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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宗族与明朝政治
——以张四维、王崇古、杨博家族为中心

2022-06-09张献忠

山东社会科学 2022年5期
关键词:宗族进士科举

张 婉 张献忠

(天津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天津 300387)

明中后期,中国开启了由传统向近代的转型,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白银货币化。伴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原本在社会地位和价值观念上泾渭分明的士、商两大阶层开始融合,士商互动渐成趋势,由此出现了许多既经商又做官的官商家族。与此同时,明中后期科举制度发展至鼎盛,商业家族唯有通过科举一途才能进入官僚系统,从而建构起地域性的政商关系网络,进而又反作用于政治与科举,三者由此形成了复杂的互动关系。作为中国十大商帮之一的晋商,其兴衰历程、影响因素、政商关系等为史学界所长期关注,而对科举作为商业与政治之间互动的纽带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政商互动反作用于科举的影响力等的探讨则相对欠缺。本文以山西蒲州张四维、王崇古、杨博家族为个案,阐述其如何通过科举以及相互联姻提携达至明朝权力中枢,分析以张、王、杨为核心的山西官僚集团对晚明政局的影响,进而揭示出科举、宗族与政治间的互动关系。

一、明代蒲州的宗族、商帮与科举

(一)明代蒲州宗族与蒲商的勃兴

明代,“以地域为中心,以血缘、乡谊为纽带,以相亲相助为宗旨”的商帮陆续崛起。晋商在明前期开中法和商屯实行的过程中崛起于国内商界。明代中期,晋帮正式形成。其中,以张氏、王氏、杨氏等族为核心的蒲州商人集团便是晋商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山西蒲州(今山西运城永济市)明代隶属平阳府,清雍正年间升为蒲州府。蒲州地处山西西南部,临近解盐池,人口众多且土地贫瘠,为了维持生计,当地百姓多以经商为业。张四维在《条麓堂集》中说:“吾蒲介在河曲,土陋而民伙,田不能以丁授,缘而取给于商……挟轻资、牵车牛走四方者,则十室而九。”明初,为解决向九边长途输送粮食的难题,太祖朱元璋始创“开中法”,招募山西商人向大同、居庸关等几大关塞输送粮食等补给,商人按运粮数量多寡支取相应的盐引,从而获得合法贩卖官盐的资格。张四维及王崇古的父辈即通过开中法运送军需补给,逐渐发展成为盐商。其宗族子弟多就地利之便,长期在三镇关隘几处边仓纳粮中盐,主要是产量一直居于全国食盐产区前列的河东(今运城池盐)、长芦及淮浙三大盐场的盐引,逐渐形成颇具实力的盐商大族。

作为明清时期基本的社会组织,宗族对于商帮的兴起有着重要作用。宗族文化是以儒家伦理为规范,突出宗族血缘和地缘关系,强调家庭政治、经济地位和族众凝聚力的文化。地域性商帮兴起的关系基础即在于当地商人群体间坚固有效的宗族、姻亲、乡情、同业友谊等情感纽带。蒲州张、王两族不仅频频联姻,如王崇古不仅是张四维的舅父,亦是其姑父;而且通过与其他晋陕商人集团联姻来巩固和扩大地域垄断利益,如张四维二弟四端妻李氏、五弟四象妻王氏及续弦范氏、七弟四术妻沈氏皆出身于商人家族,王崇古长姐嫁于蒲州另一大盐商沈廷珍之子沈江。这些蒲州盐商家族间以血缘与地缘关系为纽带,通过姻亲网形成强大的宗族及商帮势力。

