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版权是对文化的基本尊重
2022-06-30柳苏凌
柳苏凌
从2020年至今疫情常态化,你会明显感受到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似乎在一夜之间直播带货、短视频、云课堂,音乐会直播、剧场直播等等,诸多的移动互联互交型的社交,一股脑儿地填满了我们的生活,数字产品消费已经成为我们每日生活无法避免的一环,没有网络我们将无所适从。疫情给国内经济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尽管道路艰难,音乐从业者还是想尽各种办法利用移动互联网,希望能撬动更多的市场需求,整合自己的产品。
特别是演出业、剧场业,本是为观众提供现场演出、音乐活动等体验性强、品质较高的音乐产品及服务,却在疫情环境下逐步被海量的短视频、直播网站所替代。传播方式的改变,直接导致运营模式的改变,必然会引起规则的改变。从我国文化产业为国家GDP所做贡献逐年增加的趋势来看,网络直播和音乐作品的海量传播,其背后的价值和版权归属问题,必将会浮出海面。其实具有公共认知的知识产权早在多年前就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而版权纠纷也是在近年来数字化时代大行其道显得尤为突出。
国家为数字版权“做绿化”
不可否认,国内的音乐版权是在一片混沌中走向明朗,在这条音乐版权维权之路上,我们也能看到国家对文化、对版权规范愈发重视。
2015年,知识产权(英文简称IP)一时之间成为街头巷尾的热词,可见文化产业此时的重要程度,使得国内文学艺术领域版权价值、保护与维护、产业升级等诸多方面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音乐、艺术作品的版权价值对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起到加速助推的作用。
几乎每一位版权业的资深人士都习惯将2015年称为IP元年。就在2015年1月,中国网络正版音乐促进联盟在北京宣告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把2015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定为“因乐而动,为乐维权”。版权保护不仅直接保障了创作者的利益,同时也将促进音乐市场的良性循环。当版权成为“炙手可热”的稀缺资源时,各家数字音乐平台开始不惜重金抢夺优质的音乐及相关节目版权,2015年也被看做是数字音乐产权的元年。6年后又引发了国内数字版权界的另一件大事。
2021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腾讯及关联公司采取三十日内解除独家音乐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措施。
这意味着腾讯音乐,包括旗下的QQ音乐、酷狗音乐和酷我音乐不再有版权护城河。作为国内海量的音乐平台,无疑为音乐产品市场的良性竞争吹了一次哨,但令人遗憾的是,像“虾米音乐”这样的平台却没有等到这声哨……
在泛娱乐化的时代,正是“音乐 + 社交”平台划分文化消费市场天下的时代,音乐产品是社交属性平台重要的抢夺资源,特别是疫情催生了如快手、抖音,这些往日的短视频平台成为原创音乐的宝藏地,也在大举进军音乐行业。短视频平台的介入,也改写了用户消费音乐的情景和方式,而这些短视频平台的出现对几大平台形成了强大的竞争,特别是海量的原创音乐人计划。在某些专业人士看来,“口水歌”“快餐歌”却成为了某些平台的“顶流”“头部”。尽管一些短视频平台也积极地“去污”化,推出了很多原创的作品,无论在作品质量和流传程度上做到了双丰收,但却不可避免地对非流行、古典及传统音乐产品造成了强大的挤压。再加之版权保护的不到位和不彻底,也让这部分从业人员和组织举步维艰。但市场上仍然有库客音乐(KUKE MUSIC)这样专注于古典音乐数字版权运营商和分销平台,为国内外众多古典音乐、高雅音乐爱乐者,专业人士及艺术家人群提供了一个全面、丰富的古典音乐数字图书馆,在数字音乐市场上十分难得。
