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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国际木质建成遗产保护理念发展动态研究

2022-07-13陈曦

建筑师 2022年1期
关键词:木构木结构木质

陈曦

黄梅

引言

木质建成遗产因其特殊的材料属性和丰富的地缘文化特征,一直是国际遗产保护讨论的重点。尽管中国拥有悠久的建构历史和庞大的木构建筑群,也不断涌现出新的保护技术,但是当代有关木质建成遗产保护的理论和范式的研究仍然比较欠缺。

2017 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完成了《木质建成遗产保护准则》(Principles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Wooden Built Heritage)修订版(下文简称2017版《准则》),是在1999 年发布的《历史木构建筑保护准则》(Principles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HistoricTimber Structures)(下文简称1999 版《准则》)基础上,将历届国际古迹遗址委员会之国际木材理事会(IIWC)会议所关注的内容进行了综合,例如第15 届会议提到的对结构方面的关注,第16 届的对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重新探讨等(图1)。修订版的发布体现了国际保护界对于木质遗产保护理念及技术的发展趋势。

图1: IIWC重要会议及主题

2017 版《准则》回应了木质建成遗产保护中存在的基本问题,本文通过研究该文件的变化原因,希望能了解2017 版《准则》在应用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及其可持续发展特征。同时进一步将中国的木质建成遗产保护工作与世界各地进行横向对比而查漏补缺,为我国的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促进木质遗产保护的科学发展。

一、新旧版保护准则对比

1999版《准则》分为8个部分共15条,包括“前言”“检查与管理”“监测与维护”“干预”“修缮与替换”“历史森林保护区”“当代材料与技术”“教育与培训”。相较于1999 版《准则》而言,2017版《准则》的整体性和逻辑性更胜一筹,它将内容扩充到了36 条,把1999 版的“检查与管理”部分拆解成了“检查、勘察和研究”和“记录与归档”,“修缮和替换”部分归入了“干预”以及新增了“分析与评估”部分(图2)。2017 版《准则》突出了对于文化意义和价值的关注,也更契合木质遗产保护体系工作的客观规律。

图2: 两版《准则》变化对照表

1.勘察阶段的变化

2017 版《准则》中的勘察阶段包括了:检查、勘察和研究;记录和建档;监测与维护3 个部分,这是对1999 年版本第1、2 点的修订。

1)完善勘察要求:修订版除了对勘察方法和记录要求更规范细致外,更重要的是对木质遗产干预前后的各种行为要求全面记录在册;

2)更新监测范围:各个类型的保护对象从规划、实施措施到管理等各个环节,包括档案书籍数据资料的保管,都将被纳入监测范围;

3)新增分析要点:常规做法是其他学科专业人士初步勘测之后,再共同对木质遗产进行研究,以确定科学的干预措施。

2.干预措施的变化

在修订过程中将1999 版《准则》的第3、4两点归入了干预措施,然后对形式、目标、标准、替换木材标准、结构性部件保护措施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性规定,同时将当代材料和技术部分放在干预措施之后,两者相互影响,协同发展。

1)干预目标变化:修订版在保留最基本的真实性基础上,强调了对遗产周边环境的保护;

2)干预手法变化:谨慎地使用现代技术,但拆除重建等修复手法也需要被承认,此外,任何时候实施保护行为都不应只考虑当下的审美喜好;

3)材料技术变化:放宽了现代设备和其他预防系统的使用条件,且应在不引起遗产环境巨大改变的基础上,谨慎合理地使用新材料技术。

3.日常管理与遗产教育的变化

2017 版《准则》将1999 版的第1、2、7 三点进行修订,在干预措施之后紧跟记录、检测和维护部分,强调全面加强木质遗产被干预后的管理工作,同时倡导在教育培训、遗产保护的技术和管理三者之间建立更加直接的联系。

1)日常管理的变化:强调了日常维护和检测的“所有材料”和“所有文献”均应该全面记录并且妥善保存;

2)加强遗产教育:意识到社会群体的重要性,不能将保护仅针对遗产本体以及局限在相关行业中,更重要的是地方文化和传统技术的体现;