(二)明代蒲州宗族与科举的选择

中国传统社会是典型的农业社会,历代统治阶级都奉行重农抑商的政策,从事商业活动被认为是“弃本逐末”的行为。另外,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士”为四民之首,地位最为尊贵。宗族作为儒家伦理在基层社会组织层面的表达,对于族人经商的态度可能趋于负面,即更希望子弟科举入仕、光宗耀祖。虽然时人认为“晋俗以商贾为重,非弃本而逐末,土狭人满,田不足于耕也”,但这种同情并不足以撼动古代中国社会长期形成的儒家思想的影响力。“士”阶层的崇高地位与“商”阶层的备受打压形成鲜明对比,宗族为了追求更高的社会地位与更大的社会影响力,在积累了一定财富之后会愈加重视宗族子弟的教育与科考功名。王崇古祖父王馨以贡士授教官,因“累试不第,家业中衰”。崇古伯父王现“为士不成,乃出为商”,其行商足迹遍布洮陇、巴蜀、吴越、汾晋;其父王瑶贩盐于淮、浙、苏、湖之间,往返数年。通过兄弟二人的努力,蒲州王氏以盐商立家,但家族从未放弃科举事业。至崇古叔父王珂,终于在两位兄长的支持下高中进士。张四维曾祖张宁、祖父张谊皆早卒,及至其父辈一代皆未有功名。其父张允龄因不甘其母终日食贫,从而奋发从商,足迹遍天下。张允龄虽然常年行商于外地,但十分重视其后代的科举之事。张四维年幼向学,其父“跋涉川陆,或数岁一归,每贻书督励,购诸经传注、疏义及《史》《汉》诸书车寄之”,言:“儿辈资可教,吾冀其为通儒也。”待四维高中进士,其父常语:“吾祖宗积德百年,为闾里传颂。吾祖母、吾母两世艰贞,幽明感应,乃于儿辈发之。”

另一方面,在明清社会,宗族要生存、发展、长盛,不仅需要财力的保障,更需要功名与权力的加持。侯建新先生认为,徽商成功的秘密就在于,“与特权官僚结为一体,其势力渗入地方政权,直至朝廷中枢”。而与特权官僚结为一体的方法主要有两个:一是以同乡、同业等地缘关系为纽带,与官僚结亲,使宗族获得一定的政治特权,如王崇古与张氏之女嫁于同乡兵部尚书杨博之子杨俊卿,杨博两孙女分别嫁于四维子张定征、张甲征,四维一女嫁于大学士马自强之子马慥;二是鼓励、支持宗族内天资高的子弟科举入仕,这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科举的成功可以为宗族乃至地域的商业活动提供有利的政治庇护,如处理商业诉讼,帮助筹建商业会馆,争取有利的商业机会等。蒲商乃至整个晋商的崛起便离不开张四维、王崇古等蒲州科举官僚群体的政治影响与扶持。另外,在腐败横行的官场,宗族内官员的进阶晋升也依赖宗族财力的支持,因此他们也会利用自身的政治特权为宗族商业带来经营性优势,如在获利最丰的军粮、盐、铁经营等方面有更多机会获得政府的准入许可。明嘉靖、隆庆、万历年间,“盐引的分配及支取官盐数目的多少基本是根据其权势的大小为基础”,这也是张、王两族能大肆获利于长芦、河东盐场的原因。由此,宗族内科举活动与商业活动相辅相成,科举就成为宗族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加之,有实力的宗族往往会聘请名士教育子弟,宗族的经济与文化条件能为其子弟科举提供更多的资源与助力。由此,勃兴于明中后期的蒲商,为蒲州带来了晚明科第繁盛的局面。

二、明代蒲州的科举及科举家族

(一)明代蒲州的科举情况

由于中国古代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长期积累,至北宋中期,以秦岭、淮河为界,南北间经济、文化发展的差距明显拉大。士子在同场科考竞争中,往往出现北方不敌南方、录取南多北少的情况。山西地处最北,条件恶劣,地少民贫,而且作为军事要塞,历来以军事为重,民多尚武,教育风气、观念和氛围都较中原及南方弱。明天顺以前,山西进士数量极少,洪武至景泰的89年间,山西共有进士147名,与同时期江西进士数的比例仅为1:6.38。“至景泰以后,明代基本沿用南卷55%、北卷35%、中卷10%的会试录取比例”,山西的科第情况逐渐有所好转。平阳府地处晋西南,因有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风气等方面的相对优势,其在山西的科举事业中表现最为突出,并且基本保持稳定状态。为明晰明代各朝蒲州科举录取情况,笔者根据乾隆《蒲州府志》统计列表如表1。

由表1可以看出,明代蒲州在正德之前的44科乡试中,考中举人77人,平均每科仅1.75人;在正德以前的43科会试中,考中进士者仅有7名,平均每科进士数不足0.15人。实行南、北、中卷的录取制度后,虽然在实际录取中北方比例依然比规定略低,但录取比例的保障给了北方士子极大的动力与信心。此外,明中期以后山西蒲州等地经济条件、教育条件的改善,对举业的发展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自正德至万历年间,蒲州的举人、进士数皆有了成倍的增长。在正德至万历年间的38科乡试中,蒲州中举188人,占明代蒲州府举人总数的63.1%,平均每科4.95人;在正德至万历年间的38科会试中,蒲州考中进士56人,占明代蒲州府进士总数的76.7%,平均每科1.47人。

