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城而生”的漂泊与挣扎
2022-07-09毕会雪
毕会雪
内容提要:《高兴》书写了从“清风街”出走的个体农民来到“西安城”,由于身份和学历等方面的原因无法冲破阶层的束缚,只能以捡垃圾为生,构成当下社会一个真实的社会现象,称呼上完成了从“农民”到“农民工”的身份转换问题。《高兴》写出了拾荒者在城市里漂泊无依的生活状态,本文以《高兴》为文本详细解读拾荒者群体真实的生存境况,主要从生存状态、情感归宿、精神寄托三个方面来分析。
关键词:贾平凹 《高兴》 漂泊 城市化
贾平凹经常说“我是一个农民”,他在写完《废都》之后曾表示以后再也不写城市了,只把关注点放在故乡的土地上。但是,在历史的进程中农民和土地不是孤立和静止的,农村在被动卷入现代化的过程中,农村和土地以及农民都处于动态的变化当中,从《秦腔》开始,乡土社会延续千年构建起的乡村生活方式和文化伦理支撑已然崩塌了,当农村的年轻人都出走到城市去打工的时候,贾平凹关切的目光就无法从城市的农民身上移开了,贾平凹用《高兴》记录了从土地上出走流向城市的农民的生活状态和精神面貌。那么贾平凹为何会写一部以拾荒者群體在城市的生活为内容的小说?从《高兴》的后记(一)中可以看出贾平凹写这部小说的现实机缘。作品中的刘高兴在现实生活中是有原型的——贾平凹的老乡刘书祯,作者在“文革”中和他一起从初中辍学回家乡务农,后来作者上了大学再后来写书,在家乡待的时间少了,逢年过节回家看看父母亲朋,书祯当了兵,后来去乡镇上做过泥水匠、卖过豆腐、挂面、油条,他干了好多都没干出什么名堂,日子过得比较狼狈,每次作者回老家,书祯都会跑来看他,通过与刘书祯的聊天,贾平凹对家乡现状、当下农民的生存状态和精神状态有了新的了解,萌生出了创作的欲望。在书祯的叙述中,农村耕地的匮乏是“逼走”农民的首要因素,“咱这儿啥都好,就是地越来越少,一级公路改造时占了一些地,修铁路又占了一些地,现在又要修高速路呀还得占地,村里人均只剩下二分地了,交通真是大发达了,可庄稼往哪儿种,科学家啥都发明哩,咋不发明种庄稼?”a从农村出去城里打工谋生路的人越来越多,他们的遭际却不容乐观,同村一户人家卖豆腐辛苦供儿子上大学,儿子毕业后在西安做“文化盲流”,不愿回县里教书,小女儿外出打工,去了两年至今未归,而村里都心照不宣的默认了她大概是去“给城里人生娃”,其母因此患了疯癫,这是农村现在的普遍状况,农村日子依然苦焦。书祯的儿子初中毕业后就去西安打工,在一家煤店里送煤,儿子赚了钱却不给父母,书祯去投奔儿子,可五十三岁的年纪,腰和腿都不行了,跑不快路,干活也蔫儿。后来父子发生了矛盾,儿子不同意把赚的钱拿回老家盖新房,两人激烈争执,书祯出来单干,只找到收破烂一门营生,于是书祯就靠收破烂谋生了。作者以前缺少对这个行业的关注,书祯的遭际让他开始关心收破烂群体的生活,他关心他们从哪里来,为何而来,靠拾破烂能否吃饱穿暖维持生计。我们知道“商州三录”里描写的好山好水的商州其实是作者记忆和情感的产物,真实的商州如贾平凹所说,不是产粮区,煤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也都缺乏,是个最闭塞、最贫苦的地方,缺少天然资源,人们往往就靠开个小饭店挣钱,这里的人们偏又爱好文学,注重培养孩子上学,这些学生大学毕业往往极少回家乡发展,留在了城市做临时工,商州的资金和人才都流失了,这也是中国目前乡村面临的普遍命运,中国人口出现的最大规模的人口迁移,迁移的目的地就是城市。作者长久以来思考着他作为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作家,在当下的写作方式和写作意义,最终,他决定把自己的作品当作社会记录来写,“我要写刘高兴和刘高兴一样的乡下进城群体,他们是如何走进城市的,他们如何在城市里安身生活,他们又是如何感受认知城市,他们有他们的命运,这个时代又赋予他们如何的命运感,能写出来让更多的人了解,我觉得我就满足了。”b写刘高兴等进城打工群体的进城原因,以及进城后的生活状况、所思所感和命运走向,把记录留给时代、留给历史,也留给世人去了解和思考。
