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体育课旧认知 立体育课新样态
2022-07-06余立峰
202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的“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精神,是进一步在时空上明确了强化体育课的具体实施路径。同时,也为学生每天在校锻炼一小时提供了“法定”(进入课程表)时间保障,在客观条件方面扫除了障碍,为消除一些学校无体育课当天没有按规定安排体育活动课的现象增加了政策层面的要求与落实策略。《意见》提出的“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的要求,从顶层设计层面来看,为基层强化体育课确立了明确的方向。那么,对如何结合学校实际落实政策要求这一问题,有必要将学校体育学理论中关于体育课的传统认知结合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要求做出相应的研究变革。
《意见》出台后,各级地方政府针对《意见》结合当地实际,陆续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的相关配套文件,也纷纷提出并明确了“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的要求,一些学校也开始先行尝试实践,但效果不尽如人意,总体上还是形式大于实际。之所以出现以上情况的原因有很多,客观分析,比较突出的有周课时总量限制、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长限制、体育教师缺编、场地器材限制等原因。《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2001年)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周课时数是有严格规定的,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26节课,三至六年级每周30节课,七至九年级每周34节课。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长同样有严格的规定,1990年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每天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有些地方要求更细更高,如,浙江省教育厅规定初中不超过7小时。体育教师缺编是个全国性的“老大难”问题,小学阶段最为突出,而且表现为结构性缺编的特点,这成为在短时间内难以破解的问题。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加快,人口向城市集聚,造成城市学校规模普遍较大,而原老城区的学校场地较小,人多场地小的矛盾始终存在。
随着“双减”政策的推进,以上这些客观存在的制约因素迎来了突破的时间窗口。特别是对于那些真正做到了每天保证学生锻炼一小时的学校,“双减”政策在某种程度上自动解除了每天在校时长的限制,为学校安排课务提供了灵活性。如,课外活动课既可以安排在课表范围内,也可以安排在课表外,即课后时间,不再受到在校时长的限制,从而增加了课外体育活动课转换为体育课的空间。《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规定,在教学总时间保持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可以采用长短课等形式。因此,这两条政策的叠加效应就出来了,原本需要排入课表才能保证不突破在校时长规定的课外体育活动课,就能够根据“双减”政策,排在课表之外的时间,为学校自行确定各科目的周课时数时,提供了增加体育课的时间和政策依据。除此之外,根据“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可整合实施,课时由学校根据实际统一安排。”即每节课时长可以自主规定,还有一条可以实现增加体育课的路径:若部分课时长减少5~10分钟,一天总体上可以增加1~2个课时,一周总计增加的课时就很可观了。尤其对于小学中低段学生,30分钟一节课符合其身心发展特征,增加的课时就可以用来安排体育课。
解决了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的课时来源问题后,若体育教师缺编问题不解决,则仍然无法落实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的目标。一直以来解决体育教师缺编问题的常规策略是通过政策层面解决。由于过分依赖政策解决教师缺编问题,与现实中学校总编制超编互相矛盾,所以在短期内是不可能解决这个难题的,必须寻找其他路径加以解决。体育课教学,在普便认知中就是一名体育教师,一节课对应一个行政班,在计算体育教师编制是否满足教学需要时,也是按这个标准计算的。如果仍然沿用学校体育对体育课教学这个传统的理论认知安排学校体育课,就当前国家课程规定的课时数,体育教师都不足,何况增加到每天一节体育课,就更加缺少体育教师了。不破不立,体育教师有必要重新认识体育课教学,通过突破固有传统的理论认知,实施分类体育课教学的方式,实现每天一节体育课的要求。《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纲要》)等文件,为实现体育课的分类教学方式提供了政策支持。