表1 明代蒲州各朝科举录取情况表

另据《明史·地理志》载,明代山西“属州十六、县七十九”。据乾隆《忻州志》《保德州志》、雍正《朔州志》、道光《直隶霍州志》、光绪《蔚州志》《解州志》《代州志》《直隶绛州志》《吉州全志》《平定州志》“选举志”中所载各州明代进士情况,列表如表2。由该表可见,正德以后,山西各州科举情况都有不同程度的好转,但皆不如蒲州科举之盛。

表2 明代山西部分属州各朝科举录取情况表

(二)以张氏、王氏、杨氏为中心的明代蒲州科举家族

明代正德至万历年间,蒲州不仅举人、进士数猛增,而且出现了许多科举家族,有张广与其弟张庭、王之柱与其弟王之采兄弟同榜中举的情况,也有不少一门三世、四世甚至五世登科的盛况。其中,最受瞩目的当属蒲州张氏、王氏和杨氏。据笔者统计,嘉靖、隆庆、万历年间,出自三个家族以及与三个家族有直接姻亲关系的进士总共有22人,占这一时期蒲州进士总数的46.8%。下面以进士、举人为主,对杨博、王崇古和张四维三个家族及与其有直接姻亲关系家族的科第及任官情况作简要介绍。

1.杨博家族

杨博,字惟约,号虞坡,嘉靖四年(1525)举于乡,八年登进士,时年二十一,治《书经》。授陕西盩厔知县,以年未三十升兵部武库司主事。累迁武选司员外郎、职方司郎中,山东提学副使,粮储参政。二十五年,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甘肃。三十二年,转左佥都御史,经略蓟、保二镇。以功升兵部尚书,寻加太子少保,后转吏部尚书。卒,赠太傅,谥襄毅。

杨氏自杨瞻起,其家族明代共产生进士6名、举人3名、武状元1名,如表3所示。

表3 杨博家族科举、任官情况表

2.王崇古家族

王崇古,字学甫,号鉴川,嘉靖十六年(1537)举于乡,二十年成进士,时年二十七,治《书经》。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晋副使,累迁陕西按察使、河南右布政使、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隆庆改元(1567),晋兵部右侍郎兼佥都御史,总督三边军务。五年,晋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又晋太子太保,改吏部尚书,以少保、兵部尚书致仕。卒,赠太保,谥襄毅。

王氏自王珂起,其家族明代共产生进士4名、举人2名、武进士1名,如表4所示。

表4 王崇古家族科举、任官情况表

3.张四维家族

张四维,字子维,嘉靖二十八年(1549)举于乡,三十二年成进士,时年二十八,治《易经》。改庶吉士,授编修,累官翰林院学士,掌院事,转吏部侍郎,掌詹事府事,东宫侍班。万历三年(1575)八月升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内阁办事;五年加太子太保,进文渊阁大学士;六年加少保,进武英殿大学士;八年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十年加兼太子太师,是年又加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卒,赠太师,谥文毅。

张氏自张四维起,其家族明代共产生进士4名、举人1名,其子孙多荫袭,如表5所示。

表5 张四维家族科举、任官情况表

4.姻亲家族

三族姻亲家族冯氏、张氏、韩氏、杨氏等明代共产生进士10名、举人6名,如表6所示。

表6 姻亲家族科举、任官情况表

三、明代蒲州科举家族与晚明政局

出身于商人家族的士人,依托家族的雄厚财力,往往能够取得科场与官场的成功,再通过个人能力与广泛结交进入权力中心,从而对政治产生一定影响。蒲州科举家族尤其是张四维、王崇古家族的兴起与晋商集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亦与三人当政的嘉靖、隆庆、万历时期的朝局密切相关。下面,以三个主要事例说明进入政治中心的王崇古、张四维、杨博等人对嘉靖、隆庆、万历年间政治所产生的影响。

