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以绿色分拣中心为关键节点的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2022-07-05潘永刚唐艳菊成宇涛
文/潘永刚 唐艳菊 成宇涛
现有分拣中心(集散市场)已不适应当前城市管理工作
管理缺失,再生分拣中心未纳入城市配套体系建设
当前,国内再生资源回收面临着回收利用率低,产业组织化、标准化程度不高,整体技术水平较低,缺乏行业整体发展规划与政策指引等问题。国内仅有的关于再生资源行业专项规划《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以下简称《规划》)制订期较早,其提出落实和完善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用地政策,对列入各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布局和选址[1]。事实上,回收网络建设具有公益属性,但却长期被政府看成商业属性,加之《规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缺乏强制性,国内很多城市尚未给再生资源规划出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的土地,多数地区的回收网点以及分拣中心,并没有纳进城市土地建设规划,常常被行政部门以不符规划为由陆续拆除。
由于缺乏稳定的分拣、加工及经营场所和场地,以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为代表,经营者多采用临时租用场地的方式开展分拣业务,同时部分用地手续存在不规范,回收企业只能选择偏远的、“三不管”地带进行分拣加工,再生资源运输成本较高,区域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布局缺乏合理性,行业的整体经济效益下降。同时,由于经营场所不稳定,经营者难以下定决心购置先进的分拣加工设备,现有的分拣设备较为落后、低效,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再生资源回收需求,没有起到规范搜集与科学分类功能,也难以形成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绿色分拣中心。
建设不规范,传统分拣中心易形成各种情形的环境污染
当前我国规范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数量偏少,已经客观存在的基本上是历史形成的、位于城乡结合部的“三不管”地带或者拆迁后的城市闲置未利用地块儿。加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管环节相对薄弱,现有分拣中心建设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部分分拣中心存在环保不达标、不合规拆解乃至安全隐患等问题,致使分拣中心整体上表现为“脏、乱、差”,还造成了城市视觉污染,整体拉低了城市的管理水平。
据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对北方某大型城市开展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调研显示:以“是否有生产/办公/物流分区、是否配套环保设施、地面是否防水/防渗处理、是否配套消防设施、分拣加工设备的技术水平、是否有信息管理系统、是否安装电子监控系统、是否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备案以及技术设备水平”共计十个维度,对调研的分拣中心经营规范性按照“好”“一般”“差”三个评价标准进行了评价。结果显示,该市106 个分拣中心中:经营规范性为“差”的有63 个,占比高达59.44%;经营规范性为“一般”的有25个,占比23.58%;经营规范性为“好”的仅有18 个,占比16.98%。与此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市容环境,各地加大了对以废纸打包站等专业回收分拣场地的清理力度,众多存在问题的分拣中心纷纷被取缔。据悉,该市城市管理部门尚属高度重视分拣中心管理的区域,先后针对分拣中心建设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和要求。该地尚且如此,其他地区情况可见一斑,规范的分拣中心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新标准出台,现有分拣中心迫切需要进行绿色化改造
长期以来,我国缺乏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标准规范,导致回收体系建设存在多项不达标。我国商务部于2012 年发布了《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12),该标准仅初步规定了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性质、设立原则、建设规范和经营管理要求等基本规范。但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无废城市”建设、中央环保督察、城市综合环境治理等工作全面开展,原有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在规划设计、环保设施、建设标准、功能布局和管理运营等方面都已不能满足新阶段环境治理工作的要求,大量分拣中心由于环保设施不健全和技术管理落后而被关停,因此迫切需要对现有分拣中心进行绿色化、现代化提升[2]。在此基础上,商务部于2021 年再次发布《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21),作为分拣中心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规范,修订后的建设管理规范进一步增加对生活垃圾分类后再生资源的处置功能,更加严格要求建设和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质量管理,以此来提升分拣中心对城市综合环境治理的服务能力[3]。
垃圾分类工作的持续推动带来可回收物处理难题
可回收物数量增长快,带来后端处理的巨大压力
在政府引导和市场化机制运行下,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开展,以“四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主的分类方式得到广泛普及,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得以在源头单独分拣出来。2019 年7 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市成为国内最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2020 年5 月,新版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北京市也进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2020 年8 月,广州市发布修订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据商务部历年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报告及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测算,截止到2021 年底,我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电池十大品种的回收总量约4.09 亿t,同比增长5%左右(见图1)。
图1 2015-2021 年我国十类再生资源类别回收量及增长情况[4-8]
在此背景下,先前沿用多年的混合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垃圾分类处理的需要,若是分类收运设施没有及时跟进,便会导致前段分类好的垃圾在运输过程中重新合并,不仅抵消了前端分类的成果,更严重影响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致使垃圾分类失去意义。同时,现有的分拣环节相对薄弱,大多难以在规模上及质量上实现各类可回收物的高效、精准分拣,总体表现出“后端”处理环节压力较大。
低值可回收物的数量增长,其分拣加工亟需场地
可回收物中既有高值的部分(即传统意义上的再生资源),也有低值品种(如大件家具、泡沫填充物、废旧纺织品、外卖餐盒等包装物、快递塑料包装物、塑料制品中的膜与袋类、废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伴随着我国各地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等均已有成熟的运输、处理设施,但低值可回收物由于价值较低、处理成本较高,加之缺乏稳定的分拣加工区场所,存在无人愿回收的现象,成为政府的负担和痛点。以上文调研过的某市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为例,其相关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未进入城市建设的整体规划,导致回收、处置利用企业用地指标受到较大限制,在准入权利、土地供应、建设许可、运营收益等方面都得不到有效保障,经营企业投资信心受挫,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的稳定性。据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统计,2017 年该市低值再生资源回收量约109 万t,其中废玻璃回收量为12.6 万t,大件垃圾75.02 万t,废旧纺织品14.91 万t,低值废塑料6.42 万t,软包类废弃物由于回收成本太高,目前没有企业回收。加上缺乏用地保障,正规的低值可回收物处理渠道存在空白或是较为薄弱,数量众多的低值再生资源通过生活垃圾渠道进入垃圾填埋场(焚烧发电厂),进而给生活垃圾运输、后端处置设施带来较大压力。
