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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区域差异及影响因素分析

2022-06-21曾泉海

河南科技学院学报 2022年7期
关键词:观念子女程度

曾泉海

(河南大学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

中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 402万,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 064万,占13.50%,与2010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44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1]。养老不再只是家庭内部的私事,如何养老已成为无法回避的重大社会问题。养老事业要发展壮大,首先需要厘清的是养老的责任主体问题。养儿防老作为中国传统根深蒂固的养老责任观念,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在不断影响着人们的养老选择。费孝通先生在1983年提出了代际之间的“反哺模式”,即父代的抚养和子代的赡养,并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就是通过采取“反哺模式”来实现抚育幼儿和赡养老人问题的[2]。不过,自20世纪末中国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人口和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家庭少子化成为普遍现象。与此同时,城镇化使得大量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增多。这些致使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传统依靠子女安享晚年的养老模式受到冲击,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也在发生着不同程度的变化。但有数据显示,居民仍认可由子女负责照顾老人的养老责任观念,且这种观念在老年人的养老选择中依旧占据着主流位置[3]。

在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基础上,厘清养老责任主体是目前养老事业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一方面,居民持有的养老责任观念会使居民对不同的养老方式产生不同的偏好和选择,而居民是养老政策和资源的直接受益者,养老事业的发展应立足于居民的实际养老责任观念和需求。另一方面,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特征均存在显著差异,这必然对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产生影响。当前,虽然学界有关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实证研究相对丰富,但大多数研究聚焦于全国或某个省市,缺乏不同区域的对比研究。为此,研究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区域差异及其影响因素,不仅是对现有研究的进一步补充,对新时期养老事业的发展也至关重要。

一、文献综述

梳理相关文献可知,当前中国学界主要从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和社会特征等层面研究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影响因素。

在个人特征层面,年龄对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影响有不同的结论。漆钘子等使用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J省数据,运用无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发现年龄较大的农村居民更倾向于选择子女作为养老责任主体[4]。但丁志宏等基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视角,发现年纪较大的独生子女父母更认同养老责任的政府分担和个人分担[5]。在性别方面,张波基于2010―2013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采用多元回归模型发现,女性较为认同三方负责,而男性更认同子女负责[6]。徐宏通过分析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发现,男性比女性更倾向自己负责养老[7]。在个人受教育水平方面,贾茹基于8省2 400个有效样本,采用无序多分类Logistic分析方法,发现居民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社会化养老[8]。廖卫东和刘淼基于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发现,居民受教育水平越高,越不认同子女承担养老责任[9]。在个人收入方面,廖卫东和刘淼发现个人收入水平越高,越不倾向于选择子女负责,这表明个人经济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居民有更多的养老选择[9]。健康状况对居民养老观念的影响也有不同的结论,闫金山和乌静发现与自评身体健康的居民相比,自评健康状况差的居民更倾向三方共同分担养老责任[10]。漆钘子等发现身体状况较好的城乡居民更容易选择自己或政府作为养老责任主体[4]。而张波发现健康状况对居民养老责任观念有一定影响,但显著度不是特别明显[6]。

在家庭特征层面,学者对家庭规模影响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研究较多,因为研究视角的差异,研究结论也并不一致。叶男基于新疆13个地州市的调研发现,家庭规模越大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家庭的矛盾越多,不断积累的矛盾会降低农民对子女养老的期待[11]。丁志宏以农村中年独生子女父母为研究对象,发现农村家庭规模大的独生子女父母比家庭规模小的独生子女父母更倾向选择由子女负责的家庭养老[12]。子女数量对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影响不尽相同。徐宏发现家庭中的子女数量越多,居民越倾向于三方责任均摊的养老责任观念[7]。而张波通过实证发现,子女数量越多的家庭,思想观念相对越传统,较为认同子女负责,而不太认同老人负责与政府负责;相反,没有子女家庭则更加认同政府负责和老人自己负责[6]。在婚姻状况方面,安瑞霞基于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数据发现,已婚有配偶的老年人选择养老责任由自己及配偶承担的概率是由子女承担的1.884倍,无配偶老人更认可子女负责的养老观念[13]。而张波的研究则表明婚姻状况对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影响不显著[6]。在家庭经济状况方面,有研究显示,居民对家庭经济状况评价越差,越不认同子女负责及自己负责,更多认可政府负责和三方共担[6-7],其中张波发现家庭收入越高的居民越认同老人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而收入越低的则越认同政府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6]。在是否拥有房产方面,贾茹基于8省2 400个有效样本,发现有房产使居民更认同子女养老,因为房产是居民通过子女养老的可靠保障[8]。

