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接壤细节,从已然到未然的世界
2022-07-09贺嘉钰
贺嘉钰
一四九五年至一五○五年间,那时中世纪的荷兰南部还被叫做弗兰德斯,不确知是谁出于什么原因,订购了一组以围猎独角兽为主题的挂毯,也不知多少织工如何分工协作,用羊毛、丝绸和镀金银线编织出至少七幅邃密盛大的故事和场面。挂毯第七幅是一只独角兽困于围栏中,繁复细密的花草中央牠通身皎洁,几串小血珠挂在身上,隐约却也刺目。也有人说,那是独角兽头顶石榴树上果实落下的汁液。
那时正是中国的明朝,在欧洲织工完成挂毯的半个多世纪前,宫廷画师在北京翠微山南麓忙碌着。一四三九年至一四四三年间,他们为法海寺大雄宝殿绘制壁画,十铺壁画里渐现水月观音与菩萨,绿竹、萱草与清泉,还有一只小狐狸,牠耳朵的内侧,有毛细血管隐隐闪动着。
在北京西山脚下法海寺看见小狐狸时,我想起了大都会博物馆修道院分馆(The Met Cloisters)里那只独角兽,它们的诞生时间与细微走笔在人类文明的标尺上是如此靠近。若两边艺术家有缘一见,或许将在对方的作品前安静下来,点头,摇头(比点头更感不可思议的确认和赞叹)。他们深了彼此的高妙。
于我而言,并非两处巨制的恢弘本身,而是恢弘中那一串细小的红色液体流迹和隐隐闪现的毛细血管,让我在面对作品时忽然震动,在离开画面后依然感到那片静置里有生命流过。血管在皮肤之下透出淡淡颜色,隐匿于生活,几乎与艺术无涉,可是当艺术表现走笔至此,形象的生命好像才真切到了眼前。
绕这圈是为了从细节来到“小说细节”。关于“什么是细节”、“细节如何区别于情节”、“细节的功能和价值”、“怎样才是好的细节书写”、“怎样写好细节”等等关于细节内涵与外延、审美与表达的问题,在文学与写作相关的书里多少会提及。我不会写小说,自然无法从写作内部将这个多棱又滑手的存在打开或折叠。可是,作为读者,我曾一次次以细节为跳板更深地跃入文本。闪烁微光的细小存在是艺术创造者投递来的微型探照灯,它们为那些有意放慢脚步、耐心丰盛的行人照路。
细节自有“定义”①,在我看来,它是无法单独构成事件走向,却使附着物更具辨识度,别具滋味的细小叙事单元。理解定义不必然拥有识别细节的能力,且对于文艺作品的感知总是基于个人的眼界与经验。细节的存在本身决定了辨识小说细节是颇为私人的阅读体验,因而,对细节的识别与认领或可成为作者与理想读者间的会心。
一个文本里某处是细节还是关节,是细节还是闲笔,之于不同人常有不同理解。这恰恰呈现着细节的特点:它会随着注视目光的强弱使自身发生形变,在不同读者那里,细节拥有不同的生长性,这也是让一个哈姆雷特拥有一千张面孔的原因之一。但“细节”的成立拥有一条公理:它首先,也必须存在于语境。离开上下文细节便失效,就像毛细血管要长在狐狸耳朵上,狐狸要待在壁画里。
想起了一些近来读到的小说,或者说,我首先想起了小说中一些碎片,它们是我所理解的“细节接壤细节”那类写作。碎片和片刻一点点恢复着文本的气息,在纸上写下文本的名字又发现它们都出自女性写作者,但我并不打算在“女性写作”的议题下对她们展开观察,因为有时候,男女作家之间的差异,小于人与人的差异。以“细节”做支点回到她们的写作,也许能更完整地回到小说本身。
“光标在字符右侧闪烁,它囊括了各种暗示,重复、开始与终止、时光流逝。”这一句出自三三小说《圆周定律》(《上海文学》二○二一年九月号)。几乎每天与光标相处,但我从未专门注视过它,更没有发现过它的可能性。小说里这句让我停下来新建了一个文档,第一次特意审视这截小小的垂直闪烁。生活里满是这样寻常而不为所见的事物,一旦被看见,即刻成为隐喻。