(一)隆庆和议

为防御蒙古残余势力,屏护京师,明王朝在北部边防线上相继设立九个重镇,其中宣府、大同、太原三镇(亦称山西镇或三关镇)在山西境内,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得山西士子天然具有一定的军事敏感度。嘉靖年间,明王朝面临空前的边疆危机。嘉靖二十五年(1546),俺答称汗,遣使议和,屡遭世宗拒绝。俺答于嘉靖二十九年(1550)率兵犯大同、蓟镇,劫掠而去,史称“庚戌之变”,其后亦不断侵扰蓟、辽。在“南倭北虏”的边疆危机下,部分山西人凭借个人能力开始崭露头角,其代表人物有王崇古、杨博及在二人影响下亦熟识边事的张四维。其家族姻亲冯舜渔、裴绅、王轮、杨相等,皆曾任官都察院佥都御史,巡抚甘肃、陕西、延绥等地,整饬边地兵备,为明中后期的军事防御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其间,对朝政影响最大的事件是“俺答封贡”,不仅展示了山西官僚集团出色的审几权变与边事处置能力,更将三人卷入朝堂纷争的风暴中。隆庆四年(1570)九月,俺答孙把汉那吉因三娘子与俺答产生矛盾,“遂与阿力哥同妻比吉女等十人南走,叩关请降”。当时边使认为把汉那吉无足轻重,不宜留。但宣大总督王崇古坚持留之,认为此奇货可居。“俺答即急,因而为市,谕以执送叛人赵全等还我……若其弗急,则我因而抚纳,如汉质子法,使招其故部居近塞……”于是,王崇古甘冒身家性命之险疏闻于朝,奏请朝廷可采用与俺答封贡互市的方法缓和明蒙矛盾。此建议甚合穆宗与阁臣高拱、张居正之意,也符合张居正“外示羁縻,内修守备”的边防新政。然而,廷臣哗然,多以为不可,御史叶梦熊等以“敌情叵测”,坚决反对受降封贡,被贬为县丞。张居正在穆宗授意下力排众议,王崇古、方逢时等终在其指导与部署下厚礼遣归把汉那吉,置换了汉奸赵全等。

对于议和,俺答在双方交涉中也提出了各种要求。王崇古在充分把握明蒙局势的情况下,于隆庆五年(1571)二月向朝廷上疏《确议封贡事宜疏》,提出“封贡八议”,建议封贡互市。对于崇古提出的“封贡八议”,穆宗诏令群臣廷议,朝臣“大抵皆持两端”,“定国公文璧、吏部侍郎张罗等二十二人为可,英国公溶、户部尚书张守直等十七人为不可,工部尚书朱衡等五人以为封贡便,互市不便”。崇古对种种反对意见进行了驳斥,其外甥张四维则充当了高拱与王崇古之间的联络人,积极劝说高拱,推进议和之事。议和之事受到高拱、张居正的强力支持,最终成事。其中,穆宗之立场、决断亦十分重要,张四维在给舅父崇古的信中提到:“今日贡议之成,虽诸相赞翊斡旋,其实宸断居多,可谓天幸。”反对派在此事上被排挤,兵部尚书郭乾与廷议相悖,郁郁而疾,户部尚书张守直引咎辞职,取而代之的是山西籍官员杨博、王国光。在外事边政上,杨博的主张亦给予张居正相当的影响,张居正在为杨博撰写的墓志铭中自述:“自余在政府所措画边事,盖得之公为多。”高拱离阁后,杨博转任吏部尚书。

由此,兵、户、吏三部尚书皆为山西籍官员,张四维于万历初入阁,礼部尚书马自强出自陕西官商家族,与张四维结“秦晋之好”,晋籍官员占据了张居正内阁班底的半壁江山。经“隆庆和议”,张四维等因与张居正的关系得以进入明廷权力的核心层,但是,过分的瞩目也将他们卷进了朝堂的纷争中。

(二)屡遭弹劾

议和实现后,张四维、王崇古、杨博、王国光等就开始遭到反对派的监视与弹劾。由于积极推动互市的王崇古、张四维等人皆出身山西商业家族,其议和事宜中的互市等条款,就一直被怀疑有出于私心谋利的可能性。日本学者小野和子《明季党社考》认为,正是由于张四维、王崇古这样的家族背景与出身,使得以他们为首的山西官商集团才在“隆庆和议”中不仅讲和,而且积极地推动互市,借以推动晋蒙的通商贸易。

就在实现议和的第二个月,巡按山西监察御史郜永春视察河东盐政后,痛陈盐法之利病,称盐法之坏由于势要横行,大商专利:“总督尚书王崇古弟、吏部右侍郎张四维父为大商,崇古及四维为势要,请罚治崇古而罢四维。”意指四维父张允龄与崇古弟王崇教皆运司大商,霸占盐池,张、王嗜利忘义、阻公营私。对于郜永春的弹劾,王崇古申辩郜永春是因前事得罪、怀恨在心,因而无中生有、曲意诬告,继而揭发郜永春收受贿赂,引发双方激烈的相互攻讦。张四维亦为此上奏申辩,并请辞以避,因高拱极力庇护,皇帝降旨安慰挽留,故而未去。穆宗责令郜永春痛自省改,此弹劾不了了之。但盐法之坏在于官商勾结的质疑不断,明人王世贞说:“其(指张四维——引者注)父监盐长芦,累资数十百万;而崇古盐在河东,相与擅一方利。”

