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截屏89次”,监督居家办公须依法
2022-06-11胡印斌
胡印斌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尚德机构要求北京朝阳全区员工实行居家办公,并要求员工连夜安装电脑监控软件,必须每5分钟自动截屏,每天截屏不够89次的算旷工。爆料人称,如果几次抓拍不到,就要扣除全部绩效,领导和HR也会跟着扣钱。有员工因担心“被旷工”,导致工作期间不敢去上厕所。
作为一家已在海外上市的教育培训机构,本该有着更强烈的法律意识、更敏锐的社会认知、更开阔的全球视野,然而,这则“内部家规”,直接暴露了其无下限的无知与霸蛮。如此奇葩的管理规定,实在让人笑不出来。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也即从规范公司全体成员及公司所有经济活动的角度看,企业有制定企业“家规”的权利。
但这中间,企业制定并执行“家规”的前提必须是“依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任何企业的内部规章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逾越,更不能与法律法规背道而驰。
尚德机构强制员工安装电脑监控软件,并要求每5分钟自动截屏,涉嫌侵犯劳动者的隐私权、肖像权以及休息权;每天截屏不够89次的算旷工,更是于法无据。旷工一向被认为是一种严重违纪行为,一般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仅仅因为刷脸次数不够就认定旷工,未免过于严苛。至于动辄扣除全部绩效,更是一种恣意用权行为,并无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该机构如此作为,非但不能体现出所谓的严格管理,反而会引起认知混淆,触犯权利边界。对此,必须引起高度警觉,举一反三,依法予以纠偏。
当然,应该看到,随着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持续,居家办公或弹性办公将会越来越成为日常,很多公司和员工都将不可避免地接受这样的工作模式。这也意味着,之前一向被視为理所当然的集中办公模式,将会发生改变。相应的,工作的时间和空间边界如何确定、用人单位如何考察员工绩效并进行激励与惩戒等,都将成为一个新课题、新挑战。这也有待于包括用人单位在内有关各方加以关注,并寻求破解之策。
无论如何,一天截屏89次,或许有无奈之处,但却是最粗暴、最笨拙的办理之道。毕竟,任何情况下的企业“内部家规”,都不能侵犯员工合法权益,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企业同样需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特别要避免“资本任性”,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