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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疯的G先生

2022-07-04鸿安

西湖 2022年7期
关键词:疯狗落伍小镇

鸿安

G先生是在和几个工友聚餐喝酒的时候提起这件事的——他被狗咬了。当时他带着一种炫耀的心态提起了这件陈年往事。但那是多久之前的事儿呢?他那不以钟表和日历衡量万物的脑袋对此可说不清了。事情是在那个戴一副幽蓝眼镜的“落伍大学生”口中变复杂起来的,加上那晚他摄入的酒精在他脑袋里激发了过度的想象力,一股莫名的恐惧将他从欢乐的气氛里驱逐出来。

“据说有些狂犬病的潜伏期很长,我还听过被狗伤十年之后,”落伍大学生模仿家乡有些老人的说话习惯,将两根食指搭成一个十字,尽量采取比较夸张的语气以强调此事的严肃性,“在家里突然复发的呢。那是一个美国工人,周末他准备带老婆孩子去教堂,他老婆在厨房做早餐的时候这哥们突然病发了,双眼充血,嘴巴里哗啦啦流口水。他五岁的小儿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凑近去看,结果被他拦脖子一顿好咬,死了。他妻子听见声音跑出来看怎么回事,又被他一顿好咬,不过好像没死……”落伍大学生一直善于按照自己的想象讲故事,这故事也许是真的,但绝不会真到他所讲的这种程度。

“后来呢?”在这个故事的刺激下,他酒醒了一半,不过他的提问被年轻美貌的服务员打断了——“先生们,我们晚上十点就打烊了,所以得提醒你们尽快用餐,如果需要打包可以叫我。”她刚刚转身,落伍大学生就色迷迷地盯住她颇具青春活力的屁股,这一习惯从他的高中时代一直延续到打工时代,从工友们将他称为“落伍大学生”的时候起,大家就知道这家伙是个小色狼,不过他从不轻举妄动,他最乐意做的事不过是趁着酒劲打量年轻女子肥硕的屁股和街道上女郎们雪白的双腿。只是他的这一习惯让G先生无法得知故事的结局,于是他变得分外恼怒,某种相当古老的根性以及愈演愈烈的恐惧让他非常渴望知道那个遥远的美国家庭最后到底怎么了。

“后来呢?那个美国佬后来怎么了?”落伍大学生似乎感知到了G先生的恐惧所带来的愤怒,他缓缓地喝了一口酒,双眼乜斜,眼镜上的蓝光使大家无法看清他的眼神。他的嘴角渐渐咧出一个巨大的笑——“死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大家都开始理所当然地笑起来。类似的情景经常发生在他们调侃某个人的时候。

“瞧你这个小鬼,好端端地吓人干什么?”一个工友双眉横挑,脸部却被过于浓烈的笑容扭曲了,像他这样的笑出现在这群煤矿工人的脸上是不足为怪的,事实上他们一度被煤灰遮蔽的表情很难让笑容破壳而出。

“我吓你个大头鬼……死了嘛,被疯狗咬死了嘛,死了就是死了。瞧瞧我们这样子,哪个不是被疯狗咬过的……我跟你们讲,我当年要不是为了一个小骚货,今儿跟我喝酒的能轮到你们?”落伍大学生似乎想起了某些非常不愉快的事情,他打了一个嗝,右手取下那副被精灵诅咒的眼镜,把它扔进了一个酒杯里,镜面上有一部分紫色的光和酒水交汇在一起。他用右手捋顺了自己额前的头发,眼睛眯成了一条幽暗的线,以掩饰自己过于疲惫的目光。其实纵使他圆睁双目,任由一切心绪喷涌而出,也没有人会注意到。简而言之,他二十五岁了,和他同龄的人大多数都已经佳偶在侧,而他什么也没有,甚至连一条像样的狗也养不起。

G先生脑子里出现了一阵短暂的嗡嗡声,这使他没怎么听清落伍大学生的话。

“狂犬病这么可怕?”G先生这么说的时候更像是喃喃自语。他的声音几乎被周围为数不多的酒杯声、喧哗声埋没了。这个小问题看来无法得到落伍大学生的回答了。

落伍大学生呜呜哭了起来。他的脊背在轻微地颤抖。

“嚯,瞧你,瞧瞧你,没出息可别没骨气。你还年轻,再折腾几年,小骚货还多得很呐。”这是众人中稍年长的一个工友,他嘴角的两道大皱纹让他言谈时总像带着狡黠的微笑,但只要紧盯着他的面孔,人们会发现这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但他的话让在座的所有人都笑了,当然,除了G先生。G先生心中的恐惧已经让他变得格格不入,不过除了落伍大学生之外,没有人看出这一点。

有几个雅座的灯光已经熄灭了,服务员提着水桶和拖把走来走去,靠窗那边有一个服务员在猫着腰擦桌子。窗外的路灯和汽车刹车灯统统越过窗子照了进来。

“已经十点了,我们要打烊了。”年轻美貌的服务员又走了过来。一阵不约而同的笑声从这个餐桌上爆发出来,这使服务员非常尴尬,她脸变红了,也许在她收拾餐桌的时候会因这件事而打碎一个瓷碟子。但这是没有威胁的笑声,所有人都心知肚明。他们扶起落伍大学生,摇摇摆摆地向门口走去。美貌的服务员注意到了这个醉成一摊烂泥的落伍大学生,与此同时,她明媚的目光被酒杯里那副眼镜所特有的蓝光俘获了,她甚至因它而怔了一下,但她随即醒过神来,从酒水中捞出眼镜,用纸巾迅速擦干。她跑到这群人背后的过程中由于慌张撞到了一把椅子,这使她丰腴的大腿外侧隐隐发痛。她还眼镜的时候,这个落伍大学生只是粗鲁地抓过它,塞到了兜儿里。她的美貌对他而言不过是一个模糊的剪影。她悻悻走了回去,继续干活。

此刻,G先生对这一切是无视的。他很快就告别了这群人,独自沿着这个从来都没法繁荣起来的小镇街道走回家去。在回家路上他碰到了一个拉胡琴讨饭的盲老头,他在距他五米远的一个小台阶上蹲了下来,点了一根烟。当胡琴拉到急促处,他就开始猛烈抽烟。