从《秦腔》到《高兴》,作者的叙事空间虽然发生了转换,但是叙事主体仍聚焦在“农民”身上,同时,关注到了中国农民“离乡进城”这一重大的社会现象。《秦腔》写的是传统的乡村生活完全崩溃了,大批农民在面对生存和文化困境时怎样一步步地从土地上出走,《高兴》写的就是这些出走的农民进城后的生活状态,农民主体由于在空间上的流动产生了不同于原来空间意义上的乡村存在的新的乡土困境。像有学者指出的那样:“从内容上看,贾平凹的这个小说接续着他多年以来对乡土中国的关怀。如果说两年前的《秦腔》呈现的是凋敝和颓败的‘废乡’,讲述了农民怎样一步一步从土地上走出去;那么如今的《高兴》则从村里写到了城里,它写的是农民在城里野草般无根飘荡的生存状态。”c如果说《秦腔》里的乡土困境的主体是“农民”的话,那么《高兴》中出现的新困境的主体则是“农民工”,当个体的农民在“秦腔世界”的乡土困境中被抛出之后,自身在面对新的生存环境时产生了原来的乡土困境无法涵盖的新因素和新问题,乡土困境的意义由此变得多元化,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乡土困境凸显出来。从《秦腔》到《高兴》,作家记录的是从故土中出走的农民在城市颠沛流离的生活,表达的是贾平凹对故土上生长、出走的子孙在现代化进程中命运的关注,虽然不能说是乡土叙事,但也不能完全说是城市叙事,或许可以成为乡土困境在新的空间的演变,是另一个维度上的乡土困境表达。
在《高兴》中,从“清风街”出走的个体农民来到“西安城”,由于身份和学历等等方面的原因无法冲破阶层的束缚,只能以捡垃圾为生,构成一个庞大的群体,构成当下社会一个真实的社会现象,称呼上完成了从“农民”到“农民工”的身份转换,但是,他们在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沦为城市的边缘人群,面对着来自生存的艰辛、身份的歧视、性爱压抑、道德两难等诸多问题,《高兴》写出了拾荒者在城市里漂泊无依的生活状态,本文以《高兴》为文本详细解读拾荒者群体真实的生存境况,主要从生存状态、情感归宿、精神寄托三个方面来分析。
一
《高兴》是一部以叙事人命名的小说,这在贾平凹的小说中是少见的,叙事人“刘高兴”原型是贾平凹的老乡刘书祯,这两点使小说带有强烈的自传色彩,贾平凹采用这种叙事方法凸显了小说文本的真实性,给读者以亲切的阅读体验,由此构建起的文本不仅能够准确的再现城市拾荒者的生存境遇,更能准确地表达出人物复杂、纠结的心理活动和情感变化。
首先,从拾荒者的生存境遇方面来看,“刘高兴”是从清风街出走到城市务工的个体,他自觉肩负着带领同村的五富一起脱贫致富的任务来到西安,同黄八、瘦猴、杏胡等人组成了拾荒群体,他们选择进城的原因同《秦腔》中的乡土困境有着深切的联系,农村中的土地在日益减少,从“土”中生长出的文化也渐渐丧失,他们不再依附于土地生存,开始在县城周围做一些建筑散工,因为挣不了多少钱回来之后又要回去,加上他们听说村里第一个离开清风镇到西安的韩大宝在城里赚了大钱,村里许多人都去投奔他,刘高兴就决定带着又笨又怯的五富去西安。刘高兴和五富等人来到了城市,没有知识和资金的他们进入城市往往只能靠捡破烂为生,繁华的城市每天产生着大量的垃圾,西安城里拾荒者不计其数,同乡的韩大宝是清风镇最早出来打工致富的人,他从一名拾荒者慢慢熬成了当地的“破烂王”,他帮同来西安打工的乡党介绍的也是捡破烂的活,于是,刘高兴和五富也成为西安城新的拾荒者。但是,他们的拾荒生活从一开始就不是一帆风顺的,城与乡的碰撞造成的多种问题接踵而至,其一是衣食住行條件的“底层化”窘境,韩大宝领他们来到村东头的巷子里租下了破旧的未盖完的简易楼的一间,“这是一条最狭窄也最僻背的巷子,朝北第三座楼房看得出来主人是想盖数层高的,不知什么原因只盖到一层又停工了,一层已住了两户拾破烂的,而楼上仅用砖头搭建了两间简易屋,我和五富就一人一间。条件差是差,便宜呀……”d他们捡垃圾用的架子车其中一辆是没有轮胎的,铁轱辘上裹着层破胶皮,吃的是买小贩快收摊时处理的那些剥下来不要的菜叶子,主食往往是苞谷掺稀饭,为了省钱五富和黄八有时还捡垃圾桶里发霉的干馍拿来充饥,物价上涨时,面条也吃不起,经常饥一顿饱一顿……为了把辛苦赚的钱都攒下来,他们平时的衣服鞋子、锅碗瓢盆等日常生活用品多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其二,他们不但满足不了基本的物质生存需要,还要承受难以负荷的体力劳动。除了起早贪黑的捡破烂,为了帮孟夷纯填补无底洞般的警察办案费,刘高兴等人晚上还干过卸水泥、送煤卖煤、挖地沟等苦力活。作品几次详细描写了卸水泥的劳动场景:“车到了交货地,一大卡车的水泥袋一袋一袋卸下来,那工作量实在够呛。……水泥袋虽然缝口,但一搬动,粉末乱飞,不一会我们就面目全非,用手巾包住口鼻,出力又憋得难受,就把手巾咬在嘴里问题是眼睛碜,用手背去擦,越擦越碜得疼。