总而言之,今天我们的音乐产业是以服务百姓、制造产品、提升消费为核心的,音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消费品,甚至是快消品。在这个时代下,音乐产品清晰的市场定位,良好的创意和内容为王的营销策略,似乎才能在这个庞大的音乐产业链条上为自己赢得一席之地。
重视版权是对文化的基本尊重
最近在一篇《2021年中国音乐人报告》中披露的一些数据是非常值得关注的。报告中显示:2021年音乐人整体收入持续增长,没有任何音乐收入的音乐人占比为38.47%,同比下降13.53%;月收入8000元以上的音乐人数量超四成,28.65%的音乐人月收入在1万元以上。
与此同时,数字音乐平台作为作品发布渠道的优势有所下降,短视频成为整个中国音乐人的媒体平台,音乐人在短视频平台上传音乐占比达65%。
对TME(腾讯音乐娱乐集团)的处罚后,国内迎来了后独家版权时代,除了保障音乐人对自己作品的所属权力外,相关部门也加大了对音乐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正式实施,顺应了音乐界多年以来的呼吁,不仅对以往的音乐盗版侵权行为起到了更大的震慑作用,而且为国内音乐行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版权保护环境。
这份报告中稱:2021年音著协会员数同比增长44%,音乐人的版权保护意识以及对于版税收入的期待在普遍提升;大量数据的背后,其实也隐约地感受到侵权现象已经极为普遍。
记者对音乐人版权处理的采访过程中,得到的回应并不理想。特别是一些独立音乐人,尤其是处于市场底部的唱作人来说,他们或多或少有过一些与代理公司不愉快的经历和“吐槽”,有些甚至不愿意提及,包括一些经纪公司对此事采取避重就轻的态度。可见,版权仍然是市场的“隐痛”。
基于现实,记者咨询了资深版权律师徐智省。他指出音乐行业的版权问题一直很突出,版权保护和运营能力缺乏是普遍现象。他认为音乐作品的生命在于传播,传播的越广就越能为音乐人带来收益和知名度,也能带来整个音乐产业的繁荣,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实际的情况是大多数音乐人缺乏一般的法律常识,大多是在出现版权争议后才后悔当初,没有好好看看合同,考虑欠妥。他建议音乐词曲作者在签署合同时要把收益和归属等切身利益条款弄明白,中介机构这一侧不能有隐瞒,音乐人可以约定合作时间以及特殊合作方式一事一议,比如作品的改编;对于新兴的唱作人群体,无论是将作品签约给经纪公司还是自己代理,尤其要保证自己的演出涉及的表演权等权利行使不受过多约束。总而言之,别把自己辛辛苦苦创作的作品搞丢了或产生版权运营相关的纠纷。如果有条件,尽量交给专业人士做专业处理。徐律师同时也呼吁,作为中介结构既然代理作品,应该寻找更多、更优质的商务合作交易机会,为创作者获得报酬,同时应抱着一颗公平、公正的初心,不要有收益等事项的欺瞒虚报。ED400CED-DE76-46A3-A044-125BE3EBE864
平台对版权实施有一定话语权
从现实情况来说,抖音、快手在近一两年成为数字音乐的重镇,像《少年》《可可托海的牧羊人》《沙漠骆驼》等网络金曲。在报告中称,截止2021年统计,32.17%的音乐人将版权授权给了唱片公司、版权公司或平台代理,音乐人将自己音乐作品授权使用最多的场景分别为“短视频音乐”。现实情况是,经纪公司和平台其实距离音乐版权市场最近的,真正推动版权事业规范发展的是各大平台。
采访中,面对我国版权业的发展徐律师给出了积极的回应。“我一直认为国家重视、规范、引导音乐行业的健康发展。大家伙都是参与者,实际落地实施的是平台方。平台通过制定规则,比如点击付费等收费、付费规则,最后再分账给版权所有者,平台是有一定的话语权。现在的局面是国家既要规范、引导平台,也要鼓励、支持平台,毕竟这是我们文化产业很重要的一块。”
云直播能否拯救剧场业?
