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往任何地方
2022-07-05宋迅
宋迅,1986年生于贵州,2013年获《联合文学》短篇小说新人奖,创作迷雾河系列小说十余篇,作品见于各文学期刊。现筹备长片电影处女作。
除夕那天我醒来的时候,对面山谷的雾还一点没散,估计晚上会有一场大雪。我按部就班地叠被洗漱,煮了碗清汤面,吃完去后山散步时看见山杏开了花,摘了几朵放鼻子边,还是闻不到任何气味,大概两年前吧,我因为常年酗酒彻底失去了嗅觉。
一整天我都在给老屋刷石灰。那是个上了年头的土胚房,斑驳的墙壁在一下一下的粉刷中似乎又回到了往昔的时光。
老屋藏在真正的深山老林里,前不着村后不挨店,村子本来离镇子就远,这还是村里最偏的一户,离最近的一户人家也有二里山路。几个月前邵林开车一路颠簸把我从镇上送到这儿的时候,我觉得这儿应该就是我要找的地方了。
我和邵林是几年前在重庆监狱认识的。我曾经做过重庆一家地下赌场的经理,那工作吃香的喝辣的,但也是替罪羊的角色,就是说出了事你得替上头兜着,出去后组织也会对你委以重任。
监狱一切都好,灯红酒绿的生活过够了反倒觉得清净,但也有个致命的问题,就是里面的家伙一个比一个无聊,没个能逗乐解闷的。我如此乏味地过了一年多,直到一个高高大大的年轻人来到我们监狱,听说是帮朋友出头进来的。
那天吃饭他正好坐我旁边,就随便和他聊了几句,问他帮的是什么人。他却问我小时候有没有那种互相怂恿跳伞的朋友。
“跳什么伞?”他一下把我问住了。
“撑着雨伞从楼上往下跳。”他比划着说。
“有吧,” 我想了想说,“应该有。”
“就是那样的朋友。”他把一勺饭送进嘴里大嚼特嚼。
“然后呢?”我本意是问打架的事。
“我跳了。” 他看着我,含混不清地说。
我挺喜欢他那股傻劲儿,后来就经常一起扯淡打发时间,前妻送来的吃穿有富余我就分他一份。
我们一起待了大半年,他先我一步出狱,出去时留给我一个座机号,让我去贵州的话一定找他,给我拍胸脯,说迷雾河一带他罩得住。
我从没想过打那电话,老实说,我没把邵林当朋友,但不知怎么,当我最终走投无路时,还是想到了他。那个座机号不难记,我只忘了最后一个数,试到第三次的时候有个说贵州方言的老头接了电话,背景全是麻将洗牌的哗啦声,邵林和我提过他父母在镇上給他留了个临街的铺面,长年租给别人开麻将馆。老头问明来意后让我“等一哈”。一分钟之后邵林来了,“哪个?咋个电话打到这里来了?喂,武哥?”没想到他一下就听出了我的声音。
于是那个下着大雨的晚上邵林安排一个信得过的哥们开他那辆皮卡把我从曲江接到迷雾河。出了县城,公路沿迷雾河逆流而上进入原始森林。天黑雨大,河面的雾气溢到路上,能见度极低,我始终没能窥见河的样貌。开车的年轻人一脸和年龄并不相称的严肃,始终保持缄默。我摇下车窗,打在脸上的雨水有着未经污染的凛冽,我感到自己似乎正往世界某个真正的隐秘之处而去。
邵林家在镇子边上,是一栋孤零零的二层砖混小楼,面朝公路背靠大山,房子身后有个挺大的院子,院子一角长了棵粗壮的梧桐,树下是个木头和牛毛毡搭成的车棚。我到的时候邵林正弓在车棚里修另一台车,浑身机油,满头是汗。那台车车头冲里停,引擎盖开着,车身盖了一块蓝色的防水布。
其实那时邵林“二进宫”。刚出来没多久,他冒充警察抓赌被判了一年半,自己还没有任何着落。如果当时知道这情况我可能不会来迷雾河找他,但他却说,来这儿就对了,房子这么大,随便住,保证安全。
我告诉他我不能待在镇上,镇子再小他们也能找到,我甚至只能晚上出来。
“哥,咱究竟得罪了什么人啊?”他转着手里的扳手。
出于安全原因,我无法告诉他事情的原委,唯一可以说的还是那句话,“惹了点麻烦。”
“那就是大麻烦,”他皱了皱眉,“这样,我给你安排个地方,保证鬼都找不到。”
于是他连夜把我送来了老屋。那晚是我几天里睡的第一个踏实觉,我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饿醒过来。
老屋虽偏僻,设施却齐全,邵林父亲两年前过了世,母亲也去了外地跟大女儿过,之后房子就一直空着。第二天我用毛巾包着鼻子把屋子打扫了一遍,邵林下午又送来一些生活物资,还拉来一台旧冰箱。
“先凑合住着,想住多久住多久,”临走时他给了我一个破手机,“村口有信号,有啥需要跟我说,我买了送来。”
我叮嘱他没事千万别来。
这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地方现在是我最后的藏身之所,我意识到自己可能要在这里待很长一段时间,必须主动融入才能尽早适应,于是开始干起了农活。
我花了好几天把老屋周围的地重新开垦出来,手上起了水泡,就用针挑破,抹上红药水缠上纱布,接着干,每一锄头都像是发泄一样,心中的压抑和恐惧也在一点点地减少。
当我终于平静了一些后,地也翻好了,我把这些地分成七八块种上不同的蔬菜,每天浇水,半个月施一次肥,还买了几只鸭苗,就放院子里散养着。
