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水浒传》的牢城营说起
2022-07-05王雪峰
王雪峰
中国古代监狱黑暗、混乱,狱吏狱卒残暴严苛,早已是不刊之论。但是这种现象如何一代代流传至今,影响了对监狱及其管理者的评价,却是值得琢磨的问题。
近日重读《水浒传》,似有所悟。撷取书中三场关于牢城的情节,试做分析,或有助于回答上述问题。
《水浒传》一书讲一百单八将的故事,其中涉及刑狱的回目并不多,关于监狱的完整描写仅存三例——林冲之于沧州牢城、武松之于孟州牢城、宋江之于江州牢城。林、武、宋三人虽“不入流”,却都是靠体制吃饭的。林冲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武松是山东阳谷县步兵都头,宋江则是山东郓城县押司。林冲被高太尉设计陷害,“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所幸开封府尹从轻发落,被刺配沧州。后两人皆犯下人命官司,因在县衙供职,素有人脉,幸获宽宥,一被发配孟州,一被刺配江州。
三位英雄初到牢城营的情形,惊人地相似。林冲、宋江临行前都带有书信,并备下银两,专等到了牢城打点人情。书中描写,武松刚入单身牢房,就有囚徒主动面授机宜:“若有人情的书信并使用的银两,取在手头,少刻差拨到来,便可送与他,若吃杀威棒时,也打得轻。若没人情送与他时,端的狼狈。”(第二十八回,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版,第367 页)这段话是说给武松听的,对照第九回林冲听到的,几乎没有差别。接下来的情节就显示出人物性格的不同——武松刚烈耿直,林冲逆来顺受,宋江世故圆滑。
入牢的第一件事是在点视厅前过“鬼门关”——先吃一百杀威棒。三人无一例外都未受棒苦,甚至连托词都惊人地相似,先看林冲。
管营道:“你是新到犯人,太祖武德皇帝留下旧制,新入配军,须吃一百杀威棒。左右,与我驮起来。”
林冲告道:“小人于路感冒风寒,未曾痊可,告寄打。”
收了林冲银两的差拨在一边“支吾”:“这人见今有病,乞赐怜恕。”(第九回,第132页)
第三十七回,轮到宋江到点视厅前点视,当管营按程序宣布打一百杀威棒时,宋江的表演好似林冲的翻版——
宋江告道:“小人于路感冒风寒时症,至今未曾痊可。”
得了贿赂的管营于是说:“这汉端的似有病的。不见他面黄肌瘦,有些病症?且与他权行寄下这顿棒。”(第三十七回,第491页)
武松皮肉之苦的蠲免得益于小管营施恩的出现。但见当日,在点视厅前——
管营喝叫除了行枷,说道:“你那囚徒,省得太祖武德皇帝旧制,但凡初到配军,须打一百杀威棒。那兜拕的,背将起来!”
此时,管营身边立着的一个人在管营耳边略说了几句话,管营的态度立马转变,并主动为武松开脱:
“新到囚徒武松,你路上途中曾害甚病来?”
