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年轻人的别样爱好
2022-06-18
民国时期,才子、才女、大师辈出,他们才华横溢、造诣深厚。在大多人的印象中,这种带着光环的人应该是正襟危坐、不苟言笑的,但其实这些人有很多有趣的爱好:鲁迅热衷于探店,张爱玲痴迷口红、胡适爱当月老……
章太炎喜欢给人看病
被胡适称为“古文学五十年来第一作家”的章太炎,自认为生平成就最高并非经学、史学,而是医学。因为看过几大箱医书、写过医著,他觉得自己医术高明,平时十分喜欢给人看病,亲属邻居乃至邹容(中国近代著名資产阶级革命宣传家)和孙中山,都“有幸”收到过他的药方。
在医史文献考证上有一手,不代表临床也很了不得。一次,章太炎给自己开了一个药方,病没好反而更严重,这才认清自己医术不佳的事实。他叹道:“将奉承信以为真太可怕,就像一把看不见的刀,消磨了求知的渴望。”
鲁迅热衷于探店
看起来颇为高冷的鲁迅,其实是个美食家。在鲁迅以故乡生活和以故乡为故事背景的创作中,关于各种鱼的文字多达200多处:鱼干、糟鱼、熏鱼、鱼圆……鱼类美食花样百出,让人口水直流。
因为嗜甜,鲁迅吃饭的时候,都会先找糖或者甜的东西吃,他的衣袋里也经常装着糖果,随时拿出来吃。他甚至会在夜里偷吃治口疮的柿霜“方糖”,还解释称生口疮的时候不多,不如趁新鲜吃掉。后来他因为吃糖太多得了蛀牙,医牙70多次,但去完牙医那里后,又会悄悄买甜食奖励自己。
鲁迅还热衷于探店,《鲁迅日记》记录了鲁迅探索美食的经过,光是定居北京期间写入日记的馆子就有60多家。在《鲁迅日记》中搜索关键字“买”“购”,共出现1000多条结果。也就是说,在北京的时候,鲁迅平均每年有70多次购买行为,大约每5天就要去消费一次。
张爱玲痴迷口红
张爱玲在中学时代就拿“处女作”稿费买口红了。她曾在《童言无忌》中写道:“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大美晚报》上,报馆给了我5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祺唇膏。”
张爱玲对口红的痴迷与执著,无孔不入地渗透到她的生活与文学之中。后来她在编著《海上花》时,将第九章直接命名为“小号的丹祺唇膏”。
在小说《留情》中,张爱玲借小说人物再次表达了她对口红品级档次与女人品位高低的见解。她写道:“她的高价的唇膏是保证不落色的,一定是杨家的茶杯洗得不干净,也不知是谁喝过的。”
张爱玲去世后,留下的遗物不多,最显著的三样——手稿、假发、口红,其中口红占数最多,承载着她对生活的所有热情。
胡适爱当月老
胡适乐于成人之美,是出了名的大媒人,撮合过很多美满的名人婚姻。他有一本“鸳鸯谱”,上面签名的有赵元任夫妇、徐志摩夫妇、沈从文夫妇、千家驹夫妇……记录着许多文坛名人美满婚姻的佳话。
语言学家赵元任和杨步伟,被称为“神仙伴侣”,胡适赞扬他们是一对为人所羡慕的佳偶。1921年5月31日,他们在北京市小雅宝胡同住处,请老朋友胡适和杨步伟的同行朱徵小姐(医生)为他们证婚。
而胡适是送他俩结婚礼物的第一人。胡适说:“我早就猜到是怎么一回事,为了有备无患,去之前我带了一本我注释的《红楼梦》,像礼物一样精致地包起来。为防猜错,我在外面加包了一层普通纸张。”
金岳霖沉迷斗鸡
提到金岳霖,人们或许会想到他在哲学方面的作为,或许会想到他对林徽因的一往情深。但其实金岳霖在生活中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他酷爱养斗鸡。吃饭的时候,他养的斗鸡堂而皇之地跑来啄饭菜,他也不管,鸡吃鸡的,他吃他的,双方平等共餐。
金岳霖还拿梨、石榴等水果和别人家的孩子比赛斗鸡,比输了,他就把梨或石榴送给孩子。
蹭饭大师王宠惠
曾任中华民国外交部长、国务总理的王宠惠热衷于蹭饭,常常是早餐随便糊弄,午餐和晚餐就去朋友家混吃混喝。多年下来他总结了4条蹭饭经验。
其一,下午工作忙完便去某位朋友家里坐着,天南海北地聊,聊到晚餐时分不走,主人家必然要留他吃饭。
其二,如果第一招没成功,那么他就邀请朋友出去吃。这样一来别人不好意思,加上他位高权重,自然要留他吃饭。
其三,如果前面两条失败了,那就真去饭店里吃。吃到最后,别人会提前把钱付了,他也蹭到了饭。
最后一招是最无奈的,到他付款时,便摸口袋大喊:“你们回来,我忘记带钱包了。”
靠着这4招,他蹭遍天下无敌手,是大家公认的蹭饭高手。
(《民国往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