晚上我也会看看电视,屋里有台卫星电视,可以收到几个国外专门放纪录片的台。这段时间我看了不少关于动物的纪录片,了解了很多我之前闻所未闻的奇特动物。比如赤麻鸭,这种鸭子非常痴情,如果一只赤麻鸭的配偶死了,另一只就会飞到高处,头插到悬崖缝里,用脚拨动身体扭断自己的脖子,以此殉情。所以当地藏人不杀赤麻鸭,因为杀一只就等于杀两只。还比如亚马逊蓝冠水鸟,非常美味,是当地人最爱的食物之一,但这种头上长着一簇蓝色羽毛的鸟只在密林深处的树冠上栖息,常规办法很难捕捉。那怎么抓这种鸟呢?很简单,猎人只需要抓住一只蓝冠水鸟,用细绳把它的脚绑住,拴在一棵树下,然后躲在暗处,时间一长这只水鸟饥饿难耐,发出哀鸣,就会有其它蓝冠水鸟前来喂食,等它靠近开枪射击即可,往往一下午就可以打到好几只,并且即使那些蓝冠水鸟看到同伴中枪,只要被绑住的那只还在叫,它们仍然会继续喂食。
但我最感兴趣的纪录片是关于企鹅的,因为我实在是想知道,这种行动如此缓慢反应如此迟钝的动物是怎么在地球上环境最恶劣的地区生存几千万年而没灭绝的。
我一度专挑企鹅的纪录片看,时间一长几乎成了半个企鹅学家,可以轻松地分辨出企鹅的种类并准确地说出它们的生活习性。我自认为对企鹅的一切情况都了如指掌,因为我最终发现企鹅和人类其实没什么两样,企鹅群体里也存在着盗窃、欺骗、欺凌、剥削、出轨,甚至还有性交易等诸多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
但有一只企鹅却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一个摄制组去南极拍人类生活主题的纪录片时,偶然发现了一只奇怪的企鹅,这只企鹅一直游离在族群之外,既不去海边觅食,也不回栖息地,最后竟然朝着群山的方向走去。对企鹅而言那样的行为无异于自杀,所以摄制组的人把它抓回族群。但随后更奇怪的事发生了,不管人们把它抓回来多少次,这只企鹅都会执着地离开,义无反顾地往山那边去,没人知道它究竟要去哪儿。
除了看纪录片我晚上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坐在院子里对着几乎伸手可摘的满天星星发呆。我前妻就很擅长发呆,她是个舞蹈老师,会在清晨起床后看着阳光下飞舞的尘埃发好一阵呆,但每次我问她在想些什么的时候,她都会说,没什么。
我现在理解了她那么说的原因,确实很难回答,发呆时思考的往往都是随机、碎片化、无实际作用且没有答案的问题。人有没有灵魂?死后的世界什么样?生命有没有目的?不是有没有意义,而是目的,虽然二者的区别我也分得不是很清楚,如果真有灵魂,那么人死后灵魂将去向何处?诸如此类。
实际上,在此之前我很少思考,就像有人很少抽烟,有人很少喝酒一样,我很少思考,但我发现人一旦置身于某个特殊环境,就会不由自主地做出一些相对应的事。如果你住在赌场附近,就会时不时去碰碰运气;如果你家在河边,就会喜欢上钓鱼和游泳;如果你长久孤独地置身于星空之下,就会情不自禁开始思考。
而我思考最多的一个问题是关于那只企鹅的,作为一只南极企鹅,它不去抓鱼,也不回家,他究竟要去哪儿?
我总有种感觉,这是所有问题里最神秘,同时也是我最有可能想明白的一个。一旦我思考清楚这个问题,那么其它所有困扰我的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下午我煮了一块腊肉,从地里摘了蒜苗和豌豆尖,准备做腊肉炒蒜苗和清汤豌豆尖当晚餐,觉得好像不够丰盛,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宰了一只鸭。傍晚打扫院子的时候,看着那几只我亲手养了几个月每天大清早就外出觅食,到了这个点就像企鹅一样扭着屁股回窝的鸭子,我放弃了那个念头,还从堂屋里舀了一大碗麦子给它们加了餐。
我早早吃完年夜饭,又架火烧了一大锅水,泡了个澡。白天太累,泡一会儿就睡着了,我做了个梦,梦到他们还是找上门来,拿着枪对着我一顿扫射,把浴桶打成了筛子。但我在梦里丝毫不害怕,甚至还觉得浴桶四面漏水的场景有些滑稽,这完全不是他们的风格,他们处理这样的事从来都是悄无声息。
我醒来时水都凉得差不多了,外面有人放鞭炮,还有说话的声音。
我拿着一根擀面杖悄悄从窗户往外看,看见邵林和一个女人正在院子里放烟花,地上铺满了红色的鞭炮屑,两人拿着烟花转圈,快活地喊叫着。女人二十八九的样子,大衣里面是一件红色的毛衣,她肆意地笑着,在烟花的照耀下明艳动人。
我穿好衣服,开了门,两人停下看我。
“春节快乐。”女人先和我打招呼。
我和她点点头。
“这是梅梅,我女朋友,这是武哥。”邵林嚼着口香糖,揽着女人的肩膀,一副亲密的样子。
“我们喝了点酒,”他说,“我说想找朋友再喝点,但梅梅又不想见我那些狐朋狗友,我就把她带这儿来了。”
“欢迎。”我只得说。
“上这儿来就对了,武哥也是狐朋狗友。”邵林笑着说。
“进屋吧。”邵林对梅梅说,把手里燃尽的烟花扔掉,拍拍手问我,“吃了吗哥?吃了也再吃点。”
“哥,你和梅梅先进屋,生堆火。”邵林说,“我去车里拿东西。”
火堆很快生了起来,邵林搬来一个烧烤架,往里传上火,一边哼歌一边把肉串,鸡翅什么的往上放,梅梅在一旁帮忙递调料,两人有说有笑配合还挺默契。
“哥,”邵林看看我,“你负责倒酒怎么样,酒在那边。”
“你要多少辣椒?”梅梅问我。
“多放点,他和我一样能吃辣。”
“你能吃辣吗?”梅梅说。
“都行,”我说,“我们在里面时口味差不多。”
“少放味精,”邵林说,“味精吃多了人会变傻。”
“那给你多来点。”
“够了够了,败家娘们。”
“花椒呢?”梅梅边放边说,“够了吗?”
