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现状与发展对策
2022-06-30梁健梅邓桂添
梁健梅 邓桂添
摘 要:梅州市一直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切实开展市、县2级检测机构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该文阐述了梅州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增强梅州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现状;问题;对策;梅州市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22)10-0122-03
Present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spection and Testing System in Meizhou City
LIANG Jianmei DENG Guitian
(Meizhou Agricultural Products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Testing Center, Meizhou 514071, China)
Abstract: Meizhou has always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testing system, and carried out the construction of municipal and county level 2 testing institutions, which has achieved remarkable results, but there are also some problems to be solved.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spection and testing system in Meizhou city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inspection and testing abili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Meizhou city.
Key words: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spection and testing system; The status quo. Problem; Meizhou city
梅州“八山一水一分田”,拥有丰富多样的农业资源,是典型的中国南方农业大市。金柚、慈橙、茶叶、稻米、南药、畜禽及水产都是梅州农业产业的重要支柱,近几年农业在梅州三产中的比重约为20%。因此,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是促进农民致富的关键举措。
1 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现状
1.1 机构建设 2003年11月开始建设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以下统称市农检中心),是隶属梅州市农业农村局的公益一类事业法人单位。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检验工作,承担市级以上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检测任务等。自2007年以来,梅州辖区内的8个县(市、区)成立了县级农产品检测站(以下统称县级农检机构),县级检测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农产品速测工作。2019—2021年,县级农检机构(除丰顺)都取得了“檢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丰顺正积极有序推进申请双认证。
1.2 机构人员 市农检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3人,编外检测人员4人,其中检测人员有7人。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较多,检测技术人员均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检测经验丰富。各县农检机构人员数量在3~8人不等,基本上能保障日常检测工作的开展,但检测人员能力参差不齐,其中85%以上是非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人员。
1.3 仪器设备 “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关于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是“健全完善建设地(市)级综合质检中心和县(场)级综合质检站”,因此国家、省级和市级投入了大量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室。目前,市农检中心办公区面积1155m2,检测区面积911m2。县级农检机构实验室面积、办公区面积均能满足检测工作要求。
仪器设备方面,市农检中心的配置是最完善的。该中心现有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LC-MS-MS)、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GC-MS-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离子色谱仪、微波消解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GC-MS)、液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89台(套),仪器设备价值达1700多万元。
县级农检机构均配置了进口的气相色谱仪,部分县级还配置了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以平远为例,目前该中心有气相色谱仪(FPD、ECD)、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和凯氏定氮仪等仪器设备21台(套)。同时,全市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乡镇农业站和大型蔬菜种植基地均配备了农产品农药残留速测仪。
1.4 机构检测能力及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市农检中心仪器设备配置较完善,技术人员专业能力相对县级高,能检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中的大部分检测项目及参数。而县级农检机构受制于人员、仪器设备等问题,能检测的项目及参数较少。
市农检中心从2007年开始在全市8个个县(市、区)开展市级农产品例行监测,监测品种由蔬菜、水果扩展到食用菌、茶叶、稻谷,2020年又增加了水产品、畜禽产品例行监测工作。种植类农产品监测项目有联苯菊酯、乐果、溴氰菊酯、氧乐果、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多菌灵、克百威等20多种有机磷、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之后逐年增加到氯菊酯、杀螟硫磷、三氯杀螨醇、克百威、多菌灵等70种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水产品主要监测药物残留有氯霉素、喹诺酮类、孔雀石绿(含隐性孔雀石绿)及硝基呋喃类,畜禽产品主要监测兽药及禁用药物残留有喹诺酮类及[β]-受体激动剂。此外,还具备农产品生产环境中土、水相关项目的检验检测能力。
市农检中心日常检测任务为市本级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市县2级监督抽查。监测品种为本市大宗农产品和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2021年共完成市本级定量检测样品2288份,比2020年度增加295份,比增14.8%,总体合格率为98.79%。其中,种植类农产品1573份、畜禽产品189份、水产品175份。
县级农检机构(除丰顺)均具备开展种植类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和定量检测工作的能力,每年定量检测任务需完成300个样品。以开展种植业农产品中有机磷、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残留测定为主。目前,蕉岭、五华、大埔、兴宁市双认证通过了52个检测参数,梅江区54个、梅县25个。其中,平远主要检测项目为六六六、乐果、氧乐果、水胺硫磷、联苯菊酯、氟氰戊菊酯、氯菊酯、杀螟硫磷、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毒死蜱、三唑磷、三唑酮、甲基对硫磷、灭线磷、丙溴磷、特丁硫磷、久效磷、磷胺、喹硫磷等66个参数。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梅州市为农业大市,种植类农产品品种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高。虽然国家、省和市相关部门对县级农检机构的投入不断加大,但依然不能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体系建设方向不明确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人才资源等紧密相关,必须加快解决检测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稳定等问题,以推动农产品检测机构正常开展工作。但是对于经济实力较弱的县级政府,每年要提供几十万的检测经费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县级农检机构重点检测项目应是种植类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及定量检测,而不应盲目开展水产品、畜禽产品药物残留定性定量检测和重金属项目检测。相对县级政府而言,市级政府经济实力更强,能满足市农检中心运行经费的要求。目前,由市农检中心完成市、县2级监督抽查及水产品、畜禽产品等监测任务。
