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说有凭!持本占房的侄子被亲人证伪
2022-06-10素心
素心
入赘他乡的老人要落叶归根,委托侄子在老家代买房产,代办所有手续,没想到侄子起了贪心,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且,他还向法院起诉,要将老人赶出家门。面对侄子手里完整的购房证据,法院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呢?
落叶归根:出资买房被骗十年
2015年7月的一天,正值盛夏,广东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的一栋民居内,年近七旬的张东汉正躺在家里的藤椅上,摇着手里的檀香扇微闭双眼,听收音机里播放的《牡丹亭》。外面响起了一阵敲门声,是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核对户主姓名和水表编号。张东汉报上房号和自己名字,工作人员核对后说:“户主名字不对,不是你,是张波。”张东汉听了一愣,说:“我出资买的房子,已经住了十年,怎么变成了张波的名字?”
当天下午,张东汉就找到侄子张波,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因为当时买房时是由弟弟张东武和侄儿张波一手帮忙操办,办完后购房协议、收据等原始票据都由张波保管。张东汉命侄子赶紧把房产证拿出来,张波一脸惊慌,实在搪塞不过去,只好拿出房产证,上面产权人果然写着张波!
老实厚道的张东汉气得说不出话来,过了半晌,他才逼问侄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张波嘿嘿一笑安慰伯父说:“署谁的名还不都是一样的,反正又不耽误你住。”
张东汉虽然没有文化,但他还是知道当今房子是大件资产,署谁的名就是谁的房子。他愤怒地看了一眼侄子,说:“我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
张东汉是苏州市斜塘老街人,家中兄妹四个,他是家中老大,下边有一个弟弟,两个妹妹。因为父母体弱多病,张东汉没念几天书,就早早下田干活,替父母分担生活的重担,耽误了自己的婚事。等到弟妹们都长大成人时,张东汉已经过了娶妻的最佳年龄。29岁那年,张东汉到相隔十多公里的另一个乡入赘,当了上门女婿。
妻子长相不错,就是智力有些缺陷。岳父母觉得愧对张东汉,对他像亲生儿子一样。张东汉也知恩图报,孝顺老人,善待妻子,把田里的活全承担起来。因为张东汉勤劳能干,一家四口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几年后,妻子生下了儿子,但不知道是不是遗传原因,儿子也有些智力障碍。
张东汉虽然入赘到外乡,但是和家乡亲人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每逢节日都要回来转转。弟弟张东武生下儿子张波后,他尤其喜欢这个聪明的侄子。小到玩具,大到衣服,张东汉都从不吝啬,叔侄感情比亲生父子还亲。岳父母相继过世后,他想落叶归根,回到老家安度晚年。
2005年春节,一家人团聚在一起,张东汉吐露出自己想搬回老家的心声。弟妹们都很支持。春节过后,家族成员都留心打听,看哪里有房源,弟媳和侄媳(张波的妻子)认识人较多,她们打了一上午电话,还真的打听到了一处民居正要出售。
张东汉马上将自己在娄葑的一幢民居挂出去,很快卖掉。收到35万房款后,他立即给弟弟张东武打电话:“你们赶紧帮我看房子,我全权委托你们了。”张东汉因没文化,对房屋交易的程序也不懂,他信赖弟弟和侄子,自己等着搬家就是。
很快,弟弟张东武夫妻俩,侄子张波夫妻俩,还有张东汉的大妹夫,五人一起和卖家谈妥了价格,并签了合同,总价25.8万元。双方约定2005年3月9日付款。张东汉将钱交给弟弟张东武,让他全权办理。张东武领着儿子张波一起给买家付了房款。后来,张波告诉张东汉,所有手续都已办好,已经拿到了钥匙,但正式过户要晚一点才能办。张东汉就让侄子把这些原始凭证和合同保存好,他就不看了。
张东汉很快就搬了家,他在这套房子中和妻儿安度晚年,住了十年。十年间,张东汉夫妻俩和弟妹们的关系融洽,和侄子张波走动更多。
直到此时此刻,他才知道,自己被骗了十年。
他质问张波:“你凭什么侵占我的房产?”张波居然振振有词地说:“什么你的我的?分那么清干吗!”张东汉气得浑身颤抖。
一忍再忍:侄子竟恶人先告状
几天后,张东汉又去找过张波,希望他把房子还给自己,哪想到张波说:“房子是我买的,合同是我与卖方签订,房款及税费也由我支付,卖家打的现金收条也在我这里,房产证也是我的名字,房子就是我的。”张东汉大骂道:“房款是我亲手交给你爸的,你这样说话昧着良心,会遭报应的!”