武松则颟顸不晓,反要计较,最终管营笑道:“想是这汉子多管害热病,不曾得汗,故出狂言。不要听他,且把去禁在单身房里。”(第二十八回,第369页)
囚徒若无贿赂讨好时,牢城差拨非打即骂,甚至主动勒索。林冲初到沧州牢城,未等取出书信和银两,差拨就指着他骂道:
“你这个贼配军,见我如何不下拜,却来唱喏?你这厮可知在东京做出事来,见我还是大剌剌的。我看这贼配军满脸都是饿文,一世也不发迹。打不死、拷不杀的顽囚。你这把贼骨头好歹落在我手里,教你粉骨碎身,少间叫你便见功效。”(第九回,第131 页)
类似的情形,在武松初见差拨时再度上演。差拨开口就是奚落加威胁:
“你也是安眉带眼的人,直须要我开口说。你是景阳冈打虎的好汉,阳谷县做都头,只道你晓事,如何这等不达时务?你敢来我这里,猫儿也不吃你打了!”(第二十八回,第368 页)
宋江在江州与两院押牢节级戴宗相遇的情景更富有戏剧性。宋江本深谙人情世故,在牢城上下打点,住了半月,“没有一个不欢喜他”。但他唯独没有给戴宗送常例人情。原来至少在江州,“往常时,但是发来的配军,常例送银五两”。(按:沧州牢城似乎也是一个价位。林冲刚到牢城,曾询问其他囚徒:“如要使钱,把多少与他?”得到的回答是:“若要使得好时,管营把五两银子与他,差拨也得五两银子送他,十分好了。”见第九回,第130 页)戴宗“今番已经十数日不见送来……便挑了个闲暇日头,下来取讨”。取讨行为可谓毫不遮掩,毫无顾忌,书中描写,戴宗“掇条凳子坐在点视厅前”,大骂宋江:“你这矮黑杀才!倚仗谁的势要,不送常例钱来与我?”当宋江故意与其争辩时,戴宗大怒,扬言要打宋江一百讯棍。宋江问:
“你要打我,我得何罪?”
那人大喝道:“你这贼配军是我手里的行货,轻咳嗽便是罪过!”(第三十八回,第493 页)
大同小异的情节,一而再,再而三,反复描摹,生动刻画出宋代牢城管理者索收贿赂、敲诈囚徒、上下其手的嘴脸。这些生动的描写,与武松杀嫂、林冲夜奔、杨志卖刀、智取生辰纲、拳打镇关西等故事情节相比,未必能引起读者的特殊兴趣。但是几百年来,经过宋话本、元杂剧、明清小说的演绎,监狱及其管理者的“生动形象”早已深入人心。时至今日,在影视作品、新闻媒体的影响下,这些“生动形象”更加丰满,口耳相传,潜移默化,如同“集体无意识”沉淀在历史记忆的长河中。
《清史稿》记载,“州县监狱,以吏目、典史为管狱官,知州、知县为有狱官”。知州、知县这些“有狱官”全面负责监狱管理,但是他们一般无暇也不愿躬问狱事。“管狱官”州吏目、县典史虽然负责监狱事务,却没有决定和处置监狱事务的权力。州县衙门“六房书吏”中的刑房司吏、典史则负责监狱的值宿、值班和簿书登记等,直接看管犯人的则是通称“禁子”“狱子”或“牢子”的狱卒。这些狱卒没有固定收入,敲诈狱囚敛财便不足为奇。有史家断言,明清两代,“狱囚是狱卒的衣食父母的观点是牢不可破的”。(柏桦:《明清州县的监狱》,《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4 期,第132 页)对照《水浒传》中的情节,这种情况在宋代想来早已存在。正如监狱史学者所说,宋代掌狱官吏“以狱为市”,公开受贿索贿,“若不得钱”则“不通饮食”,没钱的囚犯甚至被视如“犬豕”。(薛梅卿主编:《中国监狱史》,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109页)
艺术是现实的反映,小说、戏剧在某种意义上也是重要的史料。《水浒传》描写的狱制弊端,今日并未绝迹。尽管依法治国方略不断推进,监狱依法、文明、科学管理的水平不断提升,但古代监狱的“生动形象”作为“集体无意识”仍被不时唤醒。如果把《水浒传》《玉堂春》一类小说、戏剧作品的影响视作深层文化,通过新闻正面报道、官方宣传的监狱形象则是表层文化。改变千百年来通过深层文化铸就的刻板印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欧阳修《纵囚论》)。传统礼教社会标榜明刑弼教,强调德主刑辅,将囚徒视为小人,于法律制裁之外又叠加了道德评价,为重刑惩囚奠定了文化基础。断狱要兼顾“天理、国法、人情”,管理罪犯也绝非单纯的法律问题。囚犯的权利无法得到法律保障,乞求神明庇佑就顺理成章,这或许是古代监狱普遍设立狱神庙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