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原:六项措施助推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2022-06-13韩蕾
韩蕾
近年来,辽宁省开原市检察院全面落实上级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探索出六项措施,助推开原市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成立工作专班,聚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部署、总结会,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检察工作中谋划和推进,提升检察保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推动端口前移,增强检察服务主动性。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移送、快速办理”机制,提高办理涉企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减少市场主体诉累。发挥沟通协调机制,征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意见,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立足司法办案,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聚焦侦查机关久侦不决的“挂案”开展专项监督;针对社会关注的虚假诉讼问题开展专项行动;优化涉企申诉案件办理程序、压缩涉企民事行政案件办理时限;依职权审批同意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让企业切身感受开原营商环境“法治良好”。
开展检察监督,助力优化政务环境。加大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推动行政裁量种类和幅度的标准审定,加大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处范围,有效监督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责罚不当行为。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切实增强政务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完善机制建设,合力保护企业权益。通过开展专项活动提升服务质效。继续推行“千人帮千企”等制度,多次深入企業走访,主动帮助企业解决信贷、销售等涉企法律问题。建立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制度,通过提升市场主体自身素质能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立足企业需求,定期开展企业家关注的热点问题及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帮助企业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实质内涵,推动实现企业发展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