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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金融科技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对策研究

2022-06-30于水锦州医科大学

消费导刊 2022年7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服务辽宁省

于水 锦州医科大学

一、金融科技推动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现状

金融科技是通过各类技术手段创新传统金融行业的产品和服务,提升效率的同时可以有效降低成本。牛淑豪提出金融科技可以促进地区经济增长,且政府干预和市场化水平都可以正向调节此促进作用。单楚舒认为金融科技可以提高金融效率,同时也可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的提升。于丽红提出金融科技可以依托技术手段拓展金融服务范围、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

金融科技区别于传统金融的跨时空、成本低、便利性高等特点,使得金融科技在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中可发挥巨大作用,若将金融科技运用到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中,可以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实现。目前,辽宁省金融科技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现状如下:

在政策支持方面,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中提出向“三农”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金融科技服务;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农村中小银行要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在此基础上,辽宁省也积极探索金融科技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途径,提出了一些政策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村数字经济和智慧农业,推进数字乡村产业振兴;《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中提出建设数字乡村基础设施、推动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

在基础设施方面,辽宁省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良好,移动通信网络和固定宽带网络实现行政村完全覆盖,网民中农村用户占比为27.6%;支付基础设施基本通畅,辽宁省农村银行卡持有规模持续提升,助农服务点、ATM等建设使得金融服务空白的城镇基本被消除;辽宁省部分涉农机构也在农村开展了金融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提升农村消费者金融科技素养。

在产品服务方面,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开发了优农贷、微商贷、助商贷、金信农户小额贷等金融科技产品,也提供助农贷款服务;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分行开发了极速贷、产业链贷款等金融科技产品,推出了开放式缴费服务;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创新了基于区块链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大连银行创新了基于智能语音技术的无障碍手机银行服务;同时平安产险制定了“科技农险”的发展战略,依靠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打造一体化经营服务体系,向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府推出服务。2020年,辽宁平安产险承保县域地区业务19.9亿元,为辽宁省2826名农户提供了惠农意外保障,为699个涉农企业提供了全方位保险服务;沈抚示范区也在2021年9月建设乡村振兴服务平台,发挥数字支撑、科技助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服务。

二、辽宁省金融科技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尚不完善

金融科技服务辽宁省产业振兴的基础是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截止2020年,辽宁省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3.9%,网民规模达2758万人,但其中仅有27.6%为农村网民,城乡差距较大。同时在信息终端方面,虽然辽宁省已经基本实现通信网络和固定宽带网络全覆盖,但智能手机的普及率相对不高,农村居民对于手机银行等金融科技服务的使用率也不高,这限制了农户获得金融科技服务的可能,且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还需进一步提高。在信用信息环境方面,辽宁省农村人口达1387.8万人,但与城镇地区相比,农村征信白户数量更多,申请贷款难度更高,获得金融服务也更难。在金融科技所需数据方面,由于辽宁省农村金融领域数据与社保、医疗等领域数据联系不紧密,农村金融机构难以采集相关数据,金融科技难以发挥最大作用。

(二)农村金融科技服务模式和产品仍需改进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供应链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必将对金融机构的服务模式有所改变。但辽宁省传统金融机构在金融科技服务模式方面的发展略显迟钝,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和大连银行虽然创新了一些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但没能及时的利用金融科技所拓展出来的发展空间,对数字化转型、大数据、供应链等应用不足。同时,辽宁省惠农金融服务平台数量不多,且其服务功能较为相似,不能精准满足农村需求。当前辽宁省的金融科技产品也大多集中在城镇,一是由于农村缺少信贷条件和信用信息,金融机构向农村推广金融科技产品的意愿和动力并不强,二是金融机构向农村推广的金融科技产品多是清算和消费信贷,产品单一且同质,农村缺少多元的、定制的金融科技产品。多元化可以使辽宁省农户和涉农企业增加金融需求,从而使金融科技更好的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三)农村消费者金融科技素养不高

农村消费者的金融科技素养决定了金融科技在乡村的推广程度,也决定了金融科技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能力。虽然辽宁省农村已经实现网络全覆盖,但是农村消费者中手机网民占比达99%,且主要用于通讯服务,用其获得金融服务的比例较小,农村消费者金融科技素养并不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辽宁省部分农村消费者对于金融科技态度保守,习惯于线下金融服务,排斥电子化交易,认为风险过高,难以防范,难以产生更多的金融科技服务需求。二是对于金融科技过于乐观,辽宁省部分农村消费者缺少金融专业知识,盲目相信他人,风险防范意识较低,容易遭受损失,同时也会影响周边其他消费者对金融科技的看法。三是受文化程度影响,辽宁省部分农村消费者欠缺使用金融科技服务的能力,尤其是缺乏利用金融服务平台、电子移动设备获得金融服务的能力。只有积极提升辽宁省农村消费者的金融科技素养,才能让金融科技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

(四)农村金融科技监管不健全

金融科技由于其跨行业、跨区域、数字化的特点,金融风险较传统金融行业更高,需要有效的监管。但辽宁省的农村金融科技监管尚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监管不到位,由于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广泛应用,金融科技服务模式发生变化,数据安全等非传统金融风险与日俱增,辽宁省现有的监管手段难以满足金融科技发展,需要监管部门在原有监管的基础上,对互联网科技以及线上金融服务进行监管。二是监管不及时,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存在,涉农金融产品创新的速度在加快,对于新开发的的金融产品风险如何,监管部门需要一定时间去识别,从而使得辽宁省农村金融科技监管时效滞后。三是监管不适度,首先由于涉农金融风险更高,对应的金融监管也更严格,但过度监管会抑制农村产业发展。其次,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是由多个部门共同实施的,金融权益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由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管,银行业和保险业由辽宁省银保监局进行监管,农村金融机构缺少统一管理使得辽宁省农村金融科技可能存在监管缺失情况。最后,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监管系统还缺少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互通,缺少交易数据和资金数据,导致对金融科技监管的预警能力不足,辽宁省农村金融科技监管还需进一步优化。

