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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森林与草原之路

2022-07-09王虹

百家评论 2022年3期

王虹

内容提要:国内外许多自然文学作家都在或曾经实践过中国“道”的精神。山东作家周蓬桦的散文近作就是自然文学的代表作品。自然文学这个流派与中国传统审美境界关系密切,同时,实践道的精神,天人合一理念,是自然文学贴近自然、呼唤众生平等、尊重土地伦理、号召人类敬畏自然、热爱生命的主要表现。这种生态情怀也是当今世界急需的一种对待自然与环境的态度。

关键词:周蓬桦  自然文学  虚静审美  生态情怀

山东作家周蓬桦近年出版的散文集《沿着河流还乡》《浆果的语言》《故乡近,山河远》《大地谷仓》等新书是被我当作修行之书来阅读的。纵览这几本书的整体面貌,从名字到内容都散发着浓浓的大自然的气息,文字风格具有极高的辨识度和艺术审美价值,如:“从黑土里钻出许多东西”“白山松雨”“月光照亮蒲草丛”“弯路上的野花”“白桦树皮”“泥巴之歌”“与梨花重逢”“日光洒满羊草山”“下野地”“站在水缸里的草”“野果穗”“井塘古村的落叶”“林中木屋”等,青翠欲滴的植物的味道扑面而来。阅读他的散文新作,犹如置身清新幽静的原始丛林,日影斑驳陆离地从树冠交错中透射到有点湿润的草地上,草尖上摇曳着晶莹的露珠,折射出七彩斑斓的彩虹。花香鸟语,各种鲜活的生灵四处奔跑。人刹那间变得如此渺小,近乎隐身。你会立即产生一种原始的冲动,和大自然融为一体,参与小生灵们的狂欢。一种强大的震慑力攫取了人所有的精神,除此之外,惟有敬畏。这几本书的共同特质是,散发着清新的大自然味道,把你带到一个绿野仙踪的世界,目睹一场生灵们的生命盛宴,从一截枯木的身体上发现生命的本源,看见阳光下日渐衰老的生灵,体验生命最珍贵的内涵,找到最本真也最原始的自己。阅读的过程,类似于禅修,让人回归宁静,恰如一株植物,安静地看着自己慢慢变老。

无疑,周蓬桦的散文近作风格属于自然文学范畴,它具备自然文学的三个主要特质,即:强调土地伦理,强调人与自然的平等地位,呼唤人们关爱土地与生灵万物,从荒野中寻求精神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强调位置感,即人的生存位置是人类必须思考的问题,应该高于种族、阶层与性别,在文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独特的文学形式和语言。

自然文学不是自然主义,它源于17世纪,奠基于19世纪,形成于当代。俄罗斯作家诸如普里什文、康·巴乌斯托夫斯基、阿尔谢尼耶夫以及欧美作家戴维·梭罗、米切尔·卡森等一批作家作出了经典示范。从形式上看,它属于非小说的散文文学,主要以散文、日记的形式出现。从内容上看,它主要思索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它最典型的表达方式是以第一人称为主,以写实的方式来描述作者由文明世界走进自然环境时身体和精神的体验。

通过阅读周蓬桦散文集《浆果的语言》《故乡近,山河远》《大地谷仓》等书目,我们可以一窥这些典型的自然文学特质,并可以领略他艺术家的独立人格、通达的生命观和通过身体修行、文字修行所抵达的人生境界,以及他所具有的社会责任感,由此生发的生态批判与人生智慧。

正如朗吉弩斯《论崇高》中所说:“大自然在我们的灵魂中种下了一种不可抗拒的爱,使我们爱一切崇高的东西,爱一切比我们更神圣的东西。当我们观察整个生活的领域,发现处处皆是绝妙、伟大和美丽时,我们就立即明白了人生的目的。”

人生的目的在体验。而最好的体验是从庸俗的事务中脱身或抽离,回归到大自然,与生灵们对话,观察更多自我以外的细微绝妙之处,找到人生存在的意义。人生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找到最真实的自己,充分享受大自然赐予的一切美好,阳光雨露、花草虫鱼,以平等的心态看待自己与众生,以处低之心看待自己在整个宇宙中的位置,以敬畏之心对待自然中存在的客观规律,与时俱动、随顺自然,让自我彻底隐退,让精神融合于天地之间,不造作、不评判、不破坏、不干预。此时的心不是紧绷的,它一定是松坦自在的;此时的人不是骄傲的,他一定是谦卑慈悲的。人生的修行,最终的境界应该是调服自心,舍弃自我,众生平等,自然划一,回归虚空。这是道家和佛家所说的“无为”“无我”和“空性”的智慧,也是自然文学特质之一“强调土地伦理”的内在含义。