就在今年某视频号先后“直播”了百老汇音乐剧《剧院魅影》与《汉密尔顿》,两场“直播”都因“无播出版权”遭到投诉一度中断。疫情之下,许多影剧院的演出节奏被打乱,甚至线下演出一度陷入暂停状态。为了丰富观众的居家文化生活,维持观众们的观演热情,“云直播”应运而生。
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常识,一些有意无意的侵权大量涌现出来,对剧场业、演出业的良性发展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传统的剧场演出,是剧场以劳务的形式付给演员报酬,剧场卖票,各自获得相应的报酬。但对于演出直播及直播回放,涉及的法律问题就更多,除正常的演出合同外,还需要跟演员签署直播权、网络信息传播等其他权益的归属问题。虽然仅仅是线上线下的一字之差,但运作模式是完全不同的。而线上音乐会背后的难言之隐还远远不止于此。
中山音乐堂经理祝晶认为“云音乐会”虽然也在考虑之列,但她还是更希望观众走进音乐厅,感受高雅音乐氛围。2021年,中山音乐堂策划了“云启幕”直播活动,借助中山公园独特的环境优势,结合音乐堂舞台相互映衬进行直播。“我认为大家都在寻找线上演出盈利模式,现在我们线上播出成本高,收益和成本也就持平。而且我们的很多网络直播不售票。2020年我们尝试了4場收费直播,但票价很低,收益依然不理想”。
“打开艺术之门”是中山音乐堂的品牌艺术节,到今年已整整29年,计划7月为北京广大市民带来70场的线下音乐会和10个夏令营活动。与其他知名剧院剧场不同的是,中山音乐堂一直秉承着制作“小而精”的演出,把观众的体验与感受放在第一位。
说起直播音乐会,祝经理很感慨。中山音乐堂在直播方面是开始较早的,2020年,疫情第一年就制作了18场直播音乐会;再比如2020年举行了连续12小时的直播专题音乐会《贝多芬马拉松音乐会》;2021年的“双十二”直播《莫扎特音乐马拉松》,这些都是一次性播出,没有回放。也由于艺术家的个人习惯和艺术再现效果,这类演出不便进行回放。作为国营企业,音乐厅的所有演出在法律法规上严格按照文旅系统的演出管理审批,合同签署流程也严格按照章程进行。直播过程中,更加严格按照法律流程、演出管理规定执行,保证各方利益不受损失。
疫情带来的压力的确很大,直播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这些年来中山音乐堂极力打造属于自己的音乐会IP,比如“紫禁城古乐季”“爵士乐系列”“古琴系列”“名师系列”等定位明确的产品,目的就是吸引精准观众。音乐厅本身就是为观众带去不同氛围的场所,是服务的一部分,然而再好的网络直播技术,也不能达到亲临现场的感受,这是当下剧场共同面临的尴尬和很难调和的矛盾。所以剧院还在寻找直播的需求点,从需求点挖掘出新项目,贴合当下的运营模式。
由此不得不说,在音乐行业中,古典艺术、特别是剧场艺术等强调品质与现场感受的相关企业和产品的生存现状令人担忧,而这部分从业人员并不在少数,他们正在遭遇着经济和精神的双重打击,尤其是前文中提到的违规直播,也希望剧场、剧院能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无论是流行音乐还是古典艺术,艺术家和音乐人在创作艺术作品的同时,应该获得应有的尊重。这让记者想起了2020年的第二十三届北京国际音乐节,在全球抗击新冠疫情的大背景下,音乐节在官方App平台——BMF俱乐部为观众带来超过240小时的音视频节目,所涉及的各类音乐作品多达2000余段。北京国际音乐节斥资购买了大量版权,得到了包括拿索斯中国(Naxos China)、环球音乐(Universal Music Group)、索尼音乐(Sony Music)等知名音乐内容提供商的支持。这其中不乏有数十年历史的经典录音制品。北京国际音乐节的这番操作,不仅确保每一首音乐的使用都符合法律规范、确保在北京国际音乐节播放的每一部作品都为正版,更在版权交易和使用模式上进行多样化尝试,比如艺术节委约、艺术节首演等,在遵守相关法规、尊重艺术创作的前提下,实现了音乐节、版权方和观众之间的共赢,引领全行业迈出了版权规范领域的一大步。当然,北京国际音乐节作为国际化的政府支持项目,也有实力和理由做出行业表率。
“越是头部(企业、平台、艺人)的越注意版权”。这是采访中,徐律师意味深长的一句总结。结合此次的采访,记者认为尊重艺术,尊重他人劳动,版权就是最好的体现,是对文化尊重的价值体现。目前我们的版权行业生态还需要一段时间去净化,在这个过程中要依靠法律法规,依靠市场监管和政策的正向引导,而最重要的是要依每个涉业人员的自律与良心,以天道不可违!ED400CED-DE76-46A3-A044-125BE3EBE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