此时是小镇的夏天,夜里除了蚊子恼人之外,一切美妙得沁人心脾。由于地处南北气候的交界处,这里大量引进了南方的香樟树。香樟树的花蕾鹅黄而细小,但它们却能让整个一条街被若隐若现的幽香渗透。小镇依山而建,山麓上长满了云杉和松树,夏日的积雨云往往从山麓背后偷偷袭击小镇。早在小镇改造之初,人们似乎没有想让它成为一个旅游胜地,更没有在规划中模仿大城市,让它成为一个工业小镇,因此它依舊保留着上世纪苏联援建的许多红砖楼层。它们最高只有三层,无论是窗户还是阳台,所有的线条僵硬而古板,青色的沙石墙面千篇一律,有些建筑的水泥楼梯暴露在外,雨水让刷了无数次防水漆的扶手生出斑斑锈迹,但是大多数扶手上都缠满了翠绿的藤萝,隆冬时节它们会变成干枯的鬼爪,一不小心被顽皮的儿童点着,会引发一场小小的恐慌。但在山麓上望去,这些在时光里熬了半个世纪之久的建筑会有一种悠然的肃穆感,几乎没有遮蔽视线的地方,然而它并不庞大的骨骼笼罩在一层稀薄的烟雾之中,阳光照透它,又从它的肌理中撤离;雨水浇湿它,又从它的毛发里蒸发。枫藤占领了绝大多数墙壁,各种神秘的盆栽花束摆得无处不是,所有庭院的角落里一定有青苔和蜘蛛,晴朗的日子里大家似乎约好了要把发霉的衣服挂在窗前……人们既不忙碌,也不消闲。很多男人都是东南矿地的工人,新世纪的年轻人都在外地上学或者打工,也由此引进了现代大都市的很多事物,不过它们到了此处就像失灵的玩偶一样,比如那些奶茶店和健身场所,有好多已经倒闭了。汽车、电视和手机等等对这个小镇而言当然也很重要,但在逢年过节之外的时间里,它们更像是一个又一个的小景观而非工具,在一个小走廊里拿着蒲扇呆坐一个下午的人比比皆是。总而言之,这个小镇不在我们所熟知的那种时间里。81B6BDB6-19C0-43D4-894C-F1D425D6FF42

很不幸的是,G先生脱离了这种时间。此时他坐在台阶上,在胡琴悠扬的调儿里,这个小镇和他的关系不再那样确切无疑。“他说狂犬病会死人的啊,其他人也会被我害死……”那条狗摇摇摆摆的样子闪过他的脑海,“可是我记得我爷爷讲过,从前有个姓曹的老人,就住在隔壁,据说子孙满堂,却老是孤零零一个人。倒不是子孙不孝顺他,而是他觉得子孙和他无关——这样的人甚至都能活在我们这儿,他怎么不出家呢?或者去道观修炼也好啊。我爷爷说他一度惹上大烟,可是后来大烟也对他没有诱惑力了,这个人真奇怪。大家都觉得他的病是他老婆造成的,从前他的老婆可骚了,十里八街哪个男人夜里不是惦记着她?我爷爷小时候和她有过一面之缘,听说她是大户人家的女子,她嫁过来时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红盖头让大家看不见她的脸,她的乳房在马背上像羊皮筏子一样晃动着,肥大的屁股和细软的腰肢让那匹马走得非常温柔。这个女人绝不像我们这儿的其他女人,也不像我老婆,至少夜里在床上时不会像天牛一样装死,嗓子里还是鼻腔里像那种发臭的鸟一样咝咝响——她一定能毁掉整张床,她的叫声一定会让男人的骨头出现缝儿。天哪,大户人家的竟然嫁到我们这儿来了,据说当时整个镇子几乎都参与了这场婚礼。谁不想看看呢?男人不断咽口水,女人眼角放狠光,我们这儿的女人呐,眼里藏刀子,嘴角倒是能吊个大大的笑,不过她们可沉不住气,当年她们一定聚在一起偷偷侮辱过这个女人,她们一定用了落伍大学生都没见过的谚语。嚯,真是抡起磨盘打月亮——轻重不知,高低也不知;跛子跨门槛——提一条腿,掉一条腿。那些女人中间也许就有我太奶奶。这事儿也是粪坑里生灵芝——臭里面出奇,我爷爷讲她时,瞎了的那只眼也放光。可是谁知道她为什么嫁到我们这个破地方来呢,曹家老头也不过是个打过两天仗的马前卒儿,回来时就带了一个凤凰牌的手风琴,他就凭他那个破琴娶到她?大概造孽的人也不知道自己怎么造了孽,怪不得曹家老头怀疑自己的子孙,他还是个上过战场的人呢,怎么就……想必他上战场就是去玩藏猫猫了,像傻狍子一样一头扎进草堆里,互相拼命的人才看不见他呢。他都六十岁了,这辈子再怎么糟,也是世上的一个肉疙瘩;就是一条蛆,也在倒腾着活呀,不过树要皮人要脸,他可能是觉得自己的脸早给狗吃了,那也犯不着去斗张家的那条疯狗哇……重茬没重事,去年的燕子不在原地做窝,我才不怕呢,我打的才不是疯狗……多久之前嘞,那时候后山的杏花好像开了……管他呢,什么落伍大学生,我看你是个落伍大狗熊。狗熊吃蜜不怕粘嘴,你乱说话不怕掉牙。戴两片蓝光破玻璃,充一个四眼哈巴狗,算什么东西?”