在社会特征层面,徐宏发现居民的户口类型会对其养老责任观念产生显著影响,其中农业户口的居民养老责任观念比较倾向于子女养老,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则倾向于老人自己负责和三方分担养老责任[7]。马瑜和胡媛基于2013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发现,农村户口的老人对农村接触更多,养儿防老的观念更强,更倾向于子女养老[14]。在社会保障方面,孟洁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分析社会保障对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影响,发现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更认可政府为养老责任主体或三方共担养老责任,而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更倾向于子女为责任主体或三方共担养老责任,并且认为子女为责任主体的倾向性更大[15]。在政治信任程度方面,罗忠勇和漆雨烟基于对湖南8县市被征地农民的调查,发现被征地农民对不同层级政府的信任度对其养老责任观念有显著性影响,其中被征地农民对基层政府组织的信任度越高,越倾向于家庭和村集体承担养老责任;被征地农民对高层政府组织的信任度越高,越倾向于地方政府承担养老责任[16]。闫金山和乌静发现居民对政府的信任程度越高,越认可由子女主要承担养老责任;对政府官员的信任程度越高,越认可由子女主要承担或三方共同分担养老责任[10]。在邻里关系方面,漆钘子等通过研究发现,邻里关系好的城乡居民更倾向于子女养老,相比农村居民,邻里关系对城市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影响更显著[4]。

综上所述,当前学界有关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实证研究相对丰富,学者对影响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研究主要从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和社会特征等层面切入,这对之后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参考和借鉴价值。但目前的研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第一,当前对影响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研究大多聚焦于特定的空间,或聚焦于全国范围或聚焦于某个特定的小范围区域,缺乏不同区域的对比研究。第二,各项研究在变量选取上虽然大致相同,但因为研究区域和群体不同,研究结论也多不一致,这使得研究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区域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变得很有必要。基于此,本文使用2018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以29个省市的居民为研究对象,对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东、中、西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进行对比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考察东、中、西部地区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区域差异及其影响因素,以期对已有研究做进一步补充。

二、变量选取与模型构建

(一)数据来源

数据来自于2018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库,其中包括样本12 787份,共包含1 029个变量[17]。本研究意在分析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区域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因而将研究对象确定为全体受访者,根据需要剔除了回答为“不清楚”和“拒绝回答”的无效样本,最终得到12 675份信息较为完整的有效样本。

(二)变量处理

1.因变量

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是本研究的因变量。根据调查问卷中的问题“您认为有子女的老人的养老主要应该由谁负责?”,将回答“主要由政府负责”赋值为0,将回答“主要由子女负责”赋值为1,将回答“主要由老人自己负责”赋值为2,将回答“三方责任分担”赋值为3,将回答“不知道”和“拒绝回答”设置为系统缺失。

2.自变量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将影响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因素划分为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和社会特征三个层面,并基于这三个层面进行自变量的选取。在个人特征层面,选取的变量主要有性别、年龄、健康状况以及居民的受教育程度。在家庭特征层面,选取的变量主要有家庭规模、子女数量、婚姻状况、家庭经济状况以及是否拥有房产。在社会特征层面,选取的变量主要有户口类型、社会保障情况、居民对社会的信任程度以及邻里互动程度。具体的变量设置与赋值参见表1。

表1 相关变量说明

(三)模型构建

由于因变量“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表现为“主要由政府负责”“主要由子女负责”“主要由老人自己负责”和“三方责任分担”,为四分类变量且无顺序之分。所以,利用SPSS 26.0统计软件,引用无序多分类Logistic 回归模型,从个体特征、家庭特征以及社会特征层面对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其中无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为:

(1)