三、辽宁省金融科技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对策

(一)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使金融科技更好的服务乡村产业振兴,金融基础设施是必不可少的。第一,辽宁省农村的信息终端问题,可以通过政府财政补贴使网络资费更为合理化来提高农村智能手机的普及率,一方面将辽宁省网络全覆盖的发展目标升级为网络提速降费,另一方面通过推进5G网络建设和千兆光网升级改造来提高网络速度,通过推进中小企业宽带资费进一步降低、农村脱贫户资费折扣等措施精准面向农村降低费用,以提高辽宁省智能手机普及程度。在此基础上,辽宁省金融机构还可在省内农村积极推广手机银行、智能银行等金融科技服务,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第二,辽宁省农村的信用信息环境问题,省内金融机构可在农村推进信用卡业务办理,减少征信白户,适当考虑芝麻信用、京东白条等第三方征信,从而进一步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另一方面可通过政府整合中国人民银行、涉农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等各类机构之间的数据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建设辽宁省农村金融信息数据库,提升农村信用信息环境。第三,辽宁省农村的涉农数据问题,应大力推进辽宁省农村移动支付,尤其注重将移动支付从农村生活领域拓展到生产领域;以及积极推进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技术在农村金融数据采集上的应用,使得农村生产销售等产业数据和经营信贷等个人数据可被金融机构获得,从而增加农村金融数据的可得性,发挥金融科技应有的作用,助力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

(二)创新农村金融科技服务模式和产品

为了使金融科技更好的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要增强对新技术的应用,创新服务模式和产品。第一,在金融科技服务模式方面,蚂蚁金服确立了“互联网+融资+保险+农业供应链一体化”的金融服务模式;京东建立了“电商+农业供应链”的金融服务模式。以二者为参考,可根据辽宁省现有基础,创新“服务平台+保险+龙头企业”的供应链金融科技服务模式,服务平台中存在大量的交易数据和资金流水信息,可以以此掌握产业的资金、信用、消费情况,方便金融机构控制风险,同时也为乡村产业提供了贷款条件和信用信息,保险公司也可为其提供信用保证贷款,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乡村产业的信贷供给。同时服务平台的存在也能帮助龙头企业进一步拓展销售市场,并带动整条产业链上下游所有产业的发展,从而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第二,辽宁省现有的金融服务平台也应有所优化,按照农村产业链发展、农户个人金融服务两个方向分别细化,加强对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同时满足农户和产业发展的金融需求。第三,在产品方面,应在对辽宁省农户及农村产业发展的金融需求进行深入研究后,创新适合智慧农业、农村电商、农户个人发展的多元化的金融科技产品,如在数字理财、移动支付、互联网保险等方面进行产品创新,使金融科技产品更精准、有力的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同时,在辽宁省现有的支农主体—农信社、农商行之外,也要鼓励互联网小额贷款以及互联网理财等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业务。

(三)提高农村消费者金融科技素养

金融科技要服务乡村产业发展,需要农村消费者的金融科技素养足够高。第一,辽宁省农村金融机构应发挥地缘优势,加强对省内农村的宣传教育,利用网点解答、张贴海报、区域内广告等方式宣传金融科技知识,如金融科技产品信息、个人信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金融科技风险防范技巧等,使农村消费者对农村金融科技服务有足够的认知的同时,也能让省内农民和农村产业能逐步适应数字化的金融服务模式,正确认识金融科技产品,对过度贷款、网络诈骗有所认识,科学防范风险,从而增加对金融科技服务的需求。第二,应加强对省内农户和涉农企业使用技能的培训,农村金融机构要对账户申请、产品查询、产品购买方式等环节加大普及培训力度,同时科技公司也要辅助培训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应用等技能。通过对省内农村消费者的宣传培训,提高其金融科技素养,增强认知、提高能力,助力辽宁省乡村产业发展。

(四)优化农村金融科技监管

金融科技的发展需要监管,完善的监管措施才能为金融科技服务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提供良好外部环境。优化农村金融科技监管,第一,辽宁省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需要在传统的审慎监管、功能监管、行为监管的基础上,将科技监管的内容纳入到农村金融监管框架,完善农村金融信息监管体系。构建基于大数据的监管平台,利用数据交互建立数字化监管协议,增强监管信息处理的时效性,及时识别金融科技风险,缓解辽宁省农村金融科技监管不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二是要进行适度的监管,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由于金融监管较为严格而发展受限,可以探索辽宁省省内行业自律监管的可能性。三是要统筹规划辽宁省农村金融科技监管政策,加强对监管科技的设计,从技术、应用、管理等方面建立农村金融科技监管的标准化体系。对辽宁省涉农金融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以及数据采集应用、产品创新、风险控制等行为制定标准监管规范,提升监管的标准化程度,全方位、跨机构的对农村金融科技进行监管。同时也要注重数据安全,对监管数据的采集、交互、存储、处理制定规范,防止数据泄露丢失。四是以辽宁省内农村金融科技发展现状为基础,参照北京“冒烟指数+图谱分析+风险大脑”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深圳“海豚指数+监管平台+灵鲲”的大数据安全平台做法,实现对省内金融风险的预警。最后,还要坚持金融科技产品的创新必须在监管下进行,既要鼓励金融科技创新,也要防范风险,包容审慎的对金融科技进行监管。加快完善金融科技监管相关法规,为监管数据采集及安全、风险智能识别分析提供法律保障。从而优化辽宁省农村金融科技监管,为金融科技服务乡村产业振兴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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