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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不应没有身份也没有权利

2022-06-13

读报参考 2022年12期
关键词:产假单身生育

2月,深圳未婚妈妈梦梦起诉卫健委争取生育保险案上了热搜,未婚妈妈这个群体也引发了广泛关注。中国目前没有关于非婚生子女的统计数据,但梦梦显然不是个例,和梦梦情况相似的很多未婚妈妈们也在为自己的权益而战。在此之前,上海未婚妈妈张萌争取生育保险一事也曾引发了广泛关注。

她们坚定地认为,未婚不应成为剥夺基本权利的理由。她们迫切希望得到社会对未婚妈媽的身份认同。这样的呼声愈发高涨。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也建议保障单身女性以及非婚生子女的平等权利。

生活像不停转动的陀螺

江西新余的未婚妈妈黄琪原本在深圳工作。生产后的98天里,她没有工作,也没有薪水。她曾咨询专门负责薪资的同事,咨询过员工服务中心,打过全国的员工客服热线,请门店经理帮忙申请,但都没成功。“正常缴纳了五险一金和社保,但仍旧无法领取生育保险。”黄琪对此非常不解。

那笔钱原本可以满足她们母女二人半年的生活花销。哺乳期的那几个月,由于没有收入,黄琪透支了两万元的信用卡。如今,黄琪每月要还信用卡3500元,还有1000多元的房贷。黄琪目前在一家餐饮店上班,工作强度大,每天至少工作11个小时,走16000多步。忙的时候,她早上6点多起床,凌晨2点才能入睡。过年那段时间,黄琪常常半夜两点下班。骑车回家的路上,她很困,每当觉得自己快要睡着时,黄琪便扇自己耳光。黄琪到医院检查,长时间站立,腿肿了,腿部静脉曲张。

那段时间,黄琪经常骑车摔倒。最严重的一次,摩托车侧翻,压到了她的右脚,指甲变黑了,车子也压到了她的髋关节。虽然疼痛难忍,但黄琪还是骑车到了公司。晚上12点多下班后,黄琪骑车去接孩子,站在孩子面前,她却抱不动孩子。最终靠着意志力,黄琪将孩子带回了家。

黄琪意外怀孕,但男方不准备结婚。刚怀孕时,黄琪本不打算留下孩子,她试图通过吃避孕药、做剧烈运动“甩掉”孩子。但当她去医院做B超时,她听到医生说,宝宝有胎心了,而且跳动得非常稳定。那一刻,黄琪想,自己再也不能用这种野蛮粗暴的方式对待她了。

没有告诉亲人,生下孩子后,黄琪一个人在家照顾自己和孩子。她剖腹产,伤口缝了20多针,走路也晃晃悠悠,但还是坚持了下来。

维权之战

如果说黄琪对生育保险金有非常迫切的现实需求,曹菲则更多是为了维护妇女的权益。今年已经是曹菲为生育保险奋战的第5年。她没有想到,单身生育会引发各种职场和社会歧视。

成为一名非婚妈妈,是个意外。和男友分手后,曹菲发现自己怀孕了。医生告诉她,这可能是她唯一受孕的机会,曹菲选择生下这个孩子。

但从怀孕开始,曹菲的生活便磕绊不断。因没有结婚证,刚怀孕的曹菲无法拿到《北京母婴手册》,无法建档和进行产检。经过一番波折后,她才成功在一家医院建档。几个月后,曹菲分娩时遭遇难产。按照国家规定,应享有114天带薪产假。但公司却以单身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拒绝发放这几个月的工资。曹菲不认可公司的决定,按程序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结算部门申诉。

不仅没有争取到产假工资,正值哺乳期的她还因公司部门重组,被要求辞职。2017年7月,公司以旷工违纪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曹菲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本应于2018年底到期。曹菲无法接受,她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她应得的病假和产假工资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020年3月,北京朝阳法院一审的结果是,法院支持公司和曹菲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主张,却不支持曹菲对于产假和病假工资的诉求。之后,曹菲提起上诉,几个月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截至二审庭审时,曹菲仍处于未婚状态,未婚生育不符合国家政策,对曹菲主张的产假工资不予支持。

一年后,曹菲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案件的再次审理,但再审仍维持原判。法院给出的结论依然是,申请人未婚生育不符合我国国家政策,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应支付其产假工资,于法无据。

走完法律程序后,曹菲仍未领取到生育保险,和公司的法律纠纷也陷入停滞。

困境一个接着一个

单身生育所面临的困境远不止这些。

律师董晓莹关注单身妈妈生育的议题,曾参与跟进上海未婚妈妈张萌案,但她并不是张萌的代理律师。张萌作为国内未婚申领生育保险第一案当事人,当时获得了很多媒体的关注。

也是从那时起,董晓莹开始进一步帮助未婚妈妈这个群体。董晓莹和团队作了一份调查,除了生育保险等,未婚生育影响最大的是体制内的工作人员。她们可能会被降级、撤职,甚至开除。

因为未婚妈妈的身份,还有一些妈妈陷入了更深的焦虑。孩子的上学问题已成为于冉目前最大的困扰。于冉的孩子已经2岁多了,1年后要入读幼儿园。按照上海市幼儿园的入学规定,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可有条件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并且拥有择校权。

在上海工作多年后,虽然没有房产和户籍,于冉的积分已达到120分。但生育孩子后,120分瞬间归零。于冉打电话到上海12345,对方的短信回复是,市民未婚先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于冉到公立幼儿园咨询,对方给的答复也是拒绝。从去年底开始,于冉陆续去了徐汇区人社局、妇联等地方,但都没有明确答复。人社部门甚至联系于冉的公司,和公司领导谈于冉的问题。最近,她再一次打电话给上海市12345,对方再次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进行解释。于冉最终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

如果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于冉只能选择将孩子送入私立园,或是送回浙江舟山老家,由母亲一人照顾。在于冉所在的微信群里,未婚妈妈的子女成为留守儿童的不在少数。子女的抚养问题是未婚妈妈们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

漫漫长路

“整个社会对未婚生子没有明确的定位。”董晓莹解释说,事实上,从国家层面,无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是《社会保险法》,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单身生育或非婚生育不能领取生育保险。

《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最近,黄琪争取生育保险有了进展。去年末,她突然收到生育保险到账的短信提示。当时,黄琪作了剖腹产外加绝育手术,一共花费了1.5万元左右,如今报销了5000多。

黄琪曾在线下申请过生育保险,但失败了。去年4月份,在关注未婚生育女性的组织“多元家庭网络”的支持和董晓莹律师的帮助下,她开始在线上申请这笔报销。历时半年多,她才等到自己的这部分生育医疗待遇。现在,黄琪还在争取另一部分生育保险,也就是生育津贴,有1万多元。

在董晓莹看来,未婚妈妈的状态是在一点点变好的。2016年,董晓莹曾作过调查,那时,还没有单身妈妈愿意讲述自己的故事;但现在,她们可以讲出来了。和这些未婚妈妈接触,董晓莹感受到她们内心强大的能量。上海未婚妈妈张萌案引发关注后,一些未婚妈妈深受鼓舞,她们的维权意识也有所提高。

曾经,非婚生子女还有“上户难”这一难题,但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出台,规定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及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现在,中国这些未婚妈妈的权益仍需要进一步保障,漫漫长路才刚刚开始。

(文中黄琪、于冉、曹菲系化名)

(摘自《看天下》孙译蔚)□E5085AEB-3F26-496B-A606-66DA58201A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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