“倒是可以再来点。”邵林看了一眼。
“嗯,”梅梅用手朝鼻子扇扇风,“闻到香了。”
不多会儿工夫邵林就把烤好的肉串装盘端了过来,我也擺好桌椅倒上了酒。
“十八岁快乐。”邵林端起酒杯对梅梅说,又看看我,“今天是梅梅的生日。”
“谢谢,”梅梅说,“但我二十九,马上三十了。”比起刚才在院子里放烟花时的兴奋和烤肉时的活泼,她现在呈现出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神态,但不是不开心的意思。梅梅不是那种缺乏社会阅历的女人,不是那种你可以随便对待和蒙蔽的女人,这就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
“生日快乐。”我说。
“谢谢。”她对我笑笑。
“都干了啊,”邵林说,“今天必须尽兴。”
“我可以只喝一半么?”梅梅朝他眨眨眼,“不,我喝四分之一。”
“不喝也行啊,”邵林做出一副大人有大量的样子,“只要武哥没意见。”
“我没意见。”我说。
“还是喝一点红酒吧,”梅梅说,“少喝一点。”
“生日快乐,”邵林放下杯子对梅梅说,“你在我这儿永远都是十八岁。”
“可我不想永远十八岁。”
“十八岁有什么不好?我就喜欢十八岁,诶,你十八岁的时候在干嘛?”他问梅梅。
“在爱。”梅梅盯着杯子里的酒看。
“嚯,谁那么倒霉?”邵林说。
“反正不是你。”梅梅又喝了一小口,她酒杯拿在手里一小口一小口的喝酒方式和我前妻一模一样。
“你呢?”梅梅问我。
“什么?”
“十八岁的时候在做什么?”
“瞎混。”我说。我在想那时候我在做什么呢,刚上大学,开始学一些冠冕堂皇的东西,但更多的时候在迷茫。仔细想想,这种状态竟一直持续到了现在。
“你们怎么认识的?”我说。我从不知道邵林还有这么一个女朋友。
“你信不信我一直在等你问这个?”邵林笑起来,“你把这杯酒干了我就告诉你。”
我喝了那杯酒。
“我们在火车站认识的。”邵林说。
那是两年多前,邵林在长沙火车站排队进站准备回家,梅梅就在他前面。当时他一眼就喜欢上了梅梅,但他们中间隔了好几个人。他苦于不知该如何搭讪,眼看梅梅就要消失于人海。他注意到一个脏兮兮的小孩正沿着进站队伍挨个要钱,说自己是离家出走的,现在要买票回家,但一路过来都没人搭理,只有梅梅给了他钱。小孩走了,邵林赶紧追过去,问了他家的电话写在纸条上,然后把纸条给了梅梅,告诉她出于负责任的态度明天最好抽空打个电话问问孩子有没有安全到家。
“接下来的事让梅梅和你讲。”邵林搂着梅梅的腰。
“还要喝一杯?”我说。
“当然!”梅梅说。
我又喝了一杯。
“我上了这个狗东西的当,”梅梅伸手捏住邵林的脸,眼睛眯成一条缝,“第二天我按那个电话打过去问小孩到没到家,结果是这狗东西接的。”
“第二天到家后我哪儿都没敢去,”邵林躲开,装出一副吃痛的样子,摸了摸脸,感叹道,“在麻将馆蹲守了一天。”
“后来呢?”我说。
“后来,有的人天天打电话找我,甩都甩不掉。”
梅梅听了也不反驳,像嗑了药一样只是笑。我发现他俩不知不觉让我开始高兴起来。
“我们要结婚了。”她看着我。
“是吗?那得喝一杯,”我倒上酒,“恭喜。”
“谢谢。”梅梅说,她端起酒,喝了一口。
“今后有什么打算?”我问。
“我们准备把麻将馆收回来,改成个小酒吧,”梅梅说,“镇上这两年不是搞旅游开发么,那个位置开酒吧还挺适合,我正好以前也学过调酒。”
“好事。”我说。
“不一定呢,”邵林倒上酒,“她把事情都想得太簡单了,所以老被骗。”
“被骗什么了,被你个狗东西骗还差不多,你不相信我吗?你们想不想喝一杯我调的酒?”梅梅胳膊肘碰了碰邵林,“那个递一下。”
“我跟她说那小孩是骗子,她还不信。”邵林给她橙汁。
梅梅往一个空杯子里倒了些白酒,又倒了些橙汁,再撒点盐进去,摇了几下。
“谁要试试?”