这样的句子在三三小说里很是寻常,也正是在这些细小地方,让我对这位所知有限的写作者开始建立信任,并在所读有限几篇里着迷于她的松弛、轻灵、充盈而不过剩。怎么就轻易交付了信任呢?我想,除了三三语言本身的质感和叙事中的巧思,重要原因还在于她调度和布置细节的能力。
大厅里,气温比外面低一些,各式各样的人在等待。每个窗口都悉索作响,纸张滑过隔板,进入自己的命运。外层有一些金属座椅,我轻轻摩挲冰凉的椅面,把手指放入椅孔中如恶作剧。每天,这个大厅中有数百人流动,或许别人也做过同样的事。
小孩子尽情尖叫,尚不知道几年后自己会失去这高亢的声调。
我往窗外神游,沿线景物多有雷同,但那些迅速向后摊散的苍与绿,赋予流景一种迷幻的开放性。
(三三《圆周定律》)
一个小动作,耳边划过的儿童尖叫声,眼前迅即流走的景色,到底承担着什么意义呢?它们什么也不承担,什么也不必承担。它们存在,便让你看见了文本的毛细血管。罗列这几处,因为它们和“光标”一样,之于整个故事的发展不起什么决定作用,但也绝非作者可抖可不抖的机灵,可抒可不抒的情。你会看见她的笔有多细,在大多数人以为条件反射的地方,她让反射延迟,或运动向另个方向。虽然这些即时感触随手安排不具推动情节之力,但它们告诉读者,作为叙事者的“我”真正看见、想着、关心什么,真正感受到了什么。这里的“我”与“真正”都很重要,某种意义上,它们是真实与确凿的化身,是一手资料,它们创造同向的作用力并逐渐累积动能与势能,指挥叙事的水流涌向同一个前方。
作为读者,阅读细节描写是真正让我感到赏心悦目的时刻。它们具体而真诚,是作者投递给你的信任。讲故事与遣词造句的功夫也许天赋,但我更愿意相信,在细节上下功夫的写作者,写作时,每一笔都认真,他们斟酌着落笔,为心仪的故事和表达探寻那些精细又自在的搭配和滋味。
《圆周定律》写了五年间一个知识产权律师身边一些大大小小的段落,主要围绕感情与工作。有一些小说拒绝被复述,三三的小说就如此。她指挥细节浮游或流动,让一些日常的、看似生活副本的发生归位于文字,在词语与词语之间、句与句之间、形象与形象之间、片刻与片刻之间重新生成了异質而审美的空间。有些小说读来从不是为了得到一个故事,而只是为了在里面游荡一会儿。
关于“细节”本身,三三在小说里这样写到:“我们出行几乎都靠地铁。非高峰时期,人流冷淡而疏松,找座位并不难。我坐下,背靠塑料椅垫,然后逐一察看周围的人,从衣角的线头、单肩包上微锈的五金、两边系得不一样的鞋带推断他们的生活。所有人都相信真相隐藏在细节之中,但正是因此,利用细节散播谎言也难以被拆穿。”是的,作者在注视细节并直接言说它们的穿透力和隐喻力,细节所以成立,正因为它们并不到此为止,它们不仅是线头、五金或鞋带,它们暧昧,它们绵延。
细节教导我们学习审视,慢下来,信任有限的所见,亦质询所见的表面。细节后面隐而未发、荡漾余韵的部分正显示着写作者运筹全局的能力,是笼罩在细节上的超越性使“细节”的存在合法。它们出现于生活,在新的位置和审视中绕过了生活,直接参与真相本身。我相信作家会在细节里直白或隐晦地表达趣味和偏爱,作为情节的小小触角,在故事之外,它们几乎能够自足地创造一个审美空间,一段审美时刻。
读小说时我喜欢进行这样一种练习或者游戏:读完不急着反刍,放下文本,任情节与即时的情绪自行沉没或漂浮,等小说只剩一些漫漶痕迹时,让自己短时间找到痕迹中最深的那部分。我顽固地相信那是整个小说与我之间的连通器,它常常只是一个细节,一个不知道为何就埋在记忆里的金属小卡扣。在周遭逐渐隐没时它愈显明亮和质感,成为整部小说的一枚符号。我和小说的关系总是这样,忘记完整的情节而记住某个细节,并不断确认,正是在作者的布置与掩叠中,这些微小的走笔释放着与文字篇幅非正比例的信息或秘密。
