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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立法背景下农村地区家校社合作共同体的有效建设

2022-07-13钟佳

成功密码 2022年1期
关键词:育人家庭农村

钟佳

家庭教育立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家长应主动承担并履行家庭教育义务、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这是“双减”政策下父母回归家庭角色的现实需求。同时,社会也要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目前农村家庭教育缺失,需要来自外部的指导帮助,对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和挑战。学校要主动作为,在家庭教育立法背景下以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线上+线下”拓宽渠道的高效互动、统筹社会力量完善家校社共育體系,帮助家长赋能,引导家长成为自觉的教育者,有效建设家校社的合作共同体,构建“五位一体”育人格局,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家庭教育立法背景下强调了家庭教育不仅需要家庭责任、国家支持,还需要学校的配合、社会的协同。社会协同更明确了家庭教育中的社会责任和做法;姜国平学者提到要健全家校合作机制、加强社会和学校协同机制、完善社会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马红萍学者提到要大力开展家庭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王治芳学者认为学校教育居于主导地位,指导家庭教育、协调社会教育。但在实际情况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农村家庭教育更是难点,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一、育人环境中农村家庭教育现状

1.农村家庭教育意识淡薄

由于城乡差异、受教育程度不同等原因,农村地区大部分家长没有认识到教育的主体责任,把教育问题推给学校。从“孩子只听老师的话”“只看孩子成绩”等都可以看出在家长眼中教育是学校的事情、老师的事情。家庭、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教育边界不清晰,过度的依赖感让家长忽视了家庭育人的职责,在实际的家庭教育中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其主导者的教育角色已然表现出失位,增加了学校教育的工作量和负担。

2.农村家庭教育主体缺失

农村地区由于父母外出务工存在部分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中缺少父母的陪伴、孩子缺乏管教,形成不良行为习惯;部分家长因忙于工作、家务等原因在配合学校教育,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时主体缺失;农村教育中以老人为主体的家庭教育者对孩子的日常思想动态缺乏了解。如何更精准地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这是需要探索亟待解决的教育问题。

3.农村家庭教育方法缺失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家长对孩子殷切的期盼,但在家庭教育实际情况中并不如想象中美好,多数家长存在着家庭教育焦虑,不知道如何管教自己的孩子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家庭教育能力不足、家庭教育方法缺失,使得大部分家长陷入了“重智育轻德育”的误区,忽视了对孩子的养成教育。在“说教式”教育、“棍棒式”教育、“溺爱式”教育、“命令式”教育、“监控式”教育、“言行不一”等错误教育方法指导下,未能真正了解问题出现的根源、掌握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家庭教育成为家长、学校、社会关注的焦点。

4.家庭成员育人观念冲突

家庭教育中父母教育观念不一致、父母与爷爷奶奶教育意见上存在分歧。没有共同标准的家庭教育造成矛盾和冲突,影响家庭关系。教育的关键期因为分歧给家庭教育增加了难度。例如,父母在孩子犯错时对孩子采取批评教育,爷爷奶奶的劝阻影响了父母的威信,欠缺思考能力的孩子寻求对自己“有利”的帮助,错失了教育的良机,不利于孩子自我反思和成长。

二、家庭教育立法背景下的农村地区家庭教育特点

1.生活性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个课堂,家庭教育有着不同于学校教育的独特性,更多体现在生活性。“双减”政策落地,孩子提质减负,有了更多的时间和家长相处,有了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机会,广泛参与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家庭教育回归本源,稳定持久充满亲情味、自然味、生活味的家庭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如何遵循教育规律,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自然生动地发挥家庭教育生活性的育人功能,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是家长需要思考的现实问题。

2.公共性

从家庭与学校、社会的关系来看,家庭教育立法界定了家庭教育的属性,实现了家庭教育从私人性向公共性的转变,家庭教育不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不仅仅是家庭内部、家庭成员关起门来的私事,它更关系到国家发展、民族希望。政府和社会对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资源有限的家长可以向学校和社会寻求帮助,监管机制下有法可依,学校和社会能切实可行地“干预”家庭教育,助力家庭破解教育难题,具有明显的公共性。

3.发展性

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已成为时代发展的需要,将与社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水平相适应,是未来人才培养的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诉求。政策性与科学性相统一,惠及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孩子,具有较强的发展性,是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在农村地区推进家庭教育,能够针对特殊儿童和特殊家庭给予精准化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弥补农村家庭教育环境的缺失,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五育并举”,体现了前瞻性和发展性。

三、家庭教育立法背景下农村地区家校社合作共同体学校实施路径

1.组织业务培训促进教师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

目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还有待落实,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学校教育作为指导家庭教育的主阵地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教师习惯从学校教育视角看待家庭教育,面对家庭教育的指导需求,农村教师往往无法提供系统性、专业性的指导。家庭教育立法背景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学校来说是机遇更是挑战,学校要承担工作职责,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对教师进行相关课程的培训,让教师进行政策学习,提高教师家庭教育专业化水平,促进家长与教师就孩子教育问题的交流互动,更好地为广大家长群体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科学的指导。