式(1)中,Y为因变量,即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其中因变量Y具有四种取值类型。Pm为事件Ym发生概率(0≤m≤3),Pi为参照事件Yi的发生概率,且P1+P2+…+Pm=1。α为常数项;β为自变量的回归系数;Xk为自变量,包括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和社会特征层面的相关变量。

将居民选择“主要由政府负责”定义为Y=0,将选择“主要由子女负责”定义为Y=1,将选择“主要由自己负责”定义为Y=2,将选择“三方责任分担”定义为Y=3,其中以居民选择“主要由子女负责”为参照组,建立了三个无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

(2)

(3)

(4)

式(2)―(4)中,P0为居民选择“主要由政府负责”的概率,P1为居民选择“主要由子女负责”的概率,P2为居民选择“主要由自己负责”的概率,P3为居民选择“三方责任分担”的概率。

三、描述分析与实证结果

(一)对居民养老责任区域差异的基本描述

通过对2018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的整理,剔出问卷中回答为“不知道”和“拒绝回答”的112个样本,最终得到12 675个有效样本。参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地区分类标准,发现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存在区域差异。由于长期受到传统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居民养老责任观念中由子女负责养老依旧占据着多数,但不同地区之间居民养老责任观念也在发生着不同程度的变化,具体变化和差异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地区差异 %

从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地区差异看,西部地区的居民更加认可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并且呈现出从西部地区向中部地区再向东部地区逐渐递减的变化趋势,其中西部地区居民认可由子女负责照顾老人的养老观念比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分别高出18.1和7.3个百分点。这表明西部地区较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受传统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更深远和持久。与此同时,东部地区的居民更加认可由政府负责、自己负责以及三方责任分担的养老责任观念,并且呈现出从东部地区向中部地区再向西部地区逐渐递减的变化趋势,其中东部地区居民认可由政府负责照顾老人的观念比西部地区高出6.6个百分点,东部地区居民认可由自己负责照顾自己的观念比西部地区高出3.9个百分点,东部地区居民认可由三方负责照顾老人的观念比西部地区高出7.7个百分点。这表明东部地区的居民对社会化养老的认可度更高,受到传统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程度较中西部地区更小。因为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发展速度都要优于中西部地区,居民的思想观念更容易受到不同价值观念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影响。此外,当前养老服务政策在区域资源分配上呈现不平衡的态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东部优于中西部[18],对于养老服务资源较少的中西部地区而言,居民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更加偏向依靠子女,其养老责任观念更加认可由子女负责老年人的养老。

(二)居民养老责任观念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基于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地区差异数据发现,虽然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正在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但“主要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仍然占据着主流地位。因此,选择“主要由子女负责养老”为参照组,分别为东、中、西部地区建立无序多元逻辑回归模型。模型的拟合效果较好(P=0.000),其中模型一为“主要由政府负责养老”与“主要由子女负责养老”的比较,模型二为“主要由自己负责养老”与“主要由子女负责养老”的比较,模型三为“三方养老责任分担”与“主要由子女负责养老”的比较。

1.政府负责养老与子女负责养老相比较的实证分析

模型一的回归结果显示,以“主要由子女负责养老”为参照组,性别、儿子数量、房产拥有情况、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情况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情况等变量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选择“主要由政府负责养老”并未产生显著性影响;年龄、户口类别等变量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选择“主要由政府负责养老”会产生显著性影响;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女儿数量、家庭同住人口数、婚姻状况、家庭经济状况、社会信任程度以及邻里互动程度等变量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选择“主要由政府负责养老”的影响有所不同。具体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1)个人特征层面。年龄因素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具有相同的影响。相较于年龄超过60岁的东、中、西部地区居民,年龄较小的居民更倾向于选择由子女负责其养老。这说明受传统孝文化观念的影响,中青年已经把赡养父母作为自己的一项责任。健康状况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具有不同的影响。相较于身体非常健康的居民,健康状况出现问题的西部居民会更倾向于选择由子女负责养老,而中东部地区居民并未受到影响。可能的原因是,西部地区的养老资源更为缺乏,政府提供的养老服务无法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故西部居民在健康状况出现问题之后对子女的依赖更大。受教育程度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具有不同的影响。相对于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居民来说,东部地区的居民受教育程度越低,越认可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而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居民并未受到影响。这是因为受教育程度越高,居民越容易接受新的思想观念,而中部和西部地区教育的教化作用相对薄弱,居民受传统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更持久。