回收品类日益健全,亟需大型、功能完善的综合分拣中心
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推进,各地再生资源企业纷纷承担起“两网融合”对接任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并根据各自情况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回收品类日益健全。如京东、闲鱼、58 等主体联合构建了家电回收业务平台——有闲有品,创新“互联网+回收”模式,形成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以废家电以旧换新规范和优化传统的二手家电回收产业链条;上海田强环保以工业废塑料、产业废纸、产业废钢及废有色金属等产业废弃物为重点,创新提供“嵌入式”工业企业精准服务。但是,废旧家电兼具资源性和污染性双重属性,其在含有色金属、金、银等资源的同时,也存在铅、汞等有毒有害物质,需特定场所进行存储及分选;产业废弃物组分复杂,很有可能混杂工业危废,在分拣加工环节必须配置相关防治设施,并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操作。面对诸此待分拣加工可回收区数量大、种类全、分拣条件要求高的情形,迫切需要大型、功能完善的综合(专业)型分拣中心,而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恰恰能够解决该类问题。
发挥绿色分拣中心在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中的关键节点作用
绿色分拣中心规范的出台为行业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依据
2021 年,商务部在《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12)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发布了《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21),作为最新的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基本标准规范,该《管理规范》于2021 年5 月1 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管理规范》较之前进一步严格建设和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质量管理规范(见表1),旨在构建功能完备、绿色环保、便捷高效的现代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以此支撑其国内生活垃圾分类后再生资源的科学处置。
表1 新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主要技术标准变化对比
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关键节点在于绿色分拣中心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现状,结合国家相关部委以及北京市、上海市、杭州市等地出台的政策,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是以“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加工利用基地”等4 个环节为主体,辅以现代物流体系和物质流管理平台的全品类、全流程、可溯源的一整套模式。在该模式中,其关键节点就是绿色分拣中心。对生活垃圾分类来讲,绿色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就是一个城市可回收物的统一收口,即各品类可回收物均通过前端的回收站点(或专项回收渠道)进入到绿色分拣中心进行统一的分拣加工,这样就为规范化、绿色化处理一个城市的所有可回收物提供了处理场所;对后端的加工利用基地行业来讲,绿色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就是一个城市可回收物的统一出口,为加工利用基地需要的各类原料提供了充足的保障,也为完整、全面统计一个区域的可回收物产生品类、产生数量、产生时间规律等信息提供了可能。
《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21)是基于当前我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发展现状而修订的行业标准规范,其具备较强的指导性、落地性及操作性,明确了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的建设及管理具体要求,有助于引导现有不规范分拣中心据此改造升级,并引导新建功能完善、绿色环保、便捷高效、管理先进的现代化分拣中心。目前,北京市、黑龙江省及广州、长沙等多区域已经据此开展绿色分拣中心顶层规划设计乃至具体选址工作,有效推动了我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不断完善。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广州市、长沙市等纷纷通过编制区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明确了区域分拣中心建设具体数量级分布情况,为分拣中心建设奠定基础前提;北京市朝阳区、房山区、大兴区、密云区、延庆区等也纷纷编制区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相关规划,并已逐步开展分拣中心选址及筹备建设等具体工作,加速构建以绿色分拣中心为核心的新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图2 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模式图
为建设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做好充分的要件保障
2022 年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于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废旧物资分拣中心规范建设,合理布局分拣中心,因地制宜新建和改造提升绿色分拣中心,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劳动保护等要求,以及分类推进综合型分拣中心和专业型分拣中心建设。要求到2025 年,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并建成1000 个以上绿色分拣中心。与此同时,国家发展改革牵头通过在全国选择60 个左右大中型城市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建设,切实推动回收体系加速完善[15-16]。建议为建设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做好以下四方面的保障要件:
一是土地保障。土地载体是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的基础保障,在国内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不断完善背景下,广州、北京、东莞等城市纷纷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地方政府、回收企业共同协作完成分拣中心的选址及建设工作。二是优化建设与运营模式。在分拣中心的建设方面,可以探讨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方式,既能发挥政府在土地使用、调配中的支配作用,也能吸引有规模有实力的企业一起建设。在运营中,可以采取类似特许经营的方式,交给有实力的企业运营,管理部门在合规运营、数据采集等方面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三是收入保障。为确保运营的企业有托底的收入,可以探讨在可回收物回收分拣政策补贴,尤其是低值可回收物方面。四是物流路权保障。在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方面,给与相应的权利,推动再生资源的顺畅运输[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