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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平:检察利剑守护未成年人法治天空

2022-07-14樊荣

中国报道 2022年7期
关键词: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

文︱樊荣

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多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格局。2021年,该院“柿柿红”未检工作室被评为“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示范品牌”,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荣获“2021年度陕西省优秀办案团队”称号。

5月31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韬(右)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心”挂牌。

近年来,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检察院以“三有”争创为抓手,以“红韵富检”检察文化品牌为引擎,坚持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贯穿工作始终,推动青少年司法保护和法治教育工作全面开展,通过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等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格局。

建机制,构建多位一体法治教育格局

作为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一套成熟的工作机制则是做好未检工作的保障。

为了更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工作,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的意见》,统筹15家单位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检察主导、教育主责、社会联动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新格局。

该院还组建团队,推行专业化办案。由一名检委会专职委员担任领导,选配法律功底深厚、未检工作经验丰富的13名同志组成“柿柿红”未检工作团队,内设部门联动,涵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国家司法救助等领域,融合“四大检察”职能,推动实现涉未法律监督的最大治理价值。近年来,该团队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49件,帮助解决亲子沟通障碍等问题45个,开展心理疏导、测评等工作22人次,累计对15名未成年人进行救助。

此外,富平县人民检察院还建成了集谈话、取证、心理疏导、宣泄放松、家庭教育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办案中心,实现了涉未成年人案件询问、采样取证、心理测评、情绪疏导等环节“一站式”办理,有效防止因办案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重帮教,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措施

2016年10月21日,初中生小雨(化名)与小果(化名)在上学途中偶遇并结伴同行,途经一巷道时,小果突然拔出水果刀向小雨身上乱刺,致其头面部、左手、右侧腹股沟、右臀部等多处受伤。

富平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

案件移送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后,“柿柿红”未检工作团队负责该案的检察官立即启动社会调查、法律援助机制,同时从法律和心理上对小果进行教育和引导。了解到小果因家庭贫困无力赔偿小雨治疗费用后,为小雨申请司法救助款1万元。案件办结后,承办检察官对小雨进行跟踪回访,并帮助其走出伤害阴影,重返校园。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为此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会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提供最大限度的司法关怀与呵护,这也符合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政策。”“柿柿红”未检工作团队负责人表示。

彰显尺度、传递温度。自未检工作开展以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重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殊规律的研究,指定专人办理,引入专业力量提供支持,确保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果。

该院未检团队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在法律许可的框架内,坚持对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从严惩治,对轻微犯罪酌情从宽,推动实现一案一策的个性化办案和精准帮教;坚持“双向保护”原则,积极推进“一站式”办案区深化建设,加大对被害人的救助力度,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或借助专业力量,根据需要提供经济救助、身心康复、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

创品牌,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安全网”

“遇到坏人坏事,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能碰别人的隐私部位也不能讨论,同样也要保护自己”……

2022年4月16日,在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柿柿红”法治教育基地,来自曹村镇中心小学、大贾瑞林小学的学生们边看该院自主拍摄的防性侵微电影《花房姑娘》,边讨论着。

2020年,该院依托“红韵富检”检察文化品牌,深入挖掘富平特色红色地域文化,谋划建成了富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基地采用弧幕投影、电子答题、VR互动等声光电技术讲解法律知识,让青少年通过切身体验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基地建成以来,共接待师生、家长3000余人次,被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陕西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双轮驱动,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持续以检察开放日、精品法治课程宣讲、法治云课堂、拍摄校园题材法治微电影等形式,增强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发挥优势,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检察长、班子成员等共27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3+2”工作模式,积极履职;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在富平县域内35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受教育学生3万余人。

此外,富平县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联动,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针对校内食堂及托管机构食品安全、校园周边销售劣质文具、隐患玩具等问题,依法向市场监管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同时联系教育主管部门,发出相关倡议,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法治教育向纵深发展。

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韬表示:“接下来,我们将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大胆探索创新,努力成为青少年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品牌形象,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陕西省渭南市检察机关“三有”争创系列报道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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