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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

2022-07-13陈波郭世军

中华魂 2022年7期
关键词:多党合作民主党派效能

陈波 郭世军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一种新的政黨政治模式。这一制度既植根中国土壤、彰显中国智慧,又积极借鉴和吸收人类政治文明优秀成果,在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显示出独特优势和强大生命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持久合力和无限活力,成就非凡、举世瞩目。新时代推进新型政党制度“丰富理论内涵、健全制度体系、激发制度效能”,更好应对新环境、新挑战,这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迫切的实践问题。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必须进一步探索实践路径。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影响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激发的有四大要素,即价值理念、职能配置、运行机制和制度执行。

第一,以合作、参与、协商为基本精神,以团结、民主、和谐为本质属性的价值理念,构成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价值支撑。任何制度作为行为规范体系,都是以某种价值理念为深层次支撑的。价值理念作为制度的“形上之源”,渗透于制度存在和运行的任何环节,为之提供价值取向和动力支撑。因此,激发制度效能的首要因素,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取决于制度深层次价值理念的科学性、有效性程度;从主观的角度来看,取决于行为主体在思想、情感、意志层面对这些价值理念的认同、内化程度。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讨论时用三个“新就新在”和三个“有效避免”论述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显著特色和独特优势,深刻揭示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植根中国“和合”文化理念,坚守人民立场,立足团结与合作原则,在价值理念层面真实、有效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取向,在世界政党制度建设上占领着道义制高点。通过价值整合、价值趋同,提升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对新型政党制度的价值认同和内化,通过价值包容,为价值整合、趋同营造宽松氛围,成为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价值支撑。

第二,以“领导—合作”与“执政—参政”的职能配置,构成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中心环节。作为制约社会行为的规则架构,制度的基础和中心是职能配置。制度是职能的“型”,职能是制度的“质”。权力、责任和利益明确的职能配置体系有利于制度内部各行为主体各司其职、分工配合,有利于制度体系协同运行、健康稳定、持续激发效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创造性地形成了“领导—合作”与“执政—参政”相结合的立体职能配置结构。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核心,着眼国家长远发展,布局各项战略部署。各民主党派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核心,以“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的身份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建构起具有强大稳定性和包容性的基本职能配置结构。在基本职能结构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职能意识和发挥程度成为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中心环节。

第三,以政治协商、政党协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方式的运行机制,构成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能动桥梁。制度运行中的具体实践形式,可称之为运行机制,也可称之为互动模式。它是联系各项制度安排、实现各项制度纵向衔接与横向协同的能动桥梁。高质量的运行机制能够更好地调动行为主体的活力,不断提升制度效能。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立足合作与团结两大原则,运用政协协商、政党协商、协商式监督、合作性监督等方式、程序和机制,着力多方协商前、中、后三环节,创新方式方法搭建执政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互动平台。因此,运行机制成为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能动桥梁。

第四,以“知行合一”为基本要求的制度执行,构成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关键枢纽。制度执行以促成制度落地为导向,是行为主体履职尽责、达成目标的实际程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作为行为主体的执政党、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识和能力、情感和态度、站位和意志是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最活跃的因素。在价值理念优越、先进,职能配置明确、完整,运行机制健全、有效的情况下,以“知行合一”为基本要求,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强化制度监督的刚性约束力,规范制度落地,构成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关键枢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既给新型政党制度展示强大生命力提供了广阔舞台,也提出了提升制度效能的内在要求。面对新环境、新挑战,需要进一步强化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价值认同,准确切入职能配置、运行机制和制度执行等着力点,持续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有效开启新时代多党合作助推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

(一)强化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价值认同,以价值趋同赋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提升

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基本前提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内在式超越”自身价值取向的基础上,强化价值认同。2017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的讲话》中指出:“‘虚心公听,言无逆逊,唯是之从。’这是执政党应有的胸襟。‘凡议国事,惟论是非,不徇好恶。’这是参政党应有的担当”。不断强化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自身价值取向,即“合作、参与、协商”的基本精神和“团结、民主、和谐”的本质属性的认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赋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提升。

