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省级集中管理
2022-06-03赵春林,陈元华,吴正斌等
随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的实施,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各自为政、单兵突进的做法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需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适应事权调整的需要,统筹推进经办服务管理一体化。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出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时强调,要突出重点任务,扎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政策制定、经办服务水平。
全国统筹涉及事权和责任的深度调整,任务重,责任大,涉及面广。全国统筹实施后,中央和地方的责任分担机制更加明确。在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下,各项政策的落地实施,关键在于要切实加强经办能力建设,积极建立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2020 年,我国全面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打下良好的基础。各地在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过程中,积极完善省级集中管理的经办服务管理体系。吉林省率先同步建立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管理,依托省级大集中一体化信息系统,在实行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管理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实践。上海市在原有业务市级管理、机构人员属地管理的基础之上,发展并成立市级统一经办机构,实现了业务集中管理、数据库集中管理、基金流和资料集中管理,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逐渐完善了直辖市统筹和垂直管理体制及一体化运行机制。福建省在省级统筹范围内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的经办管理体制。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2000 年就已形成了以省级统筹和省级集中管理为主要特征的“陕西模式”,在运行模式上,主要特点是“两级管理、三级服务、省级负责”。
从实际运行的情况来看,实行省级集中管理有助于社会保险政策制度的统一执行与规范落实,进一步加强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组织机构、人员队伍的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更适合于当前以省级统筹为基础的全国统筹。
2021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2 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以实施全国统筹为契机,梳理职能职责,实践省级集中管理的过程中,我们要深刻领会总基调的核心要义,既要增强全国一盘棋意识,加强制度措施的衔接协调,压实地方责任,又要充分考虑东西部经济发展差异,切勿急于求成,搞“一刀切”,同时还要兼顾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
基于上述四地对省级集中管理的有益探索实践,本期特邀相关负责人,围绕“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省级集中管理”的话题开展讨论。
四地实践概貌
在运行模式上,主要特点是“两级管理、三级服务、省级负责”。“两级管理”就是省社保局负责管理全省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着重对各市经办机构进行管理,各市对辖区内县级经办机构实行管理。“三级服务”就是省社保局负责全省行业企业的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各市经办处负责市属企业的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县区经办中心负责县属企业的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省级负责”就是省级政府承担了养老保险工作的主体责任,从工作领导到设立机构,从管理体制到安排部署,从筹措资金到解决难题,都由省级统一管理,解决了确保发放和资金筹措这一普遍性难题。
集聚重点难点
另外,省级集中管理也带来了如何加强系统党建管理的问题。系统党建工作应按照“系统管理不缺位、主动作为抓到位”的原则,主动与社保经办机构属地党委加强协调,深化巩固“横配合、纵加强、齐心抓”的系统党建工作机制,推动落实省局抓市(州)局、市(州)局抓县(市)局的“一级抓一级”的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做好省级集中管理工作的难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在社保经办机构管理体制方面,要明确社保经办机构人、财、物的管理模式,尤其是对人的管理模式和机构性质的界定。既要管得住,还要管得顺,更要管得好,能够体现出机构的独立性,不受地方太多的干扰,又要不自我封闭,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地方的支持。二是在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方面,要统一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厘清社保经办机构与税务部门的职责边界。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的目标。三是,制度和标准制定方面,省级集中管理工作要靠制度和标准来统一。制度和标准要作为一个整体、一个体系来建设,地方出台的制度和标准难以避免狭隘性和地方保护主义。
从陕西省以往实践看,难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一是本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形势依然严峻,省级承担了基金管理和养老金发放的主体责任,基金支付和“保发放”压力逐步增大;市、县政府承担责任较小,调动市、县政府积极性手段不多。二是容易造成各级行政、经办“两张皮”,经办机构受职能所限,对欺诈骗保、套保、违规领取待遇等问题追缴手段不多,各部门没有形成有效合力。三是各险种、各部门间业务融合不够,数据共享共用程度不高。
探索解决路径
其次是强化预算管理。省级集中管理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程序严谨、刚性执行”的基金预算管理体系。采取“两级测算、省级编制、两上两下”的方式编制基金预算草案,省级负责统一编制基金预算草案,对预算年度各级政府基金缺口分担的具体数据进行测算。市、县对基金预算草案建议提出修改完善意见。通过省级编制、基层反馈、修正校验,综合确定预算指标。再次是建立考核机制。将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合理确定考核指标。通过建立预算管理办法、分担机制、考核机制,压实政府支出责任,确保缺口分担资金落实到位。
最后建议对于收支存在缺口的老工业基地省份,中央应根据实际特殊情况,适当调整各省份补助额,体现政策倾斜支持。
其次应加强人员集中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及人员编制,最大程度保证人岗匹配、人岗相宜;重点加强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领导班子、科室领导干部配备,用好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激发担当作为的热情与动力;深化细化管理监督,用好考核指挥棒,加强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做实关心关爱及服务保障。
聚焦全国统筹
二是加快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稳步做好央、地信息系统高效对接,在实现养老保险数据全国集中管理、强化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的同时,统筹经办系统现有资源,拓展线上线下服务渠道,进一步丰富服务手段和内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多元、便捷的经办服务。
三是从顶层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就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基金案件移送、立案、查处等环节建立协作机制,畅通工作流程,震慑违规违法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完善制度政策,重申行政、经办、信息部门职责和责任,整合部级信息平台,强化风控功能,提醒或阻断违规业务办理。