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中的职工权益保护问题探析
2022-06-06李晓茜
李晓茜
◆摘 要:破产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是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企业破产之后将给广大职工利益来带影响,由于我国职工权益保护制度与法律并不完善,从而给企业职工利益造成损害,对社会稳定发展十分不利。本文主要对企业破产中职工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并结合企业自身运营情况,提出企业破产中职工权益保护的策略,希望给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建议。
◆关键词:企业破产;职工权益;保护策略
一、职工权益涵盖内容
所谓职工权益主要包括权利和利益两个方面,其中权利占据较大比重,是法学中相对重要的概念,并且涉及方面与内容比较广泛。通过相关学者的研究与分析,权利隶属于法律规范中,并与法律存在共存关系,主体通过自由的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来获取对等的权益。权益表现出社会主体主动与被动之间的关系,从而构建成内在驱动力。利益是權利中的一个重要要素,不论权利客体是什么,权利主体始终强调利益的重要性,从而产生权利这一概念,也就是为了实现对某种权益的保护。总之,权利是利益中划分出来的独立个体,受到法律的强制保护,保障合法人获得合法权益。
二、对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促进社会安定和谐与稳定有序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产业,是国民经济建设的基础保障,其职工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企业如果破产,那职工将是直接受害者。职工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弱势群体,需要格外关注其权益保护。近年来,我国法律法规正朝向弱势群体转化,将造福于百姓与职工。企业通过对劳务债券的保护,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运作,让失业者得到妥善安置,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让失业人员生活安定,精神愉悦,大大提升失业人员的幸福指数,减少社会动荡与矛盾,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与秩序。
(二)促进国有企业顺利改革
结合目前经济发展情况来看,企业改革仍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破产作为企业改革与目标实现的最终手段,是实现企业整体效益的有效措施。有些运营困难的企业,通过破产退出市场,实现了整体经济结构的调整与变化,促进国有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随着国有企业改革道路阻碍重重,职工下岗失业问题将更为突出。由于破产财产与企业职工安置费缺口较大,资产变现将成为困难工作,需要依靠政府的补贴与投入,从而偿还所有债务,除此之外,还要完善医疗、保险体系,建立完善的就业服务中心制度,为企业营造良好的保障环境与氛围。
三、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策略
(一)参与权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相挂钩,倘若企业破产则会直接影响职工,也就是说,职工处于企业破产的首要位置,与其他债权人的关系具有很大差异。职工往往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会积极维护企业利益,因此,职工在企业破产之后,要拥有一定的参与权,切实保护职工自身利益。根据以往实际工作情况来看,保护职工参与权要把握一定的分寸。首先,破产程序环节融入职工思想,则需要考虑职工和参与事项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一旦发现其中出现与职工利益挂钩的事情与内容时,需要将此项事情纳入职工可参与范畴内。针对此项事情,职工参与程度与职工利益成正比。在面对需要职工同意才能执行的事项时,职工要参与表决环节。其次,职工参与破产环节时,要充分考虑自身在企业中承担的职务与权力。最后,根据破产企业规模大小,决定职工参与程度。例如,如果企业规模较大,那职工参与程度要适当减少,或者选择职工代表参与破产事项与环节中。
(二)劳动债权保护职工利益
所谓劳动债权主要指,破产企业与职工之间产生的债权关系。结合我国法律对劳动债权的保护情况来看,通常表现为破产参与权和受偿权两个权益。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债权应该在法律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倘若超出时间未申报,那债权人将被视为放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将不被给予任何补偿。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债权申报是债权人享受参与权的前提与保障。另外,劳动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范围之内,不需要进行申报与审批,属于及时生效,并需要管理人员对债权进行公示。
(三)运用社会保障权保障职工权益
社会保障权主要指,企业破产时,职工为了保障日常生活所享有的权利。结合社会保障权实际情况来看,可以将此分为失业救济权与劳动权两个方面。职工失业救济主要指,职工从社会或者国家政府方面获得的经济补偿。主要执行目的,就是为保障破产企业职工失业后的生存与生活,我国制定的失业保障制度与体系,并且还成立了失业保险基金。职工失业之后,国家通过社会保障制度,为职工提供短期的经济补偿,缓解职工失业后的财务压力,使其找到全新的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而不需要解决温饱,选择临时工作,避免出现职工变卖家产而解决温饱的问题,导致其生活标准极度下降。通过失业救济制度和失业保险的实施,为失业职工找到新的工作岗位提供基础保障,避免因企业破产而出现的社会动荡。
劳动权主要指职工请求获得工作或者得到工作机会的权利。我国在对职工劳动权保护过程中,最主要的途径与方式就是通过再就业完成职工合法利益的保障。在保护职工劳动权方面,我国目前采取的方式如下。首先,针对再就业人员,实施优惠政策,如创办的商贸型、智能型、服务型企业,在人员招聘上要突显出优惠政策。其次,针对大龄就业人员,政府部门要适当安排其公益性岗位,然后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供岗位补贴,使其拥有一份工作,保障自身正常生活。最后,结合社会保险补贴。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为失业职工提供岗位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四、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属于经济活动,难以预料与估计,只有让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才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石。通过全面探讨与研究发现,通过对职工参与权、劳动债权、社会保障权三方面入手,为职工提供再就业机会与平台,结合政府优惠政策与手段,确保职工失业后享受正常的工作与生活,突显出我国社会稳定发展的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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