我举了下手,她把酒递给我,我喝了一口。
“怎么样?”
“挺好。”我说。
“那孩子很瘦,才七八岁的样子,眼睛乌黑乌黑的,额头上有一小块疤,你觉得他是骗子吗?”梅梅问我,“你就说你现在的第一感觉。”
“不是。”我说。
“听见没!”梅梅对邵林说。
“你救了他,”我说,“如果他再继续流浪就很可能会去犯罪。”
说这话时我想起自己七八岁的时候,在县城街上看到的一群衣不遮体的孩子乞讨。那些孩子操着外地口音,年龄和我相仿,我还能记住的场景是其中一个孩子把一根至少十公分长的锈迹斑斑的铁钉插进了自己的鼻孔,然后拉着路人的衣服要钱。
梅梅感激地看着我。
“犯罪也不见得都是坏事。”邵林不以为然地点了一支烟。他告诉我们他第一次犯罪就是在十八岁,那年他在上海一家五星级酒店做了一段时间行李员。有一天,有个老头在他送完行李后说还想请他帮个忙,老头掏出一沓人民币,就是那种刚从银行取出来还没拆封的一万一沓的人民币,说只要邵林把鞋和袜子脱了,脚给他看看,作为报酬他就给邵林那些钱。邵林没给老头看脚,而是给了他一脚,还拿走了那沓钱—他抢劫了老头。“我只是在重新分配。”他说那就是他后来喜欢上这种事的原因。
邵林说完后我们都沉默了一阵,他眯着眼睛望着火堆,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我觉得他正在策划着什么新的犯罪。坦白说,若干年后我才意识到邵林并不像我当初以为的那么简单,他早就有了计划,所以在里面时才事无巨细地跟我打听地下赌场的情况。
“住在这儿很安静是不是?”梅梅问我,“你每天都干些什么?”
“种菜啊,他很喜欢这种生活你信不信?现在城里人都往乡下跑,”邵林说着看看我,“还把房子给刷了,没必要,也没人住。对了,梅梅,武哥养了鸭子。”
“鸭子?在哪儿?”梅梅似乎挺有兴趣。
“在圈里睡觉。”我说。
“我去叫醒它们。”邵林说着起身往外走,“你想不想吃烤鸭?我给你抓一只烤。”
“喂,你别瞎弄,”梅梅说,“我从来不吃鸭子。”
过了一会儿外面传来一阵鸭子叫以及人模仿的鸭子叫。
“你最好去看着你的鸭子。”梅梅警告我。
“鸭子没事。”我说。
梅梅拿起邵林放在桌上的烟,抽出一支,对我做了个嘘的手势,“他现在不让我抽烟。”
我拿打火机给她点上火。
“谢谢。”她吐出一口烟说。
有那么一会儿谁也没说话,火小了,梅梅往火堆里添了几根柴,又用一根长木棍掏了掏灰。柴有些湿,噼里啪啦腾起一串火星。
“你的事他什么都没和我说。”梅梅放下那根木棍看着我。
我看了看她的眼睛,她应该没说谎。
“其实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把他当朋友。”她出神地看着那堆火,好像火堆里有另一个世界。
“我一点儿也不了解你,不知道你从哪儿来,以前做过什么,以后会怎么样,但我知道,邵林把你当朋友。”梅梅说。
“我有种感觉,他还想干那事,而且就是最近。”梅梅看着我。
“什么意思?”我说。
她突然笑了笑:“我干嘛和你说这个,你们都一样,你们管这个叫什么?天性?对不对?”
“好了,先不烤了,让它们好好睡觉吧。”听见邵林的说话声梅梅把半截烟扔进火堆里,用手扇着面前的烟。
邵林两手空空地回来,依然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
“有人想帮我调杯酒吗?”他喝掉杯里剩下的酒说。
“自己来,”梅梅说,“有的人又不是不会。”
邵林学着梅梅刚才的样子给自己弄了一杯。
“你说我要是往里面加点这个会怎么样?”说着他往杯子里倒了些味精,摇了摇。
“神经。”梅梅捶了他胳膊一下。
“嗯,好喝。”邵林眯起眼睛,又喝了一口。
“你们怎么这么安静?”他说,“为什么突然没人说话了?”
“要不你讲个故事吧,”邵林看着我,“讲讲你究竟惹了什么人,一直不肯讲。”
“要是我说之前都是骗你,”我喝了口酒,“我就是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待一段时间呢?”
