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2022-07-07
2021年5月20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本月,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迎来一周年。这一颇具纪念意义的时间点,也是检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效的关键节点。
一年来,杭州锚定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目标,全面对标对表,坚持系统思维,强化数字赋能,以共同富裕为总抓手,推动全市各领域改革创新,打造更多普惠性、覆盖性工程,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上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把抓项目、扩投资、稳增长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打造高效能平台,以创业带动就业。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加快出台“扩中”“提低”行动方案,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共富。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方面,全面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加大养老机构床位、普惠性幼儿园托位供给,积极构建高水平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加大资源投入,精准政策供给,抓好区县(市)产业协作,以超常规举措推动西部山区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面,精心保护文化遗产、延续城市文脉、弘扬创新文化,加快建设重大文化设施,持续放大世界遗产综合带动效应。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深入实施水土气废塑污染防治,持续推进西湖西溪一体化保护提升,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在加强社会治理方面,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推进法治杭州建设,持續深化平安杭州建设。
共同富裕是一场全方位、系统性的社会变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复杂工作和开创性事业。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跑道、抓重点、创特色,在“七个先行示范”上争先进位,推进机制创新和改革探索,打造更多具有杭州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