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现状
2022-07-07陈晨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文│陈晨(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深入了解辽宁省自2015年开展公益性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工作以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对全省14个市,21个无害化处理中心,30家养殖场户进行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
一、全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情况
1.全省养殖环节病死猪绝大部分已由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全省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04万头,其中集中处理191万头,占处理总数93.4%,辽宁省沈阳、锦州、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等8个市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
2.全省11个市已经基本完成无害化处理中心及病死猪收集体系布局。
(1)目前辽宁省投产无害化处理中心27个,包括沈阳2家,大连2家,鞍山3家,锦州5家,营口1家,阜新2家,辽阳1家,铁岭2家,朝阳4家,盘锦1家,葫芦岛4家,其中除1家企业采用生物降解方法外,其他企业采用高温法和化制法的各占50%。
(2)除大连市收集处理能力限于庄河、普兰店外,其他各市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处理和收集转运病死猪能力实现了全市域覆盖,全省共配备运输车辆153辆,其中辽阳和铁岭无害化处理中心配套运输车数量最多,分别为16辆和12辆。
(3)辽宁省12个无害化处理中心建有配套病死动物收集点,占44.5%,其中沈阳、营口、辽阳、铁岭、建平县(负责收集凌源病死动物)在无害化处理中心所在县以外设置收集点,实现跨县域收集;盘锦市也是全市域收集,但没有建设收集点;法库、岫岩、锦州市本级、辽阳市本级、建昌县病死动物收集点由政府投资或补贴,占有收集点的无害化处理中心41.6%,其他均为企业投资建设。
3.各地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病死猪以外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
(1)据调查统计,目前除台安、海城、北镇、朝阳县无害化处理中心外,其他23个无害化处理中心开展了处理牛、羊、禽、毛皮等动物尸体业务,占85.2%。经查阅相关数据显示,在2021年无害化处理的牛、羊、禽中分别有30.1%、46.5%、32%在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
(2)目前,已经有13家无害化处理中心所在市(县)出台了除生猪以外其他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其中沈阳(主要是保险牛)、大连、营口、辽阳市本级出台补助政策,其他以县为单位结合当地实际出台补助政策。
(3)目前生猪以外病死动物集中处理虽然逐步开展,但各地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一定困难。一是没有补助前提下,动物尸体处理价格对一般养殖场和散养户压力较大,如处理1头牛价格在300~800元/头,养殖场户在承受经济损失情况下还要拿出钱进行处理,积极性不高;二是无害化处理中心建场规划均以处理病死猪为主要对象,收集处理其他动物尸体所需收集点数量、运输车辆的数量和运力有限;无害化处理病死鸡以雏鸡为主,产生无害化处理产物品质不高,而成鸡收集较少,对无害化处理中心来说处理鸡尸体生产价值不高。
4.目前没有建设无害化处理中心市县正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集中处理模式。截至2021年10月31日,抚顺、本溪、丹东三市尚未投入使用无害化处理中心,其中抚顺市正积极推进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2022年可以落成,本溪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与抚顺市共同使用无害化处理中心意向,丹东东港已经建成无害化处理中心,在2021年12月末投产。
二、现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1.需进一步加强牛羊禽等非补助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目前辽宁省绝大部分病死生猪实现集中处理,但牛羊禽等非补助动物由于经济价值高,无害化处理成本高,无害化处理量大等原因,非法处置时有发生,从2018年至2021年辽宁省非法处置病死动物案件数据看,非法处置牛羊禽案件占72%至75%,其中不乏持续时间长、涉案数量大、影响范围广的重大恶性案件。