G先生的烟已经烧到了烟蒂的海绵上,发出一股刺鼻的味道,这使他从恼怒的胡思乱想中清醒过来。胡琴换了一个曲儿,他从来没有听过,于是这支曲子在他耳廓里变得分外干瘪。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他瞧了一眼它背后的橄榄枝,紧接着几乎像抛铅球那样将它砸向了盲老头摆在一张破损小地毯上的小铝锅。不得不说他砸得很准,硬币飞进小铝锅布满氧锈的凹陷处,砸出一道新鲜的伤痕。小铝锅差点因此而翻过去,不过幸好它又像一个不倒翁那样矗立于它的舞台,然而这道声音实在是太过尖锐,把盲老头吓了一跳,琴声也随之戛然而止。盲老头的头颅在轻微的颤栗中机械地转动着,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将手伸向他的小铝锅——在摸索中他终于触碰到了它,可能是受到了惊吓,他把它碰翻了,只有一个硬币在这静寂的时刻如同不甘受束的囚徒一样从关押它的囚牢中滚了出来,它在即将滚进下水道的时候怯懦了,像一条温驯的小狗一般躺了下来。盲老头当然不知道他收到了一个硬币,也丧失了一个硬币,也许是面值更大的一个硬币。现在铝锅又伫立如初,盲老头在哆哆嗦嗦地调琴。G先生走向那个逃逸的硬币,他心想:“要是我看到的是反面,我就去找医生。”他靠近了它,俯下身子。那个标示着正面的国徽让他大喜过望,他捡起它并将它放在两掌中间,头颅微微扬起,仿佛已经谢过了神灵。“我要即刻回家,我不用去看医生了。咬我的狗没有发疯,是这个世界疯了。我要赶快回家把我家婆娘从床上掀起来,她总是睡这么早,好像我已经老了似的,今儿我要让她比曹老头的老婆还骚,她要是不叫出来,我就扇死她。太好了,杏树上也能结桃子,我才不会像曹老头那样躲在一个屋子里,水也不敢喝,光也不敢见,风也不敢碰,不,现在一切都是我的。等我儿子有儿子了,我要给他讲我怎么和狗斗的故事,我还要说它就是一条疯狗,可是它就是咬不疯我……哈哈哈哈哈……”他走了沒几步,背后又响起哀伤的胡琴声,他在快乐的激流里不觉得此曲哀伤,反而激发了一种炫耀性的慈悲——他转身掏了一张十元钞票,蹑手蹑足走近拉琴的盲老头,像扔一片树叶似的将钱扔进了那个小铝锅。

他快到家了,他刻意穿过花园来获取最短路径,其间他绕过了正在静默中发疯生长的冬青树,却踩到了散铺在地上的六倍利和薰衣草,事实上只有三色堇躲过了这场劫难。他妻子最爱三色堇,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种将紫、白、黄优雅地调配成一只蝴蝶的花束究竟叫什么。仲夏之夜掩盖了一切生命力旺盛的色彩,但被约束在花盆中的紫色鸢尾一味幽香着,它们使G先生的情欲变得像丝绸一般光滑绵长。他的手指在藏钥匙的瓦片下吓跑了一只长脚蜘蛛。两只蟋蟀正在风信子背后一高一低拼命演奏它们的二重奏,当然还有一只饱食蚊虫的蛤蟆寄身一块红砖护佑的墙洞中,像一个避世的隐士一样几乎保持了最为典雅的安静,然而终有一天它会为一声不吭的借宿付出代价。G先生推开了安装没多久的防盗门(它如同心照不宣的朋友一样悄悄承受了他所有的动作),像一个小偷一般带着自己时隐时现的影子走向了卧室,虽然他对自己的家熟悉至极,但这晚他还是碰到了一个圆桌,桌子上纤长的玻璃器皿在重新站稳的过程中发出细微的嗡嗡声,但这不足以惊醒他那嗜睡的妻子。“她的身边可能会有另一个男人,像曹老头妻子一样……”这于他而言绝不是某种扫兴的想象,他的想象力从未像今夜这样丰富,一切背离其所是的可能在他年过五十的脑袋里似乎都得到了热情的召唤,尤其是当他在口袋里的那枚硬币上获得重生之后;因而这种想象简直像小孩子第一次坐过山车那样刺激。他自然会像其他男人那样对出轨的妻子做出激烈的反应,但即使这一可能成为现实,他的反应也不过是一厢情愿的伪装,他甚至有点渴望演这出戏。然而人们的奸情也不过是常情,他妻子只是安静地沉湎于酣睡中,他在推开那道乳黄色的漆刷过的木门后发现了这一点,“这个木门该换了,它不像城市里的门,人家的门可以隔绝所有的声音,方便自家婆娘和其他男人偷情。”从前他和妻子在深夜交欢时总担心儿子会趴伏在门外偷听,于是他总是用硕大的手掌捂住妻子的嘴——其实这是多此一举,他妻子继承了这个小镇历代女人的特质,在高潮之前她们都会把自己变成一只装死的甲虫,而现在幸好他儿子在海边的一座小城里为临海公园开拖拉机。81B6BDB6-19C0-43D4-894C-F1D425D6FF42

他轻轻关上了门,看见妻子正好侧身背向他,一股突如其来的激情让他扑了上去,掀开了她的被子。一个沉睡中的正常人一定会被这一举动吓个半死,她也一样,她被惊醒的那一刹那心都梗住了。身体保护自己的本能反弹给大脑的信息是:我要被什么杀死了。于是她闭着眼睛疯狂乱抓,拿枕头拼命砸对方,直到他的声音宣告安全时刻的降临。她在惊愕之余发现罪魁祸首原来是自己丈夫,这将她所受的惊惧转变成反击的愤怒——她用尽全力甩了他一巴掌。他先是一怔,然后双手摆成蟹螯状,冲上去卡住了她的脖子。她用拳头,用肘子击打他的肋骨,可是这不管用,最后她用膝盖顶了他,他全身猛然松弛了,巨大的疼痛让他放开了自己的双手。她知道他不会再动手了,至少今夜不会了。她喘过气,撇下他去洗手间查看脖颈上的掐伤。蟋蟀仍在窗外欢唱。G先生身上的疼痛不再那样让他窒息时,他妻子穿着睡衣披头散发回来了,他觉得她像精神病院里的疯女人。

“你怎么没被酒灌死呢?”她的语气冷冰冰的。

“酒灌不死老子,可你却差点杀了我。”G先生意识清醒了,在回家的路上他那激情四溢的幻想至此彻底破灭。而况他的身体受到重击,也无法支撑那样盛大的交欢了。他顿时觉得一切很无趣,他的恐惧、兴奋和情欲,眼前被称为他妻子的这个女人,窗外的花园以及这个蜷缩在某种停滞中的小镇都一样地无趣。他想起自己的宝贝儿子,他每年春节前后回家都会从海边带来一大包贝壳。有一些他在炫耀的过程中送给亲朋好友了,有一些他还留着,鱼缸里摆着几个。

