业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同时,学校应当聘请律师、仲裁员、法官、企业法务工作人员等有豐富经验的群体担任课程顾问,定期开设就业创业法律实务讲座,让授课方式和授课内容丰富起来,全方位帮助学生更好的学习就业创业法律课程。
3.3 教学内容的改革
根据体育类高职学生的自身特点,授课以“理论实用、够用”为原则,改变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淡化专业倾向的授课内容,将授课内容聚焦体育行业、体育企业,收集典型案例、工作任务,设计课程的实训项目,让课程变得实用、有趣,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
同时,课程应当顺应“互联网+”新经济业态的发展,增设新经济业态下,劳动纠纷的新形式、新内容;增设新经济业态下,企业管理所涉及的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增设电商、自媒体运营等新经济形势下法律风险防控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帮助学生所在的就业企业和创业企业顺应新经济形势的发展。
建设切合学生实际需求的授课案例资源库。一方面,收集历年毕业生咨询的真实案例作为授课案例。另一方面,通过调研校企合作企业,收集企业中发生的典型的法律纠纷案例作为授课案例。课程只有切合实际,并符合工作场景,才能最大程度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达到更好的师生互动和教学效果。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紧紧围绕大学生就业和创业的全过程选取授课内容。在就业部分,主要选取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纠纷处理、劳动者工伤待遇等相关内容。在创业部分,主要选取创业实体的选择、合同事务的处理、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经营活动中的法律实务、纠纷处理等相关内容。
3.4 教学方法的改革
改变就业创业类课程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采用案例教学、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模拟法庭、普法小剧场等教学方法。
在项目教学中,收集与专业相关的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案例,将企业典型案例形成课程项目内容,发布给学生组成的项目小组,强化企业真实场景下的项目式教学。在导师的指导下形成实用、有效的研究方案,最终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将课程实训与实习相结合,并进一步打通实习—就业路径,为企业培养具有法律风险防控能力的知识型、技能型人才,形成企业为教学提供素材,教学为企业提供帮助的正循环。
利用实训室、智慧教室打造模拟法庭。模拟法庭选取真实工作场景中的典型案例,将案例分发学生小组进行案情分析,确定原、被告角色,由原、被告分别撰写民事起诉书和答辩状,根据案情收集证据,并形成证据清单,组织双方证据交换并准备好抗辩角度和抗辩理由,将学生各自准备的部分组合起来,形成完整的模拟法庭剧本,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和完善,充分演练,做好准备,最终进行现场模拟法庭,由教师进行现场评价并打分。模拟法庭可以让学生从实体到程序上充分掌握就业创业中的法律知识,提升处理纠纷的实操能力,增强就业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针对法律常识薄弱、学习兴趣低、表现欲望强的学生,可以利用普法小剧场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由学生表演案情全过程,然后再根据案情进行法律分析。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掌握法律常识,并内化成所学知识,用来指导实践。
3.5 课程中引入课程思政
在就业创业法律类课程授课中充分贯彻课程思政化,将法制社会中诚实守信、公平正义、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融入授课内容中,培养学生诚信、严谨、务实、遵纪、守法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职业修养。作为一名大学生,应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应当具备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及基本道德。同时,大学生也应当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以顺应法制建设的进程。作为一门辅助大学生就业创业的专业课程,更应当帮助学生尽早树立就业创业中的法律意识,强化法治理念,全面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以及职业道德。
3.6 教学评价的改革
引入企业绩效考核方式,打造多元化考核与评价机制。课程利用現代化智能平台进行定点定时考核,采取学生、教师与企业指导教师多方评价,采取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并重的方式,尤其以项目成果给企业提供服务的质量结果作为重要权重,引入企业绩效考核方式,多维度有效地评价学生学习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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