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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社会福利效应
——兼论“五通”指数的调节作用

2022-06-10张馨月吴信如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社会福利东道国基础设施

张馨月,吴信如

(华东师范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部,上海 200062)

一、引言

2021年9月21日,习近平主席在出席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首次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蕴含了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宝贵经验,顺应了世界各国人民追求更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旨在以增进人民福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发展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普惠包容、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行动导向。事实上,中国不仅是“全球发展倡议”的倡导者,而且是通过共建“一带一路”落实这一倡议的实践者。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在实现自我发展的同时,积极推动与沿线国家的合作,一大批“一带一路”标志性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造福了当地社会,实现了合作共赢。其中,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OFDI)是中国将发展成果惠及沿线各国的主要渠道。

关于“一带一路”倡议下对外直接投资对沿线国家影响的研究,主要涉及对经济发展(隋广军等,2017)[1]、贸易往来(付再勇等,2019;De Soyres et al.,2020)[2~3]、产业升级和全球价值链(贾妮莎和雷宏振,2019;戴翔和宋婕,2021)[4~5]等宏观经济层面的影响。那么,“一带一路”倡议下,作为“一带一路”核心动力的对外直接投资,能否将合作成果惠及沿线人民?其内在影响路径是什么?以及不同经济体是否存在异质性的促进效应?这些都是评估“一带一路”倡议发展成果以及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的问题。

本研究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第一,采用人类发展指数(HDI)衡量“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社会福利水平,从东道国人民的发展视角,探究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社会福利提升是否起到促进作用。第二,现有文献缺乏对“一带一路”倡议作用机制的探究,本研究进一步从“五通(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角度全面深入考察中国OFDI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效应的作用机制。

二、文献综述与理论机制阐述

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将全球很多国家(地区)和人口连接成网络化的“小世界”,但是由于经济分割和地理因素的制约,仍然有很多国家(地区)和人口未进入到这个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中,其中包括大部分“一带一路”落后国家及其人口。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周期较长,并且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报率低、回收周期长,所以基础设施投资往往不受私人资本青睐(王立国和王昱睿,2019)[6]。这就导致这些国家(地区)的发展长期受制于基础设施不足形成的“贫困陷阱”(张原,2019)[7]。因此,本研究专注于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的作用渠道,着力分析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渠道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福利的影响。传统观点认为,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是从资本积累(包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和技术进步两个渠道促进东道国的经济增长。基于此,本研究认为中国投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可能通过以下渠道对沿线国家的社会福利产生促进作用。

第一,物质资本效应。“一带一路”沿线多数国家由于缺乏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因此交通运输、能源供应和通讯网络等经济基础设施水平较为落后,制约了其经济发展。“一带一路”倡议下,部分用于支持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增强能源供给能力,改善通讯条件,促进信息化发展,经济基础设施能够作为物质资本直接参与生产过程,从而推动其经济增长。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扩大了当地市场需求(投资、消费),由此带动了就业岗位增长和居民收入提升(张原,2018)[8],并转化为社会福利。长远来看,这些经济基础设施投资还优化了当地的投资和贸易环境,扩大了商品和要素的流通范围,提高了商品和要素的流通速度,降低了商品和要素的跨境流动成本,从而能够吸引更多企业集聚(Du and Zhang,2018)[9],形成要素互相促进、循环积累的正向互动机制,经济增长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最终解决长期困扰该国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

第二,人力资本效应。本研究关注东道国居民的社会福利,不仅体现于宏观物质资本,而且体现在微观人力资本。中国投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一部分用于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更多的医院,提供更好的医疗技术和设备,改善卫生条件,从而增加居民的预期寿命和劳动参与率(刘明慧和章润兰,2020)[10],有效促进沿线国家的健康人力资源储备;一部分用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更多的学校,提供师资培训,从而提高居民的教育水平和自主发展能力,有效促进沿线国家的人力资本积累。事实上,这些医疗、教育等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本身就是居民社会福利的一部分。

第三,技术溢出效应。大部分学者认为在国际经贸合作中,外商直接投资存在技术外溢效应(Kugler,2006;Eslava et al.,2015)[11~12],尤其是在中国相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而言具有技术优势的条件下,中国“一带一路”投资在改善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水平的同时,带来了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当地企业通过对先进技术的吸收促进生产率的提高(贾妮莎和雷宏振,2019)[4],进而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研究致力于探究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能否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社会福利水平产生促进作用,关注“对外直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东道国社会福利”这一作用机制存在的可能性(如图1所示)。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有助于提升沿线国家的社会福利水平,即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具有东道国社会福利效应。