“说说清楚,为什么要从背后偷袭我?”看到他痛苦的样子,她突然觉得自己“下腿”有点太重了。

“哼,说个屁。风吹墙倒砸死人,老狗的尾巴动不得。你把老子命根子弄断,看你上哪找个檩子捣腾去。”G先生满口的脏话算不得解释,不过他老婆的气焰已经熄灭了,这是基于他脸上恼恨的表情。将近三十年的相伴让她很清楚,他的这种表情只有在受了很大的委屈时才会展露出来。

“你是吓到我了,你想要的话提前吱呼一声啊,哪有偷偷摸摸从人背后来的。”她一下子就猜到了他的心思。她一直是这样,即使刚刚自己差点儿被这个失去理智的野兽掐死,可是当她猜透他的心思之后一定会原谅那些无谓的过失,也许是长期侍弄植物才让她学会这一美德。

他没有吱声。不过此刻的恼怒是伪装出来的,他也原谅了她。

“天气预报说明天会下雨,你回来的时候山后面有云吗?”她的语气已经相当温柔了。

先前的恐惧让他忘了看山后。山后突然袭来的积雨云是小镇人的日常谈资,初来乍到的人往往会听到附带着各种情绪的谈论,有些妇女甚至会在看到那些阴森的积雨云之后表现得非常恐慌——“瞧,这些黑猪肚子又来了。”他那老实人的脑袋还没教会他在这些日常习惯之前撒谎,所以他无以答复。他又沉默了。不过这不算什么,他的沉默像一条透明的小溪,漫长的岁月让她对它的深浅了如指掌,她知道很快就能渡过去,和他并身躺在那张属于他们的小床上。她把头发捋到耳后,些许恍如白雪的银发暴露了她脖颈和肩膀过渡处的一些皱纹。她什么也不问了,只是走近他,并从他身上跨了过去,躺在他身边。

他们竟然都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他们被窗外的雷声惊醒,家具和窗外的花束以及昆虫等似乎都和他们一样,屏息等待下一阵雷声。

G先生的身体还有些余痛。他想起了这是他妻子干的,但他并没有什么怒火非发泄不可。他妻子知道他醒了过来,于是把头颅埋在了他的脖子上,一股长长的鼻息落在了他胸前的肌肤上,热热的,痒痒的。下一阵雷声到来时,他发现她哭了。他们开始聊天。

“你想儿子吗?”显然,G先生想起了他睡着之前想起的那个人。

“想……”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昨儿他来电话,说是他看上了一个和他一起打工的姑娘。”

“这混账东西,竟然不跟我說……怎么样,他们有戏吗?”他急切地问妻子。

“你个不知臊的老东西,年轻人的事,你操什么心?”

“你不操心,你说什么?”他伸手抱紧了妻子。

“哎,你说人能看上咱开拖拉机的这个傻儿子吗?”

“听说大城市的姑娘都很势利眼,你赶明儿跟儿子打电话,如果没戏,趁早收手。我们镇上王家的那个小骚货我看不错,在外面念过几天书,也算是见过世面,配咱们儿子绰绰有余。”事实上他想起的是曹老头的老婆,那个魔鬼一样的女人几乎占据了他对异乡女人的所有想象。

他妻子笑了。她习惯了他所有的言语方式,即使他脏话连篇,她也见怪不怪。窗外电光一闪,鱼缸里的几只金鱼动弹了一下,它们搅起了缸底的污泥,那只洁白的贝壳因此而变得更加暗淡了一分。

“你记得我是什么时候被狗咬的吗?”

“五年前?你跑去追赶猫,追到花园里的一条大黑狗,它很凶,不肯离开。你就拿扫把跟它斗,它扑过来咬到了你的胳膊……我记得好像是五年前,那时儿子还在家里呢,那晚你们本来在吵嘴,你被狗咬了之后你们就歇战了不是吗?”一切回忆在她这里总是变得如此清澈。

他想起了那个落伍大学生的话,他说狂犬病最长的潜伏期是十年。他又心慌起来。

“你觉得那条狗像疯狗吗?”他相当焦虑地问妻子。

“我觉得你发起疯来比它疯。”他妻子半开玩笑似的说。

G先生没有责怪妻子,他只是隐约感觉到有什么不可抗拒的东西在迫近。“万一剩下的五年里,我的病发作了,也许那时候我儿子给我生了宝贝孙子,而我恰好在给他讲故事的时候发病了……”他不敢想下去了。

“我爷爷以前跟我讲过曹老头的故事,你想听不?”

“好,你讲吧。”

他没有在他爷爷所讲的故事中添油加醋。他讲到了曹老头被疯狗咬伤的桥段。他妻子突然像个孩子一般惊讶地问他:“他有没有可能是故意打狗,然后被狗咬伤?”81B6BDB6-19C0-43D4-894C-F1D425D6FF42

他当然想到了这种可能,不过妻子提起这个让他莫名其妙地大吃一驚。他还是佯装平静地说:“虽说人的名儿,树的影儿,可是影子压不垮大树,名声倒是能压垮人。这种可能不是没有,不过这个疯狗真是可怕……”

“你怕啦?”

“放你娘的屁,七尺男儿拔根头发也能顶天,老子怕什么怕。”他说完后嘴角抽搐了。

“哈哈哈哈……”她在丈夫怀里笑了几声,“刘家在盖新院子,有棵海棠不要了,我已经打了招呼,明儿你能开车帮我弄回来吗?”