书与文本的分类在我这里大致只有两类:细读的与不读的。某种顽固的趣味或偏见在野蛮切割着我的视野,但同时庆幸,细读部分里没有错过或浪费那些阅读带来的具体愉悦。细节将为不同读者敞开不同面向,是细微走笔的不断堆叠让写作者获得辨识度,接近着风格。下面将以春树、陈思安、沈大成、王占黑、大头马短篇小说里的细节为例,让这些灵敏、浮游、狡黠的小法术暂有所栖。虽然它们无法为整部小说赋形,亦不构成理解作家的必要条件,但这些书写不失为一种提醒,关于整部小说或这位写作者,细节里饱含着向真实的无限跋涉。
“桃心蒙古斑”是春树一部短篇的名字,但它到底是什么呢?读完小说你就知道,作者自始至终都没提起过。或许只是春树偏爱这样一种语言的搭配,从意象到声音?理由有点牵强,因为它取消了题眼和文本的合法相关性。那么,这个莫名其妙的名字到底意味什么呢?或者,“莫名其妙”才是作者预留出来的意味。她希望你在放下杂志后,忽然想到题目,那到底是什么?它为什么消失了?
幸好春树还有一首同名短诗,里面专门作了解释,“桃心蒙古斑”是孩子屁股上一枚心形胎记。②好的,生活细节在小说里响亮地出现了,然后,它完全隐没。
“为什么隐没?”“为什么消失了?”而这正是读完小说我意识到的,作者对自己的提问。她让这枚隐秘的、童年的、带着生活背景的标识隐形于叙事,并同时隐喻着另一种生活。
《桃心蒙古斑》(《上海文学》二○一八年三月号)以一段逝去的恍惚爱情写一个始终的“我”。春树用一种略低于体温的语调写着不可追的、温柔的、讽刺的、深情的、疏淡的生活片段,它们与爱相关,更关于自我的觉知和恪守。万字出头的小说篇幅里有四次关于“躺在地上听音乐”的情境,“我”的所有经历与选择构成着“我”,而“我”对自己的感知和确认,以及与小说中“孟醒”的第一个交集,都和“我”少女时期一个习惯有关,那就是躺在地板上听音乐。不是坐着听或走着听,也不是躺在床上听,是躺在地板上,听音乐。这个细节是这样的:
我听了一会儿,发现很好听,于是就干脆把灯关掉,插上耳机,躺在地板上听。这种感觉让我一下子回到了结婚前的漫长的少女期,很多时候都是与音乐有关,与夜晚有关。
我想象中的一个情景是我们拉着手,躺在地上听音乐,应该还点着蜡烛。这个想像里没有谈恋爱或者性的部分,而是重返青春期的象征。
我躺在地上,戴着耳机,听着音乐,我闭着双眼,用我的感官尽力感受着,我知道它殊为难得,像天启。所以我爱上了这个给了机会让我重新体会到这种感觉的人。
从来没有去过他的家。从来没有。想像中的拉着手躺在地上听音乐,也没有发生。
只是将四次走笔罗列于此,一段隐约的爱好像已走完它的轨迹。没有语境的“躺在地板上听音乐”或许只是电影里一闪而过的场景,它天然地青春、自由、松弛,带着对生活某种纯粹的乐观和爱意。大概是春树将自己珍惜的生活时刻递給了小说中的“我”,让情绪的流转不断回到一个具体的原点,场景这样具体,进入这个场景所唤起的情绪这样具体,春树用这个细小而“殊为难得”的时刻勾勒出了向爱靠近的姿势,模拟着一条向少女之“我”回返的小小通道,这样具体。而“细节”的存在意味着也首先要求着,再具体一点。
第一次读《桃心蒙古斑》在二○二一年底,近日重读,“我”与“孟醒”相处中的一刻击中了我:
我们一起翻一本画册,是乌克兰的摄影师Boris Mikhailov的摄影画册,他拍的都是他居住的城镇的人,是乌克兰的一个小镇,比东北还东北,边远、穷,这里的人们也没啥未来可言,可是照片上的那些年轻都在咧嘴笑着,很快乐的样子。他说过一句话,我听了很受震动:“在前苏联的废墟上的一切仍然是独特的。”
“你看他们的脸上的表情,多快乐呀!”
