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农村集体资产 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2022-07-11河南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刘波
河南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刘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使更多农村居民勤劳致富”(2021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促进全省53个脱贫县农村集体资产盘活运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意义重大。为此,河南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以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为基础,抽取不同资源禀赋脱贫县脱贫村进行实地调研,分析农村集体资产利用现状、问题、经验、模式,提出政策性建议。
一、现状及问题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53个脱贫县农村集体总资产为930多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共计193亿元,经营性资产主要是门面店铺、光伏电站、扶贫车间、厂房、种养殖基地、大棚、冷库、对外投资等。农村集体资产呈现如下特点:一是集体资产增速较快,53个脱贫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由2017年的120.59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93.31亿元,增长60.3%,增幅比全省高46.4个百分点;二是资源性资产占全省的比重高达50%以上,53个脱贫县共有集体土地总面积0.08亿hm2,占全省比重为53.73%,其中,农用地651万hm2,占全省的比重为56.18%;三是经营性资产占比偏低,53个脱贫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占总资产的20.78%,占比低于全省近10个百分点。
(二)存在问题
一是资产利用收益率低。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收益率不高,有不少资产闲置,一些地方经营性资产出租或出借产生收益的不足1/4。一些有未承包到户农用地的村,土地出租经营每667 m2年平均收益不足100元。二是集体资产经营模式简单粗放。大部分村集体为了稳妥省事,简单将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打包租赁,收益较低,且不稳定。三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制不畅通。河南省没有法定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乡镇缺少农经管理队伍和人才,“三资”管理中资金管的多,资产和资源管的少。一些村集体经济项目重建设、轻管理。四是政策支撑还不到位。土地资源是农村最宝贵的资源,农村土地所有权虽归集体,但在开发利用上,村集体缺乏自主权。五是产业发展空间受限。53个脱贫县的建设用地中工矿仓储用地和商服用地只有3.73万hm2,占比为4.4%,且相对集中,大部分村没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严重制约了乡村产业发展。
二、经验与模式
(一)吸引村民返乡创业,用足集体资产
近年,全省扶贫等财政资金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成了大量的车间厂房、农业设施等,充分利用这些资产,吸引村民返乡创业是一条增收好途径。镇平县玉都街道办事处肖营村,充分调动村民的乡土情结,利用扶贫车间优惠政策,吸引本村村民返乡创业,创办拓禾新材料热转印和唐乾浮雕项目,每个车间可稳定为村集体带来每年4万元的车间租赁收益,同时带动当地村民60余人就业,平均每人每月增加收入1 800元。
(二)民村企三方合作,用活集体资产
很多地方在建设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时,都是先筑巢后引凤,难免被动。而南召县太山庙乡冯庄村则打破常规,采取了合作方需要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的思路,与南阳市雅民农牧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南阳市山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争取来的财政项目资金建设了5个肉牛饲养车间入股公司。同时,农户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在村内分散饲养肉牛,公司集中提供饲料配送等服务,形成了“村集体经济+龙头企业+农户”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三)发展特色产业,巧用林地资源
土地资源是农村最庞大、最有潜力价值的资源,53个脱贫县197万hm2的林地资源更是占据了全省林地面积的67.3%。农村林地大都为公益林,在保护管理上非常严格,所以长期以来是农民眼中一块“看得见摸不着”的资产。然而随着近年来林下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林地这块沉睡已久的资源逐渐焕发生机。嵩县饭坡镇沙坡村,充分利用村集体林地资源,一方面,引进洛阳乾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展213.33 hm2核桃产业和千亩国家储备林基地,发展林下种植板蓝根、丹参等中药材133.33 hm2,林下散养土鸡、乌鸡、孔雀等禽类5万余只;另一方面,引进浙江商盟实业公司,建成巴马小香猪养殖基地,采取林下放养散养模式,年出栏2万余头。村集体年收入12万元,种植收益根据每年实际情况分红于群众,带动村民务工收入100万元。
(四)盘活宅基地资源,化解用地矛盾
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大量闲置与农村新增人口分不到宅基地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化解用地矛盾,提高宅基地资源利用率,增加集体收入,伊川县高山镇谷瑶村给出了答案。谷瑶村通过“五清一提”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按一户一宅制度,共排查收回宅基地49处,并制定了“宅基地处理办法新六条”,收回的宅基地,一部分出租给旅游公司发展民宿,一部分有偿调整给符合条件的本村住户,妥善解决了本村的宅基地问题。
(五)因地制宜,变荒地为宝地
农村集体土地资源中,包括大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以前,这些土地可能是无人问津;目前,在乡村振兴发展的机遇下,这些土地就变成了可以为村集体带来巨大收益的宝地。虞城县稍岗镇韦店集村,在穿村而过的济民河两岸将发展生态农业与光伏扶贫、旅游扶贫、产业扶贫、资源整合等脱贫攻坚措施有机结合,把沿济民河河道的“十里画廊”建设成集观光农业、乡村旅游、渔光互补于一体的绿色休闲产业基地。韦店集村2020年集体经济收入已达146万元。
三、启示与建议
(一)三点启示
1.盘活脱贫村集体资产意义重大。十八大以来,政府和社会各界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往的贫困村摇身一变成为现在的“富裕村”,积累了丰厚的资产。虽然脱贫县实现了整体脱贫,但大多地方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省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2021年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14 499元,而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 533元,少了3 034元。管好、用好、发挥好这些资产的持续增收作用,最大化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推动共同富裕”意义重大。
2.盘活脱贫村集体资产路径方法可循。从调研的情况看,各地在资产盘活上进行了不同的创新和探索,利用不同的资源禀赋、特色优势,有的增加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有的充分借用外力,有的进行资源开发,为全省的农村集体资产盘活运用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同时,自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来,河南省已连续4年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进一步摸清了集体资产家底,明确了权益归属,健全完善了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为下一步的资产盘活奠定了基础。
3.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要在土地上做文章。据不完全统计,53个脱贫县村均经营性资产仅有80多万元,每年形成的经营性收益还远远不能达到“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目的。要想大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就必须在土地上大做文章、做好文章。农村土地既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又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具有重要的生产功能、生活功能、生态功能,具有巨大的市场价值和发展潜力。只有充分利用好、发挥好农村土地的功能作用,充分释放农村土地的市场价值,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土地制度创新,让种粮农民、边远地区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才能够切实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二)建议
1.强化政策法规保障。政府出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形成法律保障。健全基层农经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人才支撑。建立省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开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金融保险产品及模式,形成金融保险支持。
2.加强宣传培训。政府总结宣传培育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分类指导推广集体资产盘活、资源开发等壮大集体经济的模式和经验,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常态化培训。
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城乡合作建房,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步伐,在农村建设用地的开发上给予村集体一定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