20世纪的自然文学作家利奥波特在威斯康星州一个被人遗弃的农场里提出了“土地伦理”的概念,呼吁人们培养“生态良心”;艾比则在没有人烟的西部沙漠中提出了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新模式:对立—妥协—平衡;威廉斯则在盐湖边呼吁人们视荒野为一种情感,像热爱一个人那样去热爱荒野。在当代自然文学作家的心目中,人与自然不是“我和它”的关系,而是“我和你”的关系。他们认为已经没有一个单纯的自我,只有一个与所生存的生态环境融为一体的自我(self-in-place)。他们信奉的不是“优胜劣汰”,而是“共生主义”。

文字是有作者形象的,比如许地山的文字像一个朴素而通透的山居隐士,海明威的文字像一个倔强而深刻的老头,丰子恺的文字则是一个通达而洒脱的智者,正如周蓬桦在《浆果的语言》序言里所说:“人的模样就是散文的模样。”周蓬桦的文字形象应该是一个纯真澄澈、怀揣好奇心的孩子。这个孩子拒绝长大,也许会有一些心理因素,比如怀念童年时期被祖父无比宠爱的那种温暖的感觉,而更多则来自他对大自然近乎痴迷的热爱,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求知欲以及新鲜感,他拒绝成熟,也就拒绝被时间或社会所异化。保有一颗纯真的心,拥有一双新奇的发现美的眼睛,是艺术和文学产生的前提。不是来源于功利为目的的文字,才是真正的文学。不为写而写,只因为发现了新奇而美好的事物,有所感有所悟有所触动而写出的文字,才是具有一定价值的文字。这也是周蓬桦一直坚持非功利性写作的艺术家独立人格,是他的文字之所以具有不同寻常价值的前提:

“我记录下每一种植物的名字,记了满满一大本,还有丛林中飞舞的蝴蝶、奔跑的麋鹿。在疾驰的旅途车上或者懒洋洋的闲暇时光,我一遍遍地温习这些名字,像对待最亲密的朋友那样记牢,放入大脑的储藏室里,像食物一样伸手可取。”(《北斗星在拂曉前闪烁》)

“一到春天,便会从黑土里突然钻出许多东西,除了灌木丛,还有许多叫不出名字的植物。丁香的气味比较冲,混合着风吹过来,吸多了会让人头昏。而阳光在春天总显得苍白无力,经不住一点儿风吹,斑驳的光点在路边的草尖上舞蹈,仿佛草尖上正在上演一台歌舞会。”(《从黑土里钻出许多东西》)

“白山的雨,把整个白山清洗了一遍。雨珠滚落地面,会制造出一片好看的气泡,里面跳跃着彩虹。有许多次,我设计了梦一样的场景:在白山的一场好雨中,我们变成了松鼠,躲进树穴中嗑食葵花子,四目对视,会心一笑。侧耳谛听,树穴外的雨声是何等美妙动听。”(《白山松雨》)

在周蓬桦的早期作品集《风吹树响》里,有很多出人意料的表达,如:“花生仁四下散开的一瞬,好像还咯咯地笑。”(《雪地上的狗》)“后来,是的——终于明白了,在隐秘四伏的野地,什么丑陋的事情都会发生,什么美丽的事情也都会发生,并且随时随地都在发生。比如两只蜥蜴初涉爱河,互相追逐嬉戏;一只蚂蚁仰躺着,翘起一根腿倒在另一只蚂蚁怀中打鼾;一根藤萝的触须悄悄延伸,最后死死地缠绕在了一株树的脖颈上……”(《风吹树响》)“而在他看来,一双黑色的眼睛简直就是两只枪口啊。”(《缓慢的马车》)“事后知道,这条鱼是从天上落下来的。”(《雨水》)无疑,这样的文字里隐藏着一颗充满天真的孩童之心。

正如洛扎诺夫在《灵魂的手书》中所说:“保有心灵纯洁并一生纯洁的人才是真正的作家。作家不能后天造就。作家乃是天赐。惟有如此,作家才有不朽的生平。”又如明清时期王阳明的“心说”和李贽的“童心说”:“夫童心者,绝假存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人而非真,全不复有初矣!”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也说:“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辞也脱口而出,无矫揉造作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周蓬桦的艺术家人格体现在对大自然所保有的纯真童心、新鲜感与好奇心上,也体现在他的文字全部来源于真实的体验,不矫揉造作,如清泉从心灵之中缓缓流淌。读他的散文,就像看见一个不甘于孤独的孩子却独自孤独地徜徉在幽深的树林和偏僻的荒野之中,也许只有在这里,他才是快乐的和内心充实而不孤独的:

“白天,森林似乎安静得像一座古堡:枝叶被微风吹拂,发出轻轻的低语;蜀葵在溪水旁,结出一串花穗;野蜂在草丛中飞翔;屋后高大的古松下,有一个大大的蚂蚁窝,蚂蚁们正在日光下忙碌地搬运食物。每天早晨和黄昏,我沿着屋后的溪水散步,时常会与松鼠和野兔相遇,我们对视片刻,然后各自礼让地走开。”(《白山栅栏》)

“在净月湖畔的蒲草丛中,我发现了几个正在孵化中的鸟窝,其中一窝蛋是蓝色的,像我小时候玩过的蓝色琉璃球一样美丽。我小心地用一根草茎拨开鸟窝,用手机拍了张照片,惊叹大自然的造化,然后轻轻地离开。鸟蛋静静安睡的样子让人联想到岁月的美好,壳内正蠕动着一个幼小的生灵,它们是大地的一部分,我真怕自己的鲁莽和好奇心惊扰了它们的睡眠,阻碍了它们对生的渴望。”(《月光照亮蒲草丛》)

这种发自内心地对土地伦理的尊重,贯穿在周蓬桦几乎所有的散文中,而这种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心,则是那颗热爱大自然的童真之心所天生具有的。试想,一个对大自然无比热爱的孩子的眼中,大自然就是至高无上的主宰者,蕴含无穷无尽的未知,它的平衡需要人类的保护和维护,然而,人对它的认知却是极其有限的,如庄子所说:“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在浩瀚而博大无边的大自然面前,保持一颗谦逊的童真之心,是人类本该具有的态度。然而,这样的人并不是很多,周蓬桦则是其中之一。

人的回归或抽离,是源自一种厌离心或出离心,一种对现实世界的厌恶和疲倦无力感。然而,人更多的回归是源自对人本初的向往,对纯真童年生活的怀念,再往前,其实人最想回到的是一种无我的状态。盡管这个世界上有我这个人存在,但我是谁?我的心在哪里?心,无疑就是种种念头。它不在大脑,也不在心脏,它不存在于人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如果我们找寻我们的心,是找不到的。所以,人最根本的回归不是从现实生活中抽离或逃脱那么简单,人最想回去的是自己心产生的本源所在,也许是母亲的子宫,也许是更早的地方,比如我们梦境中经常抵达的地方。所以,人才会从纷繁芜杂的现实生活中撤离,到更自然更本真更原始的地方去搜寻自己生命的意义,自己存在的价值。唯有在那里,人才能回到最宁静的内心深处,脱胎换骨、澡雪精神,展露出一个最本真也最纯净的自我。这种找到自己的感觉很奇妙,而往往它是与植物、动物所在的大自然紧密相连的。世界上很多自然文学的作家都是通过回归大自然来找到自己。我们把这个找到自己的过程叫作心性栖息。

心的躁动不安来自外境的干扰,然而非常奇怪的是,大自然中的清新氛围反而会让心回归宁静,无论它们是如何的躁动不安。也许人心的浮动与不安全感来自人群——这个社会性很强的群体。萨特名言“他人是自己的地狱”,人的心灵外化会受到群体利益的干扰,无法保持真正的宁静和本真状态。在现实生活中,人往往需要戴着面具生活,一些俗务和琐事会浪费掉人很多宝贵的时间,生命就那样慢慢流逝。正如周蓬桦在序言中所写:

“每天,时间被睡眠切割,被疲倦和厌倦切割,被上厕所、接电话、给杯子续水切割;时间被取报纸、发邮件、洗车、给车加油,以及去理发店理发切割;时间被邻居制造的噪音、被垃圾短信、被突然敲门而至的推销员切割。我时常想,这些被切割的时间,它们与写作貌似毫无关联,却又牢牢地攫紧了写作者那根敏感的突围神经。”

一个觉悟者绝对会是一个抽离者,尽管“人间即佛境”,但出于本能,一个及时觉悟的人最想逃离的还是人群和社会。自然文学的作家们几乎无一不是热爱大自然的人。大自然之所以让人热爱,皆因它虽然也有争斗,但它有自己的规律,向阳而生,有很强烈的生命的律动,“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这种大美就是自然规律。人在大自然中,所体验到的境界才是真正的虚静审美的境界。海德格尔说:“宁静——乃人生之大善也。”保有心灵的纯真与宁静,回到单纯朴素的孩童状态,也许就是这些自然文学作家所追求的生命意义所在。

