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2022-07-15胡遵远杨星
文/胡遵远 杨星
(作者胡遵远系安徽金寨干部学院副院长、中共金寨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主任、金寨县档案馆馆长;作者杨星系安徽金寨干部学院教师。)
安徽省长王清宪
积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投资”“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要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2020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就叮嘱我们“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迫切要求。今年2 月7 日,新春上班第一天,安徽省委、省政府就召开“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要求“以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以真心真情的态度服务市场主体”,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举措》《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等系列文件。4 月21 日,省长王清宪在全省落实“一改两为”创优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创优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十做到’‘十严禁’要求落到实处”。积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也是强化作风建设、营造亲清政企关系的现实要求。大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营商环境就是竞争力,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重要标志,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只有良好的“营商环境”,才能使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不断地汇流聚集,才能使环境的受益者成为宣传者,才能使以商招商、以企引企的战略得到更有效的实施。
那么,各地在积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中,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目前的工作重点是什么?应该采取哪些得力有效的措施呢?对此,我们进行了一些调查和思考。
一、要正视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客观公正地说,近年来,各地的营商环境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但也不可否认,仍有不小的差距。主要是:
(一)涉企法治服务保障不够有力。虽然开展了诸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实现了涉企重大政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但仍然存在着普法内容缺乏针对性、为企法律服务质量不高、机制体制不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研究不深、措施不多、力度不大。
(二)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少数部门依然存在着“官本位、权本位、我本位”的思想,部分窗口安排非在编人员值守,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服务意识不强。全程网办制度落实不全面,“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机制不健全,政务服务网与业务部门专网的信息数据互通不畅,跨部门联办效能低,涉企服务“一屏通办”尚未完全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场景应用不接地气,服务功能不完善,应用效果未达到预期。
(三)解决涉企历史遗留问题不彻底。部分单位贯彻落实全省“一改两为”会议精神行动不快、举措不多、推动不力,没有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在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大事要事上盯得不牢,回避矛盾、怕担责任;对企业反映的历史遗留问题,部门联动合力不足、推进缓慢,存在着“等一等、看一看”的现象,未做到“见底清零”。
(四)要素保障短板问题仍然突出。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政策贯彻落实、跟踪问效力度不够,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主动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意识不强。人才引进措施的落实力度不够,教育、住房等配套服务不够,虽然开展了“送工入企”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招工难问题,但高层次管理人才、技能人才还是十分短缺,高层次人才引进难、留住难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在气、电、物流等保障方面,距离企业降费降成本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
二、要准确把握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的重点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问题,也有干部职工观念意识问题、能力作风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积极营造“活商、亲商、安商、便商”的良好氛围,真正把老区建设成为营商环境的高地、招商引资的洼地、引凤还巢的乐土、投资兴业的家园。
(一)着力提升评价指标质量。我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包含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资吸引力、监管与服务三个方面、18 个一级指标、87 个二级指标。围绕这些指标,各地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细化了具体任务清单。各单位要细化工作举措,强化清单化交办、闭环式管理,着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不断提升各项营商环境指标的质量。
(二)着力强化企业诉求办理。要强化为企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企业诉求“一口收办”工作闭环,完善企业诉求办理流程和服务标准。各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服务能力,切实把企业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全力以赴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要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包保企业项目机制,适时动态调整联系包保清单,推深做实联系包保工作。要全面宣传解读各级支持扶持政策,指导和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协调解决企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三)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 年7 月份召开的企业家座谈会上强调: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各级要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互惠共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涉企政策制定要多听企业家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积极与企业家交朋友,主动为企业“站台”。企业家只要不触碰违纪违法的红线,任何部门都不得找他们的麻烦。纪委、监委等部门要切实加大涉企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真正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究”,对违法违规者坚决处理到位、绝不姑息。
(四)着力支持行业商会协会发展。商会协会是市场主体的集合,是营商环境和产业政策的“宣传员”、政商关系的“联络员”、项目资金的“招引员”,比政府部门更了解市场需要什么样的服务和政策,并且可以通过共同利益把企业组织起来,能够做好很多政府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行业商会协会的发展,进一步畅通商会协会向政府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的绿色通道,推动商会协会主动当好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充分发挥他们在园区内“大协作”、企业间“微循环”、专业化招商、产业链互补、供应链协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着力深化涉企服务职能转变。相关部门在完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机制、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提高建筑许可办理水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推进用水用气报装提速、提高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等方面,要从转变职能的源头入手,做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各项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加快“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真正实现“随时办”“一次办”“就近办”“一网通办”,不断拓展全程帮办代办覆盖面,努力让服务跑在企业前面,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在项目的投资、洽谈、签约上,各级各部门都要以诚实的心态、诚信的态度对待投资者,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介绍情况和产业政策;在项目开工建设中,只能为“行”想办法、不得为“不行”找理由;在企业投产和生产经营后,包保联系单位不得甩手不管不问,要真正实行终身包保服务。
(六)着力提升要素保障水平。要切实降低企业物流、用气成本;深入开展“万名税干进万企”“行长找厂长”等活动,全面落实金融惠企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深化“标准地”改革试点,让更多企业实现“拿地即开工”;充分利用“金凤还巢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常态化开展“送工入企”活动,有效缓解企业用工难、用工荒问题;进一步强化企业“水电路网”等要素保障,落实落细“围墙外的事包办”机制。
(七)着力保护市场主体。全省落实“一改两为”创优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明确提出:今年年底之前,要实现近三年新收破产案件办理率达到长三角先进水平。各级政府要强化行政法人主体的义务和责任,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在确保100%出庭应诉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出庭效果,做到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要全力打造诚信环境,对于已出台的政策、签订的合同和协议,必须一诺千金、坚决兑现;要完善政府履约践诺机制和惠企政策兑现机制,全面清查行政机关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重点排查“双招双引”等各类公共政策、政府与市场主体依法签订的合同协议履行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化解、加速兑现;要进一步强化“府院协同”机制,进一步压缩案件审理和执行周期,努力提升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效率。
三、要全面抓好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
解决以上4 类突出问题、做好上述7 项重点工作,是积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当务之急,各级各部门要深化认识、正视差距、紧扣重点,严明责任、务实作风、狠抓落实。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全省的统一安排,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大起底”专项行动,全面摸排解决招商引资合同履约、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不动产登记难等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按照总体有利于企业的原则妥善处理,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到位。要全面盘点“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收集问题的办理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已经办结的要进行评估,尚未办结的、办理质量不高的要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真解决、企业真满意。
二要压紧压实责任。要切实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按照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时限、标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指标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盯、有人促、有人抓、有人干。各级各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坚决扛起责任、顶格推进,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安排、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扎实实地抓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
三要强化考核考评。要围绕全要素保障、公共政策兑现、招商规范性、制度体系建设等重点内容,突出市场主体满意度导向,细化量化指标,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要发挥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强化营商环境监督,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
四要加强舆论保障。各部门尤其是宣传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广泛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深入一线、点面结合,采用互动式、体验式方式,积极宣传政府服务的典型案例,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让“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理念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既要宣传正面典型,也要曝光负面案例,对落实不力、破坏环境的人和事坚决做到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强力推动“十做到”“十严禁”落实到位,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