《指导纲要》指出“强化‘教会、勤练、常赛,构建科学、有效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新模式”;“全面把握‘教会、勤练、常赛的内涵与要求,使其成为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教学组织模式”。根据这些要求,可以将传统认知上的体育课进行重新分类,即分为“教会”的体育课、“勤练”的体育课和“常赛”的体育课三类。“教会”的体育课仍然沿用一名体育教师一个行政班上课的方式,而“勤练”和“常赛”的体育课就可以采用一名体育教师多个行政班上课的方式。每周5节体育课,可以根据课程学习进程进行多种组合,如,2节“教会”的体育课+2节“勤练”的体育课+1节“常赛”的体育课,随着课程学习到最后阶段,增加“常赛”的体育课,相应减少“勤练”的体育课。这种体育课教学的分类方式,不仅解决了每天一节体育课体育教师不足的问题,还能彻底解决长期没能解决的小学阶段体育教师缺编问题。当然,如果一节体育课行政班太多,如,超过3个班级,可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另配一名文化课教师协助管理。
因此,通过体育课教学分类方式的改变,能够解决体育教师缺编问题。但对于这一种新的方式,要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必须遵循“学、练、评”一致性原则设计三类体育课,从而保障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的有效性。
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支持“教会”的体育课。“教会”的体育课是指通常理解的初步建立技術动作概念,做出技术动作和技战术组合,是新授课。《浙江省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属于技术维度的体育课。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是学校有特色发展的基础,体育与健康课程内容丰富,学校应该依据各自想发展的特色,选择相应的课程内容。《纲要》为此提供了可能。《纲要》在课程内容的设置上,分必学、限学和自选,限选建议球类运动中选择1~2项运动学习。在帮助学校实现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的同时,体现学习运动项目的数量减少,持续学习某个项目的时间大大增加。所以,在“教会”的体育课中,需要新学的内容相对减少,所需教学时间也相应少了。而技术学会后形成技能,需要通过大量时间反复练习才能实现,“教会”的体育课不可能承担该任务。2ACB0E93-6EBA-4033-A5F2-352E5C64FD31
基于校本化课程内容设计“勤练”的体育课。“勤练”的体育课是指改进、提高和熟练所学技术动作,形成技能、发展体能的课。《纲要》中属于体能维度的体育课。在初步学会技術动作和技战术组合后,就需要有时间和空间提供熟练的机会,此时的任务是以学生完成大量的练习为主,同时纠正错误提升技术动作和技战术的质量。因此,“勤练”的体育课所设计的练习内容,首先应与“教会”的体育课中所学内容保持一致,通过这些练习帮助学生在熟练的过程中,提高质量,最终形成运动技能。其次,教学组织要采用小组形式。当练习任务明确后,以小组为单位完成任务通常比集体完成有利。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形成相互竞争的局面,促进学生练习的自觉性;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指导、纠错效果,由于小组人数相对较少,既有利于观察的全面性又能够考虑到学生的差异性,从而会使观察与指导的针对性有所提高。同时,这也表明小组数量的多少并不是影响指导、纠错效果的关键因素,所以,一名体育教师多个班级的教学组织是可行的。
基于校本化课程内容设计“常赛”的体育课。“常赛”的体育课是指帮助学生形成运动能力,检验学生学习和练习效果的课。《纲要》中属于运用维度的体育课。《纲要》中能力为先的指导思想,明确了会运用、会比赛、能力为先的运动技能教学方向。因此,只有提供更多的比赛机会,才能有效培养运动能力、健康行为和体育品德三方面的核心素养。“常赛”的体育课,一方面要做到比赛内容与“学会”“勤练”体育课的内容保持一致,真正落实“学、练、评”一致性;另一方面要保证每名学生均有参加比赛的机会,以弥补以往学校竞赛只有少部分学生参与的遗憾。因此,“常赛”的体育课关键是围绕学习、练习的内容,要设计好组织和实施的方式。而一节课多个班级同时比赛会更有利于组织实施,如,联赛形式的比赛,可以采用班级之间的对抗方式,也可以打通班级组建若干个队伍对抗等。这样不仅解决了全体学生均有机会参与比赛的问题,同时也证明了一名体育教师可以进行多个班级教学的可行性。
总之,“教会”“勤练”“常赛”的体育课教学分类方式,为有效落实每天一节体育课的政策要求提供了可能。实际操作中应避免将三者绝对割裂,因为三者中无论哪一类体育课,本身都包含“学、练、赛”教学元素。同时,教学内容减量增时会给学校排课带来更大挑战,会出现同一个项目同一节课教学班级很多的情况。因此,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寻找最优化的排课方法。此外,学校场地器材建设也要转变观念,应建设满足学校所选项目需要的场地器材。
余立峰
2022年1月1日2ACB0E93-6EBA-4033-A5F2-352E5C64FD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