坦白说,重读之前我对这个细节已全然忘记。也就是说,初读时摄影师的名字与作品于我而言更多是从文本里得来的“知识”,而现在,这几行句子成为疑问和一种情感,“他们什么时候能再拥有快乐呢?”阅读感受的变化正好意味着,细节是流动的,读者对文本细节的识别与理解会随周遭情境、人的认知而发生变化,而文学艺术总是有办法为人类保留记忆,和情感有关的记忆。这是细节的流动术。
《韦驮天》(《上海文学》二○二一年六月号)是一个密度很大的小中篇,换句话说,这部小说充满细节,碎片般的细节各处浮游生长。王占黑擅写短句,她的句子同时拥有爆发力和速度,载着故事御风而来。这部短篇所有细节里我记忆最清晰的是这样一串小动作:“我坐进软皮沙发,脚埋在长毛毯子里,眼神埋在脚里,怕一走神,气味就漏出来了。”这一幕发生在漂亮女孩“全智贤”(“我”心里这样称呼她)将要对“我”(一个快递小哥,曾经的深圳房产中介,上海的外省青年)进行一次采访之前,地点在“全智贤”租住的房子里。作为一个城市的外来者,“我”总是在看,不自觉地观察周遭,可是这一次,“我”看见了自己,在尴尬中清晰认领着一个窘迫的自己。这次以“眼神埋在脚里”的自我察看将一个感受的结果延伸为一种递进的体验过程,就表述而言,在一个似乎已可以转弯的路口,作家往前又探了探头,“我坐进软皮沙发”因此成为一个毫不多余的表述和动作。有些人可能写到“脚埋在长毛毯子里”就结束了,但王占黑往前走了两步,她将一个人的眼神和心理,困窘和卑微都埋在了面前这一方毯子里。在叙事的心理摆渡之外,这处走笔还在小小尺寸间完成了一种迅速的、暧昧的角力,因为“坐进软皮沙发”与“脚埋在长毛毯子里”的动作本身是极松弛的,但它确是为了掩饰某种尴尬与逼仄的感受。在松弛与紧张之间,人的身份、背景、阶级的差异于微处渐升张力,它们在一小串动作里暴露无遗。这是细节的穿透术。
沈大成的《花园单位》(《上海文学》二○二○年四月号)是近来读到颇不寻常的一个短篇。如果说大多数现代小说里都有灰色的色素或色块,这部短篇则呈现出鲜见的墨绿,并非只因为故事被设置在一个有着树林花园般散步场所的单位里,而是沈大成将整部小说的叙事语调处理为某种“世外”与“物外”,像一个人回到天然的人与自我的单独相处里,像在森林里。一个人如一滴水流进了容器,“我”慢慢变得和身边同事一样每日在花园中散步,甚至越发接近不曾谋面、近乎诡异地消失于单位花园中的“前任”同事。在每日散步中,“我”似乎被日复一日的轨迹催眠,逐渐遗忘为何最初要到流到容器里面来,并终于在一片平坦、平均、平庸中溶解了自我。
生活在被无形地规训着,挣扎和试图逃逸的人最后成为异类。在这篇小说里,沈大成有两处细笔描写人“消失”的方式。一个是现实,一个是想象。“现实”中,每个人都想暂时隐身:
这些人时隐时现。他发现奇妙的地方了,花园中环行的人虽多,顺时针走也有,逆时针走也有,他们却没有与任何人擦肩而过。一次,有个同事朝他们迎面逼近,他以为双方必定得交汇了,但那人忽然一拐,转到了别处,等他走上前一看,路边枝叶摇荡,遮蔽了那人的背影。因为这里分岔的小径实在很多,脚下随时会蔓延出好几条,小径与小径缠绕,组成错综复杂的网络,谁都能找到一条私属的散步路线。
“幻境”是,在“我”想象的催化下,“前任”的消失是以孤注一掷的一跃,实现了对庸常的绝对克服与超越:
不久之后,前任站上窗台,不假思索地往空中一跳,先往上,然后呈抛物线坠落,他不年轻的身体尽可能绷直,花白的头朝下方,双臂伸过头顶用力夹住耳朵,双手并拢,像跳水一般跃入了小楼前方的叶海。前任没再从黑黢黢的树的海洋中浮起來,而是手脚连番划动,潜泳到了谁也看不见的安全地带。
在对“消隐”或“磨平”怀有恐惧的同时又难以戒除它们时时散发的诱惑,沈大成写出了一种“消失的辩证法”。关于《花园单位》,“消失”当然只是小说的一种读法,但当我们盯住这个词语,文本中一切关乎“消失”的细节便陆续浮出水面,浮出草坪,浮出花园。这种阅读的观感很奇妙,仿佛细节是某种热胀冷缩的敏感生物。
陈思安的小说总是不俗,她的不俗主要在观念。《声嚣·工科的浪漫》(《上海文学》二○二○年一月号)是一个精巧样本,以此可见作家如何注视生活中的细节,从中离析艺术。皮屑、发丝、指纹以及尿液,毫无疑问是生活里的废弃物,作家再如何书写爱情,应该也难以将它们作为媒介,使之与情感迅速建立关联。可是《工科的浪漫》中的女孩用这些人体的废泄更新了爱情的表达式。
一个化学系女孩以这些出自男友身上的琐屑为原材料,用她的专业知识,将男孩身体日常代谢掉的那一点儿物质与他物进行化合,记录、定格并放大这些生命存在的细节,制成相片。她将相册送给男孩作为生日礼物,为他们的爱情作注脚。小说只有一千六百字,一个场景,但这部短篇在告诉我们,故事可以来自哪儿,诗意可以来自哪儿,爱情的注视可以来自哪儿。
关于爱情的故事在写过千年之后,依然有“重大”的细节,细节的细节从未被看见,从未被爱情邀请过。在关于爱的书写里作家看见了皮屑、发丝、指纹以及尿液,她目光的层次与锐度让有关爱的“表白”从卑微里脱俗。陈思安用这则短制说明,于日常、平庸、无诗意处反转,进击,提取诗意,应是作家的基本功。就像詹姆斯·伍德在谈论“细节”时对莫泊桑的引用:“每件东西里都有一部分尚未开发,因为我们的用眼习惯是一边看一边回想先人们就眼前事物得出过何种结论。即使最微小的事物都有未知的一面。”(詹姆斯·伍德著,黄远帆译,《小说机杼》,河南大学出版社)是的,这是细节的无限术。
用细节反刍文本的愿望在大头马《麦田里的守望者》(《上海文学》二○一八年三月号)这里失效了。但我同时确认,这是一篇由细节连缀起来的,拒绝戏剧冲突的小说。这篇小说在致敬,向塞林格,向库布里克。
故事里大头马写了一群年轻人一段无所事事的人生:“我们没受过什么伤害,我们搞破坏更像是一种游戏行为,没什么深刻的理由。没有钱的精神上的纨绔子弟,社会的寄生虫、垃圾。没有到垃圾那么夸张,就是无所事事的坏蛋。”但事实上,一些看似无序细节的堆叠和跳窜正如他们狼奔豕突的生活,这是迷惘,也像呼救,在真实的生活露出面目以前。这群年轻人与真实生活之间存在一些木板,他们就是要搞破坏,要砸碎、踢坏这些板子,唯有如此他们才可以开始真正的生活。然而同时,这些木板难道不是年轻人与残酷世界之间的缓冲地带吗?正如文学,有时是人与真实之间的缓冲。生活的真相是,这些板子会在不经意间被抽取,让你来不及伸展就落空,让你不得不直面凛冽和深渊。