可怜的黄八和五富汗流浃背,水泥灰就真成了水和泥”e他们从早忙到晚,少有休息的时间,他们自嘲是城市垃圾的“派生物”,垃圾越多他们生活的却越好,这样一种生存逻辑给小说增添了浓浓的悲凉意味。其三,刘高兴进入的谋生空间,有着鲜明的等级分化,受到来自市场经济中“权力”因素对他们的压迫。拾荒者的世界有着“五等人事”的等级区分,不同等级有着不同等级的地盘和活动空间,不可逾越,由低到高一级向上交纳“行业费”,违者会遭受被殴打甚至轰赶的命运。“破烂王”韩大宝、“煤炭王”小良、公司老板韦达在不同领域都是掌握“权力”的所谓领导者,韩大宝和小良虽然也是从农村出来,全然没有对刘高兴、五富等人遭遇的感同身受,反而不断从他们身上贪便宜,榨取利益,享受坐拥“权力”的福利,韩大宝甚至因为他们少交了一次管理费,而把他们转包给拖欠工人工资的陆总去完成一项无法完成的包工工程;小良虽说是刘高兴的侄子却已经六亲不认,因养的狗跑丢对刘高兴大动肝火;公司老板韦达可以说是刘高兴的人生楷模,也是刘高兴的“心上人”孟夷纯在刘高兴面前经常表达赞美和感激之情的人,当孟夷纯入狱之后需要五千元钱赎身之时,刘高兴去找韦达帮忙,韦达却在饭店同生意上的朋友讲着黄色段子纵情吃喝,对孟夷纯的生死安危置若罔闻,韦达冠冕堂皇的形象暴露无遗,呈现出城市中坐拥权力者却对弱者命运视若无睹的丑恶一面。其四,同是生活在底层的小人物,拾荒者群体还受到来自市容队、门卫等的刁难,市容队的人员构成多是社会的闲杂人员,他们提着锁自行车的链条,有时藏匿在不显眼的地方,专盯着拾破烂的人犯错误罚款,这些维持市容整洁的人员往往因为不近人情而使捡破烂的人们闻风丧胆;门卫也是权力的拥有者,进入院里捡垃圾需要得到他们的允许,必须让他们充分享受到支配守门权力的快感,并将捡破烂的提成给门卫,捡垃圾的活计才能少些阻碍。
另外,城市人对拾荒者的排斥和轻视,就像一层厚厚的屏障,阻碍了两种人语言和情感上的沟通交流。乡下人和城里人这两种人唯一的区别应该是地理生存空间上的不同,当乡下人进入城市之后慢慢地却有了身份上的高低贵贱之分,城里人看不起进城的乡下人,乡下人在城里面临着身份和情感上的“边缘化”境地,《高兴》中种种事件叙写着刘高兴、五富、黄八等乡下人在城市遭遇的种种被边缘化的问题。从称呼上,拾荒者往往被叫作“破烂”,拾荒者没有被当作人来对待,而是被放在同破烂一样的位置,刘高兴上楼收废煤气灶,被宾馆大厅的门卫要求把沾了些泥的鞋脱下,刘高兴蹲在一边用树棍儿把鞋底上的泥刮干净,之后仍被要求光脚才能进去……捡破烂对于长期在土地上劳作的农民来说不算什么重体力活,但是最难受的一点是说话少,很少有城里人愿意和他们聊天,虽然街里街巷的人大多数人都认识刘高兴,但同他说话则都是因为卖破烂而和他讨价还价,没人关心他这个人的状况,除去卖破烂的“业务往来”大家平日见了他却像陌生人一样对他视而不见了。一次,远处一个抱狗的美丽女人吸引了刘高兴的注意,她“哎哎”地叫着刘高兴,刘高兴兴奋的想象着第一次有开口和他说话的美丽女人会跟他聊什么呢,对方问了一句“旧报纸怎么收”,刘高兴的脖子瞬间软下来,刘高兴回答女人问题的兴奋劲儿,却被对方冷漠地转身打断,刘高兴跟随对方上楼收报纸,对方却是不愿让他进屋的,刘高兴夸着女人的狗漂亮,希望她能用柔和的目光看他,回应他的却是“砰——”的关门声,城里人的冰冷让刘高兴愤怒也让他心寒……同村的黄八去一家水果店收废纸箱,店主提出帮他打扫卫生,之后店主没有卖给他废纸箱,而是酬谢了他一些苹果,却发现一半苹果是坏的,另一半小且发霉,黄八就怨着城里人奸……一个民工因为老板拖欠工资,想来用跳楼的形式让社会给老板施加压力,并不是真的要自杀,而楼下围观群众却起哄、怂恿让他跳下去,城里人对一个民工的死就像是看“耍猴”一样,他们对城里人看不起民工有着更深的愤恨……西安的城墙城门是刘高兴梦里对城市的美好想象,耗资十三亿建的仿唐公园——芙蓉园也吸引着刘高兴们想去芙蓉园看礼花的兴趣,当排队到了买票窗口才发现一张要五十元,这对他们来说是不小的数字,五富惊讶地犹豫着,卖票的小伙子瞟了一眼五富不容多问地叫了“下一个”,刘高兴碍于面子坚持要买两张,却被五富一把将钱抓走,五富跑得急因泥水而滑倒,爬起“逃走”却落掉了一只鞋,众人看的哄笑不止,俩人在人群的哄笑中离开队列……芙蓉园事件有着深刻的象征意义,芙蓉园象征着这座城市,卖票者的眼神和排队人们的哄笑就像这个城市的一座无形屏障,将刘高兴们与这个城市隔断在两个世界,他们很难真正进入城市,当芙蓉园的大墙内响起锣鼓和喝彩声的时候,五富和刘高兴都没有回头,因为他们知道这些与他们无关,现代化让城市发展成了一部分人的天堂,但天堂之门却对另一部分人紧闭着,城市的人心就像城市的大门一样对他们是关着的,他们在身份和情感上都处于被边缘化的境地。
