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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行政法分析

2022-06-13梁羽

现代农业研究 2022年6期
关键词:行政法新农医疗保险

梁羽

(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 150000)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研究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得以不断完善,这项工作与我国广大民众的生命健康也有着重要关系,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对解决我国农民的健康问题有着重要作用,对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也有着重要影响,所以这就要求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制度的行政法的重要作用,从而对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充分落实行政法合理性以及合法性原则,保证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能高效落实。

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1 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则

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则又被称作依法行政原则或者行政法治原则,其中主要分为三方面内容:第一,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通过法律授予才能存在;第二,行政职权必须要依据法律规定行使;第三,行政授权、委托必须要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充分体会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则。三个方面应该协调遵守,兼顾好依法行政原则和行政法治原则才能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有更大的帮助。医疗保险机构的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也必须依照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确定程序和内容对医疗保险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符合法律规定。

1.2 行政法的合理性原则

行政法的合理性原则主要是指法律当事人的行为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不仅要满足合法的要求还需要做到合情合理,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在进行日常行为中要做到合情合理适当适度。其中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第一,有关当事人的行为一定要符合我国法律的根本原则;第二,行政行为应该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之上不得考虑不相关的因素;第三,要保证法律规范使用的平等性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的对待方式;第四,还需要充分符合自然规律以及社会道德从而充分体现行政法的合理性原则。协调好以上几个方面才能使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在行政法方面更健康的发展。行政法的合理原则要求要依据农村医疗保险的现状进行工作。

1.3 行政法的高效便民原则

高效便民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指在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依据法律规定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行政效率,使行政相对人更加便利。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效率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依法积极履行责任,不能延期履行或者不作为;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行政机关应当快捷高效进行工作,不得增加当事人的程序负担采用高效的程序灵活应用在行政程序中。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统筹兼顾要进行辨证的看待,不能为了满足一方而降低另一方的工作效率。尤其是农村医疗保险这个民生问题,更要兼顾好这两个方面。

1.4 行政法的权责统一原则

行政法的权责统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效能,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拥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强制执行手段,用国家强制力作保障,行使行政优益权,保证政令有效。二是行政责任,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司法机关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行政法的权责统一原则要求要依据农村医疗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行事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2 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需要坚持的根本原则

2.1 坚持法治化的根本原则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想要得到有效落实必须要拥有健全的法律法规进行保证,从我国当前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进行研究就可以发现,我国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进行详细规定,这就使得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缺乏足够的权威性以及透明性。虽然我国在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中颁布了一些相关政策,但是这些相关政策缺乏合理性,导致对我国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效果造成了严重影响。这就使得在我国农村医疗保障方面由于缺乏权威的农村医疗保险方面的基本法律,使得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我国属于新农合试点初期,所以还属于摸索阶段,通过各种政策的推出有效地推动了我国新农合工作的快速进行,我国需要通过法律对新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法律地位进行确定,做到对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权威性进行维护。所以想要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有效落实,需要通过法律为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和运行设立权威性的法律框架,这样才能保证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效推动我国农村医疗事业发展。

2.2 坚持制度的公平性以及效率兼顾原则

农村保险法律制度的实施是为了满足广大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所以这就需要注重医疗服务保障的普遍性,从而充分体现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公平性。坚持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公平性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保证广大农民群众都能公平地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第二,农民在享受农村医疗服务时,不会因为农民的收入差距以及身份差别而有所差异,保证农民在接受医疗机构的服务中能得到公平的待遇从而获得同等的医疗服务。效率原则主要是指对农村医疗保险的监督者而言,要做到对农村医医疗资源配置效率的密切关注,从而针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对农村医疗保障服务的提供人员来说,就需要逐渐提升医疗技术水平,保证医疗服务水平能得到逐渐提高,还需要通过不断完善医疗基金的筹集机制有效提高农民在面对重大疾病的风险抵御能力。

2.3 坚持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原则

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关系中重要的因素之一,充分体现了法律关系主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所以为了有效保障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有效落实,就需要对参与主体的权利以及义务加以重视,有效保证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能保持一致,只有保持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才能更好的落实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

其中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与主体主要就包括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管理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以及参与新农合制度的广大农民群众。首先这就要求对于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管理者而言,农村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承担着筹集和管理医疗保险基金的重要责任,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也需要受到来自社会公众的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损失时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对医疗服务机构而言,医疗机构再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资源的基础上,还需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以及公众的监督,有效保证参保人员能获得高质量的医疗保障服务。同时对于广大参保人员来说,参保人员拥有着享受医疗保障服务的权利,保障自身的患病中能够获得医疗机构提供的相应服务,同时参保人员有需要履行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义务。