“我巴不得,”邵林说,“但那样的话下个月开始就要收房租了。”
“你们想听故事么?”梅梅突然说。
“想,”邵林说,“非常想。”
“你呢?”她问我。
“好啊。”我说。
“但你们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这个故事的。”她说,“也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那么多。”
“不问,”邵林点了一支烟,“你说吧。”
“并且不能把这个故事说出去。”
“放心吧你就。”邵林看她一眼又对我笑笑。我也对她点点头。
她开始讲那个故事,一个我最近几年听过的最伤感的故事,故事发生在七八年前南方那座曾被称为犯罪之都的沿海城市。
女孩叫阿云,非常漂亮,漂亮到什么程度呢,梅梅说:“如果你被她真正看过一次,那么你就不会对其他女人产生兴趣了。”
她说这话时我想起了我前妻,她的眼睛也很好看,据说有的人对你笑的时候,你会因此产生一种受到运气青睐的感觉,我第一眼看到她时就是那种感觉。
“不是所有孩子都是爱的结晶。”梅梅说。
阿云出生在长江边的一个小镇上,有个大她两岁的智障哥哥,父母告诉她,这就是生她的原因,他们请不起保姆照顾他。
她的处境可想而知,她没有得到过一点爱,就连那个智障哥哥也经常欺负她。
所以后来她全部的寄托都放在了爱情上,十五岁就和一个理发师私奔去了天津。
随着阿云慢慢长大,她变得越来越受欢迎,她爱过一些人,但几乎每个都是混蛋。其中有一个曾经海誓山盟对她好,但同居之后就完全变了个人。他终于向她挥出拳头时,她一下子惊醒过来,离开了北方并发誓永远不再回去。她终于意识到,男人们接近她不过是因为她的姿色。
于是她来到南方,在当地最出名的一家夜总会做了陪酒小姐,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有时候喝完酒她也会跟客人回家,全凭她心情。
有一天阿云喝得特别多,上了一个老板的车,就是那天她认识了开车的阿志。
阿志不是司机,他是电子厂的财务,刚大学毕业,老板看他可靠有时就叫他来帮自己开车。那是阿志的第一份工作,他的办公室就在工厂的二楼,从窗户往下看,可以看到数以千计着装统一的年轻人,在流水线上步调一致地忙碌的壮观场面。
阿志知道这次同样是送到酒店,但路上老板突然接到老婆的电话,说孩子生病了,老板只得让阿志掉头送自己回家,还让他帮忙处理一下阿云。
阿志把老板送到家后,准备送阿云回家,但阿云这时已经醉得不省人事,怎么也叫不醒。
他只得帶她回自己住处,就在回去的路上女孩醒了。她扶着额头,问阿志是谁,阿志把刚才的情况告诉了她。
“你要带我去哪儿?”她在后视镜里紧紧地盯着他的眼睛,似乎只要他一说谎她就会从包里掏出一把枪。
“刚才我叫不醒你,”阿志竭力解释,“只能先带你回我家,现在你醒了,我送你回家。你家在哪儿?”
“不,”阿云说,“去你家。”
“你家有酒吗?”她又说。
阿志把阿云带回了家,电子厂附近有座山,山上全是荔枝树,他在山脚下租了间平房,旁边就是一个武警边防哨所,既安静又安全。
阿志家里最多的就是书,没有酒,他的生活也很单调,每天两点一线,偶尔休息时才出去和几个老乡打打台球。
阿志去便利店给阿云买了酒。可能是这个环境给了阿云某种安全感,她一边喝酒一边给阿志讲了自己的故事。她从没给别人讲过自己的故事,尽管中途掉了两滴眼泪,但她最后还是笑了起来。她说自己现在好得很,因为她终于意识到与其被男人利用,还不如利用男人的道理。
阿志告诉她不是所有男人都是那样的,他可以向她保证。
“你没必要安慰我。”阿云点了一支烟,“我很漂亮不是吗?这就是我最强大的武器,”她说,“我的立足之本。”
阿志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一直在鼓起勇气去凝视她那双妆花了但依然迷人的棕色眼睛。
“你想做我男朋友吗?”她朝他吐出一口烟,脸上带着笑,“我是不会拒绝你的哦,我的男朋友多得数也数不清。”
阿志看着阿云,他意识到自己已经爱上了她。“我爱你。”阿志终于脱口而出,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说出那句话。
“你说什么?”阿云似乎并不在意那句话,“不要骗我,喜欢我,爱我,想上我,我都能区分出来。”
阿志后悔不该说那句话。
“我能在你家睡吗?”阿云说,“我好困。”
“当然可以。”阿志说,“你睡床,我睡沙发。”
“不用,”阿云看了看床说,“床那么大,我们都睡床就好。”
当他们躺在床上后,阿志觉得今晚发生的一切很不可思议,就像一场电影。阿云躺下的瞬间几乎就要睡着了。“晚安。”她对他说,“我觉得你是个好人。”
第二天一早,阿志把阿云送回了她在市区的公寓。阿云告诉阿志她把他当成好朋友,他随时可以给自己打电话,也随时可以来她家找她。
一开始阿志常去夜总会接她回家,他觉得那是好朋友应尽的职责。但后来阿云就不喜欢他那么做了,她说她只想在方便的时候和他见面。再后来,她连电话也不接了。
那天上午,阿志去她家找她,那是她不上班的日子。他觉得他的痛苦已经消化得差不多了,那是阿云的工作,那个工作的性质让她需要一个宽松的环境。“爱不是束缚,是自由。”他反复告诉自己,那是他在一本书上看到的一句话。
门开了,阿云睡眼惺忪,穿着一件几乎透明的睡衣。显然是阿志的敲门声吵醒了她,但她没有半点不乐意的样子。她让他进来坐,给他倒了杯水,他以为他们的关系又回到了过去,但没多久她的卧室里出来一个赤裸上身的男人,在沙发上找到他的T恤,穿上就出了门。
阿志心里反复默念书上那句话。
“那人是?”他装作语气轻松。
“一个朋友。”阿云说,她开始在卧室里换衣服,她把睡衣脱下来,里面什么也没穿,阿志一扭头就看到了她的背,但还是把头转了回来。
“好朋友吗?”
“普通朋友都不算。”她轻蔑地说。
“那你有几个好朋友?”