3)设立历史森林保护区:强调了建立历史森林保护区的原因及必要性,鼓励相关机构为建筑修缮和材料替换建立储备性保护区,从而更好地实现对遗产的最小干预。

二、两版保护准则变化原因分析

1.新的价值范式

1)对真实性、完整性的新认知

何为真实,何为完整?这一直是国际保护理论界所探讨的核心议题,特别是针对木质遗产,尤其在实践操作层面,依然是历久弥新的难题。

1999 版《准则》中仅在结构材料层面强调保护和延续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引发了国际上对于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激烈讨论,并开始思考《奈良文件》中的真实性描述和定义是否合理,《建筑遗产分析、保护和结构修复的原则》(ISCARSAH,

2003 年)认为:“建筑遗产的价值和真实性不能建立在固定的标准上,本着对所有文化的尊重的原则,需要在它所属的文化背景下考虑其物质遗产。”[1]

《奈良文件》的相关内容被反映在了2005 年修订的《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中,人们开始意识到如果没有集体的重新认知,很多木质遗产会被时代所抛弃。2016 年的第20 届IIWC 大会上米克尔·兰达(Mikel LANDA)和阿拉兹尼·奥坎迪亚诺(Alazne OCHANDIANO)提出了之前《准则》的局限:要将真实性理解为传递建筑历史的文本,在保护木构建筑时,不仅要了解它的实际情况,还要了解它的历史、构造以及与其他材料的关系。[2]所谓最小干预,是在对建筑进行全面价值判断之后作出的最佳方案。譬如位于西班牙纳瓦拉多纳玛利亚的中世纪塔(Medieval tower in Donamaría,Navarra)(图3),在进行保护修复时,专家们经过全面而系统的考察后,毅然决定将受损的构件进行修复,无法修复的则进行更换。

图3: 西班牙纳瓦拉多纳玛利亚的中世纪塔

《准则》在修订过程中对真实性和完整性做了补充说明,强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留历史遗存的真实性,并在干预之前必须明确“遗产特征要素”(characterdefining features)的价值,而不是盲目地为了修缮而修缮。

2)传统三大价值的再审视

澳大利亚《巴拉宪章》中提出过“文化意义”的概念,并用这个概念去拓展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等传统价值,在1999版《准则》中有关价值的阐述,仅指出要在重视遗产价值的基础上来践行保护的基本原则。

2016 年于佛罗伦萨举办的IIWC 会议中,热内罗·唐蓬(Gennaro TAMPONE)再次提到“价值”,他认为:古代木结构的价值主要是历史的、美学的、科学的、技术的、人类学的、象征性的等,将古代结构用于现代实际用途的目的始终是有问题的。[3]

随后,2017 版《准则》阐释了木质遗产价值的类型并且确定了适用范围。文化价值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演进的,它取决于人们的认知及社会的发展水平等因素。契合了美国学者莱普(WD. LIPE)将文化资源的价值分析置于整个社会体系中进行,以及以戴维德·罗斯比(David THROSBY)为代表的保护理论专家,提出了遗产价值分为美学、精神、社会、历史、象征等几个方面的发展趋势。

要有守住寂寞的“定气”。毛竹栽种后的五年里“无声无息”、平平淡淡,似乎被人看不见,甚至“看不起”。因为它没有什么可以展示、可以标榜的“资本”,周围的一切都在“争先恐后”地表现自己,唯独自己守候孤独和寂寞。这如同一个有理想、有志向的人,虽然在寂寞里行走,却在默然中加油。虽然有时他所做的一切不为人所知,甚至被人误解,但直到“石破天惊”的那日,人们才感知他的不凡、他的伟大。

除了上述对价值类型的拓展外,《威尼斯宪章》中也探讨过历史遗迹中的历史价值,“它是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古迹,饱含着过去岁月的信息留存至今,成为人们古老的活的见证。”[4]强调了对建筑遗存以及所承载的历史信息的保护。热内罗·唐蓬提出:那些古老的还具有承重作用的木质遗产是幸存到现在的标本,可以让我们对历史进行调查研究,因为它们具有很强的传承性,并且随着时间的增加,木构建筑优越的性能会更加突出。[5]

虽然1999 版《准则》已明确指出木质遗产是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没改变它们逐渐消失在大众视野的境况。面临着经济全球化带来巨大压力的当下,人们开始对传统文化中历史价值进行再思考,这些思考在2017 版《准则》中切实地体现出来。它强调了保护的对象(木质遗产)是各个历史时代的见证者,价值是建构起公众与保护之间的桥梁,因此保护行为要结合当地精神文化来考虑,使其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