(2)家庭特征层面。家庭同住人口数只对西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具有影响,家庭同住人口数越多的居民,越倾向于由子女负责养老。可能的解释是,因为西部地区地理位置不佳、社会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政府提供的养老资源无法满足西部地区居民的实际需求,而家庭同住人口越多,越能更好地发挥家庭的保障功能。儿子数量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未产生显著影响,而女儿数量对东部地区居民养老责任观念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即女儿数量越多,东部地区居民越倾向于认同由子女负责养老。家庭经济状况对东部和中部地区居民选择政府负责养老具有正向显著影响。相较于经济状况处于平均水平以上的居民,东部和中部地区经济状况较差的居民更加认可政府负责养老。其中,东部和中部地区经济状况位于平均线之下的居民更加认可政府负责养老的概率分别是经济状况位于平均线之上居民的1.858倍和2.215倍。这可能是由于居民的经济压力越大,越希望从政府得到相应的帮助。

表3 政府负责养老与子女负责养老相比较(模型一)的无序多分类逻辑回归结果

(3)社会特征层面。户口类别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均具有显著负向影响,相较于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农业户口的居民更加认可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因为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长期居住在农村,受传统乡土社会的影响较大,较少接触现代化的思想观念,所以更加认可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在社会信任方面,对社会信任程度较低的西部地区居民更倾向于由政府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其中对社会不信任和较不信任的西部地区居民更加认可政府负责养老的概率是对社会信赖度较高居民的5.727倍、2.497倍。可能的解释是,虽然西部地区居民对社会信任程度不高,但对政府的权威地位是非常认可的,所以更加认可由政府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在邻里互动程度方面,相对于邻里每天互动的对照组,互动程度较少的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更认可由政府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其中邻里互动程度一般的西部地区居民更认可由政府负责的概率是对照组的1.838倍;邻里没有互动的中部居民更认可由政府负责的比例比对照组高出87.0%;邻里互动程度很少的东部地区居民更认可由政府负责的比例比对照组高出44.4%。

2.自己负责养老与子女负责养老相比较的实证分析

模型二的回归结果显示,以“主要由子女负责养老”为参照组,健康状况、家庭经济状况、房产拥有情况、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情况、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情况以及邻里互动情况等变量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选择“主要由自己负责养老”并未产生显著性影响;年龄、户口类别等变量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选择“主要由自己负责养老”具有显著性影响;性别、受教育程度、儿女数量、家庭同住人口数、婚姻状况以及社会信任程度等变量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选择“主要由自己负责养老”的影响有所不同。具体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1)个人特征层面。性别对西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具有显著正向影响。相较于西部地区的男性居民,女性居民更加认可由自己负责养老。年龄因素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具有相同的影响。相较于年龄超过60岁的东、中、西部地区居民,年龄较小的居民更倾向于选择由子女负责养老,这和模型一的实证结论一致。健康状况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不具有显著性影响。受教育程度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具有不同的影响。相对于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居民来说,东部地区的居民受教育程度越低,越认可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而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居民并未受到影响。这与模型一的实证结论一致。可能的解释是,受教育程度越高,居民越容易接受新的思想观念,而中部和西部地区教育资源相对欠缺,教育的教化作用相对薄弱,居民受传统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更持久。

表4 自己负责养老与子女负责养老相比较(模型二)的无序多分类逻辑回归结果

(2)家庭特征层面。家庭同住人口数只对东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具有影响,家庭同住人口数越多的东部地区居民,越倾向于由子女负责养老。可能的解释是,家庭同住人口越多,越能更好地发挥家庭的保障功能,东部地区居民依旧偏向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儿子数量只对东部地区居民养老责任观念产生显著负向影响,而女儿的数量只对西部地区居民养老责任观念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家庭经济状况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选择自己负责养老不具有显著影响。婚姻状况只对东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具有显著负向影响,相对于已婚的东部地区居民,未婚的东部地区居民同样更加认可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显然,这是受传统根深蒂固的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即使居民并未拥有婚姻,但在骨子里依然认为子女养育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房产拥有情况对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不具有显著性影响。

