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空气
2022-06-12严雪芥
今年又搬了一次家,新房比以前的大了很多,可以布置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我抽空在淘宝上买了很多物品,但在一样东西上犹豫了很久,不知道到底该买什么样的。
那样东西是绿植。
我想买一株高达一米八的龟背竹,但又有很多顾虑,长虫是一回事,最怕的是养死。
我对自己的习性非常了解,可能刚买来的时候兴致会很高,勤快地浇水或者修剪枝叶,但时间一长,我就会将它弃置一边。
小时候的我就是这种德行,看兔子可爱就把它买回来。家人跟我说兔子看着可爱,养起来非常麻烦,你得想好。我全当耳旁风,兴致勃勃地买了笼子和兔粮回来,发誓要把它养得白白胖胖。
然而,我的雄心在它第一次拉粑粑,让我的房间臭气熏天后轰然倒塌。
最后的结果是家人帮忙,把兔子养得白白胖胖,毛发松软,而我在其中唯一的作用是蹂躏它。
它离开我的时候特别突然,某天爷爷带它去山上放风,它吃着草,一转眼就不见了。
我得知结果后哭得伤心欲绝,生平养的第一只宠物以这样的方式离开我,连最后一面都没见上。我又安慰自己,至少它回到了大自然,不用再被关在狭小的笼子里,它从此自由了。
总之,这之后我对养宠物这件事情非常谨慎。
成年之后我一直很想养条狗,却一直没有付诸行动。身边很多朋友都养了猫,若让我在养猫和养狗中选一个,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养狗,即便我小时候非常怕狗,总担心自己会被咬。
我后来不再害怕狗,大概要归功于我家楼下某户人家养的一条看门犬。我每天上下学都会经过它,它喜欢趴在门外,半天都不动一下。
那是一条土黄色的中华田园犬,体型很大,快赶上当时的我。我每次在经过那扇门前时都要做很久的心理建设,远远观望一番,在它打盹时飞速地蹿过去,然后大松一口气,像完成一次无人嘉奖的冒险。
有一次它一直在门前摇着尾巴走来走去,我等了半天,由于急着想上厕所,不得不硬着头皮冲过去。
大概狗狗喜欢追逐奔跑的事物吧,它看我跑过来,竟然也撒开腿冲向我。我被吓得半死,啊啊乱叫着跑得更快,但依旧不是它的对手,很快就被它追上。
我吓得僵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它围着我绕了一圈,皱了皱黑色的大鼻头,随即凑过来在我的裤腿上蹭了一下。
它扬起头和我对视,我第一次看清楚它的瞳孔,然后我才发现,原来这世界上竟有那么黑的眼睛。
我胆战心惊地尝试跟它对话,说“狗狗乖,你别咬我哦”,一边战战兢兢地往家门口走,它仿佛听懂了我的话,又跟着我走了两步就停下了,只用那双黑色的眼睛目送我。
从那之后,我不再视它为我回家路上最难的关卡,而是终点的守护神,看到它,我就会安心。
它会过来蹭我,我会蹲下身拥抱它。它的身体总是很暖,南方的冬天又湿又冷,它毛皮下的肚子总是温热的。我喜欢把冰凉的手贴在它的肚子上,它乖乖的,从来不叫。
后来,它当了妈妈,生了一窝可爱的小崽。我曾幻想着小崽长大之后继续生小崽,这样我就可以见证它家三代同堂,抱着挨个亲。
然而,这个愿望终究没有实现。
某一天我回家时,发现我的守护神不在了。第二天、第三天……它再也没有出现。
我以为它生病了,或者像我的小兔子一样走丢了。后来我才知道,它是被人偷走了。
偷它的人是一伙卖狗賊,被偷走的宠物狗无一例外被他们宰杀,变成一道菜,满足别人的口腹之欲。
自那之后,我每次经过它曾待过的地方,心里就会涌起复杂的情绪,不像失去兔子时那样难过,我记得我一滴眼泪都没有流。只是觉得那年的冬天特别冷,我穿上再厚的外套都挡不住寒意。
大概是因为那个冬天,我永远失去了那只黑色的亮晶晶的暖炉。
严雪芥,90 后,出生在暮春的海边。是一个无聊的人,写一点儿有聊的故事。
其作品《坠落春夜》,被读者誉为年度言情小说,即将上市。88B69CB5-9BD1-4050-880B-4A7918EF07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