第一,基于共同的奋斗目标,积极推进价值整合。在制度建设和发展历程中,价值整合是实现凝心聚力的重要基础。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来看,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与各民主党派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基本前提在于双方能够基于共同的奋斗目标和利益追求,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在价值层面不断进行接触、交流与融合,达成价值共识,实现社会力量的有效感召和动员。身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共同面对日益增加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价值层面立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面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业,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弘扬合作、团结的优良历史传统,主动开展价值交流,增进彼此的相互了解和信任,推进价值整合,积极构筑价值“同心圆”。

第二,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觀认同,积极推进党际间价值趋同。通过价值交流,推进价值整合的关键环节是强化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认同。作为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诉求和奋斗目标的价值表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现阶段社会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通过强化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认同,真正推进党际间的价值趋同,才能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提升提供坚实、牢靠的价值动力和支撑。

第三,通过价值包容,为价值趋同营造宽松氛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轴,主动进行价值整合、积极推进价值趋同,这并非否定各个政党在价值层面的差异性、独特性。各个政党基于不同的政治缘起,在形成与发展过程中,沉淀了独特的价值取向,这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先天优势。这些具有差异性的价值取向为新型政党制度的自身完善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视差,是构建“同心圆”的“资源池”,是新型政党制度不断激发效能的源头活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因此,不同政党在价值层面需要通过正视差异性、尊重独特性、包容多样性,最大限度地为政党合作提供宽松的氛围,使各民主党派能够从自己的价值视角表达政党诉求、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二)优化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职能结构,以职能配置赋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搞好政党协商, 需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明确权责清晰的政党职能配置,与时俱进做好职能调适,构建政党间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职能体系, 是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中心环节。

第一,明确政党职能,提升新型政党制度职能配置的合理性。在新型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处于执政和领导地位,负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正确航向。其职能主要有:政治领导职能,即围绕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战略部署等,唤起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共识,进而将其转化为行动遵循;搭建多党合作平台的职能,即在正确政治方向的引领下,构建党际合作平台,营造宽松协商环境,调动各民主党派履职尽责的积极性。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党外人士共迎新春座谈会上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紧密结合,更加凸显民主党派的政治特征。2020年12月21日, 中共中央发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对民主党派职能进行优化配置, 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基础上凸显“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这是有效提升新型政党制度职能配置合理性的重要举措之一。在新型政党制度职能结构中,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其职能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共同政治基础上,参与国家治理,协助中国共产党了解、整合不同利益,畅通不同诉求渠道,在更大社会范围内将不同社会群体追求美好生活愿景的朴素意志凝聚为实现中国梦的共同意志。

第二,强化职能调适,提升新型政党制度职能弹性。任何制度的创设,都是经过反复调试,使之在新环境、新挑战面前更具弹性和适应性,最终逐渐成熟稳定。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亦不例外,自其初步建构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根据时代的变化不断强化自身调适性,以便更好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面对新的环境和任务,在强化自身调适性的同时,积极采取系列措施,努力帮助各民主党派进行职能调适,推进各民主党派自身制度建设和发展。例如,帮助各民主党派确立指导思想,整顿各民主党派的组织,明确其社会基础,增强其政治代表性,推进各民主党派有机嵌入整个政党制度。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和整体利益格局的多元分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更加多样而丰富,社会群体结构发生分化,对新型政党制度的社会整合功能有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概括为新型政党制度,深刻阐明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丰富内涵和鲜明特点,为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挥以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体力量的民主党派在与新兴社会群体联系方面的天然优势,以“两新”组织建设为切入点,拓展、延伸各民主党派在吸收新的社会群体、畅通政治诉求表达、构建广泛政治参与平台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与时俱进进行职能调适,有效调动了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治理的热情,增强了新型政党制度的职能弹性。

(三)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多维运行机制,以协商民主赋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提升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越是伟大的事业,越需要集思广益、凝聚力量,协商中国的事情。协商民主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生命真谛,其实质是激发和吸纳各方共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接受批评监督,达成决策共识,畅通决策渠道。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为协商民主搭建了纵横协同的能动桥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协商就是要真协商,真协商就是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来决定和调整我们的决策和工作”。秉持“真协商”的精神和原则,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持续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多维、立体、协同运行机制,以协商民主赋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提升。