(3)社会特征层面。房产拥有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情况以及邻里互动程度等因素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选择自己负责养老不具有显著影响。户口类别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均具有显著负向影响。相较于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农业户口的居民更加认可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这与模型一的实证结论一致。在社会信任方面,对社会信任程度较高的东部地区居民更倾向于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可能的解释是,社会信任度较高的东部地区居民更容易对他人产生信任和依赖,因此,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正好符合他们的养老意愿。

3.三方共担养老责任与子女负责养老相比较的实证分析

模型三的回归结果显示,以“主要由子女负责养老”为参照组,女儿数量、房产拥有情况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情况等变量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选择“三方分摊养老责任”并未产生显著性影响;受教育程度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选择“三方分摊养老责任”具有显著性影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儿子数量、家庭同住人口数、婚姻状况、户口类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社会信任程度以及邻里互动程度等变量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选择“三方分摊养老责任”的影响有所不同。具体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

(1)个人特征层面。性别对中部和东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相较于男性居民,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女性居民更加倾向三方责任分摊的养老责任观念。可能的解释是,传统观念表现为重男轻女,男性作为一家之主,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更加深远。年龄因素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具有相同的影响。这与模型一和模型二的结论一致。健康状况对东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健康状况因素使东部地区居民会更倾向于选择三方责任分摊的养老责任观念,其中相较于健康状况很好的东部地区居民,健康状况为较不健康、一般和比较健康的东部地区居民认可三方责任分摊的概率分别比对照组高出53.6%、47.2%和44.3%。此外,健康状况因素会使西部地区健康状况较差的居民更加倾向于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受教育程度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选择三方责任分摊还是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均具有显著负向影响。相对于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居民来说,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更加认可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这是因为受教育程度越高,居民越容易接受新的思想观念和养老方式。

(2)家庭特征层面。家庭同住人口数只对中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具有影响。家庭同住人口数越多的中部居民,越倾向于由子女负责养老。女儿的数量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养老责任观念未产生显著影响,而儿子的数量对西部和东部地区居民养老责任观念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即儿子的数量越多,西部和东部地区居民越倾向于认同由子女负责养老。相对于已婚的居民,东部地区的未婚居民更加认可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这与模型一和模型二的结论一致。家庭经济状况对东部和西部地区居民养老责任观念具有显著影响。其中,家庭经济状况处于平均水平及平均水平之下的东部地区居民更加认可三方责任分摊的养老责任观念,其概率比经济状况处于平均水平之上的东部地区居民分别高出72.7%和52.5%;而家庭经济状况处于平均水平及平均水平之下的西部地区居民更加认可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

(3)社会特征层面。户口类别对东部和西部地区居民选择三方责任分摊的养老责任观念均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相较于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农业户口的居民更加认可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情况会影响东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相较于已经参保的东部地区居民,未参保的居民更加倾向于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可能的解释是,参与基本养老保险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居民养老带来帮助,减弱了居民对子女赡养的依赖。在社会信任方面,对社会信任程度较低的西部地区居民更倾向于三方责任分摊的养老责任观念,其中对社会较不信任的西部地区居民更加认可三方责任分摊的概率比对社会信任程度较高的居民高出76.1%。可能的解释是,西部地区居民对社会信任程度不高,所以更希望从多方得到帮助,不敢过分依赖一方,以达到更好规避养老风险的目的。在邻里互动程度方面,互动程度较少的东部地区居民更认可三方责任分摊的养老责任观念。可能的解释是,邻里互动程度越频繁,居民更容易融入社会与集体,更倾向于从外界寻求养老支持。

表5 三方责任共担与子女负责养老相比较(模型三)的无序多分类逻辑回归结果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研究使用2018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对当前东、中、西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从宏观和整体上对比了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区域差异。同时从居民的个体特征层面、家庭特征层面和社会特征层面切入,采用无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了影响居民养老责任观念区域差异的各种因素。主要结论如下。

