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享经济背景的保险业务创新发展策略
2022-07-04沈炜
沈炜
摘 要:快速发展的共享经济,导致有一系列缺陷出现在已有社会保险制度中,不利于稳固社会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新时代,急需对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基于此,本文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共享经济下革新社会保险制度对策,旨在给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共享经济;社会保险制度;创新策略
引言:社会保险制度有利于对劳动关系的稳定性进行维护,保证劳动者获得应有权益。现阶段,快速发展的共享经济带来很多挑战,更加凸显出其滞后性,必须有效融合并渗透共享理念,促进正确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对于共享经济下的社会保险制度而言,更应坚持公正、合理理念,符合社会发展需求,拓展覆盖范围,最终变成完善健全、合法合规的社会保险体系。
一、共享经济与社会保险制度
共享经济在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下,通过对他人和物品享有权的出借和转移,促进线下分散性资源或劳动力的整合,实现网络共享并获取报酬。不断进步的互联网,催生了共享经济并使其得到进一步发展,不仅传播和共享信息,还能使劳动者对社会资源进行公平公正的享受,将相应福利获取到。纵观过去社会保险制度条款,以劳动者群体为主,对劳动者合法权益进行维护,雇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一定费用,用作社保基金。完善的社保制度能够保持稳定的劳资联系,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如工伤、养老、失业等保险,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然而,共享经济带来的挑战,不利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导致有一些问题出现在社会保险制度中。因此,社会保险制度必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创新和改进[1]。
二、基于共享经济背景的保险业务创新发展策略
(一)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
分离社会保险账户之后,出现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实行过程中需要有机结合二者。与国家相关要求相结合,想要促进二者结合的实现,必须进一步健全对应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相关文件要求为依据,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分别履行各自职责,将健全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出来。实行这种统账结合模式之后,导致新问题出现,如做实与做空、基金累积、现收现支等,并产生不断争论的矛盾。一般情况下,国内社保个人账户的主要内容是医保与养老保障,参与保险的人员可以获得社保福利。现阶段,从政策和理论角度看,对于名义账户和统筹账户二者的联系,国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而当前存在的空账运行、混账管理模式,打破统筹账户、个人账户之间的有序联系。与社会保险政策要求相结合,统筹账户默认个人账户的透支,因为实行统账联合、混账控制方式,加重个人账户空账问题的严重程度,不利于深入改革和创新国内社会保险制度。除此之外,我国养老保险存在虚拟空账问题,对践行和发展养老保险制度十分不利,甚至会诱发财政危机。从本质上看,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具有明显差异,个人账户属于个人交费,由个人支付养老金,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国家负担,个人账户是个人私有财产;对于社会统筹账户而言,主要由构建劳资关系的相关单位支付,商户权利具有公共性质,具备配置性能,突出表现在下代人对上代人的赡养方面。共享经济下建立起来的全新劳动关系,在社会保险缴纳中,不仅要注重过去劳动关系基础要求,还要注重解决新问题[2]。
(二)重组个人账户
共享经济下的个人账户整合关联很多问题,其中多重劳动关系问题十分突出。社会保险的个人账户包括两个方面,分别是体制内典范劳动关系、体制外多重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必须进一步重组社会保险体制中个人账户,实现统一。现阶段,国内个人账户的重组制度正处于进步和改造中,实行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有利于在制度框架下,构建个人网络平台基础上的个人账户,并实现整合基础目的。将科学的个人社保账户构建出来,是我国最有效稳妥的方案和方法。此方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能够为国家社保个人账户与国家账户之间联系提供保障,通过对先进网络平台的运用,实现高效率整合目的,最终将良好基础奠定出来,以便共享社保信息。
(三)账户信息的共享
共享经济背景下,劳动关系具有多重性质,用人单位的类型不同,劳动人员交纳的社保也有所不同,此种差异造成不对称信息存在于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中,从而对社保制度进一步落实与实行产生影响,这种情况要求共享个人账户信息,在先进互联网平台上共享信息,有利于克服障碍和阻力。信息共享的意义重大,对于缴纳保险的劳动人员而言,能够使其充分认识并享有相应待遇,同时对自身权利和义务有所了解[3]。
结束语:总而言之,在蓬勃发展的共享经济背景下,更应该改进和更新社会保险制度,注重编制对应法规政策,以公正、公平的原则为基础,在此之上建立稳固的劳资关系,有效维护劳动人员自身应有权益,实现社会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
參考文献:
[1]冼润英.论保险业在共享经济领域的渗透[J]. 时代经贸,2021,18(3):41-44.
[2]孙轶群.共享经济模式推动中邮保险业务发展探析[J]. 邮政研究,2019,35(6):9-11.
[3]梁戈.互联网保险业务模式创新探讨[J]. 科技和产业,2018,18(2):10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