二
《高兴》小说开头中有一个关键词“寻找”,包含着深刻的隐喻意义,一是在西安城寻找他捐肾的主人,这是刘高兴对完成身份转换,成为城里人的寄托;二是寻找女式尖头高跟鞋的主人,表达了对城里人爱情的向往。刘高兴是带着这双高跟鞋进入城市的,他把这双鞋放在床头,这双鞋被赋予了象征意义,一是“渴望走进城市人生活的诉求”,二是“对城市女人的文化想象”f,它们像两条交织的线,结构起刘高兴的爱情悲剧。在城市中他看到了无数女人,他认为城市中的女人才是美丽的,不喜欢传统的丰乳肥臀的女人,他的这一套审美观可以说是已经被城市“同化”了的观念,他也认识到自己在被城市改变着,五富做媒帮她介绍的翠花他没有看上,他庆幸着自己没有和当初王婶给介绍的对象结婚,虽然在清风镇她可能是个“花喜鹊”,但是因为对方是大骨脚,在他眼里“花喜鹊”也变成“灰麻雀”了,自从有了女式高跟皮鞋,刘高兴的审美就已经发生了变化,他觉得自己当初如果成了婚,来到城里之后看到更好的女人可能就无法抵抗,最后只能离婚了。高兴的这一番心理状态恐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农民工来城市打工后农村留守妇女的现实命运,而等待刘高兴的是另一番爱情命运。贾平凹在此时对于城市女性的刻画同他以往的作品有很大的不同,在他以往的女性形象中,进城的女性往往都是如花似玉的,如美艳的唐婉儿、俊俏的柳月等,她们对于爱情大胆直接,情真意挚,而城市中的女性却相貌平平,如景雪荫、虞白等,对于女性形象的这两种不同的刻画方式寄托了作者对城市和农村的不同感觉变化,作者通过小说中的男性人物的审美趣味打破了他以往作品对传统女性的情感依托范式,由对乡村女性的偏爱转为唯城市女性不可的爱情观,是作者在处理刘高兴在身份认同上主动“近城”的一种表达。
鞋子的女主人在小说中是姗姗来迟的,在此之前刘高兴忍受着性压抑的痛苦,在美容美发店,孟夷纯穿着与刘高兴所拥有的同款女式高跟鞋出现在他面前,美丽的外表和礼貌的交谈让刘高兴对孟夷纯一见钟情,孟夷纯的妓女身份让刘高兴退而却步,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孟夷纯的羞涩、漂亮和善良让刘高兴无法相信对方是妓女,并以对方只是帮人做按摩的来自欺欺人,当孟夷纯将自己被迫为妓的经历告诉刘高兴之后,他才相信了这个事实。孟夷纯的哥哥被杀害,她需要大量的钱来填补警察的无底洞般的办案费,她也做过洗碗工、保姆,可惜收入微薄只能勉强维持生计,只有这一行来钱又多又快,孟夷纯的这番诉说恐怕折射出现实众多逼良为娼的妓女的遭际。孟夷纯的身份没有让他真正退步,刘高兴觉得自己和孟夷纯同是可怜的人,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情,警察抓捕凶手的一次次失败让孟夷纯承担着巨额的办案费用,为了爱人刘高兴主动承担起责任,然而捡垃圾的微薄收入是无法满足警察每次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办案费,刘高兴等人于是集伙去卸水泥。由于乡下人涌入城里挣钱,城里那些肮脏笨重的活城里人就不亲自去干了,劳务市场里一大群没找到活干的乡下人争抢着挖地沟、开路面、搬砖拉沙、和泥贴墙等生计,卸水泥的现场像战场一样,每晚为了抢车抢活,像杏胡一样的乡下来打工的女人需要出卖色相来诱惑司机,也少不了打架斗殴和流血事件。刘高兴拼命挣来的钱同高额的办案费相比如同九牛一毛,但孟夷纯仍感激着刘高兴为自己所做的事,并提出要用身体偿还,刘高兴的“不举”让俩人的关系多了一层象征的意味,刘高兴觉得孟夷纯就是锁骨菩萨,“她以妓之身而行佛智”g,孟夷纯可以理解为这样的一种女性形象,所以这场恋爱没有陷入“肉体狂欢”的俗套,而发展为两个城市底层人的精神恋爱,孟夷纯是刘高兴在城市的情感依托,也是他在城市精神家园的一种象征,刘高兴的性压抑并没有得到释放,也是他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的一种表达。
在两个人的恋爱关系中还有第三个人的存在,就是孟夷纯的长期嫖客韦达,身为公司老板的他有钱有势,刘高兴在第一次遇见他时就预感他是自己另一个肾的主人,也许是这一层原因,使得刘高兴对这样一个长期嫖客的存在不那么介怀,不影响他视韦达为“另一个我”的想象。但是,刘高兴和孟夷纯这场来自身份和金钱的多重考验的精神恋爱好景不长,孟夷纯因突来的“扫黄打非”行动抓捕入狱,被判三个月,刘高兴四处筹钱,捡垃圾邻居等人的慷慨捐赠填补不了五千元的巨额赎身费,他和五富选择去挖地沟赚钱,反而遇到了拖欠工钱的老板和遥遥无期的工程,随着五富的突发脑溢血去世,刘高兴的打工生涯暂告一段落,爱人孟夷纯仍在狱中无法救赎。对刘高兴而言,孟夷纯是他在城市饱受苦难的情感和精神依托,孟夷纯让他在城市的生活有了意义,当孟夷纯身处狱中,也可以说是刘高兴的精神被困,他努力解救孟夷纯的过程也是他自我解救的过程,然而,随着五富的突然去世,这场拯救变得遥遥无期。