大头马用无所事事的年轻人“找事”的细节写《麦田里的守望者》,它确由细节连缀,但回头检索时我却连一个有效的细节都抓不住,他们到底干了什么坏事呢?他们搞没搞成破坏?事情逐渐变得黑色幽默了。没有目标和存在感、失去方向的青年们,渴望一场痛击或者被痛击,但他们什么也实现不了,他们悬浮着。作为读者,我们不会真正地憎恶他们,甚至将从其中感到某种夜间马戏团的幽默和伤心。这些无所事事的晃荡的夜晚确是由细节组成的:他们想找个地方坐下然而失败,他们想搞破坏却没有找到方式,他们愤怒但没有发泄的办法,他们在搏击馆里嚎叫,成为别人的笑话。小说里弥漫着迷惘、束手无策和某种接近缴械的姿势,而就是没有真正的冲突和破坏时刻。掩卷回神,难道不正是细节的铺排和滚动,让迷惘和悲伤成为了心理真实吗?这是细节用细节上演消失术。
这些细部走笔如毛细血管般散布在文本的肌体上,它们在皮肤下一刻不停地运输血液,可是很多时候我们看不见,或者视而不见。
好像是过于沉溺在这件以管窥豹的事情里了。但信任细节至少教会我一件事,那就是做一个空空的读者,用类似第一次的感受,感同身受地,从微小的地方开始,去呼应文学里的造设与未知。这是一种文学训练,也是一种情感习得。罗杰·伊伯特(Roger Ebert)在关于电影《公民凯恩》的“观影手册”中记下了有关“独白”的一笔,那是他最喜欢的谈记忆的一段话。“面对刨根问底的记者,他(伯恩斯坦先生)这样说:一个男人往往会记得很多你以为他不会记得的事情。就拿我来说吧。一八九六年的某一天,我乘渡轮去泽西市。我们的船离岸的那一刻,另一条渡轮正好靠岸。我看见那条船上有个女孩儿正要下船。她穿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打一把白色的阳伞。我看见她的时间不过一秒钟,而她根本没有看见我,但我敢说自此以后每个月我都要想起她几回。”(罗杰·伊伯特,《公民凯恩》,《伟大的电影03》,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被铭记的这一秒钟是一个人生命长河里永不被逝水带走的闪光,它在沉默的同时饱含热情与愿望。人常常后来才意识到,一个短暂经过、一件微小的事,会成为往后生命不断闪回的一帧场景。它迷人、丰富、充满意外的轨迹但仍未启程,以此为原点自由宕开去,宕开一段便创造一小段自由的曲线,生活中的无关将在回想与艺术处理中成为相关,成为目光、情感与认知的延长,人因而丰富。
“细节”是个富有弹性的词语。见到一个事物或阅读一个文本,开始时以为那只是微不足道的部分,好比屋子里桌面上烛台中央的一小截蜡烛,可是当你盯住它,凝视它,外焰、内焰、焰心便在一小段时间里逐渐获得它们的温度与形状,一个微小的部分开始不断地膨胀、变形。在你的注视中,它于整个环境越来越重要了。会烫着手吗?会引起一场火灾吗?然后,人或一阵风,吹灭了它。一切可能性戛然而止了。但你已经看到了,细节将自行发酵,一个好细节本身就意味着它具有了不起的生长性。
“细节”好像是写作里非常细小的事情,无关宏旨,无伤大雅。但在我有限的阅读经验里,细节的质地和密度确是左右文本质量、调性与气质的重要指标,是写作者目之所及心之所感的提纯,更重要的,它们体现着艺术创造者安排天地的精细能力,在“表达”之外,细节更意味着写作者的“认知”能力,他们看见了什么,看出了哪些层次。好比两位画师画狐狸,他们必然都会画出耳朵,可其中一位画出这毛细血管,艺术能力在这里见出高下了。画出毛细血管的画师凭的不仅是慧眼与细心,而是对狐狸的认知,对生命存在的认知,是艺术创造者见出高下的触达。