2.2 检测技术人员不够 市农检中心主要监测农产品、水产品及畜禽产品。根据检测体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求来看,满足日常监测工作最少需要6~8人。中心目前虽有7名检测技术人员,但其中4人是临聘人员,且存在人员不稳定情况。这些技术人员虽有一定的检验检测工作经验,但也存在外语水平弱及理论知识不能及时更新等问题。县级农检机构有3~6名检测人员,但因检测人员还需承担其他工作且人员变动频繁,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从而影响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由于县级农检机构人85%以上都是非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县级农检机构尚存在检测水平参差不齐,缺少技术骨干等问题。为了提升检测队伍技术水平,市级、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招考了部分非编制的检验检测相关专业的大学生,但因工资待遇、编制等问题留不住人才。
2.3 检测能力不足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一项新兴学科,与现代科技的发展息息相关,要求使用“高、精、尖”的仪器设备[1],而非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能熟练掌握这些仪器设备的使用。因主要仪器设备未实行省级或市级统一采购,县级农检机构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厂家不同或型号不同,不便于各县检测技术人员交流学习。近年来,虽然省、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常举办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但培训效果不理想,对于非专业的检测人技术员来说作用不大。检测人员接触农产品质检工作时间短,缺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风险评估等工作的深入了解[2],存在检测结果不精准的情况,检测能力有待提升。同时,县级农检机构开展的农药残留检测参数不能全面反映生产者农药使用情况,且每年300个定量样品不能大面积覆盖种植基地(企业),既不能实时监控各主要种植基地农药使用情况,也不能为农业主管部门提供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
2.4 检测工作经费缺乏 由于进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高,检验检测所用的耗材、试剂、人员防护费用等成本较大,需要各级财政提供足够的运行经费以保障检验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虽然各级财政已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运行经费纳入预算,但对于经济较困难的个别县级运行经费并不能得到保障,从而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全面开展。
2.5 检测结果应用不广 市农检中心每年完成2000多个农水畜产品定量监测,县级农检机构每年完成300个定量样品监测,但检测室及基地(企业)生产经营者之间并未建立监测结果互联共享平台,不具备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实时分析、开展风险预警和排查隐患的条件,风险预警能力不足,从而未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的需求。市场销售的大多数初级农产品无包装、无标识,即使在检测中發现问题,也难以追溯到责任主体,产品溯源能力建设滞后,这些都制约了检测结果的反馈和应用[3]。如何实现检测部门与基地(企业)间检测数据互联共享迫在眉睫,实现“产”“管”并举,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作用,利用检测数据指导基地(企业)生产,从而更强有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当前需要研究的问题。
3 发展对策
梅州各县农检机构要不断发展壮大,从当前只能检测有机磷、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逐步增加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才能满足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同时,要求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以便获得上一级检测机构确证,能达到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防止食品安全事件扩大,降低各方面的影响。
3.1 增加人员编制 人员匮乏、非专业技术人员仍然是目前影响、制约梅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发展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是整个建设体系中需加强的重要环节。建议各县农业主管部门在现有基础上增加2~3个人员编制,招考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的大学生,使得固定检测人员能到达检测工作需求,充实现有检测队伍,提升整体检测能力。当前事业单位增加编制相对较困难,也可招聘部分合同制检测人员,但因检测工作需经常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工作环境较艰苦,有必要提高临聘检测人员工资待遇、同工同酬,落实县级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等政策,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否则更留不住有能力的技术人才。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解决临聘检测人员的待遇问题,同时出台适合检测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政策,充分调动检测人员的积极性,稳定队伍,从而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3.2 提升检测能力 农产品质检是一项科学性和技能性很强的专业工作,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素质能力是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数据公正的关键因素[4]。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加强计量认证,同时要求在检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使检测结果科学、合理、可信、合法,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及时、准确的检测数据。梅州农检机构的仪器设备都是当前比较先进的设备,应提高这些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适当让检测人员走出去学习或请一些专业的仪器使用人员上门培训,也可以采取单位间帮扶形式,由强带弱、共同进步。或者依托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培训基地,加强常态化、例行化相关业务培训。检测人员应多加强技术练兵,积极参加省农业主管部门组办的能力验证考核,积极参与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同时,技术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和检验检测相关标准、实验室管理等知识的学习,提高整体水平。
3.3 保障运行经费 市县两级财政要切实解决检测机构在配套设备、试剂、耗材、抽检费用、办公场所建设等必要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经费已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能够保证满足当前检测的需求。但随着社会发展对检测技术要求的提高,检测参数、检测品种、样品数量不断增多,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检测经费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利于检测能力不断提升。同时,为了实现检测部门之间及基地(企业)检测数据实时共享,需要创建追溯平台,强化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市县级财政部门应提供资金帮助。
3.4 充分应用检测结果 农业农村部在“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优质化相关业务技术工作提出推进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融合共享,充实平台监管、监测功能,拓展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分类展示和农产品产消对接作用。梅州应建立检测部门与基地(企业)间风险预警及溯源机制平台,共享监测数据,可实时统计分析监测结果。通过市县例行监测、市级监督抽查、基地(企业)自检,全面掌握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若监测结果不合格,要立即联系执法部门展开检查和处置,及时公布信息,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基地(企业)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关卡,建立基地(企业)自检制度对提高检测结果应用不仅经济且最有效。政策上对自检的基地(企业)给予一定财政资金扶持。通过市场倒逼来约束基地(企业),促进监测数据指导生产和消费。政府需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得基地(企业)經营者能意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农贸批发市场、超市等应遵守农产品准入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方可约束基地(企业)。
参考文献
[1]钟英,李仕钦.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现状、问题与对策[J].四川农业科技,2021(08):86-88.
[2]刘菁.县级农业检测机构建设与管理初探[J].农业质量标准,2008(2):33-35.
[3]季应明.县级农产品质检体系现状及发展对策[J].安徽农学通报,2018(06):126-127.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与管理[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3.
(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