自然文学特质之二:强调位置感。着重探讨人的生存位置。文学即人学。但在自然文学作家的笔下,人作为主人公的形象被完全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对农村和荒野的描述,这很像哈德逊河画派“以自然为画布”的风格。哈德逊河画派的作品中常常会有一根折断了的树干,作为该画派的主要特征之一,是被托马斯·科尔称作“提醒物”的东西。它提醒人们生命是脆弱的和短暂的,只有自然和人类心中的神灵才是永恒的。该画派另一个特点是人被置于一个不起眼的位置,但人却不因此被淡化,反而与自然更为强烈地融为一体,被美丽壮观的景致烘托得更为突出。正如艾比面对孤寂的沙漠所发出的“人有生有死,文明有兴有衰,唯有大地永存”的感慨。在周蓬桦的散文作品中,一截被雷击或被人为破坏的腐朽树干经常出现,它提醒读者生命的短暂,生死相依,然而,这截树干让人思考的并不仅仅是死亡,而是有关生与死更深邃的话题。

“在这片人迹罕至的白桦林中,我们发现了一株被风吹倒在地连根拔起的白桦,它的树身上有被松鼠咬啮的痕迹,有被暴风雪猛烈打击的痕迹。烈日吸走了它的水分和汁液,野兽曾经朝它身上泼洒污水,不知是哪一年的山火焚毁了它的根须,树干也开始糟烂腐朽。它死了,从植物学的角度而言,它已经没有了生命感知,没有了担忧和生之苦痛,但它的树皮依然光滑鲜亮,可以制作一百只灯罩。”(《白桦树皮》)

在自然文学作品中留下的,不仅仅是作者的笔迹,还有作者的足迹。一般自然文学作家都会有一方自己熟悉的土地,这也是他们所强调的位置感,比如梭罗的瓦尔登湖,蒋勋的池上,周蓬桦的白山、沙河镇等。同时,自然文学作家笔下几乎都有一幢森林里的小木屋,或海边、湖边的小房子。这些是具体的人的生存位置,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它象征着人最恰当的生存位置是回归自然本初状态,具有原始质朴的生活美感,与天地合一,是一种心灵的回归和灵魂的皈依。

“如果用一幅中国画将我的白山住所勾勒出来,大约是一幢简陋的砖瓦房,门前是一片稀疏的白桦树林,背景是远山云影——这曾经是一幢守林人的小屋,经过一番改造装修,成了专门为游人准备的出租屋。”“打那一刻起,我就知道白山是个很‘邪性’的地方,这里所有堪称神秘的现象不能按照常理判别。”(《白山栅栏》)

“出于好奇,我们下了车,走进一幢破败的土屋,但见糟朽的木门上贴着一个‘福’字,早已被风雨洗白,门框被当年的主人抚摸得又黑又亮,门前的一侧还整齐地堆放着一堆木柴,还有从池塘边割来的红荆条。推门进屋,光线有些暗,映入眼帘的是一方火炕,火炕上安放着一个小木几,炕下是火盆,这是东北人的典型生活用品。朝南的一方窗口还被粗布帘遮掩,一扇窗棂断裂了,窗帘在微风中轻轻拂动。土墙上贴满了杨家埠的年画,画面上有几个人参似的胖娃娃。这时候,我发现窗台上有两只陀螺,说明这家人有年幼玩耍的孩子。掀开炕席,还有纸叠的四角牌,一挂泛潮的鞭炮。灶火间在里屋,看上去狭窄而局促,一口黑黑的大铁锅已经锈迹斑斑,灶膛内还有没烧完的劈柴,乌油的锅台上放着一盒点不着的火柴。灶台上还放着一个棕釉罐,完好无损。我小心地掀开罐盖,见里面盛放着半罐食盐。我取了一粒食盐放到嘴里,咸味顿时布满口腔。不知怎的,我的眼睛瞬间湿润了——这一粒盐,让我在瞬间返回远逝的童年,盐粒里隐藏着一个人的出生地,是故乡的全部滋味。”(《弯路上的野花》)

远去的童年,消逝的村庄,古老的乡愁,惆怅的回忆。这所有的一切,既贴近自然与本真的温暖,又有着一个人根深蒂固的对于过去一切美好往事的怀念,这是人找到自己的生存位置的必由之路——回归大自然的原生乐园。

自然文学作为与土地接壤的文学样式,一定拥有散发着土地芬芳的语言,因此自然文学特质之三即是使用“褐色的语言”,即那种朴实如泥土、清新如露水的纯美至真的素美语言,自然而清新。如艾比所说:“宁要自然的鲜活,而不要深沉的死性。”正是由于自然文学这种自然而清新的语言以及新颖独特的风格,使得它像枝繁叶茂、形态各异、散发清新与自在的大自然一样,有着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