尽管官者不商,但官僚依靠家族的财力支援而通达仕途,商人凭恃家族官僚的权力去扩充财富,这种官商勾结的路径和弊病是毋庸置疑的。如《明史·张四维传》就记载了张四维贿赂武清伯及张居正的情况:“四维家素封,岁时馈问居正不绝。武清伯李伟,慈圣太后父也,故籍山西,四维结为援。”再如王崇古总督宣府、大同时,其弟崇教为河东大盐商,崇古的权势地位带给其弟一定的便利是不言而喻的,而弟弟假借其兄的权力谋利的可能性也很大。而嘉靖、隆庆、万历年间,晋籍官员同时期任高官者较多,难免也遭到猜忌。杨博任吏部尚书时就曾遭到弹劾,被质疑庇护同乡。隆庆改元,朝臣“请遵遗诏,录建言诸臣死者,皆赠恤”。而当时统计的众人中“山西无一人被黜者”,给事中胡应嘉因此弹劾杨博庇护同乡。杨博接连上疏乞休,朝廷皆抚慰挽留,并对舆论进行了驳斥。

由此可以看出,地域性官僚集团与官商家族在当时就已受到瞩目与质疑,而由于朝廷对于山西官员的倚重,因此在其很可能庇护同乡、纵容乃至帮助族人经营敛财的情况下,依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警告或处分。蒲州政、商间姻亲结网,利益勾连,其在嘉靖、隆庆、万历年间形成的势力网牢不可破,给晋商及山西官僚集团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与空间。但盛极而衰,蒲州官商利益网随着核心人物的相继故去,亦逐渐松垮。

(三)科举夤缘

明嘉靖、隆庆、万历年间,蒲州科举的兴旺与三个家族的科举盛况直接相关,三个家族及姻亲进士中第人数几乎是蒲州嘉靖、隆庆、万历年间进士数的一半。另外,在嘉靖晚期至万历初年,张四维多次担任乡试、会试、武举及殿试考官,那么在此期间家族科举的盛况是否与张四维对族人科举的特殊关照有一定关联?为释疑,笔者以张四维为主,统计了他担任考官的情况,以及在他担任考官的科年家族成员中式及蒲州进士的情况,如表7所示。

表7 张四维任考官情况表

如表7所示,在嘉靖乙丑,万历丁丑、庚辰、癸未几科,蒲州所取进士皆只有三个家族的子弟,让人不免猜疑是否如张居正当权时,三子嗣修、懋修、敬修接连科举中第,存在科举夤缘的情况。实际上,万历八年(1580)三月庚辰廷试,张居正子敬修与懋修,张四维子泰征皆应试。庚申,公布廷试读卷官,张居正与张四维皆在列,隔日,张居正“以引嫌请(避),上允之”,张四维亦以有子应试上疏,“请回避读卷,上不允”。张居正虽回避廷试读卷,但廷试策题为其所拟,时为次辅的张四维为其僚属,是科,懋修、敬修、泰征皆中第。据《国榷》载,懋修、敬修“俱张居正子,其策俱何洛文代为之”。而张居正去世后,朝堂之上立即以科举夤缘等事为由头开始清算张居正。万历十一年(1583)正月,给事中阮子孝论近年科场之弊,以张居正“各子滥登科第,乞行罢斥”,神宗“令内阁拟旨革黜”。时首辅张四维上疏辩称,居正子两科连中三人,并皆取高第,“故为士论所嫉,以致谤议失实”,望神宗体恤,将“居正二子在翰林者调别衙门用”,而神宗不听,“自批子孝”,不经内阁,依然将张懋修等革职为民。从此事看,张四维在朝堂“倒张”之始是有意维护张居正的:一方面张居正对其有旧恩,况且此时各方立场、势力尚不十分明晰,公然表明绝对的立场容易引火烧身;另一方面,这恐怕也是心虚的表现,因其子亦中庚辰廷试,承认居正子中式非公,更不能证明自己儿子中式公允。但神宗不经内阁直接革黜居正之子的做法,已然表明了其清算张居正的意图。此时的张四维,就不至于犯傻到公然与神宗作对,而且他自顾已不暇,相信其已然预感到此事并不会就此完结。

