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的“方便之门”
2022-06-24江心
江心
在很多行贿人眼里,陈钊是名副其实的“财神爷”,只要他动动嘴皮子,几万元款项就批下来了,点点手指,称心如意的工作就到手了。十余年间,陈钊利用担任县人事局局长、财政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大开“方便之门”,受贿金额高达842.8万元,2021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
贪腐局长的如意算盘
1966年9月出生的陈钊是土生土长的广西博白县人,他的仕途从1993年开始顺风顺水,这一年他出任博白县柯木乡副乡长,自感光宗耀祖。后来,他先后担任博白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博白县文体局局长等职,官运亨通。
陈钊的贪腐之路是从2009年开始的,当时他是博白县人事局局长,掌握着人事大权,很多人求上门来。这年春节刚过,孙志明就揣着4万元现金来了,他在博白县当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和陈钊有过几次工作上的接触,但交情不深。
这一次,孙志明是为了妻子工作调动的事情,硬着头皮向陈钊开口。一番寒暄之后,孙志明切入正题,他妻子在博白县凤山镇的一个村级小学教书,条件和待遇都不尽如人意,交通也不方便,一直想调到县城来,苦于没有机会和门路。
陈钊听完孙的诉求,还没表态,孙志明就把钱摆到了桌上,陈钊没多说什么,答应试试看。调动一名教师,对于陈钊来说不是什么难事。果然,不出半个月,孙志明的妻子就如愿调入一所满意的学校。
紧接着,博白县一名中学老师也通过朋友介绍,辗转攀上陈钊这层关系,把妻子从乡镇小学调到县城的小学。虽然这名老师没带红包也没礼品,但陈钊知道,按照“规则”,事后肯定少不了好处费。果然,2009年8月,事情办妥之后,这名中学老师来到陈钊办公室,送上两万元现金,说着感激不尽的话:“辛苦领导了,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陈钊稍作推辞便收下了。
渐渐地,陈钊这里能用钱“买”岗位的消息不胫而走,揣着钱的访客络绎不绝。陈钊基本来者不拒,毕竟这赚钱速度远比工资来得快,数目也更加诱人。
2013年春夏之交,一名乡镇小学的校长请陈钊帮忙把自己的儿媳妇调到县城的小学,当时的陈钊已是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他利用自己在官场的影响力,很快把这件事办妥了,收到对方1万元的“辛苦费”。
调动工作成了陈钊的“招牌生意”,无论他在什么岗位,都会接到这类请托。2015年,当时陈钊已任博白县财政局局长,县里一家银行的小领导请他帮忙把妻子从乡镇调到县城任教,岗位调动完毕,这对夫妻送上现金5万元作为酬谢。
纵观陈钊的贪腐之路,842.8万元的巨额赃款中,要数阮建的“贡献”最大,行贿金额高达781.8万元。
阮建是博白县一家建设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当地人脉广,路子多,在一场饭局中认识陈钊后,经常约他吃饭喝茶。2014年开始,阮建和陈钊之间就达成了“默契”,各取所需,合作愉快。
当时,一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刚刚启动,有近20个村子要安装太阳能路灯,工程量大,时间持续5年。颇具商业眼光的阮建抓住时机,请陈钊助力。陈钊下了一番功夫,逐个给乡镇财政部门打招呼,大力举荐阮建。有了陈钊的面子,阮建很快顺利拿到这个项目,与此同时,他还利用陈钊的关系,争取到博白县多个乡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那些年,阮建在博白县的生意可谓如鱼得水,很多人都知道他和陈钊的交情,哪怕陈钊不出面,也会给阮建几分薄面。
阮建从这些项目中盈利9000余万元,陈钊看着他赚得盆满钵满,自然不会“客气”。2014年6月至2016年1月,陈钊弟弟经营的一家公司需要周转资金,陈钊开口让阮建帮忙解决。阮建知道该是自己“报恩”的时候了,爽快答应,分5次给陈钊弟弟汇款,共计240万元。
逢年过节,阮建都会雷打不动地给“财神爷”送礼。尤其是春节,他会准时出现在陈钊家里,拜年红包少则50万元,多则100万元。和陈钊来往久了,阮建多多少少摸清了他的性格喜好。陈钊特别宠爱儿子,孩子在花钱方面大手大脚,生活比较奢侈。对于儿子的任何要求,陈钊从来都是尽量满足。
2016年7月,陈钊的儿子结婚,阮建趁机送上6.8万元红包。一年后,阮建又主動提出给陈钊的儿子买一辆车,陈钊为了儿子出行方便,一口答应。阮建一掷千金,花60万元给陈钊的儿子买了一辆捷豹轿车。
陈钊的儿子开着豪车,一时间在当地风光无限,陈钊对阮建的“有心之举”甚是满意。
因工作关系,陈钊认识的大多是企业老板,每次收受的好处费都是万元起步。2015年至2020年间,陈钊和深圳一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涂洪生走得很近,涂洪生参与了博白县的一系列工程建设项目,在拨款等事宜上,陈钊都会优先给予涂洪生的公司便利,很多政策也刻意向他倾斜。2017年春天,涂洪生在博白县的一家饭店请陈钊吃饭,酒足饭饱之后,送上一个大红包,内有10万元现金。
2017年和2019年初,博白县财政局分别进行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陈钊自然不会错过这些“发财”的好机会,两次招标都为周老板“保驾护航”。周老板是一家工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陈钊的关照下,两次都顺利中标,为了表示感谢,周老板在陈钊家的小区门口送上20万元好处费。
陈钊一边收着好处费,一边维护着“父母官的光辉形象”。2019年秋天,他前往一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走进百姓家里,和他们拉家常,还要求当地政府部门做好脱贫工作,尤其在医疗方面,督促村委和卫生院落实责任,尽可能给百姓提供更完善的基础医疗保障。
2019年,博白县一所乡镇小学有一个教学楼工程,项目的建筑商郑名根为了早点拿到工程款,托了很多关系才找到陈钊。这对于陈钊来说,只不过是举手之劳,郑名根在向博白县财政局申请拨付工程款时,陈钊每次都及时审核。
郑名根为了感谢,也想进一步巩固这层好不容易攀上的关系,分别于2019年春节和2020年中秋,到陈钊的办公室里送上现金,共计4万元。
2021年2月20日,博白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陈钊照例出席。当时的他做梦也不会想到,10天后,也就是2021年3月2日,自己的仕途就走到了尽头,因涉嫌犯受贿罪,他被博白县监察委员会留置。
2021年7月,陈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时,博白县纪委监委对陈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陈钊归案后,他的亲属代为退赃220万元。此外,本案的相关人,如陈钊的儿子、弟弟等人均被另案处理。
博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于2021年9月对此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钊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违法所得的赃款人民币22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同时,捷豹轿车予以没收拍卖,上缴国库,对于陈钊尚未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62.8万元予以追缴。
收到判决书后,陈钊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进行审理,陈钊只供认受贿158.8万元,且提出一审法院量刑明显过重,请求二审法院对其处以更轻刑罚。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当予以维持,遂于2021年12月13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钊,作为一名有着三十余年党龄的老党员,在金钱利益面前丧失理想信念,突破廉洁底线,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2022年2月,博白县财政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以案促改”会议,对照反思陈钊的违法行为,认真查找个人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整顿党风党纪,杜绝奢靡之風。
(文中除陈钊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