假设2: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通过完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水平,促进了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水平的提升,即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东道国社会福利效应主要通过改善当地基础设施水平实现。

“一带一路”倡议倡导通过加强互联互通实现互惠共赢。“五通”建设作为广义上的互联互通,不仅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合作重点和特色建设内容,而且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战略契合点与利益汇合点,是联系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及其经济效应的纽带。根据上述分析,本研究基于“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五通”视角展开机制分析。

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政策沟通”。主要是指政府之间的高层交流、外交政策、合作机制和条约签订等增进两国之间经济政策融合度和稳定性的制度安排。理性选择主义认为,国家之间的合理制度安排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弥合国家之间的制度差异,促进对外直接投资的有效开展。刘晓光和杨连星(2016)[13]研究发现,良好的双边政治关系与东道国制度环境优化互补,有利于促进对外直接投资的有效开展。与此同时,通过高层政治活动所建立的良好政治外交关系可以增进国家之间的理解、互信与友谊(闫雪凌和林建浩,2019)[14],增强东道国居民对中国企业的接纳程度与信任水平,从而减少双边政治冲突与政治偏见给企业投资带来的安全威胁,降低投资风险,进而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产生积极影响。

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设施联通”。主要是指在交通、通讯和能源等领域提高与沿线国家之间各种交往和合作行为通达度及便利性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一国良好的基础设施水平有助于减少交通运输成本、提高信息传递速度、加强资源整合能力,并通过降低成本和提高收益两个渠道吸引外资(Donaldson and Hornbeck,2016)[15];另一方面,中国携手“一带一路”国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是一国内部的基础设施,而且是国与国之间的设施联通。通过加强交通通达程度、信息便捷程度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建设,促进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以及市场深度融合,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由此带来区域经济效应。

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贸易畅通”。是指在顺应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和国际分工的深化,以及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呈交叉与融合的发展趋势下,打造更为自由化和便利化的贸易投资环境。推动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是“贸易畅通”的关键,既包括降低贸易壁垒(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也包括境内进出口程序和手续便利化,强调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提供便利化条件,降低商品和要素跨境流动成本。已有研究表明,“贸易畅通”有利于充分释放国家之间的贸易潜力,不但促进了中国与沿线国家之间的双边贸易(Yu et al.,2020)[16],而且促进了沿线国家自身的对外贸易增长(关嘉麟等,2020)[17],促进了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沈维萍和张莹,2020)[18]。

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资金融通”。是指推动投融资体系、信用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货币互换、金融监管合作等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金融合作。“一带一路”倡议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量庞大,往往存在资金不足、融资约束等问题,完全依靠企业自有资金和母国融资很难完成项目投资。显然,“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资金融通”能够解决沿线部分国家由于资金约束造成的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刘国斌(2016)[19]认为,亚投行的成立及其金融支撑作用的发挥将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动地区经济发展。林毅夫(2018)[20]认为,“资金融通”拓宽了投融资平台,扭转了全球资本市场“期限错配”局面,将可靠且可负担的基础设施延伸到欠发达国家。

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民心相通”。主要是指在教育、文化等方面展开合作,促进与沿线国家民众友好和企业合作的各种交流活动。事实上,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面临着东道国的社会和人民能否接受来自跨国企业母国的文化差异(国民价值观、世界观、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等方面)所产生的文化壁垒(谢孟军等,2017)[21],多元文化的整合需要花费额外的协调成本,使得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时可能面临更多风险和不确定性(蒋冠宏,2015)[22]。而这些人文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增进了沿线居民对“一带一路”的理解,有利于投资主体能够更直接地嵌入当地社会。这不仅降低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交易成本,而且还能够对冲企业在海外经营面临的源自文化多样性的投资风险。

基于上述分析,社会福利效应作为对外直接投资的经济效应,可能受到对外投资的直接影响以及对外投资与“五通”的交互影响。因此进一步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a:“五通”建设在中国OFDI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效应中具有直接的正向调节作用,即“五通”建设增强了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东道国社会福利效应。

假设3b:“五通”建设在中国OFDI影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水平中具有正向调节作用,即“五通”建设增强了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

“五通”的调节作用如图1所示。

三、实证模型及变量选择

(一)实证模型构建

为检验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东道国社会福利效应,基于已有研究构建如下基本回归模型:

HDIi,t=LnOFDIi.t+Xi,t+εi,t

(1)

其中,HDI为被解释变量,表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社会福利水平;LnOFDI为解释变量,表示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水平,i代表国家,t代表年份;Xi,t代表所有控制变量,εi,t为随机误差项。

为检验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东道国社会福利效应中基础设施水平的作用渠道,在模型(1)的基础上,借鉴Baron和Kenny(1986)[23]的研究,构建如下模型:

Infrai,t=LnOFDIi,t+Xi,t+εi,t

(2)

HDIi,t=LnOFDIi,t+Infrai,t+Xi,t+εi,t

(3)

其中,Infrai,t为本文使用熵值法构建的基础设施水平指标,其他符号和变量的含义与式(1)相同。

基于研究假设3a,为检验“五通”建设对中国OFDI与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水平的调节作用,在模型(1)中引入调节变量(WT_X)与对外直接投资(LnOFDI)的交互项进行回归分析,模型如下:

HDIi,t=LnOFDIi,t+WT_Xi,t×LnOFDIi,t+Xi,t+εi,t

(4)

基于研究假设3b,为检验“五通”建设对中国OFDI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水平路径的调节作用,借鉴温忠麟和叶宝娟(2014)[24]的研究,在模型(2)和模型(3)的基础上,设定如下回归方程构建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

Infrai,t=a0+a1LnOFDIi,t+a2WT_Xi,t+a3WT_Xi,t×LnOFDIi,t+Xi,t+εi,t

(5)

HDIi,t=c0+c1LnOFDIi,t+c2WT_Xi,t+b1Infrai,t+b2WT_Xi,t×Infrai,t+Xi,t+εi,t

(6)

其中,WT_Xi,t表示调节变量,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根据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检验程序,若a3和b1显著不为零,说明WT_X调节中介过程的前半路径(第一路径),若a1和b2显著不为零,说明WT_X调节中介过程的后半路径(第二路径)。

(二)变量选择和数据来源

1.被解释变量(HDI)

人类发展指数。选取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构建的人类发展指数(HDI)衡量“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社会福利水平,该指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生活水平(实际人均GDP)、教育(平均受教育年限和预期受教育年限)和健康状况(Long and Healthy Life)三个方面的综合反映,较好地体现了经济的增长性(收入增加)和社会福利。人类发展指数(HDI)取值越大,表明该国或地区的社会福利水平越高。

2.解释变量(LnOFDI)

对外直接投资。选取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投资存量的对数值衡量,数据来源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3.中介变量(Infra)

基础设施水平。使用本研究构建的“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基础设施水平指数度量。

4.调节变量(WT_X)

“五通”指数。考虑到“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互联互通建设不仅是一国内部的互联互通,而且特别强调了国与国之间的互联互通,基于此,使用双边高级官员互访次数作为“政策沟通”的代理变量(WT_A),数据来源于中国外交部政策规划司历年《中国外交》报告;使用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之间的双边班轮运输连通性指数作为“设施联通”的代理变量(WT_B),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数据库(UNCATAD);使用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之间的双边贸易额作为“贸易畅通”的代理变量(WT_C),数据来源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使用当年中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BSA)作为“资金融通”的代理变量(WT_D),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国际化报告》;选取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之间的友好城市数量作为“民心相通”的代理变量(WT_E),数据来源于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中国各省份与东道国各省份的各年“友城统计”,根据双边地方省份、州市各年建立的友好城市的存量计算。

5.控制变量

参照协天紫光和樊秀峰(2021)[25]的研究,选取如下东道国特征变量进行控制:(1)经济发展水平(Lnpgdp)。使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均GDP对数值测算,同时为了剔除价格因素的干扰,以2010年美元计价。(2)农村人口比例(Rup)。选取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计算。(3)自然资源(Land)。以人均耕地面积的对数衡量该国的资源丰裕度。(4)贸易开放度(Trade)。采用进出口总额占GDP的百分比衡量。(5)制度环境(WGI)。选取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治理指数(World Government Indicator)作为东道国制度质量的代理变量,该指数包括话语权和问责制(VA)、政治稳定(PS)、政府效率(GE)、监管质量(RQ)、法律制度(RL)和腐败控制(CC)六个方面。其余控制变量的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WDI)。

