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被“两”卖如何维权
2020-04-13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20年3期
案例小故事:
2019年1月,老江在某售楼部购买了一套房产。签合同时双方约定,老江于月底前交清房款480万元,售楼部于7月前办理网签,如果未能办理,要向老江退还全部房款并按10%的价格支付违约金。到期后,老江多番催促,对方拒不配合办理手续。心有疑虑的老江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后发现该房屋早已办理了网签。原来,售楼部在两年前就以375万元的价格出售了这套房屋。老江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及利息,賠偿违约金480万元,均遭到对方拒绝,一气之下老江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解除原告老江与售楼部签订的合同,被告返还老江购房款480万元及利息,并赔偿480万元。
专家提醒:
一房两卖在生活中时有发生,不仅违背了社会诚信,还违反了法律规定。房屋出卖人一房两卖的,除了返还已付房款、利息外,买房者有权要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在此告诫房屋出卖人,一定要诚信履约,否则当心赔了夫人又折兵。也提醒购房者,购房时应尽量多了解开发商及房屋情况,防止掉入“一房两卖”的陷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漫画/实践杂志社 兴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