三
以上的两节再现了《高兴》中农民工的生存现状,同其他作家书写“乡下人进城”的作品不同,贾平凹不仅写了散落在城市各个角落的广大农民工的悲惨生存图景,写他们漂泊的无奈和痛苦、彷徨和堕落,重点在于贾平凹将叙述人刘高兴塑造成一个昂扬向上的、具有精神理想的文学形象,这一文学形象融入了作者的文人身份和创作态度,他身处困境的思考逻辑、生存态度,对乡村和城市关系的思考,使他在复杂的城市生活中自由自在,而《高兴》这部作品的特殊性在于他在城市中自由自在的精神状态却存在着身份认同危机的潜在威胁,由此构建起“深入人物灵魂的纪实性书写”文本,刘高兴在城市的漂泊之苦不仅反映在生存境遇的困窘上,更体现在自我身份重构危机导致的精神状态挣扎。
贾平凹成功刻画了刘高兴这个独特的文学形象,集中反映了城乡文化的激烈碰撞,这种碰撞主要体现在刘高兴自我身份重新建构的过程中。刘高兴进入城市的原因和五富是不一样的,五富身上体现的是“第一代农民工”的特点,面对土地逐渐丧失的现状,为了生存,迫于生计,进城打工赚钱讨生活,“返乡”买房置地,娶妻生子是人生最终的追求,五富因为从乡村出走时已有妻有子,当“离乡”之后,家乡中的妻与子是他心中无法割舍的牵挂,每当在城市生活不顺,遭受委屈,“返乡”是他留给自己的出路和安慰;刘高兴身上具有的则是“第二代农民工”的特点,然而城市对于他们来说不只是物质上的诱惑,刘高兴经常在夢中想象西安的城墙城门和钟楼,这些“物”又象征了对城市的美好生活的幻想,成为城里人是他们的奋斗目标,“离乡——返乡”的叙事模式已经无法描述这一代农民工,刘高兴可以说是从“第一代农民工”“成长”起来的,刘高兴曾经也为了买房娶妻卖过血,后来因为有人卖血换上了乙肝又改为卖肾,他用卖肾的来的钱准备盖房娶妻,没想到的是要娶的女人却另加他处,或许是为了激励或者安慰自己,他买了一双“女式的高跟尖头皮鞋”,于是“寻人”成了他进入城市的第二个原因,一是寻找肾的主人,二是寻找女式高跟鞋的主人。“寻人”有着深刻的隐喻意义,刘高兴坚信着自己的另一个肾脏主人在西安城里,象征着“另一个我”,后来出现的有钱有势的韦达让他直觉上认定这就是“另一个我”,寻找这个过程是刘高兴对自我“农民”(“农民工”)身份不断否定的过程,对女式高跟鞋主人的寻找则是对自己重新“建构”一种新的城里人身份的不断肯定,刘高兴和五富对女人有着不同的审美价值观,五富作为地道农民的代表一向喜欢丰润肥臀的女人,而刘高兴不喜欢大脚骨女人,他想象着未来高跟鞋主人有着一双白皙秀气的瘦脚,刘高兴主动“去农民化”的一系列行为,表现出他渴望完成身份的转换和重新建构。
首先,刘高兴的这种身份建构体现了一种主动融入城市的意识,主人公把自己的名字由“刘哈娃”改成了刘高兴,“哈娃”和“高兴”从词语含义上看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哈娃”是带有方言意味的表达方式,而高兴则(用高兴的话说)是“大名字”,更容易被城里人理解的名字,或者说更不容易让城里人产生对刘高兴乡下人身份想象的名字,这一举动意味着刘高兴对乡土生活的告别,对城市生活开启的一种仪式化的改写,是对农民身份的拒绝,对城里人身份的渴望,刘高兴的身份重构欲望由此凸显出来。改名字并不是刘高兴身份重构的第一步,在进城之前,刘高兴就将自己的肾卖给了西安,然后他固执地认为自己也应该算是西安人,为了获得西安人的身份,与刘高兴进城打工同步的是他的“寻肾主人”之旅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捡到了一个塞满现金的钱包,在还钱包的过程中,他认定钱包主人韦达很面熟、很有缘,于是,刘高兴一厢情愿的认为城里老板韦达就是他另一半肾的主人——“另一个我”,因为,他“那么体面,长得文静而有钱”,可见,刘高兴身份建构的因素之一便是文静、体面的外表和有钱有权的地位,捡垃圾的微薄收入无法满足物质富有的要求,贾平凹也并未将刘高兴刻画为一个嗜钱如命的形象,他更侧重的是刘高兴在衣食讲究、言谈话语、行为举止、审美趣味、待人接物等习惯中表现出的他所理解的城里人应该具备的外在形象和内在气质。