2.保护对象范围的延伸

1)从木结构到木构工艺

木构的保护不应仅限于遗产本体,还应该做到对传统文化的发扬。2016 年第20 届IIWC 会议上,亚历杭德罗·马丁内斯(Alejandro MARTINEZ)指出:“技术也需要保护,而且要让他们有重现的可能,尤其是已经要失传了的。”[6]保护木构技术也是对文化的延续。20 世纪起,日本的遗产保护事业高速发展,开始拥有了系统化、科学化的保护方法。除了将传统技术修订进文化保护法外[7],还包括组织开展传统工艺教育机构、利用传统工艺保护和复制历史制品及对工艺传承者发放补贴等(图4,图5)。

图4: 柏树皮屋顶上的日本传统建筑工艺,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图5: 日本传统木构工艺场景

木质遗产作为存在的实物,承载了传统技艺、文化知识、实践技术等多种非物质遗产。1999 版《准则》关于保护对象的描述要求考虑木结构遗存的多样性,而修订后的准则视野不再局限于木构建筑上,它丰富了保护对象的同时,也着眼于当地的历史文化和传统工艺,并且从遗产本体延伸到不同层面去制定保护的策略。

2)从木结构到木质建成遗产

1999 版《准则》提出保护古代木结构,此处的古代木结构指有较高文化价值,或是构成某古迹遗址的一部分。但除此类外的其他木结构就不需要保护了吗?

IIWC 第20 届会议上,玛丽亚·玛丽内兹(Maria de Guadalupe Zedepa MARYINEZ)表示“在现在研究工作中比较重要的是关于木构建筑的传统特征,而对手工艺制品的价值、临时材料的耐久性等没有任何的提及。”[8]可拆卸的和临时性的木构建筑也需要得到重视,因为这是对传统木质遗产概念的扩充。

譬如位于科利马市的La Petatera 斗牛场(图6),在每年的2 月就开始修复或者重建,已有150 多年的历史。自17 世纪后,该建筑就一直是当地斗牛祭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主要举办场所,它从一个位于市中心的栅栏,发展成一个可以同时容纳5000 人的建筑物。因此,无论从哪方面,这些可拆卸但具有价值的古迹都需要更加明确的国际原则来保护。

图6: :科利马市斗牛场(La petacera Ring,Colina),墨西哥的临时性结构建筑

将拆卸和重新组装的经验诀窍作为必要的保护对象,是为了保护并恢复它们的传统。2017 修订版《准则》在此基础上新增了关于“木质建成遗产”的概念:“它是指所有类型的木构建筑,以及具有文化意义或者作为历史区域一部分的其他木质构筑物,包括那些临时性的、可移动和持续演变的构筑物。”[9]它将木质建成遗产的定义范围进行拓展,结合起有形与无形的价值用来适应各种遗产类别,重塑现代文化遗产的保护观念。

3.保护方法及工具的进步

1)技术与理论的互动关系

盲目地遵从当代理论和官方保护文件可能会对实践操作产生影响。在2006 年的第15 届IIWC 会议上,根内罗·唐蓬提及:“由于其他领域的进步,保护技术先于理论实例,不符合保护文化的干预措施通常是缺乏技术知识的产物,要先一步采取措施,才有可能为积极保护提出更先进的政策。”[10]文章以意大利历史建筑的抗震技术为例,来讨论保护技术与理论之间关系。

在此之前,意大利马扎拉圣方各修道院的修复进程中也出现过类似的互动,这座建筑在1968 年的地震中遭受重大损坏,1988 年特拉帕尼省政府委托专家开始着手修复,最后敲定的维护方案中既采用了传统金属拉杆技术和圈梁加固,又用了碳纤维增强绷带(CFRP)技术。其中金属拉杆是意大利一种传统的修复技术,与它类似的、经过改良后被传承下来的技术经验还有墙钉、扶壁等。这些将传统经验技术运用于历史建筑的方法,曾出现在意大利早期的规范之中,比如《1884 年2600 号皇家法令》(Royal Decree No. 2600/1884)。后来,意大利在20 世纪90 年代颁布的一系列相关文件都进一步指出“历史建筑保护不需要严格遵守抗震规范”[11],如《意大利文化和环境遗产部1986 年第1032 号通告》(Ministry of Cultural and Environmental Heritage Circular No.1032/86)。