“要多少有多少,谁都可以当我的好朋友。”她說,“只是我不愿意去交。”
“也就是说,一个也没有。”阿志说,他觉得终于还是激怒了她。
“你听着,”阿云已经穿好了内衣,把裙子拿在手上,走到客厅,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早就说过了,我有很多男朋友,这是我的生活方式。”
他看着她,看着这个他在心里想念了无数次的她。
“你想和我上床吗?”阿云说,“想的话就现在,不然衣服一会儿还得脱。”
“我想告诉你不是每个男人都是坏的。” 阿志说。
“说教是一件很不性感的事。”她边摇头边说,然后开始穿裙子,“我老实告诉你,你很不性感,我对你没一点兴趣。”
“来。”她转过身,让他帮忙拉上背后的拉链。他照做了。
“谢谢,”她说,“其实你人不坏,只是我有我自己的活法,我们注定不是一类人。”
阿志意识到她正在为后面的话做铺垫,这是他那天预想过的若干结局中最不愿意看到的那个。恐怕就连阿云也注意到了阿志此时情绪的变化。
“如果你能接受这一点,不来干涉我的生活,那我们就还可以继续做朋友,但我觉得你不可能做到。”
阿志没想到阿云会那么说。“我能做到。”他几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她看着他,以一种不信任的眼光。
“那我们还是好朋友吗?”阿志说。
她想了想,点点头。
后来他们一度更亲密了,她时常给他打电话,无所不谈,一聊就是一两个小时。每次约会大家都能玩得很开心,逛街时她会像女朋友那样挽着他的手……他感觉很好,觉得自己领悟到了人生的真理—世界上所有痛苦都源于不够慷慨。他觉得就这么一直持续下去也不错,他总能等到那个属于他的机会。
变化是她和他谈论换一种生活方式的时候开始的,她说她觉得自己老了,脸上已经开始起皱纹了,还说她最近认识了一个家伙,某个交通部门的一把手,同时也在做二手车的生意。
“一年他愿意出这个数。”她伸出五个手指。阿志不建议她做那种角色,他觉得她不应该成为那种人,但他没有说出他的想法,他给的理由是出价太低。她采纳了。
有一天,阿志看到她坐在老板车里从面前经过,他一下子愣在那里。
他打电话问阿云他老板开价多少,“一笔无法拒绝的钱。” 她说。阿志的老板没少偷税行贿。走私洗钱,不仅安然无恙,生意还越做越大。阿志认为那笔无法拒绝的钱很可能对他来说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笔钱。
“我需要那笔钱。”阿云说,但她并不说具体的原因。阿志觉得她的决定或许和她家庭有关,他让自己尽量那么去想,但从那以后,他不再给她打电话了。有些东西已经变了,他觉得,他成熟了。
几个月后,他认为他已经把阿云给忘了,直到有一天,他和一个老乡在一起喝酒。那人刚失业,之前在道上混过,当他们在聊可以做点什么大捞一票的生意时,朋友提到绑架,阿志立刻就想到了他老板。他们当即策划起来,准备对老板七岁的儿子动手。那是个调皮捣蛋的小霸王,尽管阿志不喜欢他,但还是要朋友保证绝不伤害孩子。
“放心,”朋友说,“只谋财,不害命。”
很快,他们绑架了老板儿子,管老板要了一笔巨额赎金,老板没报警,老老实实给了那笔钱,但那孩子没有被送回去。据说是个意外。
“后来呢?”邵林问。
“两人没多久就被抓到了,死刑,很快就执行了。”梅梅说,“这就是故事的结尾。”
“这事不怪那个阿云,”邵林往火堆里添了几根柴,“我觉得她没做错什么,不能男的一出事就说女的是红颜祸水,不地道。”
“你知道这故事最悲哀的地方是什么?”梅梅说。
“都很悲哀。”邵林抬头看着她,眉头紧锁,仿佛感受颇深,“最悲哀的就是那个阿志,大笨蛋,根本不该搞什么绑架,敲诈勒索多好,他不是说老板有很多黑料?我太了解那些老板了,他们不敢报警的。”
“那个阿云,后来怎么样了?”我问。
“消失了,”梅梅说,“谁也不知道她的去向。”
“但我觉得还是不怪那女孩,”邵林撇撇嘴,“对了,那个阿志,他们怎么被抓的你知不知道?”
“你怎么不说说你是怎么被抓的?”梅梅看了他一眼,“算了算了,有的人根本没听懂这个故事。”
“一点意思都没有,”邵林说,“我都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讲这个。”
“我喜欢这故事。”我说。
“头有点闷,”邵林晃了晃脑袋,“听得我头晕脑胀,你头晕不?”他问我。
“屋里生着火呢。”梅梅说。
“对对对,”邵林吸了吸鼻子,“屋里一氧化碳太多了,头晕,你们想不想出去转转,透透气。”
“去哪儿?”梅梅说,“去镇上看耍龙灯吗?”
“去哪儿都行,但就是不能去镇上,”邵林看看我,“对吧?”