2.真实案例微课资源推送助力家庭教育能力提升

面向教育专家、优秀教育工作者征集符合农村地区情况的分学段真实教育案例,搭建线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以“真实案例+教育方法指导”为内容录制家庭教育微课,并通过微信、美篇等网络信息平台积极推送。以便携式的家庭教育课程资源推送,以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的理念传授,以更为具体的非说教式的科学指导,以直戳“痛点”可操作性的、实用性强的解决方案帮助家长解决实际需求。家长有了“充电”的机会,习得育儿方法,更科学地开展育儿指导,家庭教育质量得到提升,筑牢育人根基。

3.开设家长学校交流对话平台拓宽共育渠道

开设家长学校,重视学校与家庭交流互动。以传播学校教育理念、创造家长理性看待学校教育机会,争取家长积极配合;以家长学校为途径,定期开展线下家庭教育指导讲座,满足家长的不同需求;以家长自我教育优势,组织优秀代表分享经验做法,发挥影响带動作用;以家长正式参与学校决策、参与学校日常管理活动的方式,实现家校相互配合;以家长课堂的基本生活技能教学,更新学校教育内容;以对个案的长期跟踪,客观评价教育实效的经验总结,开设家长学校,提供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交流对话平台,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家校合作是双向促进的关系,家长对学校教育给予理解支持,学校对家庭教育做科学指导,有利于学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确定养成教育为家庭教育的重要主题,传递和谐亲子关系的构建,让家庭生活凸显教育意义。

4.以线下“家长会+家访”形式实现家校高效互动达成共识

制定家校沟通计划和监督反馈机制,促使家访常态化。以线下“家长会+家访”形式加强深层次沟通。以全面具体的家长会为纽带对学校办学目标、发展计划、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学校活动等进行介绍,对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征求家长意见。以多形式的家访对后续教学问题进行沟通,包括偶遇式家访、实地家访、代言式家访,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和家长的主动性,远离“告状式”家访,倾听家长心声、向家长反馈学生心声,创建家校高效互动,达成教育共识。

5.开展丰富亲子活动拉进亲子距离促进情感升温

阻碍家校合作因素包括学校提供给家长参与教育活动的机会比较少。学校可以创设丰富多样的亲子活动,包括亲子趣味运动会、亲子阅读活动、六一儿童节亲子表演、孝老敬老活动、亲子马拉松、研学旅行等,还可以针对留守儿童开通亲情热线,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农村家庭教育中父母角色的回归,促进家长和孩子的情感交流。父母和孩子在具体情境中积极体验,共同成长进步,营造温暖有爱的家庭氛围。

同时,从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到家长支持协助活动,最后到家长主持策划活动,家校合作下家长教育理念得到更新,更多关注到孩子成绩以外的五育并举、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教育的发展,进而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新时代的家庭教育不是学校单方面的指导家庭教育,而是平等协作、相互促进的关系。

四、家庭教育立法背景下农村地区家校社合作共同体社会实施路径

1.统筹社会力量完善家校社共育体系满足需求

社会能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提供资源和场地,尽可能利用周边的社会资源,为教育、为孩子搭建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生态圈”,发挥育人作用。依托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搭建农家书屋、评选书香家庭,营造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借助社会力量组建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公益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整合社区和校外爱心资源,重点关注监测对象边缘户、脱贫家庭、特困户、留守儿童家庭等,定期开展慰问走访、爱心帮扶活动。统筹社会力量完善家校社共育体系满足农村家庭教育的需求,实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2.倡导社会实践拓宽育人空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打破学校教育的局限性,除了开展汇报演出、家长会等形式的活动宣传增加社会各界参与教育改进的机会,还可以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多元性、实践性的社会活动,在“做中学”,拓宽育人空间。例如,开发劳动基地创造孩子主体参与劳动实践的机会,组织学生观摩地区特色产业进行职业初体验,走进社区参与“学雷锋做先锋”志愿服务活动,走访了解本土特色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和文化传承,在社会实践中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在社会生活中培养自立自强的品质、实现自我定位。在家庭、学校、社会培养目标一致的情况下,从课堂教育教学到课后社会实践全方位提升育人质量,孩子增加体验、拓宽视野,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双减”政策下孩子有更多的时间回归家庭,家庭教育既是“家事”又是“国事”,家庭教育指导是全社会的责任,要实现家校社合作共同体的有效建设,家庭教育是基础,学校教育是关键,在《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的背景下,学校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承担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和协助责任,统筹社会力量有效建设家校社合作共同体,同心同向助力农村家庭教育的科学发展,“扣好人生中的第一粒扣子”,实现家校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共同目标。

注:本文系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普通类重点课题“乡村教学点有效实施养成教育的行动研究”(编号:20PTZD019)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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