如,刘高兴在心情好的时候常吹箫,吹箫并不是为了吸引同情的目光,而是自娱自乐的消遣;刘高兴吃饭也是讲究的,拿吃面来说,他不喜欢吃臊子面、油泼面,而是喜欢吃面和菜放在一起煮的糊涂面,面条的长短、宽窄、厚薄也要有一定的标准,煮水要烧的滚开,糊糊不能有小疙瘩,菜不能切,要用手拧,还要调好的调料;刘高兴喝汤要喝“二锅面的汤”显得人身子金贵;他对五富提出了关于吃饭的五点礼仪要求:不能高声说话、不许吧唧嘴,不要蹲在凳子上吃饭,不要用茶水漱完口再咽下去;拾荒的同行们往往衣着破烂、蓬头垢面,只有刘高兴始终西装不离身,保持着勤洗澡、洗衣,讲究卫生、爱整洁的习惯。刘高兴通过努力构建的新身份获得了较为普遍的认可,围观刘高兴吹箫的人群向他投来的掌声,说他“不像个农民”,并且可能是“音乐学院的毕业生”,饭店一位老者认为他极有可能是个文化人,装扮成苦力人为了体验生活,这一番“误解”刘高兴不想说破,并因此真的表现出很有文化的样子,众人夸赞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刘高兴身份的神秘色彩,同时满足了他对城里人自我身份的想象,也加深了他对自我身份的认同并将自我身份构建继续下去。
刘高兴为何要改变自己的农民身份,苦苦执着于这样一种身份的建构呢?这同中国特色的政治历史背景有关,5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革命的展开,《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的发布,农民进城受到了更为严格地限制,农民被禁止取得城市户口,195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以法律的形式被区分开来。新时期以来,农村改革和城市改革的相继展开,农民开始向城市迁移,并且导致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人口迁移“民工潮”的出现,但是,50年代以来实行的户籍制度却固化了农民的身份,农民取得城市户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农民虽然在身体上进了城,但是,他们的身份没有得到城市认可,由于现代化的不同发展程度造成的城乡文化的差异,给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城里人和乡下人之间存在着厚厚的屏障,再加上城里人对乡下人的误解和歧视时刻提醒着进城务工的“乡下人”的“非城里人”身份,因此,刘高兴只能通过文化的建构来获得一种身份,更是获得一份尊严。
刘高兴虽然在身份建构上努力“近城”,但是,他始终没有真正感受到城里人的接纳和认可,刘高兴城市身份的自我认同感是单向度的,城市对他始终保持的是拒绝的姿态。小说中城里人把他们视为破烂的派生物,甚至直接称呼他们为“破烂”;拾荒者是城里的清洁工,干着最脏最累的活,却在上门收破烂的时候因为身体的脏乱而被城里人拒之门外;刘高兴去一个小区收废纸,一位教授弄丢了门钥匙,刘高兴用身份证帮助他开了锁,这本是一件值得褒奖的事,但是刘高兴却听到小区的另一个住户悄声劝那位教授让他把门锁换了,以防刘高兴以后再用同样的招数入室偷盗,城市人对乡下人的不信任使刘高兴的自尊心受到强烈的撞击……城里人对他们的歧视和冷漠,使他们的内心积攒起了怨恨,他们恨城市的富,恨为何有了钱只在城里烧,恨为何村里穷成那样就没钱,恨为何要有乡下人和城里人的区别,当这种心理作用集中到一定程度爆发的时候,他们中有的人就成为了城里治安的潜在威胁,诈骗、偷抢、杀人,破坏各种公共设施……可以说这是阶级分化和贫富不均导致的不良结果,但不能将这种恶果完全归罪在这一利益链条最底端的人身上,城乡二元对立冲突的矛盾在此得到深化,而这种矛盾尖锐地指向了在城市漂泊的农民工。刘高兴有时不免也会有这种仇恨的心理,不然他也不会将牙签插在那个冷若冰霜的养狗女人的门锁孔里,但刘高兴的心理斗争是复杂的,他对城里人是有强烈的不满的,但这种情绪被他的“精神胜利法”压制着,当他得知五富和黄八把事先准备好的苍蝇放在饭店碗里,以此来敲诈老板骗吃骗喝之后,刘高兴对他俩的行为表示了强烈的谴责,他劝着往路边的水泥上吐痰以发泄心中的怒火的五富,他認为既然来到了西安,就要对西安有一种发自内心的认同感,这种认同是相互的,而自己身为异乡人要做主动的一方去做一些事来寻求城里人对自己的认同,不要选择仇恨的表情,而是感激的目光,把西安当成自己的新的家去爱护他,去发现它的美,这样才能在西安活得更好。可以看出,刘高兴将自己的身份建构同西安城的建构统一在一起,在此过程中,他的身份构建逐渐在城市生活中显出优势,他穿上西服和皮鞋,打扮成报社记者的模样,替同村的受欺凌保姆翠花讨回了公道;他曾不顾生命危险攀车抓住肇事逃逸的司机,媒体在报道的时候,他却被贴上了“党员”的标签,这两个细节联系在一起看,真实地体现了城里人对身份等级固化的认识,也存在一种反讽的效果,当刘高兴的身份“伪装”被城里人接纳之后,刘高兴的英雄壮举被嫁接到具有城市身份的人身上,刘高兴的拾荒者身份、“农民”身份消失,由一种身份向着另一种身份的转换的中间意义被抽空,刘高兴在身份构建中的复杂性被消解了,这加重了小说内在的反思力度。