或许可以说,小说中“细节”的存在是按照写作者目睹与感受的意愿对世界进行的再次整理,它将笼统的、混杂的、庞然的重新结构为贴近叙事者或当事人内心意愿的部分。当我们意识到生活由细小的片刻组成,漫长一生经由每一秒而终抵,那么,叙事艺术某种意义上便是用片刻追逐片刻,细节接壤细节,对已然世界的材料与秩序进行新的组合,在逻辑可能性上创造一个未然。未然中的能量、美感、秩序、失序、可能性又將反过来更新我们对已然的认知。
就在揣摩细节的这几天,我看到了《巴黎评论》对珍妮特·温特森的一篇访谈,她回答提问时援引了埃兹拉·庞德的观点。诗人的原意大致是这样的:一个自己没有写出过重要作品的人,其评论是不必被放在心上的。
作家间的默契似乎在质询论者言说的合法。心头一紧,不禁缩回耽在键盘上的一双手。伟大庞德说着我所警惕亦让我感到无力的现实,那种对自我的厌弃与随之而来的必要克服在内心攀援着上升。但我同时想到,站在博物馆挂毯与山寺壁画前那一刻的感动,那些为自己觉出了艺术的高妙所感到的愉悦,哪怕这觉知是粗浅简陋的。但那些时刻,你是创造者的同盟,也是你自己想象世界的旅者。
识别出好,并不必然要求识别者也拥有同样高妙精微的技艺。纤细准确的笔触让瞬间显出纹理,识别并赞美这纹理,是一件作品所能拥有的最好回应之一。当我们离开观看,在大场面、大叙事、大历史逐渐淡出甚或从未以整全的样貌为我们所见时,确是那恢宏中的小语境、小环节、小历史,以精微、可感和具体让共情有迹可循,让真实不止是词语建构的虚空,而成为日常里具有超越性和神性的部分。细读让我确认,艺术创造者的“呈现”与观者的“看见”之间,存在那根偶然的、唯一的、闪闪颤动的金线。它是注视生活的一条辅助线,在文本的潮水退去之后让一段海浪起伏的姿势依然被看见,然后,我们“拿一截海浪”③,回忆海,想象海,完整海。
这截海浪就是大海的细节。与细节建立关系,或许是抵达“批评的有效”相对力所能及的方式。识别细节、关心细节、信任细节,这让我面对文本开口说话时自觉言之有物,尽管它同时意味着眼界的收窄。但成为有限的读者并不丢脸,因为自知的有限同时意味着真诚。
真诚地面对艺术作品,是我们所能做的最好的事之一。
① 辞海》(第七版)在文学艺术类别中对“细节”的定义是:文艺作品中细腻地描绘人物性格、事件、场景和自然景物的最小组成单位。https://www.cihai.com.cn/search/words?q=细节。
② 春树在《桃心蒙古斑》一诗中这样写到:“馅饼的屁股上有好大一块蒙古斑/医生说这是有亚洲血统的孩子的标志/有一天我妈兴奋地把我叫过来/‘快看!这是一颗心/还是你弟先发现的/我天天给他换尿布都没发现’/好大一颗心/他屁股上印着/一颗/桃心蒙古斑”,微信公众号“春树ChunSue”,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
③ 表述取自弋舟同名短篇《拿一截海浪》,他在小说结尾注明:短篇的题目,出自诗人蒋浩的《我辈复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