周蓬桦的散文语言,无疑,是自然、清新而朴素的。这样的例子在他的散文中比比皆是,此不赘述。而周蓬桦的散文之所以具有非同一般的独特个性,还在于他文字的节奏感,他的文字已经超越了二元对立,不是单纯的对于大自然纯美的描述,也不是简单的享受其中,他所使用的语言经常会有奇峰路转之感,在描写生机勃勃的大自然的同时,从不避讳大自然中触目惊心的生命的颓败与死亡。同时,在赞美大自然清新壮丽的同时,也不回避人类对于自然的破坏与造作。它的文字中肯定和否定的笔触交替产生,读者在阅读的时候能够感觉到一种对比强烈的戛戛独造的节奏感,言语和语言是两回事。言语只是普通的字与句,而语言则是按照一定的排列与组合而形成的富有作者个性的、表达一定意义的句子与篇章。周蓬桦是一个运用语言达到炉火纯青的高手,它让语言能够完美的为自己服务,可以做到“众人心中有,众人笔下无”。这就是一个作家的标配。

“我的眼前呈现一个扑朔迷离的画面:乡村的天井,狭窄而诡异,老式的房子里,摆放着一架弹花机,一位年迈的老妇人,颤巍巍地在油灯下织布……凄苦的冷雨夹杂着冰雹从天而降,砖瓦上布满浓重的湿气和水雾——飘忽的喊叫,啼哭的婴儿,被烟火熏黑的锅灶,田野里游荡着残存的绿色火焰。”(《河流:闪光的预言》)

除了这种对比性很强烈的文字描述,周蓬桦也没有忘记一个作家最根本的文字使命感与责任感,这体现在他对破坏生态行为的批判上:

“好空气已经成了一个时代的稀缺资源,而原生的水土,是让一个地方葆有一世宁静和生生不息的前提。一切都没有那么复杂,选择适合个人的生存环境比你追我赶、失魂落魄的从众心态重要——说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我从前的居住地,那个以工业增长速度著称的城市,长期以来,天空看不到清晰的星月,流淌两千年的河流枯竭,山林光秃,地下资源被掏空,村庄随时有陷落地面的危险。而在城市的中心,高楼依然林立,遮挡住了日光,也让有些生命一天天发霉变质。是的——我觉得在这个时代,我们迫切需要的,是真正有责任感的智者、思想者和科学思维精英分子,是持续的建设性和对自然法则的足够尊重,是能够经得起时光追究的内心秩序和接纳宇宙八面来风的开阔格局,而不是一场又一场的功利表演和言行不一的人格分裂和扭曲。”(《白桦树皮》)

在《会跑的人参》中,他说:“规矩即天道定律,甚至連人与动物都具备的奔跑本领,也是有规矩有讲究的,大致分类如下:太阳和月亮是万物之神,它们想跑多远就跑多远,速度自行掌握,人类与其他动物不得干涉;东北虎力气大,但不能跑得太快,否则林中的弱小动物都让它们吃光了;松鼠和野兔可以有限度地快跑,想吃它们的天敌实在太多了;山鸡和鸟类不可类比,它们虽然都有翅膀,但飞翔能力很差,于是神灵让山鸡多了一项本领——食量很小,安于守静,无形中避开了天敌的进攻;狍子是最不受上天待见的动物,它们智力低幼,身体肥硕,奔跑总是跑一圈又折回来,恰巧落入追赶者的血盆大口,没办法,这是上天的安排。”自然文学特质之一“强调土地伦理”由此也可见一斑。

他会毫不留情地揭露人类的贪婪和对自然的无度攫取:

“尤其要命的是,作为一种植物,它会跑,像大自然中的‘土行孙’,遇到贪婪或者居心叵测之徒,聪明的人参会眨眼之间溜掉,钻进土里,或者石缝之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会跑的人参》)。他还写到凡是采挖到巨大人参的人几乎都会死于非命。这不是宿命论,这是一种对生灵所具有的神性的一种崇拜和敬畏之心。人类所缺乏的正是这样一种众生平等的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心。为功利所驱使,人类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情,受到大自然的惩罚,也应该在情理之中。你所做的,都会加倍的奉还于你。

在周蓬桦的散文近作里,也略略暗示了一种神秘的力量和对天地自然的虔敬之心,如会跑的人参、捕灵高手、禅院、居士、死魂灵等等意象——这是一个拥有悲悯情怀的灵魂最终要努力抵达的智慧。

(作者单位:安徽亳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