“光开花不结果,要那玩意干什么……”不过他还是同意帮妻子去运海棠树了。

“曹老头呢?他最后怎么了?”她像一切普通读者一样,事实上只关心那个莫须有的结局。

“他咬死了自己的一个孙子。当天也死了。”这个结局让她心里不是滋味儿,不过睡意救了她,她支吾了一声之后,在丈夫怀里睡着了。

在G先生的故事里,曹老头是被咬一星期之后发病的,而他通过妻子知道了自己被咬伤乃是五年之前的事:“大概不会发作吧……”奇怪的是,他被咬伤的时候竟然没有想起曹老头的惨遇。“都怪那个四眼哈巴狗。”他现在真是恨极了落伍大学生,而且这件事在他那里竟然还变成了一个玩笑,想到这里G先生恨不得提一把刀去杀了他。G先生有生以来第一次失眠了,他能感觉到自己身体的疲惫,但就是无法说服里面的那个声音停止轰鸣——脑子里的嗡嗡声现在变成磨坊里的轰鸣声了,仿佛要把过去的那个他彻底磨碎。他以前可从来没有听过“狂犬病”这三个字,这三个字现在对他而言似乎变成了一个猝不及防的诅咒,它穿透他的身体,在他的灵魂之侧预言着一个疯狂的时刻,一个他不再是他自己的时刻。

他暗自决定了,要在运海棠树之前去一趟医院。他想起自己除了某次打疫苗之外,还从没有拜访过那家像个迷宫一样的公立医院。大概是他的身体再也支撑不住这种莫名的忧虑了,在雷雨过去之前,他陷入了小镇人特有的那种无梦的睡眠。这简直可以说是上天对他的恩赐。

翌日清晨,G先生妻子先他醒来,她兴致勃勃地跳下床拉开窗帘。大雨之后的清晨明媚得如同处女的眼眸,泥土的芬芳甚至穿透了玻璃,花园中只有个别风信子的叶子被泥渍沾染,其余一切植被都在悠然喷涌着它们内部的色彩和清香。两只嗓音沧桑的戴胜在花园的栏杆上跳跃,顶冠蓝羽的灰喜鹊闯过玫瑰之刺飞走了。阳光在小镇的所有角落里迸溅着。

G先生被这个无比美好的清晨唤醒了。

“今儿几号?”他可从未像今早这样问过时间。

“等我去看看日历。”他妻子似乎也不以为怪。

声音从客厅传来了——“七月十三号。”其实她报错了,因为日历已经有两天没翻了。

他恍惚听到敲门声。这吓了他一跳,其实不过是几只灰喜鹊落在了窗台上,它们收敛翅膀时撞到了窗户。这是一个预兆,这个美好的清晨已经与他无关了。

“谁在敲门?”

“没有人啊。”他妻子走进卧室时已经用嘴里衔着的那根皮筋扎好了头发。

他有点恼怒,没有多说话,穿好衣服后只是洗了把脸,刷了牙(他一直遵循这个顺序),早餐都没吃就匆匆去发车了。

他出门前妻子跟在身后问他:“你不吃早餐吗?”

“回来再吃。”好吧,每个丈夫大概都有一两个不大对劲的早晨,就让他去吧。她想到了来年会开出硕大花蕾的那棵海棠,想象中的花蕾让这个清晨在她眼前又变得清澈无比。

G先生开车路过花园的时候把昨晚神灵所赐的那枚硬币扔进了花园,它正好落在一株三色堇的紫色花瓣上,那片花瓣和硬币一道落进了土壤里。

他驱车到了医院。挂号的时候护士问他挂什么科,他尴尬地转头看了看四周,不知所措。护士小姐旋即明白了他没有现代医疗常识,于是她问他:“你要看什么病?”

“我被狗咬了。”他仓促地说。

“什么时候被咬的?”护士小姐又问他,因为她实在看不出他哪儿被咬了。

“大概五年前。”护士听完之后,埋头写单子。

“当时没打疫苗吗?”

“没有。”

“应该不会有事,你要是担心的话,我帮你挂急诊,你问问大夫。”G先生看见护士小姐健笔如飞,转眼她就开好了单子。

“好,谢谢您啊。”这是这些年来他第一次以这样的语气对人说话,在这个弥漫着戊二醛或者来苏水气味的大厅里,G先生仿佛一个无知的孩子一样可怜兮兮。他觉得要是自己身体某个部位果真生了病,他一定会被塞进这栋新式建筑的某个房间大卸八块,某些穿白褂带口罩的医生会拿着柳叶刀在他身体里寻找疾病的根源,而一些身材苗条的护士则像死神的配偶一样站在旁边拿着小本子悉心记录,各种药水的气味会在他周围飘来飘去——也许这就是死神的气味。他从灵魂里厌恶这个医院,从它建成的第一刻他就对它没有好感。看看这些和牙齿一样的白垩色的墙壁,看看这些幽邃的窗子,看看它像棺材一样的形状,看看门前那几棵丑陋的桑树,就连鸟雀也不来这里嬉闹。可是此时另一种更深的恐惧攫住了他,他觉得只有这个让他无比厌恶的地方才能解除他身上的诅咒。

急诊室的大夫很快就叫到了他的名字。他低头看了一眼那个暗黄的单子,发现护士写的时间不对,这让他更加恐惧了。小音箱里又一次传出了他的名字,他来不及去问为他开单子的护士小姐了。G先生硬着头皮走进了急诊室。

“说说身体哪儿不舒服?”这是一个眉目慈祥的老太婆,她的声音偏中性,优游不迫。这让他不那么紧张了,不过她只是眼角瞥了他一眼。

“也没啥大毛病,就是五年前被狗咬了。”他此刻果真像一个吞吞吐吐的小孩子。

“咬哪儿了呀?”

“左胳膊上。”

“来让我看看。”她眉眼含笑。81B6BDB6-19C0-43D4-894C-F1D425D6FF42

他卷起袖子让她看。现在他的左胳膊小臂上只留着一小道虎牙刮傷后痊愈的肉痕。

“当时没打疫苗是吧?”

“是。”

“能看出来那是条疯狗吗?”

“疯狗大概是什么样?”

