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停车收费微腐败
2022-06-18
停车事虽小,却关乎大民生。停车领域贪腐造成国有资产被截留、侵吞,导致公共收益减少,影响了停车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同时,进一步加剧停车难、停车乱,产生的优亲厚友、私划停车位等问题甚至激化为人身冲突,损害群众利益。
“停车难”是城市病,也是长期困扰群众的一块心病。一些地方因此引发的停车收费管理混乱问题,不仅损害群众的获得感,还可能滋生圈地为场、权钱交易、截留侵占等腐败问题。
在本该免费的停车点私自收取停车费
身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街道办事处停车管理工作站队长,缪帅负责管理近20名停车收费员。自从当上队长后,他就变着法子利用手中权力收取下属的好处费。经办案人员调查,几乎每名停车收费员都有多次向他行贿的行为。不管是逢年过节,还是家人生病,他们都得主动向缪帅表示一下,这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从一人送到多人送,从一次送到常态送,从隐蔽送到公开送,从员工主动示好到最后伸手索要,缪帅在收受贿赂的泥淖里越陷越深。他说:“他们送钱给我,是让我对他们的工作给予关照,这样他们可以多一些额外收入。因为他们私下收车主的钱不开票,自己留着不上缴,这是公开的秘密。”
2016年7月,大光路街道辖区内的五马桥停车收费点因修路取消了。然而,每月仍然有停车收费员上门向商户收取300元的包月停车费。为了不让商户起疑心,缪帅安排收费员利用各自手中积余的收费票据,为商户们开具了发票。
秦淮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朱林杰表示,停车领域贪腐造成国有资产被截留、侵吞,导致公共收益减少,影响了停车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同时,进一步加剧停车难、停车乱,产生的优亲厚友、私划停车位等问题甚至激化为人身冲突、人身伤害,影响了社会秩序稳定,损害群众利益。
2020年8月,秦淮区纪委监委对缪帅立案审查调查。2021年5月,缪帅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的五种情形
通过调研,江苏省纪委监委梳理出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的五种情形。
在公共停车设施经营权发包转让过程中,违反招投标规定进行暗箱操作。如2010至2019年,徐州市儿童医院保卫科科长蒋连锋通过提高投标门槛、压缩报名时间等方式,帮助王某某连续取得该医院停车场的经营权,并在停车场季度考核、续签合同、保安管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47.8万元。2017至2020年,该院院长曹军华利用职务便利,为王某某串通招投标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共计10万元。最终,蒋连锋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曹军华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利用职权为关联企业或他人谋取公共停车资源经营业务,并以他人代持股份等方式从中非法获利。如2010年,江苏省射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杨波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某物业服务公司承揽县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等物业项目,先后4次收受该物业服务公司以入股分红名义所送的人民币共计8万元。之后,杨波被双开。
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如缪帅多次收受贿賂,其来源是停车收费员通过不法手段收取的停车费,导致本应上缴国家财政的钱款流入个人的腰包。
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减免本人或亲友包月停车费。如2019年,江苏省靖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监察队队长范小刚利用职务影响,找停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张某打招呼,将朋友请托的1辆小型轿车、单位职工请托的3辆小型轿车等车牌违规录入市城管局停车场的停车管理系统。2019年2月至2021年6月,上述4辆车停车共计107次,均未缴纳停车费。2021年10月,范小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收费员在政府施划的停车区外私设泊位违规收费并截留侵吞。如缪帅在本该免费的停车点私自收取停车费,并在其他停车场虚开发票,私吞近10万元停车费。
停车事虽小,却关乎大民生
自2021年6月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江苏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46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8人,组织处理279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
其中,宿迁市古城街道政法和社会治理工作局局长、楚街管理办公室主任相辉擅自出租集体闲置地块帮他人经营“黑停车场”等问题,在专项整治中浮出水面。经查,2015年6月,楚街管理办公室将某停车场26个经备案审批的停车位以3万元/年的价格出租给谷某经营。之后,谷某又私自增划9个车位。该停车场租赁期满后,相辉仍默许谷某以原承租价继续经营。2019年5月,相辉擅自将某超市西侧集体闲置地块以2万元/年价格出租给谷某作为停车场经营,该停车场未经备案审批,属“黑停车场”。为表示感谢,谷某多次宴请相辉,送给他1.2万元购物卡和5000元礼金。2021年7月,相辉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
停车事虽小,却关乎大民生。江苏省纪委监委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边界、相关执法事项和法定职责,推动解决群众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