四、实证分析

(一)基础设施水平指数构建

结合《全球竞争力报告2019》(GCR)中最新评价思想和计算方法,选取交通、通讯、能源和卫生4个维度的数据构建基础设施水平指数。交通基础设施方面,选用公路基础设施质量、港口集装箱吞吐量;通讯基础设施方面,选用每百人移动电话拥有量、每百人固定宽带拥有量、互联网普及率(%);能源基础设施方面,选用人均耗电量、人均能源使用量;卫生基础设施方面,选用农村、城市获得基础卫生设施的人口占比指标。基础设施水平指数构建方程如下:

(7)

其中,Infrai,t为i国t年的基础设施水平指数;Scoreit,j表示i国在t年的指标j的得分,wj为其相对应的权重。Scoreit,j的取值采用极差标准化法,公式如下:

Scoreit,j=(Zit,j-MinZ)/(MaxZ-MinZ)×100

(8)

其中,Zit,j为i国在t年的指标j的原始数值,MinZ是指标j的原始数值的最小值,MaxZ为指标j的原始数值的最大值。指标j的得分标准化在0-100之间。

表1 基础设施水平指数构建所选用指标的描述性统计

(二)基础设施水平指数分析

采用上述方法,构建6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010—2019年的基础设施水平指数。图2描绘了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水平指数(Infra)之间的散点图。图3描绘了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水平(HDI)之间的散点图。显然,图2和图3中拟合线均具有正斜率,这说明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水平越高,其基础设施水平、社会福利水平就越高。初步证实了本文的研究假设。

(三)基准回归和稳健性检验

由于对外直接投资在传导并转化为东道国社会福利时可能存在滞后性,此外,为克服由潜在的反向因果关系导致的内生性问题,因此选择核心自变量对外直接投资的滞后一期项(L.lnofdi)进行回归。由于各国之间可能存在较大的异质性,因此选择固定效应模型进行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对模型(1)进行回归,由表2第(1)列的回归结果可知,对外直接投资(L.lnofdi)的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中国OFDI的确提升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社会福利水平,即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具有东道国社会福利效应。为研究“对外直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东道国社会福利”的作用路径是否存在,进一步对模型(2)和模型(3)进行回归,表2第(2)列的回归结果显示,将基础设施水平指数(Infra)作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对外直接投资(L.lnofdi)的系数仍然显著为正,即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改善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水平,这与隋广军等(2017)[1]的研究结论一致。表2第(3)列的回归结果显示,在加入中介变量基础设施水平指数(Infra)之后,对外直接投资(L.lnofdi)的系数在1%水平上依然显著为正,但相对于第(1)列的回归结果系数有所减小,表明基础设施建设在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和沿线国家的社会福利水平关系中发挥了中介效应。其他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与预期相符。值得注意的是:自然资源(Land)的回归系数为负但不显著,说明自然资源并不一定能够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社会福利水平,甚至丰富的自然资源可能导致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经济发展受阻,即出现“资源诅咒”现象。农村人口占比(Rug)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从发展经济学角度分析,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农村人口占比较高。

改变核心解释变量的度量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具体地,使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数据替换存量数据(1)由于流量数据中涵盖了大量零值与负值,因此使用LN[OFDI+(OFDI2+1)1/2]进行转换。。表2第(4)-(6)列的回归结果显示,替换核心解释变量之后,滞后一期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L.lnofdi_f)显著为正,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东道国社会福利效应再次得到证实。与此同时,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东道国社会福利”的作用路径依然存在。

表2 基准回归和稳健性检验

(四)异质性分析

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2020年收入分组标准(2)世界银行将各国按照收入水平划分为高收入经济体(高于12535美元)、中高收入经济体(4046美元至12535美元之间)、中低收入经济体(1036美元至4045美元之间)和低收入经济体(不足1036美元)。,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分为中低收入经济体和中高收入经济体两个组别。表3报告了不同收入水平经济体的估计结果。第(1)列和第(4)列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L.lnofdi)的系数分别在1%和5%水平上显著为正,并且采用Chow检验也发现组间系数差异显著(P<0.001),这说明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无论是投向中低收入经济体还是投向中高收入经济体,均能够显著提升东道国的社会福利水平,但是对中低收入经济体的促进作用更大。不难理解,中低收入经济体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低下,往往面临着资金短缺、投资不足等问题,而外商直接投资是弥补资金短缺、促进资本积累的重要来源,因此对外直接投资对其社会福利水平的促进效应更为明显。进一步,第(2)(3)(5)(6)列的回归结果验证了基础设施水平在中低收入经济体和中高收入经济体的中介效应。结果表明,相较于中高收入经济体,这一作用渠道在中低收入经济体的中介效应更显著。原因可能是:对于中低收入与低收入经济体,基础设施水平较低、需求更大,因此通过基础设施改善对社会福利水平的促进作用较强。而对于中高收入与高收入经济体,基础设施水平已较为发达,因此通过基础设施改善对社会福利水平的促进作用相对有限。通过观察控制变量,发现贸易开放度(Trade)在中高收入经济体中显著为正,但是在中低收入经济体中不显著,对此的解释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在国际竞争中缺乏竞争力(康成文,2019)[26],因此贸易开放度对其作用较小。