“我也不想去人多的地方。”梅梅說。
“有了,我们去钓鱼吧,”邵林站起身,“我知道个好地方。”
“神经病,”梅梅说,“大半夜钓什么鱼。”
“这你就不懂了,大鱼都喜欢晚上活动。”邵林说,“快走吧,把火灭了。”
“鱼竿呢?拿什么钓?”梅梅说。
“走吧,那儿什么都有。”
“你去吗?”梅梅问我。
“他当然去,我们还没开始喝呢。”邵林说,“把酒带上。”
一路上邵林都放着吵吵闹闹的音乐,他手扶着方向盘,一边哼歌一边打拍子,还递给梅梅一袋薯片,张大嘴发出“啊”的声音要她喂。我坐在后座,看着车窗外静默流淌的迷雾河,我刚来的时候河水还是红的,现在已经绿了。
车子朝迷雾河下游行驶一阵后进了山,摇摇晃晃没多久到了一个湖边。那是个长条形的湖,湖面风平浪静,没有半点波澜,湖心有个篮球场那么大的船屋,就那么一动不动地浮在水面上。邵林说那是他一个朋友开的水上农家乐,我们要去的就是那儿。邵林把后座上的一大箱烟花抱下来,说一会儿在船上放。
我们上了湖边的一艘木船,邵林轻车熟路地解开绳子,我和他一人拿起一支桨,往船屋划去。周围空无一人,我们穿过湖面弥漫的薄雾,划桨的水声清脆悦耳。
登上船屋,邵林拴好木船,打着手电在门口一排花盆底下摸了半天。
“奇怪,钥匙呢?”
“要不要打电话问问你朋友?”梅梅说。
“这哪有信号啊?”邵林找来一根生锈的铁棍。
“不太好吧?”梅梅说。
“没事儿,”邵林三两下撬开门,“都是哥们。”
邵林开了电闸,整个船屋顿时灯火通明,船屋的四周都布置了橘黄的景观灯,此刻看上去就像一座金碧辉煌的水上宫殿。他又领着我们把船屋参观了一番,里面厨房、餐厅、卧室一应俱全,甚至还有个KTV,惹得梅梅开心不已。
“晚上我们住这儿都行。”邵林说。
“我不想钓鱼,外面太冷了,”梅梅说。“我想唱歌。”
邵林从库房里找出两根鱼竿,递给我一根。
“好啊,”邵林说,“女人唱歌,男人钓鱼。”
船屋上有块专供钓鱼的平台,边上还装了扶梯,夏天应该也有不少人来这儿游泳。我们刚挂上饵,下了钩,船屋那头就响起了歌声,梅梅唱得不错,我们一边听歌,一边一动不动地盯着各自的夜光浮漂,邵林还往水里撒了好多鱼食。
“只要船屋一开灯,”邵林说,“这些鱼就知道有人要喂食了。”
几首歌的时间,我们钓上来几条鲫鱼和黄辣丁,之后浮漂就陷入了长久的沉寂。
“这些鱼吃饱了食,就不吃咱们的饵了。”邵林说着把鱼竿放到一旁,点了一支烟。
“诶,”他看看我,“你想不想知道我是怎么被抓的?”
我看着他。
“一切都很完美,”邵林吐出一口烟,眯着眼睛看着远处,“我们只有三个人,但十几个人的场子都不在话下,完全正规流程,所有赌鬼全程配合,没一个人怀疑我们的身份。”
“问题就出在那辆车上,”他看我一眼,“我们是开私家车去的,最后那次收队的时候引起了怀疑。”
“所以说硬件跟不上就很耽误事。”他自嘲地笑了两声,我也笑了笑。
“你想不想有把枪?”他突然不笑了,狠狠地啜了一口烟,烟头亮起的瞬间甚至可以听见烟草燃烧的滋滋声。
“什么?”我问。
“枪,”他说,“一把真枪。”
他说起一件小时候的事,关于一只鸽子。那是只迷路后飞到他家老屋的信鸽,他把它养在阁楼上,给它喂食、喂水。时间一久鸽子和他建立起了信任,它可以停在邵林肩膀上吃他手里的玉米,有时候他还会把鸽子放飞出去,每次它都会自己飞回来。直到那天他把它放飞出去时遇到了鹞子。鸽子拼命地逃,但鹞子比它飞得快,他说他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想要有把枪的。
“前两天我找人查过你。”邵林把烟头摁灭,“重庆,那个大案子,关键证人。”他看着我,神情好像是在提醒我。
“你知道自己值多少钱吗?”他故弄玄虚地看着我,之后笑起来。
“放心,你是我朋友啊。”他拍拍我肩膀,“喂,你的漂,喂,漂,漂在动。”
我连忙提竿,不出所料,饵已经没了。
“咳,干脆我也和你说个秘密吧。”他似乎看出我并不是很放心,“不过这事儿跟梅梅有点关系,你不能告诉她。”
我答应了。
“前一阵我搞到一辆坏掉的警车,坏得很严重,但就这都费了老大劲才搞到。”他说,“我修了很久,怎么都修不好,本来那事我是无论如何都要再干的,但上周梅梅突然中招了。这事儿也主要怪我,所以我就跟老天打了个赌,如果在梅梅生日,也就是今天以前,我还修不好那台车,那就是天意,老天让我收手,我就和梅梅结婚,把孩子生下来,咳咳……”邵林突然咳嗽起来,“口水,呛着了……”他停下清了清嗓,“但,车,咳咳,我昨天突然修好了。说起这个,还真有个问题想好好向你请教请教,你觉得从法律上看这究竟应该算抢劫还是诈骗?”
“梅梅怎么办?”我说。
“你绝对不能跟梅梅说。”他严肃地看着我,突然又嘴一咧,露出一口大白牙,“想不想游泳?”
他收了鱼竿,三下五除二就脱光了全部衣服,后退几步,往前一冲,扑通一声跳进了水里。
“刺激,太他妈刺激了。”他在水里扑腾着,大喊大叫。
那边歌停了,梅梅听见动静跑出来。
“神经病啊。”她朝他喊,“淹死了怎么办?”
