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绿色金融发展的条件、问题及对策
2022-07-08贴振文唐艳
贴振文 唐艳
摘 要:绿色金融是“十四五”期间金融发展最重要的主题之一。文章从自然资源条件、金融机构条件、循环经济条件、政策条件等方面阐述新疆绿色金融发展的条件,分析新疆绿色金融的现状及问题,提出在政府层面、金融机构层面、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层面响应的对策。
关键词:绿色金融;绿色发展;新疆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22)15-0057-04
DOI:10.13939/j.cnki.zgsc.2022.15.057
1 新疆绿色金融发展的条件优势分析
1.1 自然资源条件
新疆有着丰富的风能资源,拥有九大风区,风能资源总储量8.9亿千瓦,约占全国的20%。截至2020年年底,新疆风电装机超过2000万千瓦,已成为新疆电网第二大类电源。同时,新疆太阳能资源丰富,年太阳辐射总量均值5800兆焦/平方米,仅次于西藏。新疆正在加快建设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丰富的清洁能源资源促进了新疆电力的发展,优越的自然资源条件为新疆绿色金融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2 金融机构条件
通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企业的融资成本进行合理控制,提高绿色项目回报率,从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支持企业绿色项目发展,是新疆地区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途径。新疆建立有较为完备的银行金融机构体系,各大金融类别的银行齐全,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区域性银行、外资银行,以及数量较多、较为分散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等银行机构。目前,新疆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59家,证券、保险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7家,实现了哈密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三大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全覆盖。各家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在扩展自身业务领域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新疆发展绿色金融提供了充足的金融支持力量。
1.3 循环经济条件
20世纪60年代,环境保护的兴起拉开了循环经济的思想序幕。“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新时代,循环经济得以长足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
新疆拥有丰富的能源资源,是我国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能源综合基地,是大型油气、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大型风电基地。多年来,西部大开发战略、优势资源开发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使得新疆能源产业体系不断完善。然而,目前新疆经济发展仍较高依赖于资源产业,其资源开发力度不断加强,重化工业态势明显。201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2.6%,而新疆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仅比上年下降1.56%,其与全国能耗降速差距仍很大。新疆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的下降得益于循环经济的不断发展。未来新疆能源资源产业的绿色、低碳、高效发展必将为新疆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巨大的潜力。新疆绿色金融与循环经济相辅相成,绿色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循环经济这一社会经济基础环境。
1.4 政策条件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新疆、贵州、广东、江西、浙江五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新疆哈密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成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通过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更高质量的绿色金融服务,助力现代农业、清洁能源资源及高端制造业发展,为新疆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2 新疆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新疆不断加快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地区建设,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支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各地围绕“一个核心、双轮驱动、三大布局”總体思路,不断完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三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现银行业绿色专营机构100%覆盖,在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置绿色金融事业部,以全产业链绿色发展为目标,以政策支持为基础,以绿色金融产品为纽带,以绿色金融机构为抓手,以绿色金融风险防范为保证,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
2.1 绿色信贷在新疆的发展状况
“绿色信贷”是政府运用经济杠杆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该政策通过引导资金和贷款流入促进国家环保事业的企业和机构,并从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和项目中适当抽离,从而实现资金的“绿色配置”。
“十三五”期间,新疆全区绿色贷款余额达2142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0%。绿色贷款主要投向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绿色交通运输项目以及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