表3 对不同收入水平经济体的区分考察

本研究选取人类发展指数(HDI)作为社会福利水平的代理变量,该指标基于Sen(1992)[27]的能力理论构建,较好地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包容性和人类发展的不平等(3)根据能力理论,不平等不仅体现在收入方面,而且还体现在对人的能力(健康长寿生活的能力、获得知识的能力和赚取基本生活收入的能力)的剥夺。,因此与贫富差距密切相关。基于上述分析,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按照贫富差距程度进行分组研究。具体地,使用基尼系数测度贫富差距,将基尼系数小于0.4的国家定义为贫富差距较小组,反之定义为贫富差距较大组。表4报告了按照贫富差距大小分组的估计结果。由第(1)列和第(4)列的回归结果可知,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L.lnofdi)的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并且采用Chow检验发现组间系数差异显著(P<0.060),这说明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无论是投向贫富差距较大国家还是投向贫富差距较小国家,均能够显著提升东道国的社会福利水平。在考虑基础设施水平之后,第(2)列和第(3)列的回归结果显示,在贫富差距较小国家中,基础设施水平在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与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水平之间的关系中发挥了中介作用。第(5)列和第(6)列的回归结果显示,在贫富差距较大国家中,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东道国社会福利”作用路径总体上不显著。

表4 对不同贫富差距国家的区分考察

(五)内生性问题

在基准回归与稳健性检验中,发现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可以显著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社会福利水平,但是上述回归结果可能受到“互为因果”这一内生性问题的干扰。为了有效控制内生性问题,前文在回归分析中采用了滞后一期的解释变量,然而最好的方法是找到与解释变量(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密切相关但是与被解释变量(“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水平)无关的工具变量。参考协天紫光和樊秀峰(2021)[25]的研究,选取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首都的地理距离(DIST)作为工具变量,采用两阶段模型(2SLS)进行回归,数据来源于CEPII-GRAVITY数据库。由于地理距离不随时间变化而变化,因此进一步选用两种方法识别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方法一,选取政治互信程度(BIT)作为工具变量,采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边投资协定生效年份数衡量,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数据库(UNCATAD);方法二,采用系统GMM方法进行动态面板估计,并使用滞后一期的解释变量作为工具变量。表5第(1)(3)列为第一阶段的回归结果,地理距离(DIST)和双边政治互信(BIT)的估计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满足相关性条件,F统计量大于临界值10,表明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表5第(2)(4)列为第二阶段的回归结果,核心解释变量对外直接投资(L.lnofdi)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表5第(5)列报告了使用系统GMM模型的回归结果,对外直接投资的系数依然显著为正。综合来看,两阶段回归(2SLS)和系统GMM方法的结果均表明,在削弱样本的内生性问题之后,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可以显著提升沿线国家的社会福利水平。

表5 内生性检验

五、“五通指数”的调节效应

基于文献综述和机制分析,进一步从“五通”视角检验中国OFDI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水平的调节效应。表6和表7汇报了模型(4)-模型(6)的检验结果。表6第(1)列检验了“政策沟通”对中国OFDI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水平的直接调节作用。可以发现,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与“政策沟通”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表明“政策沟通”在中国OFDI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效应中具有直接的正向调节作用,假设3a部分得到验证。这是由于通过高层政治活动所建立的双边政治外交关系本质上是两国政府之间构建的一种正式制度安排,有助于降低合法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弥合国家之间的制度差异,促进企业对外投资的有效开展。表6第(2)(3)列检验了“政策沟通”对中国OFDI通过基础设施的中介效应渠道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水平的间接调节作用。结果显示,第(2)列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与“政策沟通”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第(3)列基础设施水平指数(Infra)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政策沟通”增强了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正向调节作用(第一路径),假设3b部分得到验证。