2.4 坚持权力受监督的根本原则

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所以在权力行使中不受监督就容易导致被权力的拥有者肆意滥用,从而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为了有效避免滥用权力以及以权谋私的问题的发生,这就要求医疗保险制度的管理机构在行使自身的权利中必须要受到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为了有效满足权力受监督的根本原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对权力运行进行制约,在农村医疗保险管理中,通常会涉及医疗保险基金的运用与管理,所以这就需要在这些环节内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管理机构而言,必须要将自身的权力行使内容进行公布,从而接受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这也是社会公众监督权力部门的重要方法之一,保证权力机构能通过工作监督保证自身工作能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机构也需要接受社会民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将医药公司以及医疗器械公司的关系进行公示,有效避免钱权交易问题的发生,保证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落实。

3 落实我国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有效措施

3.1 不断健全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立法

要有效保证我国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落实,首先就需要通过法律进行保障以及支持,经过实践研究表明法律对医疗保险制度的落实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我国现行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中包含了参保人员、政府,农村医疗管理机构以及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相互的法律关系。这些机构法律关系的调整都需要完善的法律规定进行有效指导,这就要求国家需要出台相关法律对新农合的相关问题进行规定。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有关人员可以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对新农合的具体内容进行有效规范,通过修订有关法律对新农合的资金筹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进行完善,这样不但能够有效节约立法成本,同时还能对新农合都能有关的问题进行权威规定。另外对新农合中出现的骗保、以权谋私以及贪污等问题要做出明确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实现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对新农合中的问题进行明确规定,保证在有效节约立法成本的基础上有效推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落实。

3.2 提高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

目前我国各地区大部分都是在县级层次进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统筹,统筹层次较低,这就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只能在小范围内进行自我周转,调剂效能严重不足,导致对重大疾病的风险分担互济能力较低,导致我国部分县市会出现新农合基金超支的情况。我国当前以县作为统筹单位的情况下,县城和县城之间很难实现新农合基金的调剂,导致异地就医的管理难度严重增加。这就要求要逐渐提高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统筹层次,通过将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提高到市级,不但可以有效增加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医疗基金,同时对增加医疗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也有着重要作用,能有效解决异地参加新农合、就医以及结算报销问题。同时可以选择建立新农合省级统筹管理体系,通过管理体系的建立实现在全省进行统一的筹资标准、调剂基金管理、补偿管理以及信息管理等,保证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业务经办能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这对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落实有着重要帮助。随着我国人口流动现象的不断加剧,所以提高新农合的统筹层次已经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提高新农合的统筹层次,不但能有效解决异地就医报销难的问题,同时对增强农合医疗基金的调剂作用,可以有效保证参保人员都能按照同一水平进行报销,保证法律制度的公平性原则。还需要尽快搭建信息平台,实现通过信息平台进行信息互换,保证我国流动人口的异地就医以及结算报销能更加方便。

3.3 有效强化政府责任,增加农村医疗保险投入

社会公共服务的根本目标就是要保证不同层次的社会成员之间都能享受相同的是公共资源服务,但是假如在实际的工作中特权阶层消耗了大量的公共服务资源,这不但会导致政府财政压力明显增加,同时还严重违背了公平性原则。公共服务的根本在于能够保证公平、公正,所以假如医疗经费继续向特权阶级进行倾斜,不但会严重损害广大群众的自身利益,还会导致对我国社会的社会安定造成一定影响。所以为了保证我国社会的发展稳定,必须要保证我国广大农民群众能实现安居乐业。因此这就要求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的经费投入,通过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有效提高农合的补助标准,保证我国广大民众能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状态。在逐渐提高农合的补助标准之外,政府还要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的建设工作,通过加强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建设工作,保证参保农民能享受到基础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通过不断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工作,有效提高居民的就医条件,还需要不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设工作,保证基层医疗工作人员的医疗服务水平能得到逐渐提高,有效改善医疗卫生资源利用不公平的问题。

3.4 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提高法律制度的约束能力

为了有效避免农村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出现贪污腐败问题以及有效避免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就必须要加强对农村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监督作用,这就需要加强对新农合医疗基金的收支情况的监督,保证做到专款专用。还要加强对管理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管理费用的使用能够符合我国有关规定。加强对医疗费用的支付工作进行监督,保证医疗费用支付的及时以及合理。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管理方式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保证医疗基金的安全。加强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从而通过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保证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有效落实。在实际的农村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监管工作中,主要由上级对下级采用财政以及审计手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进行监督管理,从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管理作用,保证保险管理机构能够依法进行工作。还需要通过按设定申诉电话以及开通网络举报通道等形式,从而有效拓宽民众的监督反映渠道,充分发挥民众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农村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作用,从而有效提升法律制度的约束能力。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之一,农民作为推动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有效解决民生问题对推动我国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农民的问题就是民生问题,其中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困扰着广大农民的重要民生问题,所以这就需要加强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行政法分析,有效保证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落实,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到对我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做到有效维护,为我国广大农民的生命健康提供有力保证,这对保证我国广大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安全以及推动我国社会发展都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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