2.2 绿色证券在新疆的发展状况
绿色证券是证券业将环保核查、环保绩效评估和环境信息披露纳入证券市场指标体系的一种证券模式。它一般是指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的证券,主要包括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绿色基础证券以及基于绿色基础证券的绿色指数与绿色基金产品等。
近年来,新疆企业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推动绿色证券实践创新。2015年金风科技发行3亿美元全国首单境外绿色债券。2016年该公司成功发行上交所首单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农银穗盈-金风科技风电收费收益权绿色资产支持证券”。2018年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上交所成功发行新疆地区首只绿色公司债券。2020年阿克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在上交所成功发行新疆首单绿色企业主体认证债券。新疆绿色债券融资稳步发展,2017年至2021年3月月末,累计发行绿色金融债券35亿元,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19.2亿元。
与此同时,绿色金融产业基金也有较快的发展。目前,全疆共设立包括“花儿昌吉”基金、哈密循环经济及能源产业发展基金、昆仑银行卓越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等在内的7只绿色金融产业基金,总规模近百亿元。2021年5月银保监会批复同意交通银行出资75亿元参与昌吉州国投公司投资设立的绿色产业基金。
2.3 绿色保险在新疆的发展状况
绿色保险是指与环境风险管理有关的各种保险安排,包括保险风险管理服务及保险资金支持,以应对与环境有关的问题,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2017年7月1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自治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支持绿色保险发展的四个重点领域:一是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二是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三是鼓励保险资金对经济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四是鼓励保险机构对企业开展“环保体检”。目前,自治区已全面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棉花气象指数保险等农业气候保险稳步推进。
3 新疆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3.1 绿色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绿色金融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性的工程, 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 需要财政、发改、环保、住建、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形成共识, 统筹协调配合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共同推进。目前,国家层面出台了《绿色信贷指引》《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等一系列关于绿色金融的政策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三个试验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经济发展实施细则(暂行)》等一系列政策指导意见和操作方案。尽管国家层面和自治区层面均出台系列相关政策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然而相关配套政策实施缓慢,政策在具體执行时遭遇各种障碍,阻碍了绿色金融快速发展。
一方面,由于新疆南北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全区内污染源与信贷资源分布不协调,统一的信贷政策难以支撑全区绿色金融的发展;另一方面,绿色金融业务开展中对绿色企业和项目认定、绿色金融机构和业务差异化准入政策的制定、企业环境信用数据库建立等各项工作涉及不同管理部门,由于部门间权责归属不明确,各部门间很难形成统一合力,由此相关各配套政策难以落地。
3.2 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新疆金融机构已有的绿色金融产品缺乏多样性的创新产品。从新疆金融机构整体来看,绿色金融业务在数量与质量上无法满足企业绿色资金的真正需求。新疆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相对单一,所覆盖的范围主要集中在绿色金融的中下游环节或中间业务,在绿色证券方面的直接融资较少,绿色金融企业在资本市场或货币市场上融资相对较难。
3.3 绿色金融发展激励机制缺失
对于注重生态环境与经济效益同时发展的企业,政府应给予财政补贴,政策鼓励,提高企业破坏环境的成本,但绿色金融激励政策实施不到位、配套扶持政策未及时落实等影响了新疆绿色金融的发展。由于财力有限,新疆政府对支持绿色金融的减税、贴息、补贴、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等经济政策激励不足,三个试验区仅有克拉玛依制定了《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绿色金融发展,这与内地省和试验区存在明显差距。金融机构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时,也未能获得相应补贴,缺乏持续实行绿色金融的动力。政府应针对企业与金融机构对绿色业务发展执行激励政策。
4 新疆绿色金融发展的对策
4.1 政府层面
政府应针对新疆不同县域,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制定绿色金融量化评价标准,利用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新疆绿色金融发展,解决企业绿色发展资金问题,切实促进新疆经济绿色发展。
4.1.1 健全绿色金融政策,完善制度保障
自治区政府应加大对绿色产业普惠政策,给予绿色金融企业财政补贴;加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其他部门之间协同合作, 促成金融、环保、信用评级、项目等各类信息共享的统一机制和平台的建立;成立专业的绿色金融服务部门,优化绿色产业投融资业务流程,统一量化标准,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及新疆银保监会对新疆金融业实施监管评价,利用绿色金融评价指标体系,对新疆金融业下达绿色金融任务指标,以此促进金融业从事绿色金融积极性,切实保障绿色金融落地。