“你们救我啊。”邵林说。
梅梅从墙上取下一个救生圈,用力扔给他,他接住游泳圈,往远处游去。
梅梅看着他,突然捂嘴干呕了一下。
“没事吧?”我说。我想起前妻刚怀孕时的样子,几乎和梅梅一模一样,那段时间我极度焦虑,我无法想象我有孩子的情形。
“没事,”她说,“咽炎,突然吹了风就这样。”
“太冷了。”还没游出两米远邵林就开始往回游,“我要冷……冷……冷死了,快帮我拿条毯子。”
邵林一上船赶紧裹住了梅梅给他准备的浴巾,他浑身抖个不停,牙齿颤得咔咔响,嘴唇冻得像块紫薯。
“冻死你个狗东西!”梅梅搂着他进了屋。
不知道为什么,邵林裹着浴巾哆哆嗦嗦往屋里走的样子让我想起了那只呆头呆脑又一意孤行的企鹅。
他们许久都没出来,我抽完一支烟,把鱼都倒回湖里,然后打开那箱烟花。我拿出最大的那个礼花放在平台中间,点燃引线,一枚枚礼花弹前赴后继地升上天空,砰地一声炸开,照亮了整个夜空。
晚上我们没有在船屋住,因为邵林向我们坦白其实他根本不认识船屋主人,只是前一阵和朋友来玩儿过一次而已。车上邵林问我去他家还是老屋,我说去他家。
到了他家,梅梅先睡了,我和邵林在客厅又喝了一些酒,之后互道晚安。
我躺下没多久,外面终于下起了雪,雪很大,落在地上簌簌响。夜已经深了,但我怎么也睡不着,酒早醒了,我坐起身,点了支烟。
这是我和灵魂对话的时刻。我事无巨细地回忆着自己的一生,认识的每一个人,我在想大多数人的一生将会怎么度过?是不是只能做讨厌的工作,看无聊的电视,养阉掉的宠物,和不爱的人结婚?我此刻很想给前妻打个电话,问她过得怎么样,但我还是没打。
我在想梅梅讲的那个故事的意思,她希望我们听懂什么?
我在想究竟是喝酒还是做爱更接近自由的感觉?直到我回忆起第一次学会骑自行车时的感受,那一瞬间你以为你可以去很多地方,或者说,你误以为可以去很多地方。
我在想人是不是真的有原罪?如果没有痛苦那么是不是也就没有对错?这个世界是不是像电路板一样复杂?有没有什么是值得坚信的?领悟是不是注定要慢于生命一拍?
我是一个走到世界尽头的人,这里空无一人,我很孤独。我在想人为什么会迷失,为什么没有一个灯塔竖在某处,人们只管朝着它走去,就能走到一个美好之地。
但我无意进行自我反思,毫无必要,这也并非我个人的问题。如果你小时候也想过撑着雨伞从二楼往下跳,那么你会发现你我并无本质不同,谁都可能走到我现在这个局面。就像你在街头看到的流浪汉多半也曾有着体面的过往,有谁真是误入歧途吗?或许走上一条正确的路才是偶然。
但我又想,從来不会反思自己,也许就是我的问题所在,也是所有人的问题所在。
而那只企鹅,它究竟要去往何处?
我又想起那只企鹅来,它孤独又笨拙地站在南极的冰天雪地中,这个自它出生起就从没离开过的冷寂之地,日复一日地忍受着彻骨的寒风冰冻,假如我是那只企鹅的话,也许会想要找寻一团烈火?
我觉得自己似乎离那个最终的答案更近了一步,想到这里,瞬间愉快了很多。
我起身穿衣,经过客厅时能听见邵林节奏滑稽的呼噜声,我轻手轻脚地下了楼。
我去了后院的车棚,那台盖着蓝色防水布的车依然停在那里,只不过现在是车头朝外。我掀开防水布,看到了警灯还有车身上的“警察”字样。我打开油箱,找来软管和盆,取了几升汽油,再揭开引擎盖,把汽油浇到里面,然后远远地把点燃的打火机扔过去。
呼一声,火焰从引擎里蹿起,很快吞没车身,接着整个车棚和那颗梧桐树都燃烧起来,奇怪的是,尽管下着鹅毛大雪,火焰却丝毫不受影响,反而迎雪而上,熊熊烈烈,一副直冲云霄之势。
猛然间一股电流击中我的心脏,我定在那里,动弹不得,仿佛受到神启,灵魂正在变得澄明。我在火中看见了妙不可言的景象,我看到小时候的家,那幢靠近铁路的平房;看到童年的自己;看到时间的形状,声音的味道;看到逃脱的鸽子;看到妻子在落地窗边舞蹈……我看到一切,生命的起源、宇宙的尽头,还有地球上所有的故事,虚幻和现实完成交合,星系和尘埃融为一体。
我似乎找到了那把苦寻不得的钥匙,我意识到那个终极答案此刻就在某个触手可及的地方,我激动得心潮澎湃,身体也颤抖起来。
“阿武。”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
我没有回头,继续在火焰中努力寻找,直到有个东西重重地击中我的后脑。我倒在地上,朝着大火的方向,视线逐渐模糊,却没有一丝痛苦。我感到浑身温暖,闻到一阵若有似无的清甜香气。当那一刻来临时,我终于到达了前所未有的平静。我看到他走向那扇火中之门,轻盈地推开,进去,接着门被无声关上,随后消失不见。但这一次我知道,他将去往任何地方。
(特邀编辑:阮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