老太太抬头看了一眼他,见他局促不安的样子十分搞笑,于是缓缓告诉他:“疯狗啊,就是走路摇摇晃晃,眼神带着点阴翳,看上去很凶残,一直在流口水。不过有些也不流。”

G先生哪里会记那么清楚,绝大多数不被重视的事物在他脑海里只是一个徒有其表的轮廓而已。他倒是记住了这条狗的颜色,不过这对医生高明的诊断有何助益呢?然而这种记忆的模糊性现在不仅让他备受尴尬,也让他的恐惧加重了几分。万一那条该死的狗拥有医生所说的所有特征呢?他又不知所措了。

“呃,我……它就是一条黑色的大狗,脊背很瘦,我拿扫把赶它的时候它扑上来咬了我。然后它就逃跑了……”在这样的叙述里,他仿佛看见了那条狗摇摇晃晃的背影以及它扑向他时眼中独有的凶残的阴翳,“我想它大概是条疯狗吧。”

“按理说,如果发病早就发了。你应该没事。不过医学史上狂犬病最长的潜伏期是六年。你这才五年,你放心,一般不会有什么事儿。被疯狗咬了之后,发病率为15%—20%,哈,也就是一百个人里有十五到二十个人可能会发病。这样吧,你先回去,如果你咀嚼肌——也就是脸颊两旁感到僵硬,你再来,我帮你诊治。”老太太依旧慢言慢语。

“现在检查不出来吗?听说那个X光连人都能照透,就发现不了病吗?”关于X光的知识也是落伍大学生告诉他的。

老太太已经不耐烦了,但她依然眉目含笑:“发现不了。X光检查不了这个。”G先生觉察到了老太太的不耐烦。这里不是从前所在的矿地,他不敢轻易发怒,他只得悻悻回去了。小音箱在他转身之后迫不及待地传唤下一个名字。

G先生并没有从这座貌似棺材的医院里找到破除诅咒的方法,反而是加剧了他的疑惑——疯狗的毒究竟怎么就能把一个人给折磨疯呢?或者它的毒为何会像一个藏猫猫的高手一样在这具肉体的某个地方潜藏如此之久呢?即便被疯狗咬了不会全部发病,但他怎么能确定自己是那个例外呢?他想起从小到大在不利于他的事情方面他总无法获得例外的特权,比如从前和小伙伴们一起去偷田里的玉米,被那个狠毒的农民大伯抓住审问的是他;在家里的几个孩子之间必须把上学的机会腾出来让给兄弟的也是他;过年分糖果的时候劣质糖果的承包者当然也是他,他为此哭过,直到他的年纪已使糖果不再是什么稀罕之物,他也就忘记了这回事;他在矿地上由于勤奋而获得人们虚伪的尊重,于是每次在幽暗的矿井深处冲锋打头的工作非他莫属,但这一点只在年终奖金中有微薄的体现。人们总觉得他像一头时而会迸出几条精妙谚语或者歇后语的大笨熊,然而当落伍大学生拿着小本来找他讨教谚语的时候他却一个也说不出来——按照他的说法:瓜蒂不知是哪天早晨落下来的——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想起它们。“狐狸扮观音,还是狐狸精”,此时他的脑子里机缘巧合出现这句,但这真不是他想起的,谚语本身好像埋藏在他所行经的矿井中的机关,他一个不小心就会触动它们,它们向他伸手不见五指的处境投来这些精妙的论断。“千寻万找,不如影子一倒”,这可不是什么值得深思的话,某种无能为力的悲观时刻降临了。G先生觉得自己应该像从前那样坦然接受这一切,就像一条诞自高原的河已经不可避免地将河道冲蚀到了此处。“命运是个喝醉的婆娘”,如果她没有喝醉,那为何总把他置于她的阶梯的最下面一层?他上车之前看见了一只只有三条腿的流浪猫,本来以它的灵巧它可以安居在诸物种的顶层,而现在它竟然只能用两条前腿拖着后面的那条腿,像虫子一样在地上爬行,它灵巧的身体此时滞重得无以复加。G先生又关上了车门,“让所有又疯又醉的蠢婆娘去死吧。”他在医院门口的报亭里买了四个猪肉馅的小包子,“它吃两个,我吃两个”,很少拥有共情时刻的他此时心满意足(这绝非令人恶心的同情)。在这样一个雨后的清晨,这个男人走向那只病猫的时候,他生平第一次感到他和一些事物共存于一个时刻,“我,三条腿的猫,一些只能用肚子走路的虫子,很多新闻里流血的人,那些沙漠里又黑又瘦的小儿童……我们都是这个醉鬼婆娘小梯子上的摆设,她可能快要扔了我们吧,我们连我老婆照顾的那些花儿都不如……连闯进花园里的那条疯狗都不如。”这只可怜兮兮的三脚猫只吃了一个小包子,就开始用粉嫩的小舌头舔舐鼻子,它甚至都不像正常的猫那样喵喵撒娇,它只是偶尔瞪他一眼。G先生恼怒了起来,他冲着它几乎同时狠命咽下三个小包子,它们加在一起的体积大概像一个成人的拳头那么大,这差点噎死了他。他忍住没给这只病猫一脚,这真是偌大的慈悲。“这个世界这么糟糕,大概就在于一只三脚猫不愿意要它应得的那一份。”这不是什么神迹一般的智慧,而是一个微妙的预兆,他在万物阶梯上唯一的一次共情时刻就此永不再来了。

G先生在驾驶他的小货车的时候脑子里又萌生一个想法,他觉得命运已经在伺机让他成为那二十个人中的一个,否则他怎么会如此不安呢?他想到他发疯的时候也许会咬死妻子,这个从嫁给他的那天起就同情他的女人。不得不说他妻子是他生命里的一个意外,他们在某个冬天结婚,他把妻子抱向婚床的时候觉得她美得恍如天仙,而次日清晨他偷偷爬起床生完火烧好热水后,他看到横躺在被褥里的这个女人虽然温柔已极,但也不过是一个装死的甲虫。“她不是曹老头的老婆,她不应该被我咬死……”但想到她从那天起床的时候就开始同情他便让他无比恼怒,“我就是应该咬死她。”但他知道自己的儿子会为此责怪他一辈子。“他在海边开拖拉机做什么呢?用拖拉机拉树吗,还是拉沙子?他总不该是在填海吧。”由于昨夜的失眠,他的脑袋有点疲惫了。事物并不总是像他所想的那个样子。但此时庸常的道德律令显然在他灵魂中不起作用了,他觉得要不是为了儿子,他即使不发疯也可以咬死他老婆,虽然他知道他热爱花草的老婆已经在家里为他做好了香喷喷的早餐——那往往是一杯牛奶,一个昨日就已经煮好的茶叶蛋,一张只有她会烙的馅饼。他有时候非常讨厌她像一个老祖母一样的眼神,仿佛他真的就是一个经不起任何波折的弱智儿童。“看看她的那张脸,她为什么总是在准备宽恕我?”想到这里时他怒不可遏,于是用劲拍了方向盘一把,所幸街上的车和人都很少,否则一定会酿成交通事故。这让他清醒了不少。他觉得他儿子此时一定在海边开着拖拉机捡贝壳,那个姑娘也在帮他捡。他没有那么恼怒了。81B6BDB6-19C0-43D4-894C-F1D425D6FF42