表6第(4)-(6)列验证了“设施联通”对中国OFDI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效应的直接调节作用,以及“设施联通”在中国OFDI通过基础设施的中介效应渠道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水平的间接调节作用(第一路径),进一步验证了假设3a和假设3b。事实上,部分为实现“设施联通”的建设本身就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因此这一结论不仅表明“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积极效应,而且表明便捷的互联互通网络为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创造了积极条件。

表6 “五通指数”的调节效应Ⅰ

“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直接和间接调节效应检验结果如表7所示。从“贸易畅通”角度看,表7第(1)-(3)列的结果显示,“贸易畅通”在中国OFDI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效应中具有正向调节作用。根据现有研究,积极的贸易因素(如:降低关税壁垒、共建自由贸易区、企业的出口经验等)很大程度上将会带动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从“资金融通”角度看,表7第(4)-(6)列的结果显示,“资金融通”在中国OFDI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效应中具有正向调节作用。显然,“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资金融通”能够解决沿线部分国家由于资金约束所造成的建设资金不足问题,深化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互动,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便利和条件。此外,“资金融通”拓宽了投融资平台,不仅能够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基础设施等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而且扭转了全球资本市场“期限错配”局面(林毅夫,2018)[20],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其他领域提供了资金支持,推动了地区经济发展。从“民心相通”角度看,表7第(7)-(9)列的结果显示,“民心相通”在中国OFDI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效应中具有正向调节作用。究其原因,可能是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面临着东道国的社会和人民能否接受来自跨国企业母国文化的壁垒,而“民心相通”促进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居民友好的各项交流活动,增进了相互理解,对外投资主体能够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有助于“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开展。

表7 “五通指数”的调节效应Ⅱ

六、扩展性分析:有关不平等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由于贫富差距问题的存在,虽然经济增长可能伴随着收入和社会福利的增加,但会使不平等加剧。人类发展指数(HDI)将收入增长扩大到教育和医疗的增长,更加关注社会福利的分配,但是这种分配并不一定平等。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进一步选取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自2010年开始同步测算的经过不平等调整后的人类发展指数(The Inequality-Adjusted HDI,IHDI)作为被解释变量,重新进行再估计。遗憾地发现,对外直接投资(L.lnofdi)与经过不平等调整后的人类发展指数(IHDI)之间的关系为正但不显著,说明收入和社会福利(教育、医疗等)的分配不平等仍然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一带一路”国家所面临的严峻问题。

七、结论与政策启示

基于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010—2019年对外直接投资的数据,在采用熵值法构建基础设施水平指数衡量“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基础设施水平的基础上,探究中国OFDI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社会福利效应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

第一,中国“一带一路”投资显著提升了东道国的社会福利水平。

第二,中国“一带一路”投资的东道国社会福利效应通过改善当地基础设施水平实现。

第三,“对外直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东道国社会福利”这一作用渠道主要体现在中低收入经济体和贫富差距较小的国家。

第四,“五通”因素对于中国OFDI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社会福利水平具有正向调节作用。

本文的研究结论充分体现了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以发展为导向,关注沿线居民的福祉,为沿线居民创造福利,将合作成果惠及沿线居民。本研究评估了“一带一路”倡议推动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成果,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作为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效果提供了实证依据。本研究得到以下政策启示:

第一,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是中国将发展成果惠及“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主要渠道,中国应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尤其是对外投资,为中国与“一带一路”各国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提供新路径。中国应主动承担大国责任,树立负责任的投资强国形象,尝试引领与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

第二,重点关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摆脱由于长期受制于基础设施不足的发展障碍,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自主发展能力。

第三,关注不同收入水平、贫富差距较大国家的投资,使发展成果惠及沿线全体人民。优化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结构,针对不同的国家适当变通,充分考虑东道国的差异性,促使中国对外投资提升沿线国家社会福利水平的效果更加显著。

第四,持续深化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五通”建设,尤其是“资金融通”的互联互通。一方面,便捷的互联互通网络为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创造了积极条件,同时也是克服和应对当前“一带一路”建设中面临的困难与挑战的关键措施;另一方面,通过国家之间的互联互通,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提供更多机会,尽可能帮助其发展从而找到更多合作点,例如:“资金融通”不仅能够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并且可以帮助沿线国家发展其他领域提供资金支持,为实现互利共赢贡献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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