果不其然,三月,御史魏允贞再次上疏言科举之防,矛头直指即将廷试的张四维子张甲征及申时行子申用懋:“乞陛下申饬前旨,读卷官务秉公竭明,敢有结知权门,受请富室,科道官指实具奏。辅臣子弟中式者,如张甲征、申用懋,廷试读卷宜照内外官引嫌回避事例,俱以卑避。尊其怀才抱志,堪及第中秘者,退任以后,听从自便。”此疏一出,张四维不胜骇怍,接连上疏辩护诉屈,在《癸未辩科举事疏》中言:“魏允贞诋猜臣等之子中式非公,欲令回避,待臣等去位之后方许廷试。臣等见之不胜骇怍……皇上特以居正党奸乱政,并其子斥之。殷鉴至明,臣等虽愚,岂肯甘蹈覆辙以自贻戾哉?”这个时候,张四维已不敢再为张居正辩护,唯恐落得晚节不保的下场。他接着上《请告疏》,言自己“庸劣招疑,不堪重任”,认为魏允贞所陈“严科举之防”事,干系自身职守、名节,乞天恩放归田里,以表明心迹。张四维用恳切、可怜的言语最终打动神宗,神宗斥责了魏允贞,并以圣谕宽慰张四维及申时行,令其子照常廷试,但还是令其回避了廷试读卷。

表中从《明代进士登科录》中查到的七名进士中第年龄上看,平均年龄为31.7岁,与明代山西进士的平均中式年龄情况一致,说明其族人为科举作出了相当大的努力,并没有想象中直接依靠父辈来得那么容易。那么,蒲州家族的科举盛况是否利用了张四维等人的权势之便,我们无从根究,但“允贞虽谪,然自是辅臣居位,其子无复登第者”,明哲保身还是真实水平使然,抑或两者兼有,暂且不去讨论。不可否认的是,自张四维等三人去世之后,其家族科第盛况不再。至明末,三族中进士者,四维、崇古皆仅有一孙,家学渊源颇深的杨博也仅有两曾孙。究其原因:一方面,家族愈加庞大,势力逐渐凋零;另一方面,其子孙多靠父辈荫得官职,也逐渐消磨了科举斗志。

四、余论

在明代嘉靖、隆庆、万历年间边疆危机、内阁倾轧、财政拮据的政局下,出身晋商大族,拥有经济、军事才能的山西士人,如张四维、王崇古、杨博等登上政治舞台,被委以重任,成功地将宗族触角伸向高层政坛,并在地方及国家的建设中贡献了力量。士与商在这些家族完美融合,与明中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启蒙思潮的兴起以及晋商独特“义利观”的形成关系密切。

明中后期,中国社会开始了深刻的转型和变革,民间社会形态及生产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同时,社会的转型和改革折射到思想领域,即表现为延续千年之久的重本抑末理念的日渐式微,同时一股质疑封建等级秩序、与传统儒家观念背道而驰的启蒙思潮勃然兴起。如王阳明提出了“四民异业而同道”的观点,认为四民职业虽不同,但最终目的都在于要尽其心,有益于生民之道。崇古伯父王现曾说:“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污。善士者,引先王之经而绝货利之径,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天之鉴也。”王现“利而不污”“利以义制”的观念与王阳明“四民异业而同道”的观点相通,以其为代表逐渐形成的晋商独特的“义利观”即是山西商人商业道德观及精神价值观的体现。

然而,纵使明中叶以来商业的愈加繁荣,商人社会地位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亦未能改变中国传统社会行政权力支配社会、商业发展缺乏独立性的现实,中国传统政治制度压抑个体发展和财富的负面作用愈加明显。正如侯建新先生所论,从商“除非依靠政治特权或接近政治特权而发达,此外没有一条与之并行,并受到保障的渠道”。李贽为商人正名,认为:“商贾亦何可鄙之有?挟数万之赀,经风涛之险,受辱于关吏,忍诟于市易,辛勤万状,所挟者重,所得者末。然必交结于卿大夫之门,然后可以收其利而远其害。”他直接露骨地道出官商结合的目的和常态,即商人必须结交官僚权势,依托其保护,才能“远害收利”。嘉靖、隆庆、万历年间是蒲州籍官员在朝廷势力最盛之时,蒲州的举业及商业都进入到了黄金发展期,而随着政治势力的式微,这些蒲州官商家族逐渐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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