4.1.2 开展 PPP 融资模式,承担社会责任
利用 PPP(政府与社会资本)融资模式,缓解依靠财政支出无法满足绿色金融资金紧缺的问题。一般的做法是由新疆政府部门与中标环保企业组成特殊目的公司,签订有关的环境治理特许合同,由公司对项目的融资、建设及经营管理进行负责。同时,新疆政府与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协议为该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相关费用依据特许合同进行支付。应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通过政府、银行和企业的共同参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缓解新疆财政紧缺问题,更好地促进新疆环境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4.2 金融机构层面
发展绿色金融离不开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新疆金融机构作为新疆绿色金融发展中的关键角色,在提高对绿色金融认知度的基础上,需要在业务和产品上不断创新,完善绿色金融的内部体系,更好地服务新疆绿色金融发展。
4.2.1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商业银行应积极参与碳金融业务,适时将私募基金引入绿色金融体系。通过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绿色企业对资金支持的需求。同时,要注重风险把控,商业银行根据业务情况开发差异化产品与服务,提高新疆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和独特性。未来一段时期,新疆绿色金融产品开发重点为:丰富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供应链融资、收费权质押、土地经营权抵押、个人绿色消费等金融产品,推动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融资租赁等创新发展,大力推动传统绿色产业改造升级和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聚焦可再生能源、绿色农业、绿色建筑、环保产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和融资模式创新。
4.2.2 完善绿色金融内部组织和人才建设
加强对绿色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引进,通过政府部门协调,进行产学相结合,在高等院校开设绿色金融相关学科,为以后绿色金融的深入发展储备更多新鲜人才力量,满足新疆绿色金融的发展需求。组建新疆绿色银行,从事绿色信贷和碳资产管理等业务,实现对新疆所有绿色金融发展的统一管理。
4.3 企业经营层面
新疆企业作为绿色金融发展中的主角,通过技术的引进、信息的披露,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4.3.1 改造升级传统能源,大力发展新能源,引入低碳技术
新疆传统能源企业应努力拓展资源优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更新引进生产技术;新能源企业应抓住“碳中和”“碳达峰”政策红利,大力发展新能源,在新疆发展绿色金融的大背景下获得政府与金融机构在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促进新疆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4.3.2 加强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
新疆企业应建立环境信息披露指数,从愿景、经济、治理、排放以及碳指标等构建有助于评估和衡量不同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和质量综合分析框架,形成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数据库,实现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数据库公开共享,加强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
4.4 社会公众层面
社会公众作为新疆绿色金融发展中的重要参与者,不仅需要在现实生活中践行绿色发展,同时需要在资本市场上给予绿色企业更多的关注和投资,为新疆绿色金融的发展集聚力量。
4.4.1 倡导社会公众的低碳文化理念
新疆政府在日常工作管理过程中,要加大力度宣传发展低碳理念的深远意义,增加低碳在社交媒体中的“曝光率”,让低碳观念深入公众内心。引导公众关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状况,参与企业绿色发展活动,切实起到监督新疆企业绿色发展的作用。
4.4.2 加强绿色金融社会组织的建设
积极培育和发展专业化的绿色金融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服务咨询,以及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服务。通过绿色金融社会组织,促进更多企业与社会公众参与绿色治理,提高企业与社会公众的“主人翁”意识,倡导社会走绿色发展路子,敦促金融机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监督新疆企业绿色发展,推动新疆绿色金融发展,从而改善新疆经济增长方式,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超.新疆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以金风科技为例[D].石河子:石河子大学,2017.
[2]张栋,张怡,梁艳.绿色金融改革的实践研究——以新疆为例[J].金融发展评论,2019(6):53-75.
[3]刘鑫瑶.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下新疆绿色金融改革成效、问题及对策[J].克拉玛依学刊,2020(4):29-34.
[基金项目]新疆工程学院低碳经济研究中心项目,国家级新工科项目“新工科背景下能源经济专业‘学练赛创育’五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探索”(项目编号:E-NYDQHGC20202235);新疆工程学院能源经济教学团队项目,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新疆綠色金融发展研究”(项目编号:S201910994050)。
[作者简介]贴振文,男,汉族,新疆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研究方向:能源经济;通讯作者:唐艳,女,汉族,新疆工程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能源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