1.居民养老责任观念已经出现区域差异

当前虽然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依旧占据着社会的主流,但不同地区之间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正在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从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地区差异看,西部地区的居民更加认可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并且呈现出从西部地区向中部地区再向东部地区逐渐递减的变化趋势;东部地区的居民更加认可由政府负责、自己负责以及三方责任分担的养老责任观念,并呈现出从东部地区向中部地区再向西部地区逐渐递减的变化趋势。

2.各地区养老责任观念的影响因素存在异同

在个体特征层面,第一,西部地区的女性居民更加认可由自己负责养老,而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女性居民更加认可三方分摊养老责任。第二,年龄对各地区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影响表现出一致性,即中青年都倾向于由子女负责养老。第三,健康状况对中部地区居民养老责任观念无显著影响,但对西部地区居民选择子女负责养老具有正向显著影响,对东部地区居民选择政府负责养老具有正向显著影响。第四,居民受教育程度越高,选择三方责任分担的概率越大,这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均显著,而居民的受教育程度只对东部地区居民选择由子女负责养老通过了显著性检验。

在家庭特征层面,第一,婚姻状况只对东部地区居民选择子女负责养老具有影响,东部地区未婚居民更加倾向于由子女负责养老。第二,家庭同住人口数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选择由子女负责养老具有正向显著影响。第三,子女数量越多,家庭养老资源越丰富,东部和西部地区的居民更倾向于由子女负责养老。第四,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影响东部和西部地区居民养老责任认知,对中部地区无显著影响,东部地区经济状况在平均水平之下的居民更加倾向于三方责任分担,而西部地区经济状况在平均水平之下的居民则更认可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

在社会特征层面,第一,户口类别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选择子女负责养老具有正向的显著影响,相对于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农业户口的居民更加倾向于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第二,在社会保障方面,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情况只对东部地区居民选择子女负责养老有显著影响,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情况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均无显著影响。第三,社会信任程度对中部地区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选择并无显著影响,但社会信任程度越低的西部地区居民越倾向于政府负责、自己负责以及三方责任分担的养老责任观念,社会信任程度越低东部地区居民越倾向于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第四,邻里互动程度越少的东、中、西部地区居民越倾向于政府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

(二)建议

综上所述,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已经出现了区域之间的差异,影响不同区域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因素也不完全一致。居民的养老责任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居民对不同养老方式的偏好和态度,受个人、家庭和社会等多层因素的共同影响。与此同时,居民是养老资源和服务的享受主体,这决定了未来养老事业的发展和创新需要充分考虑居民养老责任观念的区域差异及影响因素。

1.继续坚持居家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通过整理12 675个有效样本发现,东、中、西部地区的居民最倾向于“主要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这为未来养老事业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思路。新时期开展老龄工作应更多聚焦老年人的主观意愿,从居民的主观意愿出发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同时,遵循子女负责的养老观念,强化子女的养老责任意识,重塑养老的代际“反哺模式”。

2.优化养老资源地域配置,适当向西部和农村倾斜

当前,中部和西部偏远的农村地区成为养老服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可以发现,对社会信任程度较低的西部地区居民更倾向于政府负责的养老责任观念。对此,政府应优化养老资源的地域配置,在养老政策上适当偏向西部落后的农村地区,充分发挥政府养老对西部地区居民的支持作用,加大对农村人口养老服务的补贴力度。

3.均衡东、中、西部教育资源,提高居民的受教育水平

受教育程度是导致东、中、西部地区居民养老责任观念出现差异的一个主要因素。受教育程度越高,居民掌握的知识就越多,明辨是非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就越强,对社会化养老观念的认可度就越高。所以,当务之急是缩小东、中、西部地区的教育资源差距,从整体上提高居民的受教育水平。通过学校的教育作用弱化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实现不同地区居民在养老责任观念上的发展和转变。

4.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居民树立社会化的养老观念

从实证分析可知,不同地区之间居民养老责任观念正在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居民对社会化养老的认可度越来越高,但所占比例仍较低。其中,居民对社会的信任程度以及邻里间的互动程度都在影响居民社会化养老观念的形成。为此,应加大宣传力度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拓展老年人口的社会支持网络,鼓励邻里之间的互助和交往,积极探索互助养老,帮助居民树立社会化的养老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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