当初,刘高兴在身份自我构建的同时,几乎要完成进城的时候的两个目标,一是寻找自己肾另一半的主人,二是,寻找女式红色高跟鞋的主人。这两件看似不相干的事情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交集,当他见到韦达后,因为韦达的文人气质和有权有势的形象,他便误将韦达认为是接受他肾脏捐献的人,其实韦达只是刘高兴对自我未来形象的一种想象的寄托,而女式高跟鞋的主人孟夷纯同韦达的暧昧关系使得小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巧合,当孟夷纯被抓捕入狱,刘高兴筹不到五千元救赎金向韦达寻求帮助,韦达对孟夷纯见死不救的态度和道貌岸然的形象昭然若揭,刘高兴同时意外发现了韦达接受捐献的是肝而不是肾的消息之后,刘高兴的自我身份重构陷入了危机,孟夷纯的存在对于刘高兴的身份建构有一种肯定其自我价值的意义,使他在城市生活中更有自信,解救孟纯夷的失败和“另一个我”的身份消失,情感归宿和精神依托的幻想破灭,他在城市生活的依托不再存在,他和城市的关系解体了,刘高兴陷入自我身份的深深怀疑和对未来城市生活的迷茫和彷徨之中。
概言之,刘高兴城市身份建构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城市对刘高兴身份建构的拒绝,二是,刘高兴身上存在的传统的文化伦理的缠绕。刘高兴的身份建构,并不是一味地扑向城市文化的,存在着深厚的矛盾和纠结的一面,对城市有向往也有抵触,对农村有厌倦之情,却仍留恋不舍,虽然刘高兴在言辞和自我约束上极力摆脱自己的农民身份,要做真正的城里人,但是到了麦收季节,他心里同样牵动着收麦的事情,可见,其实在刘高兴的身上一直有着一种无形的传统文化伦理的缠绕,他已经自我认同是西安城里人了,但却仍梦到自己“走在清风街的田埂上”h,这种伦理植根于他长久的乡村生活生长起来的,潜移默化于他的内在思想和行为当中,外化于他对同伴的责任担当和生存、情感关怀,所以说,进城的刘高兴虽然一直在拒绝着自己的农民身份,在城市谋生的需要改变了他原来的的生存和生活方式,但是他本身的思维模式和品性人格仍保留了乡村文化中伦理中的某种品质,这种品质是对作为“人”的要求,在身份转换的过程中并未流失,本文的这一论断并非是将城乡文化放在完全对立和一较高下的层面上来谈,而是这样一种现实逼迫我们必须去反思是什么原因导致刘高兴等拾荒者群体在城里面临生存无根和精神无依的多重困境。
在《高兴》中,贾平凹通过大量的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鲜活地再现了以刘高兴等拾荒者群体为代表的当下乡下人进城后肉体和精神在城市的双重困境,贾平凹对刘高兴采用一种特殊的文学形象的处理方式,他在城市中经历了“寻找-认同-迷茫”的身份构建过程,昂扬乐观的生活姿态未能改变他们漂泊无依的命运归宿,文中两条“寻找”的主线,可以理解为贾平凹在探寻一张城乡文化融合之路,刘高兴从改名字开始就走上了主动融入城市的身份重构的探索之中,但是遗憾的是,他对城市的认同却是单方面的,城市表示出的却是拒绝的姿态,由此反映了“后《秦腔》时代”的农民遭遇的普遍的尴尬境地,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农民失去的不仅仅是故土,更是身份和家园。与同期的很多作家的描写乡下人进城小说不同,贾平凹特别关注到进城者复杂的内心世界,深刻揭示了他们的奋斗意识和精神追求,刘高兴乐观昂扬的生存法则和身份重构的失败更加逼真的对比了这群城市边缘人在城市中寻觅家园的漂泊无依之苦,像刘高兴一样的农民出身的城市打工者要想被城市接纳和认可,成为城市的一份子,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同时作者在后记中还表达了作者创作的尴尬心态:“为什么中国会出现打工的这么一个阶层呢?