由经验和直觉确定、选择和遵循的传统修复守则,在几十年以前就已经成为现代抗震建筑理论和立法的基础,修复工作需要符合当地长期所采用的理论规范和实践案例,这样才有可能提出更加先进的保护政策。

2)新的保护材料和技术

由于影响木构建筑的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导致干预手法也多种多样。之前比较简洁的修复方式是用长钉加固,但也有仅使用木材,用细木工、紧固件、胶水或者两者的组合来修补或者加固木质构件的,这种方式被称为卯接(图7),以及制作与原始木材的种类、质量、湿度和尺寸相同的假体等方法(图8)。

除了使用上述的传统材料进行修复外,钢铁与碳和玻璃纤维增强聚合物(CFRP/GFRP)等物质近十几年也比较流行,它们常被用于提高传统木构建筑的各种性能。有实验证明[12],在有限的CFRP 条模型中,加固修复后的木结构节点的性能普遍得到了提升,尤其在刚度和荷载的极限承受能力等方面,而且FRP 相对传统加固方式而言,使用方便,施工简单,因而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推广。

但是也有实验表示[13],CFRP 由于透气性差,会对木材的含水率产生影响,建筑木材内部含水率不均,极易出现内裂和弯曲等现象,并且CFRP 材料在后期的加固效果会逐步降低,需要及时更换。由于木材外部被纤维所包裹,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木构建筑的整体美观。该方法想要在遗产中得到广泛应用,还需要继续摸索。

所以,目前除了使用FPR 对木结构进行加固外,一些新型的稳定的化学材料也被应用到木结构的修复中,如聚乙二醇(PEG)、有机蒙脱土(OMMT)以及超支化聚丙烯酸和无机硅酸盐纳米材料填料等(图9~图11)。除了材料方面的深入,木材保护与检测技术也层出不穷,例如近红外光谱技术、能量散射X 射线荧光光谱技术(EDXRF)、扫描电镜能谱分析技术(SEM-EDS)、显微拉曼光谱技术(μ-Raman)、显微傅立叶转换红外光谱技术(μ-FTIR)等。

图 7:不同的卯接手法

图 8:胶黏来保护脱落的木材

图9: 从纳米复合材料中释放纳米二氧化硅填料的模型

图10: 纳米硅酸盐材料处理过(上)与未处理过的木材(下)防水能力对比

图11: 纳米硅酸盐材料处理过(左)与未处理过的木材(右)抗紫外线氧化能力对比

保护技术的进步,代表了将木质遗产传承到未来的可能性。在1999 版《准则》的相关表述中提到:“使用当代材料(如环氧树脂)和现代技术(如结构加固钢架)时应极其谨慎,以及化学防护剂的使用应该受到严格的控制和监督。”[14]

修订后的2017 版《准则》虽然强调需要用更谨慎的态度来看待它们:“对选择和使用当下新材料和技术应该采取极其谨慎的态度,只有当这些材料和建造技术的耐久性和结构性已经被证实表现良好时方可考虑。化学性防腐剂的使用应当被谨慎控制和检测管理,且只有当公众和环境安全不被影响和有重要的长效提升效果时方可使用。”[15]但相较于前版对修复或更替使用的木材和其他材料,以及所采用的技艺和工具都要求“精准无误”的复刻来说,2017 版《准则》更看重材料与技术的安全性与实际保护效益,并不排斥新产品的应用。

4.保护管理与社会参与

1)对木构建筑管理与记录要求的提高

保护对象类型的丰富,相关整理工作的复杂程度也在增加,这就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99 版《准则》的材料整理中没有涉及如何实施这些干预以及管理措施,部分做法也并不符合时代的发展。

2007 年第16 届IIWC 会议上指出了木构建筑保护的文献记录和管理方面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1)只有照片,没有对故障进行解释;

(2)没有证明某些干预措施的合理性;

(3)没有任何解释对结构元素进行替换或者修改;

(4)不解释结构损坏是保护性修复干预造成的;

(5)没有任何解释来证明某些激进的干预的正确性;

(6)看上去没有什么结构性的问题就不进行研究和调查。[16]

以科尔多瓦的耶稣会街区和议院为例(图12),它是一个集宗教、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体系于一身的杰出例子,这里所有元素都保持了原有的类型、空间特征和生活样貌,在1999 年被列入了世界遗产名录。但即使它的突出价值被认可,该遗产的总体规划管理计划却尚未批准,只有一些建筑破损的照片表示有维修的必要。