为了尽快讨回房子,张东汉只好求助于弟弟妹妹。大妹张东琴平日和张波夫妻来往多,她和丈夫找到张波,劝他把房子赶紧过户给张东汉,没想到平日对他们恭顺有加的张波,不仅不买账,还嫌他们多管闲事,把他们轰出门外。
小妹张东琦本来就是个急性子,听说这件事,扯上姐姐就直奔二哥张东武家。张东武找过张波,也骂过无数次,无奈张波就是油盐不进,现在见大哥和姐姐妹妹一同找上门来,张东武觉得颜面扫地,当即就表示一起去找儿子算账。
兄妹四人一起来到张波家里。张波仍颠倒黑白,坚称房子是他买的。张东武见儿子满嘴胡话,气得上去就给了他一个大耳光,张波推了父亲一把,张东武跌倒在地。张东琴和张东琦看不下去了,都冲上来厮打。有人打电话报了警,警察赶到,把人带回警局,了解情况后,对张波做出了治安处罚。
找了几次,没有任何效果,张东汉身心俱疲,只能宽慰自己,反正自己先住着,等以后再说。
然而,让张东汉没想到的是,2019年,张波居然以自己为房屋产权人为由,把张东汉告上法庭,要求他和老伴搬走。虽然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张波的诉求,但張东汉这次还是彻底寒了心,他坚决要诉诸法律,讨回公道。
口说有凭!持本占房依然败诉
2021年,张东汉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归他所有。主审法官刘洋接到案件后,认真研究了当事双方提交的书面材料,并当庭听取了当事人双方的陈述。
白发苍苍的张东汉在法庭上讲述了自己晚年归乡的买房详细历程,讲到动情处,潸然落泪。张波则称:涉案房屋签约时只有他一人在场,是他与房主所签,当场给付现金25万,其中20万是向亲戚朋友借的,5万是自家存款,买房子是为了投资。
从双方提交的书面证据,仅能认定如下事实:2005年2月,张东汉和他人签订合同,将他乡房产以35.2万元出售;2005年3月9日,诉争房屋卖房人与张波签订合同,约定总价25.8万元,签约时付25万元,余款8000元过户时付清,卖房人出具收条“今收到房款25万元”;2007年2月12日,诉争房屋登记在张波夫妻名下。购房合同由张波签订,卖房人现金收条也向张波出具,产权登记在张波夫妻名下。而张东汉手里,只有自己曾出售他乡房产的得款证明,他想以此证明涉案房屋是自己所购,证据远远不够。
刘洋法官了解到,本案知情人众多,既有卖方,也有张东汉的众多亲属参与,在书面证据薄弱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向群众进行调查,才能够还原真相。于是对张东汉及其弟弟妹妹等亲属展开调查。
调查中,张东武夫妻、张东琴丈夫都证实,涉案房屋签购房合同时,他们都在现场,而张东武证明,当时大哥把购房所得款全部交由他保管,簽订购房合同时,自己从卖房款中取出25万,和儿子张波一起向卖房人交付的涉案房屋购房款。
当问及张波当年的经济状况时,亲属们都反映,张波当时刚结婚不久,不具备购房投资的能力。
根据众多证人高度吻合的证言,结合书面证据,足以得出以下判断:1、从购房资金看,张东汉夫妇在出售原有房屋后,所得价款足以支付诉争房屋购置款。而张波家庭并不宽裕,筹不出这一大笔资金;2、从购房时间看,诉争房屋的购买与张东汉夫妇原有房屋的出售仅间隔十余天,张东汉的主张在时间衔接上说服力强;3、从购房目的看,张东汉及相关亲属均陈述,张东汉购房是为回到家乡众亲人身边,符合落叶归根的传统习俗。而张波称购房是为投资缺乏说服力;4、从交易角色看,相关亲属及卖方均陈述,购房人是张东汉夫妇,而张波夫妇仅为物色房源、签订合同、交接房款、办理过户的交易辅助人;5、从交易过程看,相关亲属及卖方均陈述,与张波一同参与交易的人员众多。而张波陈述仅其一人前往签约,明显矛盾;6、从法律意识状况、民间传统习俗看,张东汉缺乏文化知识,妻儿智力受限,而张波系其侄子,张东汉信任并委托张波帮办买卖手续,并且由张波长期保管产权证,符合常理;7、从房屋使用情况看,张东汉夫妇在诉争房屋购买后,一直居住其中,已达10多年之久。
据此,法院认为,现有证据充分证明,诉争房屋实际购买人为张东汉夫妇,他们是购房款的真正出资人。2022年6月,法院判决张波夫妇将诉争房屋权属登记至张东汉夫妇名下。拿到判决结果,张东汉夫妻俩制作了一面锦旗,亲手送到了刘洋法官的手中。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赵毅认为,在乡土气息较浓的“熟人”社会,熟人之间基于信任,普遍存在重口头、轻笔头的交流方式和交易习惯,一旦发生纠纷,若当事人举证能力较弱,难免出现事实难查清、案件难处理的情况。
本案中,所有书面证据均对张波有利,但众多亲人及卖方均为张东汉夫妇作证,证言高度吻合,环环相扣,能够印证张东汉的陈述。证言与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结合,也能证明具有购房资金、符合购房时机的是张东汉夫妇。证人虽多为张东汉的亲属,但同样也是张波亲属,证人中还包括无利害关系的卖方,因而证言可信度较高,足可采信。因此,在张东汉夫妇书面证据不充分的困境下,法院根据证人证言理清购房真实过程,将房子判归原主。
在巨额财产的诱惑面前,亲情面临严峻的考验。但在纠纷发生后,众亲人心怀正义,全力帮助弱者。巧取财产的机会产生于亲情,还原真相的力量同样源于亲情。没有人因为张东汉是弱势群体或家人智力低下而作壁上观,更没有人因为顾忌侄子的感受而袖手旁观,这是难得的正能量。
(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柴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