这个小镇内部也不复杂。G先生开着车路过一个十字街口,看见三四个装修工人正在为一家即将开业的水果店装修牌匾,这种在夜里会闪着荧光灯的牌匾在小镇上是稀有之物,于是他断定这个水果店是外地人开的。“这儿的人就是吃蚂蚱也不会吃水果。”菜贩子就在马路边摆摊,最近还有卖焦糖的手推车。几条流浪狗从他所穿越的街道中间走过去,他痛恨它们,“也许那条黑色的疯狗就是其中一员”,事实上它早已经死了。许多他遇到的人都彼此认识,但由于大家相见得过于频繁,没有人会互相打招呼。他让浅墨色的车窗完全把自己封闭在驾驶室中,假装和这个时间停滞的地方没有任何关系。

他把车已经开到刘家施工的地方了。这个小院子是包给一个只有五个人的施工队来建的,水泥搅拌机、起重机和电锯等一律非常简单,简直让人看不出工程正在进展之中。他一下车就看见了那棵躺在一个角落里的海棠树,它的花朵已谢,油绿的叶子依旧茂密,暴露在空气中的根部像一个大刷子,泥土仍然缀连在须根之间。他不知道自己妻子是否能够让它重生,但他无疑非常羡慕它,对它而言,这世上并没有一个被称为家的地方。如果人们不来打扰它,它就一直在土里长下去,按时开花,按时凋谢,你骂它它也不回应,鸟在它脖子上拉屎它也不理,它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忧。这真是他最羡慕的生活方式,就像陷落在永恒的睡眠里,只留下一副纯净的肉体,长头发,长指甲。

来应付他的是一个少年,他惊讶地发现在如此狭小的小镇上自己竟然从来没有见过他。

“你家掌柜的刚刚打电话来问你来过了没有,说着你就来了。”他热情洋溢的笑容让G先生又想起了自己的儿子。他确信他此刻就在海风里捡贝壳。

“路上去修了一会儿车。”这个谎言真漂亮,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终于会撒谎了。

“那你要不先随我去喝杯茶?喝完茶我帮你抬树。”G先生觉得他不是在客套,于是就答应了。

少年把茶盏摆在他面前时,他应机而问:“小伙子,刘家我熟得很,我怎么从来都没见过你?”他坐在藤椅上环顾这个仅存的小房子和它简朴的内脏,墙上贴着印有十字花纹的褐色油布,地上铺的红砖被设计为马兰花状,有一个大概能睡下两个人的炕,炕边上镶嵌着浅红的桃花心木,另有一個黝黑的书架,摆满了书,但非常凌乱。

“我一直在外地上学,今年暑假刚刚回来帮家里监工。”这个少年似乎不愿多说。

G先生想,这是一个从外地学成而归的高才,他或许可以帮自己破除身上的诅咒。

“哦……”他这一声拉得特别长以表恍然大悟,“我说呢,怎么从来没见过你。那这些年一定读了很多书吧!”

“书是没少读,但读透的却很少。”少年脸上露出谦虚的笑容。

“那我问你个事儿哈,你可别推辞。”G先生忽然严肃起来。

“这……这得看我有没有能力解答了。”

“你说一个人五年以前被疯狗咬了,会不会出什么事?”

“这个……我觉得要出事,五年前就出了吧。”

“哦?就是说五年后如果没有什么事,那就万事大吉啦?”

“也不是。这个很难说。我听俄罗斯人讲过一个事儿,说是一个猎人晚上睡觉的时候被棕熊袭击了,他侥幸从棕熊口中逃脱了,但他的一条腿从此废了。他非常想报复这头熊,就咬牙训练他十五岁的儿子。他儿子本来想当个律师的,但拗不过他父亲,还是当了个猎人。他儿子枪法非常好,可谓得了老子的真传。他几乎走遍了棕熊出没的森林,寻找那头大棕熊,当然,他也带着他的父亲。后来有一天晚上,他们驻扎在另一片森林中的一个废弃的猎人小屋里,那头大棕熊反而找上了他们。但他儿子躺在阁楼上装睡,没有在那头熊撞开门的时候射杀它。”

“为什么?”

“因为他发现当熊靠近小木屋时,他父亲发疯了。他确信那不是被大棕熊吓疯的,而是大棕熊留在他父亲体内的毒让父亲在那一刻也变成野兽了。”

“结果呢?”

“他任由那头大棕熊杀了他父亲。然后他杀了熊,最后他还是回去当律师了。”

这个结局并不让他震撼,他坚定地支持那个孩子的所作所为。一个野兽怎么能当父亲呢?

“他们怎么知道这头熊就是以前的那头熊?”他真正关心的是这个。

“哈哈哈哈,你问得好,我也问过,他们答不上来。可能在他们看来,所有的熊都是那一头熊的分身。”

G先生沉默了,其实他无比忧伤。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大概皮肤底下全是知识,他大概什么都知道,他连俄罗斯的故事都能讲得头头是道。可是,自己身上的诅咒呢?他会不会成为十五到二十那个区间中的一个?他会不会也在某个值得庆幸的时刻像那个老猎人一般变成野兽?这对他而言仍然是谜题。事实上他已经厌倦了相关的谜底,不是因为他不想知道或者不想把自己安放在小镇人确切而优柔的秩序里,而是他隐隐约约意识到这背后有一个过于庞大的系统,它了知一切,但就是不作出预言,像一个将小麦毫无表情地变成面粉的磨面机一样,它会把他转变为另一种事物(甚至都不是人),它会让他每天关注日历,关注腕表,关注自己身体里的隐痛,关注明天的食粮。总而言之,它会以另一种他无法理解的确定性将自己的未来变得再也无法确定。那座医院只是它最不起眼的一个触角,它也许拥有更大的躯体,他把它想象成一条横贯山脉的大蜈蚣。“真可怕,它将带着这些自信而渊博的人爬向何方呢?”