图12: “科尔多瓦的耶稣会街区和议院”入选世界遗产名录,阿根廷,1999年

随后,2014 年ICOMOS 发布了《对历史木结构现场进行现场评估的指南》(Guidelines for On-Site Assessment of Historic Timber Structures),其目的是为历史分析、结构安全和干预工程提供必要的指导,同时对建筑结构产生最小的影响。具体方法包括(图13):(1)通过案例分析来明确其历史遗产价值;(2)视觉调查,获得大概的结构形式;(3)测量调查,找出主要问题;(4)结构分析,确定应力水平;(5)初步报告,说明需要做的调查工作;(6)详细调查,包括对生物和环境的调研;(7)关于结构状况和遇险的原因的诊断报告。[17]

图13: 木构评估流程图

修复或者干预应该有助于改善木构建筑的保存状况,对于被修复的部分,必须有充分的依据才能进行。2017 修订版《准则》中,对文献保护和管理与记录方面进行了细化,增加了时间、人为和自然等不可抗力损坏因素,也认可了在全面记录的条件下,结构上有价值的覆盖物可以暂时移除,让受损结构便于检测。

2)公众参与与跨学科讨论

2014 年,佛罗伦萨会议中提到建筑遗产保护需要多学科地参与推动发展,2016年IIWC 会议上指出,对木质遗产进行现场评估时,我们需要与其他团队合作。不仅如此,长期以来,文物保护中都较多地强调了官方的职能,现如今社会各界、各阶层对文化遗产的保护都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因此出现了遗产社区这一概念。遗产社区是指:“一群珍视文化遗产的某些方面,并且希望,通过一系列的公共活动,来将其保存并留传给后代的人。”[18]

充分发挥社会的力量是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方向,并且教育是提升木质建成遗产保护意识的一个核心途径。1999 版《准则》中建议:历史木构遗产的价值再生是发展可持续遗产保护的前提,要大力发展和宣扬相关教育活动。[19]2017 版《准则》进一步强调了教育的重要性,同时鼓励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开展除木质遗产外的其他相关活动,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理念:“应该鼓励开展有利于深入理解木质建成遗产的显著特征、其社会以及人类学方面内容的项目。认识到木质遗产保护中社区参与的相关性,及其对可持续发展的作用。”[20]社会参与可以作用于保护工作的各个环节上,但获得的效益也应当共享。

三、木质遗产保护发展趋势及对于中国的影响

1.2017 版《准则》发布后国际关于木质遗产保护的行动

2017 年12 月15 日 于 德 里 举 行 的ICOMOS 第十九届大会会议上,新的IIWC《木质建成遗产保护准则》得到了ICOMOS的认可,这些新的“准则”取代了1999版《准则》中的内容。

2018 年9 月12 日,英国约克举办的IIWC 第21 届会议(图14),旨在促进有关“保护木质建成遗产新视野”[21]的思想和经验交流。“新视野”研讨会邀请多元化的专家、专业人士和从业者们参与进来,共同探索保护领域相关的新型学科观点和潜力。探讨了激光和地理空间成像的进步及数字微探针等新技术的应用;新增对沉船(海洋遗产)和极地遗产等保护对象的记录、挖掘、保存和展示;还思考木工等传统手工艺品能否与现代建筑技术进行经济竞争。无论是新技术和新材料的使用,还是关于新的保护理念的实际运用所需要面对的问题,都成为本次大会重点研究的内容。

图14: 2018年IIWC会议宣传图

2019 年,在毕尔巴鄂地区举行的IIWC第22 届会议提出要“超越学科”,把重点放在木质遗产的整体性保护方法上。这种方法不仅限于结构,还包括关注木结构建筑的物质性及其复杂的精神层面、当地木质遗产的适应性,要多学科共同参与。[22]希望不同学科及不同行业的专业人员,可以从不同角度,以共同的目标来进行保护行动,包括交流和讨论不同的理论以及木质遗产保护的过程、方法和干预技术。

