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物检疫工作现状的思考及建议
2022-07-07石萍萍安徽省临泉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文│石萍萍(安徽省临泉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动物检疫是动物疫病防控环节的关键一环,关乎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但是,很多地方基层动物检疫工作开展不彻底、不全面,保障畜牧业发展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较差。
临泉是安徽省畜牧养殖大县、生猪调出大县和全国畜产品生产百强县。要加快畜牧业发展,保障畜牧业安全和畜产品安全必须解决好两大隐患,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隐患,二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这也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两大热点。要解决这两大隐患都离不开动物检疫工作,动物检疫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对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以及肉质食品安全构成威胁,国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动物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提高基层群众对检疫工作的认识
在我国,有相当一部分的养殖场建设在偏远的农村,远离村庄、远离城镇,从事养殖或者畜产品生产经营的人很大一部分,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缺乏、法治意识淡薄。很多养殖者对动物检疫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尤其是检疫收费的时候,动物养殖者为了节省检疫费而逃检的现象时常发生。现在取消检疫收费,但提前3天申报检疫以及需要做实验室检测等规定,也让养殖者觉得耗时耗力,从而不愿意申报检疫。有的养殖场为了图便宜经常购进没有经过强制免疫和佩戴免疫标识的仔猪,直到出栏时对有无耳标、做不做检疫无所谓等等。
目前,尽管我国的畜牧业发展平稳,但是为了保障临泉养殖环境安全和群众肉食品安全,首先,必须向全县范围内的养殖场户和畜产品生产经营者科普动物检疫知识,使他们了解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其主动履行检疫申报职责和索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良好习惯,形成他们在养殖过程中“以检促免、免检结合”的思维。其次,要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利用好现代媒体微信、微博、网络等,结合好传统传播媒介,进行有组织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民众对动物检疫的认识。
二、不断提升基层检疫员的综合素质
当前,很多基层动物检疫员的年龄偏大,身体素质一般或者较弱,知识结构老化,且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的能力较差,已经适应不了现在动物检疫工作的需求。加上他们没有编制,工作量大,工资补贴少,缺乏工作内在动力,所以不规范检疫、违规出具检疫证明的情形屡禁不止。因此,想要做好基层动物检疫工作,就必须提升基层检疫人员的综合素质。
1.可以定期开展原有检疫人员的业务与技能培训,更新原有知识储备和技术。
2.增加检疫人员工资待遇,出台绩效考核办法,使工作业绩与工资补贴挂钩,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
3.招录一些专本科“一懂三爱”的大学生,服务基层,给予编制,为基层动物检疫工作注入新鲜血液,提供人力支撑。
三、保证基层检疫申报点经费与设施
目前,很多地方基层动物检疫工作,都存在点多面广人员少的问题,临泉也不例外。临泉全县辖23个乡镇、5个街道,59名检疫人员负责全县动物产地环节与屠宰环节的现场检疫工作,工作量大、责任大,一些肉眼无法判断的动物疫病容易漏检。因此,要保障基层检疫申报点经费与设施。
1.合理设置检疫申报点,配齐人员、车辆、电脑、打印机、检疫设备等。随着微信公众号等网上申报检疫方式的推行,还需配备便携式打印机等。
2.加强动物检疫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检疫检测设施设备,尤其是快速检测设备的完善。临出栏动物需要实验室疫病检测的,应当按程序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做检测,取得检测报告,为动物检疫出证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3.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以及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应当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足额拨付经费,从而保障基层动物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动物检疫的信息化手段支撑
现在动物检疫越来越依托电子化监管手段。
动物产地环节:动物养殖过程中,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强制免疫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保证可追溯。动物出栏时,按照产地检疫规程,查验资料、畜禽标识和动物健康状况,经动物检疫电子化出证系统开具检疫合格证明,信息同步上传至省动监系统、农业农村部平台方可调运。
动物、动物产品运输环节:建立健全畜禽运输监管制度,对从事动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动物运输车辆实施备案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动物经营、运输各个环节的动物防疫责任,强化疫源追溯。指定通道制度纳入法律范畴。动物疫病实施分区防控,也对动物、动物产品跨区域调运提出具体要求。
屠宰环节:进场动物,回收动物检疫证明,实现闭环管理。
强化信息化手段支撑,深入推进动物检疫“三结合”:一是畜禽免疫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相结合,摸清底数,以免疫档案为契机,实现一场一码;二是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相结合,对接中央平台,便捷查询产地检疫出证信息、运输车辆备案信息;三是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屠宰环节回收检疫证明,落地报告,逾期未反馈,运输车辆不得再次运输。信息化监管手段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
五、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高效开展
目前,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整合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质量、农业机械、动物防疫、植物检疫以及渔业渔政等领域执法职责和执法队伍,组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县农业农村局管理,以县农业农村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随着机构改革和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各地、各级承担动物检疫职能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出现多种形式、检疫队伍弱化、职责划分不清、管理很不顺畅等问题,工作部署,上下联动受到很大影响。
各地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实施为契机,推动确定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尽快理顺机构体系,保障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件件有人管、事事有人干。此外,要加强与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衔接机制,对检疫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有效处理,从而推动动物检疫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结语
在时代的发展中,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已经不仅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种责任,不仅影响着农牧户和国家的利益,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一项社会性的共同事业。只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统筹协作,理顺机构管理体系,加强工作衔接机制,提高人员队伍素质,强化信息手段支撑,优化检疫检测技术,才能做好动物检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