“这个小镇有点太过安静了,我已经回来半个月了,但我怎么感觉才过了两三天。”

“是啊,这里太安静了。人一不小心就老了。”这绝不是他的话,是一个忧伤的声音潜入了他的脑袋里,它无意中暴露了自己。

“小哥,小哥……”施工的人在喊这个少年,“我们的灰砂用完了。”

“他们一点都不让我坐下来休息,看看书。可我觉得他们什么都没干。”

“走吧,去看看,海棠树我也得送回家了。”81B6BDB6-19C0-43D4-894C-F1D425D6FF42

他们走出房子。少年叫来一个工人,帮他把海棠树装进小货车。他告别了他们,押送着海棠回家了。他很累,这颗过度劳累的头颅不愿意再想任何事儿了。

他驱车回家了。路上他看见有人在杀羊,人和羊一样安静,所有事物都在小镇明媚的阳光里滑行在自己的轨道上。他也看见了落伍大学生,他端着一碗鸡蛋凉粉,伏头在吃。落伍大学生通过他的车辨识出了G先生,但G先生没有理他。他一路开回家,路过妻子花园的时候忘记按喇叭了,从前他总是这么做,妻子会从门口或者某棵冬青树后面走出来迎接他。此刻他已经看见了妻子,她戴着小麦秸秆编制而成的帽子,手攥铁锹伫立在花园里,显然她一边翻土一边在等他。也许是劳动的缘故,她的脸色看上去生机盎然。G先生把车停在了花园一角,他妻子早已在那里挖了一个小坑,当然他并没有看见这个坑以及周围那些新鲜的泥土,是某种日久天长的经验所积淀的直觉让他径直把车开向那里。

“我以为你开着车去海边找儿子了呢。”她的语气中夹杂着一丝抱怨,这让他非常厌恶。

“路上补了一下轮胎而已。”他几近于不屑地答道。

“还吃东西吗?”她知道他不会再吃了,这不过是一个心照不宣的试探而已。

“不吃了。”她没有看见他的表情。也许他根本就没有表情。她心里咯噔跳了一下,如同当初怀孕时腹中的小腿轻轻踹了她一脚。

他们不再说话了。G先生只是把海棠使劲拽到了那个小坑里,它的树干耽在坑沿上,如同一个一醉不起的酒鬼。然后他把车开进了车库。等他妻子再次看见他的时候,她觉得回来的人不是她丈夫,只是一个飘进屋里的影子而已。结婚三十年以来,她第一次在侍弄花园的时候想到了事关婚變的一切可能。

接下来的一个月,日子照常进行,只是他们彼此不说话了。她发现丈夫每天清晨都会翻日历,有一天他甚至还戴了腕表。那是儿子送他的生日礼物,他非常喜欢,但从来没戴过。后来的日子他总是把衣服穿得整整齐齐,有时候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她叫他起来吃晚饭,他会像一个游魂一样跟在她身后,吃一半后扔下碗筷,回床上继续躺着。而有时候他一整天都不进食,她觉得他在变成某种木乃伊般的东西。此间他儿子只打来过一次电话,他说那个姑娘成为他女朋友了。这让她大喜过望,但这仍然没有成为他们打破沉默的契机。他们之间的沉默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新的秩序,不可逾越的秩序。她无所谓,她觉得他们可以一辈子不说话。渐渐地,她果真就把他当作了在家里游来荡去的一个影子,她习惯了,她不爱他,也不恨他,对他连同情都没有。

他究竟怎么了?现在谁也不知道。直到那个本自错误的日历被翻到八月十三日的时候,盛夏的积雨云又从山后袭击了这座小镇,不过它很快就过去了。现在是黄昏时分,有些花瓣在小镇停滞的时间里凋落了,有些候鸟的后代已经充分掌握了飞翔的技巧,从窗子里能够看见的那棵移栽而来的海棠依旧枝繁叶茂,蚊虫还是很烦人,现在可不止两只蟋蟀在奏鸣,而太阳的余韵让小镇浸泡在彻底丧失时间的错觉中。在夕照的辉映中,小镇人似乎不属于此世界的生活在这座无名的山脚下起起落落。

就是此时,他还没来得及看腕表的时候,一个电话打来了,是他们儿子所在的临海公园,电话中的男人嗓音沧桑得如同一个经历了无数风浪的老渔夫,有些字句G先生从方言味儿过分浓重的鼻音中听清楚了——

“对不起啊……我们还没找到他……昨晚的浪太大了,我们发现的时候已经凌晨两点多了……我们还在找,你们有个心理准备……”

他妻子抛下电话冲进了他怀里。他感觉她柔软得像条蚯蚓。他脑子里浮起一大群苍蝇围攻腐肉的嗡嗡声来,而妻子滚烫的热泪落在他肩胛处,让他全身发抖。他没有拥抱她,仿佛拥抱已经是某种沉重得无法进行的动作。他唯一感觉到的只有疲惫,一种超越生死的疲惫。G先生摆脱他妻子,恍如参加葬礼的人回来脱掉了自己的礼服。她知道一切完蛋了,夕阳残忍地照耀着她凄苦的命运,在这些无辜的家具之间,在她发呆的丈夫和她命运未卜的孩子之间,她恍惚觉得自己的存在是一个笑话,于是她瘫在了地上。而她在泪眼中看到自己的丈夫又像从前一样转身走向了卧室,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

夜幕降临了。月光浮在小镇上空。她还趴在地上,已经哭不动了,电话迟迟没有打来,虽然她感觉不到饥饿,可是肚子依然不合时宜地发出咕咕声来。窗外传来狗吠声。过度浓郁的悲伤将她身体里过剩的激情全部抽走了,此刻隐隐约约地理解了周围的一切,包括她那像个幽灵一样的丈夫。她用尽全力爬起来,走向卧室,在黑暗中,借着月光她看到躺在床上的分明就是一条已死的老狗。

(责任编辑:李璐)81B6BDB6-19C0-43D4-894C-F1D425D6F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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