2019 年4 月15 日,巴黎圣母院的大火使教堂遭到了严重的损害,标志性的尖塔在火中轰然坍塌,拱形天花板上方的铅覆盖的木屋顶也被烧毁,同时大火还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图15)[23],让世人无不对此而叹息,感慨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艰辛。IIWC 第22 届会议就此对巴黎圣母院的修复展开探讨,包括屋顶修复材料的耐用性,以及如何将现代修复方式与圣母院多年来的维护方式相结合。协会成员伊曼纽尔·莫兰(Emmanuel MAURIN)建议:“科学家应该尽最大的努力来尽可能重建出原有的旧的框架,尊重历史样貌,也需要现存的木质材料来构成现在的历史。”[24]2019 年7 月16 日,大教堂修复法案得到法国议会的批准,这项新法律规定:“修复工作必须保存纪念碑的历史、艺术和建筑价值”,这体现了国际遗产保护的价值理念。[25]

图15: 巴黎圣母院大火

2.对中国木质遗产保护的比照

近年来,中国的木质遗产保护事业也在飞速发展。2017 版《准则》中所提到的对遗产真实性和对文化遗产环境的保护,与我国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修订版)及《北京文件》中的部分思想高度一致。但中国的遗产保护与传统文化相结合,拥有了自身的特点,这种特点与中国现存的文物、建筑、传统、文化背景等元素密切相关,包括对建筑形制的理解、建筑的做法等。中国人对真实性的关注,并不执着于碎片化的物质层面,在重大的历史层面、譬如形制上有自己的要求,文以载道,道重于器,道寓于器,道器相融。

例如在《北京文件》中关于真实性这样论述:

“任何维修与修复的目的应是保持这些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完好无损。”[26]历史信息应是有序的,有价值的,不然谈不上信息,这是一种无形文化遗产,在中国文化中,无形文化的意义更广泛,生命力更持久。

比照2017 版《准则》中,对真实性有这样的要求:“保留历史遗存的真实性,包括布局构造、材料、装配、完整性、建筑学以及文化遗产价值,尊重历史变迁”[27],其中对于无形文化的价值保护及历史信息真实性的筛选和传递与中国的保护理论是一致的。但2017 版《准则》中也有《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没有涉及的领域,如《准则》强调的界定遗产特征的要素及临时性的、可移动和持续演变的构筑物保护等方面在《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并没有涉及。

在具体的技术措施上,2020 年最新发布的《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GB/T50165—2020)中新增了古建筑木结构的监测、木构架承载能力验算、古建筑木结构的安全性鉴定以及修订了古建筑木结构的抗震鉴定部分。该标准也涉及了木材的替换和古建筑维护的相关干预手段,这些做法大体上符合2017 版《准则》。同样是对木结构进行维护,《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要求:1)古建筑木结构的维护与加固,不得改变文物原状;2)维护与加固古建筑木结构时,应保存其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和原工艺;3)当采用现代材料和现代记住确能更好地保存古建筑时,可在古建筑的维护与加固工程中采用,但需要符合规定;4)木构架的整体维修与加固,应根据其残损程度分别采用下列方法:修整加固、打牮拨正、落架大修。[28]

而2017 版《准则》在考虑结构部件安全性时,1)使用传统工艺或兼容的现代固件进行简单修复;2)使用传统或兼容的材料和工艺的结构加固;3)缓解现有结构荷载的补充结构的引入。并且强调干预的标准是:能够确保建筑本体保存尽可能多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现最小干预,但是也不排除部分拆卸甚至全部的结构解体(落架)。[29]由于我国木结构建筑种类繁多,所以《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更详细介绍了木结构建筑不同形式的维护、修缮与加固方式,对建筑的原状保护提出了“四原”规定,并且依据其破损程度,细化了整修方法,这是对国际保护准则相关条例的补充。包括《北京文件》对于木结构上装饰(彩绘、木雕)的保护做法,也是中国对于保护木结构完整性的一种具体说明。但是作为中国官方的木结构维护标准,相较于国际准则对现代材料工艺和固件的兼容性而言,《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在新材料和新技术的使用上具有一定排异性,譬如仅用于原结构或原用材料的修补、加固,不得使用现代材料去替换原用材料。

另外,《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上对木结构的维护、修缮与加固系统也从材料、构架种类、柱子、梁枋、斗栱等不同的类型作了区分。《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对木质遗产的保护更加本土化,它将保护的做法及等级划分明确,并且不同构件也拥有各自的保护方法。由此可见,我国的木质遗产保护在紧随国际步伐的同时,也在结合中国特有的文化背景、自身环境等因素而不断完善。

四、结语

2017 版《准则》在国际木质遗产保护实践经验和相关理论探讨的基础上,丰富了1999 版《准则》的内容。有以下特点:

1)在重塑价值认知的过程中,它意识到当代精神文明和历史需求的匮乏,并尊重历史变迁,将真实性视作传递建筑历史文脉的信物,周期性回溯真实性是如何被界定的,以适应人类不断变化的认知和态度。

2)尊重不同的地方传统、建造实践和保护方法,将传统工艺进行传承来建立起时代的印记,而一些其他类别的木材纪念碑和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技艺,则需要有多元性的方法来保护他们。

3)可以利用现代技术来进行干预,在适宜的地方将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尽可能多地保留真实性和完整性,但要注意使用上的严谨性,且干预不应该改变构件的机械性能,每一个有关建筑的历史部件都是有意义的,需要全面地整体地去理解。

东西方遗产保护中的共性远大于差异性,都是由经验主义走向实践验证。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系在整体上是具有涵摄性的,与中国的保护理念有很大交集,符合我国文化特点,但仅依托国际文献上的理论来指导中国木质遗产保护是不够的,还要立足于我国自身的特点加以阐述和应对。在与国际保护相关的文献接轨的过程中,我们的保护理论需要具备中国传统的、也是现实的思想特征,建立自我价值主体意识,强调属于自己的文化特征,最后尝试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遗产保护路径。

注释

[1] 详细说明参见《2003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宪章——建筑遗产分析、保护和结构修复原则》的第1.2条。

[2] 米克尔·兰达和阿拉兹尼·奥坎迪亚诺(Mikel LANDA and Alazne OCHANDIANO)夫妻来自于维多利亚州,是忠实于可持续建筑的捍卫者,主要从事康复领域的工作。原文参见:Mikel LANDA y Alazne OCHANDIANO ,Towards a Wooden Heritage Conservation Theory in Spain[C]//20th IIWC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and Symposium. Falun,Sweden: [s. n.],2016:1-12.[EB/OL].http://iiwc.icomos.org/assets/2016-iiwc-sweden-mikel-alaznecon-imagenes.pdf.

[3] 热 内 罗·唐 蓬(Gennaro Tampone,1936—2018),意大利建筑师。他的一些主要作品包括《保护历史木结构》(2005年)和《拯救隐藏的欧洲木教堂遗产》。《实施修复项目数据库的国际方法》(2006年)。原文参见:Gennaro Tampone ,Ancient Timber Structural Systems:An Attempt To Define The Main Components Of The Paradigm[C]//20th IIWC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and Symposium. Falun,Sweden:[s. n.],2016:9-16. [EB/OL]. http://iiwc.icomos.org/assets/gennaro-tamponefalun2.pdf.

[4] 源于关于古迹遗址保护与修复的国际宪章(威尼斯宪章)的引文部分,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术国际会议于1964年5月25至31日在威尼斯通过该准则。威尼斯宪章(1964).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S].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

[5] Gennaro Tampone ,Ancient Timber Structural S y s t e m s:A n A t t e m p t To D e f i n e T h e M a i n Components Of The Paradigm[C]//20th IIWC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and Symposium.Falun,Sweden:[s. n.],2016:9-16. [EB/OL]. http://iiwc.icomos.org/assets/gennaro-tampone-falun2.pdf.

[6] 亚 历 杭 德 罗·马 丁 内 斯(Alejandro Martinez de Arbulo )致力于日本传统建筑的保护工作。Alejandro Martinez ,The Current Principles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Historic Wooden Monuments in Japan[C]//20th IIWC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and Symposium. Falun,Sweden: [s. n.],2016:35-39.[EB/OL].http://iiwc.icomos.org/assets/alejandromartinez-falun.pdf.

[7] 1975年,日本将传统技术与工艺纳入《文化保护法》修订版中,用来保护“历史文化财产”.

[8] 玛丽亚·瓜达卢佩塞佩达马丁内斯(Maria de Guadalupe Zepeda Martinez )现 任ICOMOS MEXICO General-Secretary,(since 2018),主要研究墨西哥文化遗产保护和修复。Maria de Guadalupe Zepeda Martinez,The Tradition and the Updating of the ICOMOS Principles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Historic Timber Structures :Case :Dismantling Wooden Monuments in Mexico[C]//20th IIWC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and Symposium. Falun,Sweden:[s. n.],2016:17-28.