2.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过程的防疫工作需进一步规范。据多家无害化处理中心反映,很多养殖场户由于害怕运输病死动物车辆频繁接近养殖区造成疫病传播风险,而拒绝将病死动物交由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不利于无害化处理中心拓展业务,增加收入来源,也不利于当地监管部门监管。但通过实地调研以及询问收集转运车辆驾驶员、无害化处理中心负责人、养殖场户等,部分无害化处理中心确实存在运输车辆装载病死动物过程中仅使用喷壶喷洒消毒,车辆回无害化处理中心后不彻底消毒就继续使用,为了节省处理时间和减少成本,擅自改变设备压强,各生产车间没有有效隔离,做不到净污分离等,给动物疫病防控带来安全隐患。
3.需填补无害化处理中心实验室检测制度空白。据调研掌握的情况,目前没有无害化处理中心按照新《动物防疫法》“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具有病原检测设备、检测能力”的规定开展实验室建设或与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协议定期开展检测工作,不仅与新《动物防疫法》规定不符,而且客观上存在不能及时发现动物疫病发生流行的风险。
4.需进一步完善病死动物收集点建设和运行工作。病死动物收集暂存点是无害化处理中心解决运力不足的有效措施,目前辽宁省收集点有的建在乡镇所,有的是大型养殖场选在厂子附近建设,属于企业自用,有的是无害化处理中心配备的可移动车辆,除建在乡镇所外,其他方式收集点日常监管难度比较大,并且现阶段收集点建设没有标准,运行期间没有防病标准,包括收集点消毒、记录、入库和出库车辆消毒、污水处理等,是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链条中薄弱环节。
三、相关工作建议
1.采取措施鼓励非补助动物采取集中处理模式。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结合新《动物防疫法》宣贯,讲解集中处理的相关政策以及优点等,鼓励辖区内动物养殖场户与当地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协议,相关部门出台适当无害化处理补助、场户临时存储点建设补贴政策和严格落实动物防疫条件(无害化处理设施)审核或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案件相结合方式,促进此项工作开展。
2.健全相关管理机制,保障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模式有序运行。
(1)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中心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提升企业履行防疫主体责任意识,从设施设备、工艺流程上能达到消灭病原目的,如北票市无害化处理中心投资20万元建设病死动物运输车辆洗消中心,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保证减少动物疫病传播概率。
(2)各级监管机构加大督导力度,使收集转运消毒工作从消毒顺序、消毒药选择、消毒对象、消毒频率等符合要求,切实达到消毒目的。
(3)完善收集点管理制度,在国家没有出台收集点建设标准情况下,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出台相应的收集点建设标准,明确监管单位、建立监管制度等,尤其是督导企业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消毒和防护设施设备,建立并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污水污物收集和处理制度,做好出入库及消毒记录并建立档案台账等,保证收集点的防疫标准,控制安全隐患。
(4)加强养殖场户向收集点运输病死动物环节运载工具管理,尽量使用专业运输工具,鼓励专业运输公司运营,运输工具运输完毕后必须在收集点进行彻底消毒后方可离开。
(5)尽快开展无害化处理中心实验室建设工作,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暂时没有能力建设的,应该和有资质的实验室签订检测协议,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应将无害化处理中心纳入日常采样检测范畴,加大对无害化处理中心采样检测频次。
3.进一步加强无害化处理中心收集转运能力建设。为了控制病死动物收集转运环节传播扩散动物疫病风险,应以当天产生病死动物当天入库无害化处理中心,当天处理,减少收集转运和存储时间,同时提高无害化处理产物质量为原则。
(1)根据现阶段各无害化处理中心收集区域,加大收集转运伍建设,包括人员和车辆数量,争取达到申报处理病死动物当天入库无害化处理中心。
(2)在运力达不到的大型养殖场户建设暂存冷库或与生产实际相匹配冰柜,尤其是夏季防止动物尸体腐败,散养户可集中建立小型暂存库,但必须有人把守。
(3)跨区域收集转运的,如凌源病死动物到朝阳县处理,本溪病死动物到抚顺处理的,应建设高标准大型暂存库,配备专业运输队伍,防疫运行标准应与无害化处理中心一致。
(4)应优化无害化处理中心布局,根据饲养量分布,一个县区可建设多个无害化处理中心,每个中心负责若干个乡镇,处理能力与负责区域饲养量相匹配即可,防止产能浪费,保证病死动物及时得到处置,由于规模较小,相关用地、运营成本等也相对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