第一,在宏观层面,增强党的领导、多党合作和多方协商三者统一的有机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团结大联合是统一战线的本质要求,是人民政协组织的重要特征。”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必须“既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强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首先,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多党合作和多方协商的政治前提。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更好地保证多党合作和多方协商的社会主义方向,更有效地汇聚广泛社会力量。其次,多党合作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特有形式,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多方协商的重要着力点。多党合作创造性地实现了政治主体一元性与多元性的有机统一。领导核心的一元性立足大多数的利益诉求,代表奋斗目标的一致性,有效凝聚了智慧和力量,避免了多元纷争的无穷内耗。合作主体的多元性立足差异化的利益诉求,反映独特的个性追求。“一元同构”的合作格局兼具稳定性和兼容性,具有极强的弹性和适应性。这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三个“新就新在”和三个“有效避免”的科学论断中得到了深刻的阐释。最后,多方协商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特有互动模式,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多党合作纵横衔接、协同一体,共筑“同心圆”的方式方法。真实、有效的互动模式可以激发执政与参政、领导与合作间的活力。构建多方协商制度的常态化运行机制,利用数字技术打通协商前、中、后三环节,增强党派监督制度的刚性约束力等,都是多方协商互动模式提质增效的有效举措。

第二,在微观层面,不断提升具体程序机制和保障机制的精细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这就要求在微观层面不断提升新型政党制度运行的精细化水平,在实际工作中善于着手细节,通过细致入微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说服教育工作,春风化雨般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寓于多党合作和民主协商的方方面面,使中国共产党的主张、路线、方针、政策、战略部署真正成为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共识。提升多党合作具体操作程序的纵横衔接链,夯实合作前的调查研究、充分酝酿,创新合作中的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合作协商等方式方法,完善协商结果的采纳反馈与跟踪落实制度。围绕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发挥,着力夯实对重大问题决策的调研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多方沟通联系制度,以及提案、协商成果采纳、反馈、跟踪落实机制,从多方协商发生机制的上下游环节提升多方协商问题指向的精准性、措施落地的可行性、沟通协商的灵活性。

(四)加大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执行力度,以制度落地赋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提升

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所反复强调的“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使我们的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以制度落地赋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提升。

第一,增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意识和领导能力。中国共产党是新型政党制度的核心,其总揽全局、协调四方的执政意识和领导能力直接决定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规范运行和有效落地。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执行力,必须以提高党的执政意识和领导能力为重点。提高党的政治领导能力,做好党的领导、多党合作和多方协商的顶层设计;深入推进自我革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尊重各民主党派在法律地位上的政治平等关系,在多党合作中营造多方协商的宽松氛围;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把党的领导寓于多党合作和民主协商之中。

第二,激发各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一个好汉三个帮,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执行力,除了着力于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自身建设外,还必须激发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合作式监督和多方协商的积极性。首先,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协商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因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望远镜”和“显微镜”,以此观察时代、把握时代、找准自身定位,才能更好地建言献策。其次,唤醒民主党派成员的政党意识和角色認同,提升其履职尽责的强烈责任感和伟大使命感。最后,以增强民主党派履职尽责的本领和素养为突破口,提升民主党派进行有效社会动员的组织领导能力,多维协商、集思广益、达成共识、和衷共济的合作共事能力,协调关系、解疑释惑、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的社会号召能力。

第三,加强制度执行监督,以扎实监督反哺制度落地。增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执行力,既要从制度本身进行规范,又要从外在监督强化约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对公权力的配置、运行进行全面、立体的强力监督,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执行的应有之义。首先,从制度上健全民主监督的功能和作用,拓展民主监督的制度化渠道。具体内容包括:保障参政党民主监督的职责和权利;为了克服和避免民主监督的随意性和表面性,必须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从党派界别层面上规范民主监督的内容和程序,凸显参政党民主监督的主体性。其次,创新政党合作式、协商式监督的具体实践模式。作为党际重要职能之一,合作式、协商式监督在广泛性、深刻性、精准性方面提升空间很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创新党际合作式、协商式监督模式,构建起科学、真实、有效的监督体系。

(作者单位 甘肃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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