这是国家在改革过程中的无奈之举,权宜之计还是长远的战略政策,这个阶层谁来组织谁来管理,他们能被城市接纳融合吗?进城打工真的能使农民富裕吗?没有了劳动力的农村又如何建设呢?城市与乡村是逐漸一体化呢?更加拉大了人群的贫富差距?我不是政府决策人,不懂得治国之道,也不是经济学家有指导社会之术,但作为一个作家,虽也明白写作不能滞止于就事论事,可我无法摆脱一种生来俱有的忧患,使作品写得苦涩沉重。而且,我吃惊地发现,我虽然在城市里生活了几十年,平日还自诩有现代的意识,却仍有严重的农民意识,即内心深处厌恶城市,仇恨城市,我在作品里替我写的这些破烂人在厌恶城市,仇恨城市,我越写越写不下去,到底是将十万字毁之一炬。”i作者一开始的笔调之所以是沉重和苦涩的,是因为他对拾破烂阶层生存现状的关注从而对城市充满“仇恨”,而这样一种写法却令贾平凹在创作过程中越来越痛苦,以至无法继续进行而将初稿毁之一炬,之后几易其稿,反映了他复杂的创作心理和文学忧患意识,同时可以看出刘高兴同城市“暧昧”的关系实际上是贾平凹对传统和现代矛盾的文化心理使然。总体上看,这部小说在叙事风格上表现出做时代和社会的记录者的价值和意义,贾平凹用大量的细节描写反映了当下社会的真实性和原生态生活,用文学参与社会的方式关注农民工真实的生存问题,表达了他对农民工如何在城市中获得更好的生活的思考,为当下人们理解进城的农民在文学上提供了新的态度和反思的空间。
贾平凹在创作《高兴》之前,曾著有《秦腔》,之后又创作了《带灯》,他的这三部长篇始终关注着文学对于我们来说究竟有着怎样的意义。《秦腔》中夏天智代表的传统的伦理道德的力量和白雪代表的真、善、美的力量都是维护乡村文化和伦理的底线,这些乡村的传统文化随着小说渐入尾声也陷入了被现代化裹挟的困境之中;《高兴》的出现让我又重新看到了希望,在进入城市的“打工者”“刘高兴”和“五富”身上仍然保留着一些传统的农民精神,勤劳质朴、隐忍顽强、憨厚乐观等等,“刘高兴”身上闪耀的“新”的精神内涵——越是活的苦难,越要保持高兴——的人生哲学,给传统的乡村文化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带灯》中的“带灯”保持着“泪流向下”“火焰向上”的生存姿态,为解决纷繁纠缠的乡村社会问题行走奔波于乡土旷野,她的调解工作为乡村社会做出了很大贡献,她在苦难现实和美好理想的夹缝之中闪耀着人心温暖的光芒,也许萤火虫的光芒虽然微弱的,但是它仍能够点亮夜空。当下的文学也是这样,贾平凹的作品一直关注故乡的历史命运和农民的命运,一直在追问“农民应该怎样去活着和活得更好”,贾平凹在《贾平凹与新时期文学三十年》自述有两点原因,“一是,我来自乡下,那里有我的亲人,有生命的关系;再者,中国是农业国,从乡下的角度最能看清这个社会。”j贾平凹将自己对农村的了解都跃然纸上,为了让更多的人去了解农村和农民,了解这个真实的社会。从贾平凹的创作中我们看到当今农村财富积累带来的经济发展的一面,也看到了农村问题重重的一面,充满痛苦的一面,当下不乏书写悲苦的作品,贾平凹的可贵之处在于,他小说中的悲苦总能体现被时代车辙碾压的现实境况,从他的悲苦中我们每每都能被人心的温暖感动,对传统精神和民族文化燃起希望。当下文学的形式多种多样,那些能够震慑心灵的永远不是在个人的世界里自娱自乐的矫情之作,我们需要能够书写现实,能够进入人心的文学,虽然文学可能没有拯救社会的力量,但它可以是潺潺流水、温暖阳光,滋润心田、唤起希望。
注释:
ab贾平凹:《高兴·后记》,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第292页,第296页。
c谢俊:《于破烂处重写现实——评贾平凹长篇新作〈高兴〉》,《文艺理论与批评》,2007年第6期。
degh贾平凹:《高兴》,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第9页,第209页,第175页,第84页。
f李明敏:《都市视角下农民生存境况的文学叙事及其困境——以〈高兴〉为例》,《文艺理论与批评》,2013年第4期。
i贾平凹:《我和高兴,高兴后记(一)》,《高兴》,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第301页。
j贾平凹、黄平:《贾平凹与新时期文学三十年》,《南方文坛》,2007年06期。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