[9] 原文参见2017版《木质建成遗产保护准则》的引言部分。

[10] Gennaro Tampone,Beatrice Messeri. Compliance of the practice of strengthening ancient timber structure in seismic areas with the official documents on conservation[C]//15th IIWC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and Symposium. Istanbul,Turkey :[s. n.],2006.[EB/OL].http://iiwc.icomos.org/assets/2006-tampone2.pdf.

[11] BELLICOSO A. Italian Anti-Seismic Legislation and Building Restoration[J]. International Journal for Housing Science,2011,35(3):137-147.

[12] 国际上,对 FRP 加固木梁的力学性能的研究相对较早,也较为成熟。如Triantafillou等(1992)、Micelli 等(2005)、Borri 等(2005)研究了 CFRP 筋和 CFRP 片材加固木梁的抗弯性能,Johns 等(2000)进行了 CFRP 和GFRP 加固木梁的试验研究。国内,张大照等(2003)进行了 CFRP 加固木柱、木梁的试验,王锋等(2005)对木梁进行纤维材料预应力张拉加固。李浪等(2014)研究了 FRP 加固圆木柱的轴压破坏失效机理。

[13] 国际上的FRP 材料多用于胶合木,对古建筑木结构保护的参考意义较低,而国内近些年对CFRP与古代木构建筑的适配性进行了相关研究,如巩天琛等(2016)湿热环境对CFRP 复合材料性能影响研究进展,高爽(2018),CFRP 材料在工程中补强和加固的作用,徐明刚(2010)、薛建阳(2012)、张风亮等对FRP 加固节点的古建筑木结构进行震动台模型实验等。

[14] 原文参见1999版《历史木构建筑保护准则》第13 条。

[15] 原文参见2017版《木质建成遗产保护准则》第23条。

[16] Michela Semplici ,The Documentation of the Failures of the Timber Structures in the “ Nominations Files ” and in the “ ICOMOS Evaluations ” ,for the Inscription in the World Heritage List[C]//ICOMOS IIWC- XVI International Symposium-Florence,Italy: [s.n.].2007.[EB/OL].http://iiwc.icomos.org/assets/semplici2.pdf.

[17] Helena Cruz,David Yeomans,Guidelines for On-Site Assessment of Historic Timber Structure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rchitectural Heritage,2015,9:277-289.[EB/OL].http://www.tandfonline.com/doi/full/10.1080/15583058.2013.774070.

[18] 尤卡·约基莱赫托,陈曦译. 保护纲领的当代挑战及其教育对策. 建筑遗产,2016(01):4-9.

[19] 原文参见1999版《历史木构建筑保护准则》第15 条。

[20] 原文参见2017版《木质建成遗产保护准则》第36 条。

[21] I I W C 在约克举行的2 0 18 年第2 1 届“N e w Horizons”研讨会将交换有关木制建筑遗产保护方面的新研究和技术进步的信息。“New Horizons”将是一个由专家,专业人士和从业人员组成的多元化社区的论坛,其共同目标是探索保护领域的新的多学科观点和潜力。这种整体的保护方法是ICOMOS 及其科学委员会的核心,并体现在新的IIWC 2017“木质建成遗产保护原则”中。

[22] IIWC 在2019 年毕尔巴鄂地区举办的第22届大会主题为:Wooden Heritage Conservation:beyond disciplines。他们将进一步探索木材遗产保护的整体方法,将无形维度与材料建筑融合在一起。研讨会的范围将包括多样化的专业、方法和过程,将全球和地方的观点结合起来保护木质遗产。

[23] 2019 年4月15日,巴黎圣母院发生了一场大火灾,燃烧了近15 个小时,教堂遭到了严重的损害,包括被破坏的尖塔,拱形天花板上方的铅覆盖的木屋顶,还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24] 伊曼纽尔·莫兰(Emmanuel MAURIN)参加了(IIWC)每年举办的国际研讨会。他的演讲使会议参与者能够更好地了解火灾后巴黎圣母院目前修复的现状。

[25] 具体新闻报道详见https://en.wikipedia.org/wiki/Notre-Dame_de_Paris.

[26] 具体条文参见《北京文件》中第四点关于真实性的要求,

[27] 原文参见2017版《木质建成遗产保护准则》第5 条。

[28] 原文参见2020版《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的第三章3.0.1部分和7.3.1部分。

[29] 原文参见2017版《木质建成遗产保护准则》第10、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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